迦拉達書
Galatians
引言
迦拉達人是誰?這個稱呼並不確切,既可指保祿第一次傳教時,在丕息狄雅地區(現土耳其南部)建立的基督徒團體(宗13:14;14:24;16:1-3),也可指保祿第二次傳教時,在較北部地區建立的基督徒團體(宗16:6;18:23)。
保祿因見這些地區教會發生危機而寫了此信。然而奇怪的是,他沒有指責這個基督徒團體內的醜事、精神的日漸懈怠和領導之間的衝突,像先前批評格林多人那樣。的確,團體中有許多令人緊張,令人疑惑不解的事:有人極力主張重新恪守猶太教規。不過,不管是這些倒行逆施的鼓吹者,還是那些極力反對者,似乎都未曾料到保祿會給他們這樣嚴肅的警告。保祿的眼光比他們深遠透徹:信徒若倒退到死守教規、只重儀式的地步,那就是沒有明悟,或者說完全忘了:做基督徒並不是以遵守教規儀式為首要,而是要活出信德來。
對迦拉達人來說,認識了福音,如沐浴在自由春風中。特別對其中的某些猶太人,他們從終生恪守教規的嚴峻誡命中獲得了解放。希臘人(或異教徒)則得以擺脫當時的宿命觀和社會偏見,獲得徹底的精神洗禮。不過,當保祿跟他們講述自己的靈修經驗,向他們肯定說基督足以滿足我們的一切需求,任何信仰的章典規誡都沒有聖神的引導更正確美妙時,他們能夠聽從保祿而行動嗎?
初期,迦拉達人曾努力照保祿的模式來生活,但要這個團體維始終保持如此新穎的思想作風,則很難了。經過初期的熱衷後,絕大部分新基督徒又覺出章典規范及實踐儀禮的必要性了。即使他們對基督有信德,但要他們都「屬神」,則太過奢求了。有些人提供了答案。毫無疑問,這些人是猶太血統的基督徒,他們知道律法的益處。他們當然渴望領導教會團體,不過這封信第六章明示出他們背後的企圖:恢復猶太典章和儀式,可以打開猶太社會的層層大門。猶太人團體散布在羅馬帝國的各個角落,由共同的紐帶緊密相連,這種彼此的關係在多方面使個人和團體受益。一些基督徒更願意享受這種安全,而不是冒險去投身一種新的信仰,面對基督徒團體必須面對的挑戰。
保祿的回答是嚴厲的。他的話可說代表天主之言。不錯,我們過分注重宗教典章規誡的實踐,就會陷入一種不言而喻的心態:那就是我們期望以善行去獲取賞報。但若出于信德,情況就不同了:我們會把自己交託給天主,進入祂以十字架為象征的奧秘之中。
以上這些足以使我們領會出,在許多人追求保障與安寧的今天,迦拉達書也是寫給我們的。教會既然不得不接受許多缺少靈性經驗的信徒,她自身必然會有降低到和這些信徒水準一樣的傾向,變成只是一種宗教。因而,我們必須不斷地認識自己的身份:藉信德重新發現生命。
1.我,保祿,蒙召為宗徒,並非由於人,也非藉著某人,而是由於耶穌基督和使他從死者中復活的天主父。
2.我和同我在一起的眾弟兄,問候迦拉達的各教會:3.願你們領受天主我們的天父和主耶穌基督的恩寵與平安:4.他按天主父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棄自己,以拯救我們脫離這邪惡的時代。5.願光榮歸於天主,直到永遠,阿們!
6.我感到驚奇,你們竟這麼快就捨棄了藉著基督恩寵召喚你們的那位,而去皈依另一福音。7.其實,並沒有別的福音,只是有些人在你們中間製造混亂,企圖更改基督福音。
8.即使是我們自己,或從天降下的天使來跟你們宣講不同於我們向你們宣講過的福音,我也要說:「滾開!」9.我從前說過,現在我還要再說:誰若給你們宣講的福音與你們最初接受的不同,就趕走他!
