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ACTS, BOOK OF THE)
使徒行传(腊:praxeis apostolo{n)这个名称,自主后二世纪后期已被用来指路加福音的续集,而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一起记载了基督教早期的历史。
Ⅰ 内容大纲
本书接续路加福音(徒一1的“前书”),从耶稣的复活显现说起,跟着就记载祂的升天、圣灵降临以及教会初期在耶路撒冷的兴起和发展(徒一-五)。然后本书就描述随着教会领袖司提反被害殉道,耶路撒冷教会的希腊化信徒分散各处;有些甚至将福音带到远至北面的安提阿;并且在安提阿开展了向外邦人宣教的事工。与此同时,使徒行传又记述了保罗的悔改;彼得在沙仑平原的福音工作,以及至终在该撒利亚带领第一个外邦家庭信主。使徒行传的这个段落,在末尾,记述了保罗如何抵达安提阿,并参与当地的外邦宣教事工;又记载波得逃脱希律亚基帕王一世的杀害其后,就离开耶路撒冷(徒六-十二)。跟着,使徒行传的重点就放在保罗的传道事工上。首先,保罗与巴拿巴到居比路及南加拉太一带传道(徒十三-十四),又参加耶路撒冷的大公会议(徒十五)。之后,他与西拉到欧洲,在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和哥林多传道(徒十六-十八),跟着又与其他同工用以弗所作为根据地,向亚西亚省各城传福音(徒十九)。然后,保罗往巴勒斯坦去,在那里,受到群众的强暴对待,得千夫长解救,之后就被拘禁达两年之久(徒廿-廿六)。其后,在保罗自己的要求下,他被解送到罗马,由罗马王帝审理他的案件。有两年之久,保罗被拘禁在一间房子里,然而却得到完全的自由去向每个探访他的人传福音(徒廿七-廿八)。由发源地巴勒斯坦,福音无疑传遍了所有通路上的城市,然而,使徒行传集中记述由耶路撒冷至安提阿,以及由安提阿至罗马的路上福音扩展的情形。
Ⅱ 来源与目的
“前书”的序言(路一1-4),既适用于路加福音,也同样适用于使徒行传。写路加福音以及使徒行传的目的,乃是为了使*提阿非罗对基督教的起源和发展,有连贯性而确实的认识。事实上,提阿非罗也已经知道多少关于基督教的事情。
使徒行传没有注明准确的写作日期,但这卷书的完成日期,不可能早于保罗在罗马被拘禁两年的时间(徒廿八30),因为这件事是使徒行传最后记录的事,当时大概是主后60至61年。不过,使徒行传是在这件事发生多久之后写成的,就不能确定。假如使徒行传曾经参考约瑟夫的古史(Antiquities of Josephus),那么,它的成书日期就不可能早于主后93年,但使徒行传不太可能参考过这本书。也许我们可以想像,成书之时,罗马社会发生了一些事情,刺激起社会中身居要职的人士对基督产生特别的兴趣,而提阿非罗可说是这班人代表者。豆米仙(Domitian)在位的后期(主后81-96),可能是这样的一个时刻。当时基督教已经渗入了王室。有人甚至认为,提阿非罗可能是豆米仙的堂兄弟夫拉维(Flavius Clemens)的假名。主后六十年代后期,是另一个较为早期的、可能的时刻。当时正是适切的时机可将基督教与巴勒斯坦犹太人的叛变分别出来。使徒行传另一个可能的成书日期,在六十年代的早期。当时,保罗这位传讲基督教的领袖人物,以罗马公民的身份,去到罗马,好使使的案件,可以得到王帝法庭的审理。使徒行传末尾的记载是乐观的:保罗在罗马宣讲神的国并没有受到拦阻。这个事实显示使徒行传的成书日期,可能在主后64年对基督教的逼害之前。路加福音的写作日期内证是有关连的。不过,假如我们认为现有的路加福音,一定是在主后70年之后写成的,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徒一1所说的“前书”,有可能是“路加福音”的前身('Proto-Luke')(正如 C. S. C. Williams 和其他学者所说的)。保罗的案件传到罗马,肯定会促使王帝的官员更认真的去查究基督教的本质,从前他们可能不觉得有这样的需要。而使徒行传的作者很可能认为向这些人讲述个中的情由,是智慧之举。