10.我們是要討人的喜愛?還是要順從天主呢?難道我是在努力討人歡心嗎?如果我還是致力於取悅於人,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11.我提醒你們,弟兄們,我宣講的福音,不是人的信息,12.我不是從人那裡接受到的,也沒人如此教導我,而是基督耶穌給我的啟示。
13.你們聽說了我當年在猶太團體中的態度,我曾竭力迫害天主的教會,想要消滅她。14.在猶太教裡,我比許多同齡的猶太人更熱忱急切地擁護祖先的傳統。15.但是從母胎中已選拔了我的天主,以祂的恩寵召喚我,16.樂意以祂的「子」啟示我,叫我在外邦人中傳揚他。那時我沒向任何人詢問,17.也沒上耶路撒冷去見在我之前已成為宗徒的人。我立即去了阿拉伯,從那裡回到了大馬士革。
18.此後,過了三年,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刻法(伯多祿),在他那裡待了十五天。19.除了主的兄弟雅各伯外,我沒見到其他宗徒。20.我在天主面前發誓,我寫的都是事實。
21.此後,我去了敘利亞和基里基雅。22.猶太境內的基督教會都沒見過我的面,23.只聽說過我:「那曾迫害過我們的人,現在正在傳揚他曾竭力想消滅的信仰。」24.他們為了我而感謝天主。
1.過了十四年,我和巴爾納伯一起去耶路撒冷,我們還帶著弟鐸。2.我是受了啟示而去的。我向他們陳述了我在外邦人中傳播的福音;私下裡又和領導者作了說明,免得我過去的和未來的工作都得不到效果。3.但是,就連和我一起去的弟鐸,他雖是希臘人,也沒有人強迫他受割禮。4.事實上,已有些假弟兄鑽進來,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內所享有的自由,要我們再成為奴隸。5.可是我們一刻也沒有對他們讓步,為使福音真理在你們中保存不變。
6.那些被視為權威的人士,(我不在乎他們以前是何等人物,天主對人決不私心偏袒),並沒有給我什麼新的教誨。7.他們看出來:我是受委託去外邦人地區傳播福音的,就像伯多祿受委託向猶太人傳播福音一樣。8.使伯多祿作為猶太人宗徒的那位,也同樣使我成為外邦人的宗徒。
9.雅各伯,刻法和若望都承認我得到了恩寵,被稱為教會棟樑的這三位,與我和巴爾納伯握手,表示通力合作,我們往外邦人地區,而他們去猶太人中間。10.他們只要求我們顧念窮人,這正是我一向努力實行的。
11.刻法來到安提約基雅時,因為他有可指責的地方,我曾當面反對過他。12.從雅各伯那裡來的人未到之前,他經常和外邦人一起吃飯;但那些人到了以後,因為怕那些受過割禮的人,就退避了,且躲著外邦人。13.其他的猶太人也跟著他一起裝假,以致於巴爾納伯也隨著做。
14.我看到他們的行為不符合福音的真理,就當著眾人的面對刻法說:「你是猶太人,可你卻活得像外邦人那樣,你又怎麼可以勉強外邦人過猶太化的生活呢?」
15.我們生為猶太人,不是外邦罪人;16.但是我們知道,人能成義成聖,不是靠遵守律法,而是靠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我們相信基督耶穌,為成為天主眼中的義人,不是靠遵守律法,而是靠對基督的信德。因為遵守律法並不能使人成義。
17.如果我們在基督內尋求成義,也被視為罪人,那麼基督豈不是為罪惡服務了嗎?絕對不是!18.如果我們把已拆毀的再重建,就證明我們以前錯了。19.至於我,我已藉著律法死於律法,為能活於天主。我已和基督同被釘在十字架上;20.我現在活著,但不再是我活著,而是基督活在我內。我現在藉著對天主子的信仰生活在肉軀內,他愛我且為我犧牲了自己。21.我不會無視天主的恩寵,因為,若成義是藉著律法,那麼基督的死就是徒然的了!
1.無知的迦拉達人呀!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已顯現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2.我只要你們告訴我這一點:你們領受聖神是由於遵守律法呢?還是由於相信福音?3.你們竟這樣無知嗎?你們靠聖神開始,如今卻要以肉身來結束。4.以往的經驗竟然對你們毫無作用嗎?真的一點用也沒有嗎?