由二世纪以来,使徒行传的作者就被认定是路加(这个看法大有可能是正确的),他是保罗的医生与同行的人(西四14;门24;提后四11)。根据二世纪后期那些反对马吉安(anti-Marcionite)的人为路加福音所写的序言,路加是安提阿城的一个希腊人(徒十一28的“西方系经文”,也暗示路加原籍安提阿)。在使徒行传的记载中,有三段经文由第三身的“他们”改为第一身的“我们”(徒十六10-17,廿5-廿一18,廿七1-廿八16),不显眼的显示出,在路加所记载的某些场合中,他自己是在场的。除了以上三段记载所包括的时期以外,路加亦有很多机会去追溯一切事情发生的经过,由第一件事开始审查,原因是路加可以向他不时遇见的人索取第一手的资料。路加不只会在安提阿遇见有关人物,也会在小亚细亚、马其顿、耶路撒冷和该撒利亚,最后在罗马遇见有关人等。这些提供资料的人中,在不同的城市中接待过他的人,无疑是较为重要的,例如在该撒利亚的腓利和他的女儿(徒廿一8-9),以及耶路撒冷教会的创办成员之一的拿孙(徒廿一16)。路加似乎没有采用保罗书信作为他写书的一个资料来源。
Ⅲ 历史性的特色
考古学的发现,充分证实路加所记述的历史是可信的。虽然他对护教和神学有兴趣,影响他选择某些史实来记载,以及影响他表达史实的方式,但这并没有减低这些史实在细节上的准确性。路加的记述,是以当代的历史为背景的,内容引述了很多当时地方官、省长、分封王等人物,而这些资料,在有关的地点和时间上都十分准确,这是多次得到证实的。路加在他的记述中,以最经济的篇幅,表达了各个完全不同的城市真正的地方色彩。他所记述的、保罗去罗马的旅程(徒廿七),直到今天,仍然是我们得以认识古代的航海技术的重要文献之一。
Ⅳ 护教重点
无论是在路加福音或者是使徒行传,路加所关注的,显然是要指出基督教不会对罗马帝国的法律和秩序构成威胁。他特别引述了地方官、省长和其他权威人士在罗马帝国不同的地方所作的裁判,来证明这一点。在路加福音,巡抚彼拉多三次宣告耶稣没有犯叛乱的罪(路廿三4、14、22)。而在使徒行传,当类似的控诉临到耶稣的跟从者的时候,这些指控也未能得到证实。腓立比城的官长拘禁保罗和西拉,指控他们侵犯他人财产的权益,但后来官长却要释放他们,并且为非法拘禁他们而道歉(徒十六19起、35起)。保罗与他的同伴被控煽动反罗马王帝的叛乱被带到帖撒罗尼迦城地方官那里去。可是,地方官却没有起诉他们,只要求他们有该城的公民作担保,保证这些宣教士行为良好,问题就解决了(徒十七6-9)。另一个更重要的判决,是由亚该亚省的方伯迦流裁定的。他拒绝处理哥林多的犹太人领袖对保罗的指控,这些犹太人指保罗在宣传非法的宗教。他的判决实际上意味基督教同样享有罗马法律给与犹太教的保护(徒十八12起)。在以弗所,保罗享受到亚西亚几位首领的友情。当他被指控谤讟*亚底米神祇的祭祀时(徒十九31、35起),以弗所的书记宣告他无罪。在犹大,巡抚非斯都与藩王亚基帕二世一致同意,保罗并没有犯什么该死或该受监禁的罪,而事实上,如果保罗没有向该撒上诉,将他们的裁判权转移到该撒那里,他有可能立即获得释放(徒廿六32)。
然而,有人会问,倘若如路加所说的,基督徒都是守法的人,那么为什么在传播基督教的时候,经常有群众的暴乱事件发生呢?路加的答案是:除了在腓立比的事件以及在以弗所银匠行业所引发的乱事以外,那些随着福音的传播而来的骚动事件,一律是由敌挡福音的犹太人煽动而引起的。路加福音指出,属撒都该党的耶路撒冷的祭司长们,说服了彼拉多放弃自己的正确看法,而判处耶稣死刑。同样的,使徒行传记载,在各个地方,保罗最苦毒的敌人都是犹太人。使徒行传记载,在外邦的罗马帝国文化的各个主要中心,福音工作稳定的发展。可是,与此同时,使徒行传也记录了福音逐渐被罗马帝国大部分的犹太群体所拒绝。
Ⅴ 神学重点
在神学方面,圣灵的工作是使徒行传明显的主题。复活的基督应许圣灵沛然下降(徒一4起),这应许分别在第二章和第十章应验在犹太门徒和外邦信徒的身上。众使徒藉着圣灵的能力执行他们的使命,而有超自然的神迹奇事,乃是圣灵能力的彰显。信徒悔改接受福音的时候,也同样有可见的、圣灵能力的彰显。使徒行传实在可称为“圣灵行传”,因为,圣灵掌管着福音的传播;圣灵又引道传道者的活动,例如腓利(徒八29、39)、彼得(徒十19-20),保罗及他的同伴(徒十六6起)的活动。圣灵又引导安提阿教会差派巴拿巴和扫罗去进一步扩展福音的工作,作祂召他们去作的工。(徒十三2)*耶路撒冷大公会议结束之后,教会曾经写过一封信给外邦人的教会,告诉他们会议的决定。在这封信中,圣灵的地位是至为重要的(徒十五28);圣灵又透过先知说话(徒十一28,廿23,廿一4、11),正如祂在旧约时代所作的一样(徒一16,廿八25)。是圣灵首先委任一间教会的长老负起属灵的职责,牧养教会(徒廿28);圣灵又是福音真理主要的见证者(徒五32)。