5.天主賜給你們聖神,在你們中行奇蹟,是因為你們奉行了律法嗎?難道不是由於你們接受了信仰嗎?6.「亞伯郎相信了雅威。因著他的信德,雅威嘉許他為義人。」7.故而你們應知道,那些依仗信仰的人才是亞伯郎的子孫。
8.聖經預見了,天主將通過信德之路賜與外邦人真正的正義。亞伯郎領受了此恩許:「萬邦都將因你獲祝福。」9.因此那些走信德之路的人,和有信德的亞伯郎同受祝福。
10.反之,那些依恃律法的人會遭詛咒。經上寫著:「不時時照律法書上所寫來實行的人,要受詛咒。」11.可見沒人能憑著律法在天主面前成義,因為「義人憑信德生活」。12.律法不是出自信德,只說:「謹守律法的人,將因此獲得生命。」
13.基督把我們從律法的詛咒中救贖出來,他自己為了我們卻成了被詛咒的。因為經上寫著:「凡被懸於木架上的,是可詛咒的。」14.這樣,在基督耶穌內,亞伯郎蒙受的祝福廣澤於外邦人,並且我們藉著信德領受了恩許,那就是聖神。
15.弟兄們,我打個比喻。如果有人正式立了遺囑,其他人就不能取消或篡改。16.在亞伯郎的例子中,恩許是賜給亞伯郎和他的一個子孫的,並沒有說:「給你的子孫們」;不能誤解為很多人,其實只是指一個人。「你的子孫」,就是基督。
17.所以我說:「天主很久以前正式立的遺囑,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之後才有的律法廢除,以致使恩許失效。18.如果我們現在繼承產業是由於遵守律法,那就不再是由於恩許。而天主是由於恩許把產業賜給亞伯郎的。
19.那麼,為什麼還要律法呢?它是為指出過犯而設立的。律法的有效期,直到預許「子孫」的來臨。它是藉著天使通過一位「中間人」而設立的。20.只有在雙方中間才需中保,而天主是一方。
21.那麼,律法抵觸天主的恩許嗎?絕對不是!若設立的律法能給我們生命,那麼,正義便是出於律法。22.然而並非如此:律法書中處處就罪惡而撰寫。因此恩許只能通過對基督耶穌的信仰,賜給有信仰的人。
23.在信仰尚未來到之前,我們都被禁錮在律法之下,直待信仰的出現。24.這樣看來,律法是導師,帶領我們歸向基督,使我們藉著信德成義。25.然而,一旦信仰來臨,我們便不再需要導師監護了。
26.你們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德而成為天主子女。27.你們所有人已領過洗禮,將自己奉獻給了基督,就是「穿上了」基督的生命。28.此後,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都已在基督耶穌內合而為一。29.如果你們是屬基督的,你們就是亞伯郎的後代,將領受天主給亞伯郎的恩許。
1.我說:繼承人還是孩童時,即使他身為一切家業的主人,卻不比奴隸強多少。2.他仍在監護人和代理人的管束之下,直到他父親指定的時刻到來。3.同樣在我們心智尚未成熟以前,我們得受現世基本原則的奴役。
4.但時機一成熟,天主就派祂的兒子,由一女子孕育而生,生活在律法下,5.為的是救贖那些受律法管轄的人,使我們獲得「子女」的地位。6.既然你們已是子女,天主就派遣了祂兒子的聖神,進入你們的心靈呼喊說:「阿爸,父親呀!」7.所以你不再是奴隸,而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藉著天主的恩寵,成了繼承人。
8.以前當你們不認識天主時,你們作那些根本不是神的奴僕。9.現在,你們已經認識了天主,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天主認識了你們,你們怎麼能再回到那可憐、無生命的東西中去?你們難道願意重新做奴隸嗎?10.你們竟死守某日,某月,某季或某年,11.我真擔心我為你們的辛苦都白費了。
12.弟兄們,我懇求你們,要了解我,如同我了解你們一樣。你們一點也沒有虧負過我。13.你們應記得,我初次向你們傳播福音時,正生著病。14.雖然我的健康情況對你們是一個考驗,但你們沒有輕視或討厭我。反而接待我有如天主所遣的天使,猶如基督耶穌。
15.然而這份幸福快樂如今在哪裡呢?我敢為你們作證,你們當時連眼睛都願挖出來給我。16.而現在只因我對你們說了實話,就成了你們的敵人嗎?
17.那些人對你們熱情,但不懷好意。他們想要你們與我疏離,好使你們對他們熱心關注。18.對善事熱心固然好,但出發點要正確,且該常常如此,不僅僅是我和你們在一起時。
19.我的孩子們!我要再受分娩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內形成。20.我多希望此刻在你們身邊,並找到合適的交流方式,因為我不知道對你們怎麼辦才好。
21.你們願意服從律法的人,請告訴我,你們曾聽到律法說什麼了嗎?22.經上說:亞伯郎有兩個兒子,一個由女僕所生,另一個由他的妻子,自由女子所生。23.女僕的兒子,是由人性之慾所生的;自由女子的兒子,則是經天主恩許而得到的。24.這裡含有一種寓意:那兩個婦女代表兩種盟約。第一個在西乃山的約,便是哈加爾,她的子女生而為奴。25.哈加爾是從阿拉伯來的,而西乃山就是在阿拉伯境內,正象征了現今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子女都生活在奴役之中。
26.但天上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27.聖經寫著:「不能生育而無兒女的女子,歡樂吧!未嘗生產痛楚的女子,高聲歡呼吧!因被棄女子的孩子,比已婚女子的更多。」
28.弟兄們,你們像依撒格一樣,是得恩許的孩子。29.從前由人性之慾而生的孩子,迫害出自神靈而生的孩子,現今也一樣。30.而經上又是怎麼記載的?「把女奴和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女奴的兒子不能和自由女子生的兒子一同繼承產業。」
31.弟兄們,我們不是女奴的孩子,而是自由女子的孩子。
1.基督解救了我們,使我們自由了,所以你們要意志堅強,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束縛。2.我,保祿,對你們說:如果你們受割禮,基督對你們便無益處了。3.我要再次對接受割禮的人聲明:你從此有義務去遵行所有的律法規定。
4.你們想藉著律法成義的人,已經失去了基督,從恩寵中跌落下來了。5.而我們,聖神使我們懷著熱切的期望,希望藉了信德能尋著真正的成義之道。6.只要我們在基督耶穌內,有沒有接受割禮毫無價值。唯有藉著愛德行事的信德才有意義。
7.你們起初表現不錯,誰阻攔了你們去服從真理呢?8.你們聽的那些決不是出自召叫你們的那位。9.俗語說:一點酵母就能把整團麵發起來。10.但我堅信,在主內你們不會走上歧路;但那散播混亂種子的人,不論是誰,必會受到懲罰。
11.至於我自己,弟兄們,我若仍在宣講割禮的必要,我還會受迫害嗎?如果我那麼做的話,十字架的絆腳石早就除去了。12.但願那擾亂你們的人,自殘去吧!
13.弟兄們,你們的蒙召,就是為得自由。但不要以此自由作放縱情慾的借口,而要以愛德為彼此服務。14.因為全部律法都包含在「愛近人如愛自己」這句話裡了。15.要小心,如果你們彼此相咬互傷,就將同歸於盡。
16.所以我告訴你們:「按聖神的指導生活,不要屈服於本性的慾望。」17.因為本性的慾望和靈性所求是背道而馳的;兩者彼此對立,使你們不能做你們願意做的事。18.但你們由聖神來領導,就不必受律法約束了。
19.我們都瞭解本性的作為:淫亂,穢行,放蕩,20.崇拜偶像,巫術,仇恨,惱怒,嫉妒,忿怒,爭吵,不睦,結黨分派,怨恨,21.酗酒,狂歡作樂,以及其他類似的事情。我已告誡過你們,現在再說一次:做這些事的人絕不能繼承天主國。
22.另一方面,依聖神行事的結果是:博施廣愛,愉悅喜樂,心平氣和,心胸寬廣,慷慨大方,心地善良,待人忠誠,23.溫柔婉約,節制自律。沒有任何律法可以指責這些品德。24.凡屬基督的人已把肉身連同人情私慾都釘於十字架上了。
25.我們既要因聖神而活,就讓聖神來領導我們。26.不要貪圖虛榮,不要爭名奪利,互相妒恨。
幾項建議
1.弟兄們!假如有人犯錯,你們屬神的人就該以柔和的方式糾正他。但小心你自己,免得也被引誘。2.如果你們想要遵守基督的誡律,就應負起彼此的重擔。
3.一無是處卻自以為了不起的人,是在自欺欺人。4.每個人應自我檢查,若有傲人之處,自己保留著,不須誇耀於人前。5.這樣,讓每個人挑起自己的擔子吧!
6.接受道理的人要與開導他的人共享,分享一切財物。7.你們不要自欺,天主是不能欺騙的,每個人種什麼,最後就收什麼。8.一個人在情慾上撒種,必從情慾收獲死亡。那在靈性方面撒種的,將由精神回報永�琲漸糽R。
9.因此,我們要行善,不能懦弱;不要氣餒;到了適當時候,我們便有收獲。10.我們要把握機會,為眾人服務,尤其要為有同樣信德的家人服務。
11.你們看到這些斗大的字體了嗎?是我親手為你們所寫的。
12.那些逼你們受割禮的人,其目的不過是想在世人面前得讚美罷了;這樣他們就不會因基督的十字架而遭到迫害。13.他們受了割禮卻並不遵守律法;他們在乎的是表面的榮譽。如果你們接受割禮,他們就可藉著你們的外表誇耀。
14.而我呢,我只要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令我榮耀。因為藉著基督,對我來說,這世界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我也為了這世界被釘在十字架上了。15.有沒有接受割禮已不再重要,要緊的是全新受造的人。16.凡是秉持這原則生活的人,都是天主的以色列人,願平安和憐憫降福在這些人身上。
17.今後,我希望沒有人再來煩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烙印。
18.弟兄們,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寵常與你們的心靈同在,阿們!
註釋
$1.1 我們于此處讀到:保祿強調他是受天主直接召喚和派遣的。此處的宗徒之意並非指耶穌的十二宗徒,而是指那些由教會和天主派選的(實際由人推選出來的)、擁有此頭銜的另一些人。
$1.6 我感到驚奇,你們竟這麼快就捨棄了... 有很多方法會把福音傳得面目全非,不再是天主藉耶穌顯示的福音。顯然有些猶太血統出身的迦拉達人,並不明白這點。他們只努力強調教會團體應具有更虔誠的生活型態,其實,這表現出了對唯一救主耶穌的不信任。
與你們最初接受的不同:習于慎密思考的人會不會驚訝于保祿之言?難道保祿就不會有錯?他深信他不但是天主聖言的,更是福音真理的傳播者。事實上教會的信仰一直是宗徒們的信仰:我們所信的耶穌就是宗徒們信、瞭解和傳揚的。如果我們對此有爭議,就等于偏離了信仰。教會從宗徒們手中繼承教義並捍衛它,那就是教會的「傳統」。
$1.11 保祿的敵人懷疑保祿的權威性,因為他不像耶穌所選的其他宗徒。保祿于此簡短地回憶了自己的心路歷程:參考宗9:1-31。
1.16 樂意以祂的「子」啟示我:保祿不只「看」到基督,還發現他親密地在他之內。復活的基督,代表著天主的活力和智慧,啟示保祿認識了無可比擬的一切信仰真理(並不指部分或因時代不同而有所差異的信仰)。
保祿是個受基督直接召喚的特殊例子,但他並沒有凌駕于教會之上。基督派遣他去叫阿納尼雅受洗,然後見「刻法」,即教會公認的領袖伯多祿,和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雅各伯。若以教會之名來行動的話,這種「聯合團結」,「共融」是不可缺少的。
保祿說:雅各伯、刻法和若望都承認我得到了恩寵(2:9):也就是,他們看出了聖神在保祿身上的行動。教會的領導者並不是依照自己的看法來作決定,而是努力以聖神所給予的啟示來作決定。
$2.1 宗15章記錄了在耶路撒冷的這次聚會,也對之有所評論。
受洗成為基督徒的猶太人,繼續遵守梅瑟的律法:一種「舊約」式的信仰。他們奉行十誡,繼續保留朝拜儀式和部族式的風俗習慣。然而當不同種族的人皈依基督後,保祿要他們不必被迫遵守梅瑟的律法。當然他們必須尊重近人,不可偷竊,但這些行動是出自福音的要求,而非律法。
為使福音真理在你們中保存不變(5):福音將我們從人性的侷限中解放出來。天主給的是完全的自由和純粹的恩賜。我們視天主為宇宙的偉大創造者,是「唯一慈愛」、「愛者」和「天父」,祂是每個人能傾注愛的對象。祂不會把祂自己和對我們的關係僅僅限在祈禱的時刻,或維持在柴米油鹽的問題上。
我們確實應該維持在教會內真正的信仰。保祿在此說明了追求福音真理並非形式問題,也不是追求教條上的知識內容而已。真理存在于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中,傳播福音,轉化並昇華我們社會中不美好的東西。
2.6 我不在乎他們以前是何等人物:伯多祿,雅各伯,若望都不具名銜,既沒錢,也沒受什麼教育。他們可能遭到一些有地位、有學問的信友輕視,然而在保祿眼裡,他們是教會的領導者。
$2.11 保祿自覺他有責任來公開指正教會最高領導者,就是「第一位教宗」。耶穌曾向伯多祿承諾,他不會失去信德,但耶穌從來沒說伯多祿不會犯錯誤。這種言論與思想的自由本應是福音真理的一部分。
猶太人不和非猶太人(指持其他信仰的人)共同進食,因為這頓飯會令他們「不潔」。教會如何看待此事?若真如此,豈不是把非猶太血統,但皈依教會的其他種族信友看成次等階級了?豈不是要強迫這些非猶太血統的信友遵循猶太人的規定,並因種族劃分而分裂了嗎?要知道,福音並非只為猶太人所有。伯多祿深切明瞭這點(見宗11:4-17),承諾所有信徒都是平等的,律法不再重要。但是他同時又不得不顧忌猶太同僚的看法,所以他躲躲閃閃,不直接大膽地發表意見,使對非猶太人的福音傳播工作受到威脅。因為如果人們認為這些人是「不潔」的,這些人就不再覺得教會是家。他們受到壓力,接受猶太人的習俗,如此一來,他們變成了陌生人,與自己的人民分離了。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在教會中就成了「二等公民」。
這類問題今天依舊存在,因為在基督徒團體中有發言權的人大多具備一定的社會地位。但其他信徒完全不必追隨他們。教會內每個人都來自文化、語言各異的特殊環境,我們可以對不同的文化感到新奇驚訝,但教會是向所有人敞開的,我們信友亦應無所不容。
$2.15 我們生為猶太人:保祿在此回答伯多祿:如果你接受了基督的信仰,你就得放棄因遵守全部律法而得獎賞的希望。這項挑戰加強了基督徒的信德。如果怕得罪猶太人而不敢與非猶太信徒共同進餐,人們就會覺得律法依舊是至聖的。
2.18 如果我們把已拆毀的再重建:這正是迦拉達人的情形。保祿教導他們要去除對信仰的不正確觀念,正像他們對舊約曾持有錯誤觀念一樣。但沒有了這些遵行的教條和儀式,他們便覺得頓然無所適從。當他們四周的民族仍保存宗教儀式和教條時,僅靠對基督的信德就夠了嗎?即使接受割禮並不愉快,但至少是身份的一種標記。
我們在此所總結的,保祿將在四年後的致羅馬人書中(2-8章)詳細闡述。我們不能因為要維護嶄新的基督徒的自由(它正在不停地動搖社會文化的模式),而不去發現保祿要呈現給我們的:「基督在我內」。保祿不是一位理論家,他今天急切地記下自己的見證,明日又跋山涉水地去傳揚,這股動力來自他對耶穌-天主的摯愛。這需要很大的膽識,才能探討出基督居于他所愛以及愛他的人心中的關聯。什麼都不再重要了,唯靠這份無盡的愛,基督徒的信德就會發揮盡致,達到寬恕、謙虛之境界,展現出「我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完全效法之情境。
$3.1 在迦拉達有不少猶太血統的基督徒,非此血統的基督徒在集會讀經時,對舊約也有了些概念(當時還沒有新約)。于是保祿從他們當初領洗,領受聖神的體驗開始,重讀舊約,給予新的詮釋。
3.3 你們靠聖神開始,如今卻要以肉身來結束:這句話有雙重意義。一重是指迦拉達人體驗了聖神和奇蹟的運作,現在卻想在身上接受割禮。另一重意義是,他們的認識從天主展現在耶穌身上的真理開始,這是一種「精神」,純潔的真理;而今他們要回頭來依照猶太人的規矩,這些儀式章典當然是源自天主,但都是十分人為的規矩,也就是屬于肉身的。
那些存心挑撥迦拉達人的人對他們說:「你們皈依基督,基督是亞伯郎之後裔,是個猶太人。那麼,跟隨亞伯郎就好,照所有猶太人做的做即可。如此,隨同基督,你們都成為亞伯郎的兒女」。保祿卻解釋說,我們不是亞伯郎的後代,只不過是他的同族。他在羅馬書第四章中已闡明過。不要以為上述偏見已經消失,因為至今仍有人認為出生後受洗才是教徒,忘記了若沒有信德,受洗本身也無意義。
3.8 真正的正義:見羅1:17的註解。
$3.15 在聖經中,「遺囑」和「盟約」以同一個詞表達。舊約是天主和人訂立的最早盟約。保祿在此處把天主比作立遺囑的人。
天主先和亞伯郎隆重地訂立了一個約定,但並沒有要求他什麼,只給他了一個許諾。為拯救亞伯郎的子女,天主只要他們信賴祂。從天主主動關切開始,直到頒賜給梅瑟律法,這一切都未改變什麼。因而保祿說只重恪守律法而不能開敞胸懷的大部分猶太人是錯誤的。
$3.19 保祿在前一段開始說明:信仰的歷史有不同的階段。猶太人已經見識了天主默示的進展:他們認識到天主和亞當、諾厄、亞伯郎、梅瑟訂立的不同約定。但是對他們而言,進展的結果是天主的律法更為完備,天主的選擇縮小到將所有的許諾都集中在一小群猶太人身上。保祿卻告訴我們進步是在另一方面:天主更替了原先那個以遵守律法為信德的信仰。信德是天主的禮物,是我們與天主之間非常親密的回應與關聯。
保祿說得更透徹:在這一系列變化中,天主有自己的教育意圖。天主顯示了一系列的教育涵意。律法是導師:希臘文中「導師」這個詞本意就是「帶領孩子上學」。因為當時富家子弟都由家僕護送去學校,故而這帶領孩子上學的人就叫作「導師」。他負責護送,並不負責教育孩子。因此保祿說:律法是那僕人,而基督才是「教師」。
3.19 那麼,為什麼還要律法呢?保祿在羅3:1;5:20;7:7中都提出這個問題。此處的4:1是他的回答。他指出了律法的負面性,因律法不斷地指責與拋棄人們,處處就罪惡而撰寫(22)。有時天主注意我們的罪行,我們的不忠和對祂忘義,但祂更關切的還是教導我們,使我們能真誠實在地與祂溝通交融。有人說:「這種與天主的關係,到了天堂就可以得到。」然而天主更希望祂的王國在世間實現。
律法是要引導猶太人,使之對人與天主的關係有更加的了解,並讓他們知道什麼叫罪惡,它的作用是在某一段時間教育人民。
如此就可以理解19節「中間人」的意義了。保祿並不認為天主親述的律法是不可改變的,他認為天主在讓眾天使掌握不同的歷史力量,維繫暫時性的信仰。如此的律法應適用于特定的時間和環境,基于這些因素,梅瑟正是最適當的人選。同樣的觀點在4:3亦出現。總之,舊約已包含了神聖的真理,但對我們而言,在效用、時間、內容種種方面,仍暴露出它的侷限性。
我們年幼時,有必要服從規矩,基本的教育是不可少的。而後我們會知道如何按照良心辦事,不會把良心的抉擇和任性的改變混淆。對于全體主的子民也是如此:律法引導他們到達福音的自由之境(5:1)。如果基督已經教導了我們該如何做,為什麼還要回復到依順猶太人的習俗呢?
$4.1 繼承人還是孩童時 天主在基督的肖像內使人自由、神聖、強壯。但是人不是一出生就是大人,必須先是小孩;同樣的,人類也必須歷經嬰幼兒時期。我們曾經有過原始社會,幼稚的科學,簡單的文化,替代性的宗教。人依舊像那被託付給「奴婢」照顧的孩子,保祿認為我們得受現世基本原則的奴役。他還認為自然律和社會律一樣,是與那不可見的善惡力量合而為一。現在藉著基督,人們必須走向完全的真理。首先,基督把人從宗教迷信中解放出來了,那些是阻撓人認識天主、成為天主子女的力量 (此處我們說的「力量」亦可指「決定性的原則」,見弗3:10;哥2:15)。
4.4 由一女子孕育而生,生活在律法下:基督救贖了人類,因他自己也是一個人。基督首先以猶太人救主身份降臨。為了救贖他們,他自己首先成為他們中的一份子,並且完全依律法習俗成長起來;換句話說,就是與其他猶太人無異,受著舊約宗教的「教育」。故而這個律法是有正面價值的。但隨年代的流逝,我們也該從「律法」這個桎梏中解脫出來,以便達到真正神聖的完美。
我們必須從中看到救贖計劃的根本出發點:天主為救我們而成為我們中的一員。既然得救必得透過天主本身,天主就得進入我們真實的生活中。
現在教會也是如此。教會之所以存在,不是「給予什麼」或「關心」某些人、某些階層。教會若想以啟示天主道理來影響改變一群人,她本身就必須去瞭解體會這群人所處的環境,分擔他們背負的十字架。做不到這些,就不必討論如何傳教了。所有文字刊物、人力組織都要以耶穌的聖神取代,聖神自人心中昇起。
為此,天主鼓勵貧窮國家的教會背起人民的十字架:他們遭排擠、受痛苦與侮辱,為獲得真正的救恩。如果只有中產階級的教會,跟隨西方的榜樣,第三世界的人民將繼續受苦。
4.9 你們難道願意重新做奴隸嗎?我們很快就厭倦了自由,因為自由使生活複雜。不如讓人直接對我們說:「這是對的,那是罪過。」這樣更容易些。保祿告訴迦拉達人:「你們屬于基督,讓他的聖神引導你們吧。」但他們真願意改變一向的想法,或是收歛一下傲氣?若無此內心修養,聖神是無法進入的。他們遵守一些規則,慶祝一定的節日,像當時的猶太人,對模糊的信德與毫無風險的愛很滿意。
$4.12 此處是保祿由感而發的一些事。迦拉達人敬愛保祿,保祿也喜愛他們。但他們還沒有深入信仰生活中,還不能理解保祿。這便是為什麼他們和別人相處要比跟保祿在一起感到自在。
$4.21 從先祖亞伯郎歷史中,保祿發現真正基督信徒和「猶太化者」之間的衝突所在。後者強調只要遵循宗教儀式和典章規範,必定獲救。
聖經歷史以亞伯郎的信德和天主給他的許諾為開端。但這個恩許,不像家庭財產般可以分配給子孫,承傳下去的。這個許諾沒有給依巿瑪耳(保祿說他是「肉身結晶」),而是給了「恩許之子」依撒格。他完全是因天主奇妙的干預而來到人世的。因此,我們看出從聖經一開始,我們便不是憑什麼資格去得到信仰或繼承天主的產業,一切都得自恩寵。
猶太人執著于他們的宗教條規,忘了最重要的一點:他們蒙受召選是因為天主喜愛他們甚于其他民族,他們是恩許的子民。他們有義務去宣揚天主所賜的恩典,何況這份恩典最終目的是賜給全人類的。他們犯的最大錯誤,就是自以為是天主子民,全世界就得隨同他們,遵從他們的教條儀式。
保祿用當時流行的比喻來解釋聖經的這一段(創16:5)。哈加爾,這個生了阿拉伯人祖先依巿瑪耳的女奴隸,成了猶太人的一個寫照,因為他們在阿拉伯的西乃山接受了律法(猶太傳統遂根植在西乃地區)。
他們並沒有享受真正的自由,只以世上的耶路撒冷為他們的首都。
相反的,莎拉是享有自由的女人,因她的兒子是由恩許而生的,她正代表了天主和相信祂許諾的人之間的新盟約。這些才是已掙脫束縛,達到自由解放的基督信徒,期待著天上的耶路撒冷。
$5.1 保祿不要皈依者接受割禮。他用堅定的口氣對他們說:你們從恩寵中跌落下來了。為什麼?雖然這不是罪,保祿也可以忍受,但他不鼓勵。
對保祿來說,真正要傳佈福音,若不公開採取一種強硬態度是不行的。何況,福音的真理不只以教條形式存在,它還表現在我們充分享有自由的立場上。如果福音是一種解放,宗徒們至少在某些立場上應使人感到不安和震驚。耶穌本身就曾打破守安息日的這條律法,尤其當他認為沒有必要遵守時。
基督徒的所為可能出人意料,但總沒有像耶穌死于十字架上那麼令人震驚(格前1:18)。拯救世人的方法就是叫人們發現自己在天主面前是何許人,並帶領人們仰仗天主來衝破壓迫他們的力量。這便是為什麼從猶太教規立場來看,保祿態度非常激進。若隨保祿的看法,今天我們可以問:屈服于偏見和受勢力約束的是哪些人呢?而受迫害的又是哪些人呢(5:11;6:12)?通常那些在社會及政治上很活躍的基督徒團體,比那些只注重禮儀活動的團體,更具有真實的福音精神。
$5.13 迦拉達人要尋找出一套宗教典章,那是因為他們認為信仰應該用具體的方法來表達。保祿在此提醒他們,如果他們急著在生活中實踐他們的信仰,就應該好好地檢視一下他們的團體生活。我們也和他們一樣,過著雙重的生活:一方面,我們說自己是天主子女,我們講求精神生活,也討論神恩;可是另一方面,我們是如此平凡,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很不誠實,特別是我們需要為自己辯護時。
保祿適時舉出了一系列由肉體發展出的「成品」,以及另一系列的精神「果實」。
他把這些大罪,諸如偶像崇拜等,與野心勃勃和製造分歧等並列在一起。很清楚的看出「本性」和「精神」對他而言,不等于「身體」和「靈魂」;心胸狹窄,貪戀特權,在保祿看來,同樣是肉體所犯的罪行,那樣的人是不「屬神」的 (3:3和羅7:16)。
$6.11 在道別的時候,保祿重新提到團體中的危機。這不再只是實踐規律的問題,而是有些人像法利塞人,希望保持良好形象,表現得如同一位傑出人物(斐3:2-11)。
6.12 那些逼你們受割禮的人:這些人都是基督徒團體成員,他們想與一般的信徒不同,顯然是為了組建一個因為受了割禮而更嚴肅、更帶宗教色彩的小組。實際上,這個割禮儀式是為保證他們到猶太人家中能受歡迎,那是一條正式聯絡朋友的好途徑。那時在整個羅馬帝國中團結起來的猶太團體已擁有更多的機遇。對中產階級的猶太人來說,依附于這樣的團體將受益非淺。與此相反,保祿選擇了分裂的一群。從此以後,他的敵人追趕他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直到羅馬帝國判他死刑。
對我來說,這世界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保祿選擇了另外一條路。他繼續走著自己的路,沒有家;有人迫害他,有人蔑視他,那些不能像他那樣完全奉獻的人敬畏他,卻不能忍受他與低階層人打成一片。保祿是跟隨基督走向十字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