随着福音的传播而来的那些超自然的神迹,不单标志着圣灵的工作,也显示了一个新时代的诞生。耶稣乃是这个新时代的统治者,祂是主,是弥赛亚。我们应该想像得到,在使徒行传中,神迹在早期比在后期更为突出显著。正如诺克斯(Knox)所说的:“我们见到〔使徒行传〕渐次减少强调圣灵在神迹方面的作为,正配合保罗书信的发展。”(W. L. Knox,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1948,页91)。
Ⅵ 使徒行传在早期的教会
路加写的两卷历史书,并不像其他大部分的新约书卷那样,与基督教的一些教会有重要的关连。这两卷书既不是写给某些教会的,也没有在教会中传阅。狄比流(Martin Dibelius)的主张可能是对的。他认为使徒行传原本是为外邦人而写的。为着能在外邦人中间,作公开的传阅,使徒行传曾经在当代的书坊间流传。因此,路加第一次出版他的两本书的时间,以及这两本书在教会中较广泛的被传阅,并成为有权威的基督教文献的时间,中间相隔了一段日子。
早在二世纪,四卷福音书已经被收集,并作为一组的书卷来传阅。当时,路加写的上下册历史书就分开为两本,各行各路。路加福音因为与其他三卷福音书合并而得到肯定,而使徒行传则越来越受重视,被认为是一份重要的文献,以致正如哈纳克(Harnack)所说的,使徒行传实在可以被称为新约书卷的中枢。
使徒行传在教会中得以较广泛地传阅,与一世纪末期收集保罗书信并将之辑成文集(corpus)的行动,有很大的关系。倘若保罗死后,会被下一代的人遗忘,使徒行传肯定可以帮助信徒重新记得他。同时,使徒行传也强调保罗是多么有趣、重要而又不平凡的人物。不过,使徒行传不但强调保罗的角色的重要性,同时亦见证其他使徒(尤其是彼得)的工作。
基于上述这个原因,马吉安(Marcion,约主后140)虽然将他的路加福音版本辑录,作为保罗书信集的序言,却没有将使徒行传放入他的正典当中。使徒行传一方面为保罗的使徒身份作有力的见证,同时又与马吉安的立场完全相反。马吉安坚持,耶稣原来的使徒,并没有忠于他们的主的教训。特土良(Tertullian)曾经指责异端者前后矛盾,说他们信心十足的惟独诉诸保罗的使徒权威,却不接纳使徒行传为正典。而使徒行传却是在所有的书之上,为保罗的使徒身份提供独立的见证的。特土良的话大概正是针对马吉安及其门人而说的(Prescription 22-23)。
在另一方面,对于大公信仰的支持者来说,使徒行传的价值比昔日更高,因为使徒行传不单证明保罗作为一个使徒的地位和成就,令人无法驳倒,更确立了其他使徒的地位,并指出了将保罗以外的、其他使徒的著作,与保罗书信同列入圣经中,是正确合理的。从这时开始,路加所写的这第二卷书,就被称为“使徒行传”,甚至像穆拉多利目录(Muratorian List)在反马吉安的背景下,那样夸张的称这卷书为“‘全部’使徒的行传”(The Acts of all the Apostles)。
Ⅶ 使徒行传的永恒价值
传统将使徒行传放在福音书与书信之间的位置,是十分恰当的。一方面,笼统来说,使徒行传是四卷福音书的续集(正如它是其中一本福音书正式的续集)。另一方面,使徒行传为较早期的书信提供了有关的历史背景,并证实这些书信的作者(名字写在书信里头),大部分有使徒的职分。
此外,使徒行传作为一份基督教早期的历使文献,价值是极其重大的。在主后30年以后的几十年,福音工作在其他方向的发展,我们知道的极为有限。想到这一点,我们就会意识到使徒行传的存在,对我们多么有价值,因为使徒行传将福音在耶路撒冷至罗马这条路线上的发展,相当详尽的记录了下来。要研究基督教的兴起与发展,实在是困难重重的,而如果没有使徒行传的资料帮助,有些问题就更难解决了。例如:一个始自犹太教中心的运动,何以在几十年后会成为一个显然是外邦人的宗教呢?又,一个本来植根于亚洲的信仰,是祸是福也好,何以在多个世纪以来,都与欧洲的文化,有着显著的联系呢?答案的大部分(虽非全部),是与保罗这位外邦人的使徒又是罗马公民的宣教工作相关的,而路加乃是记录这位使徒的宣教工作的历史家。他的记录,就是使徒行传。他的记述,实在为世界文化历史上重要的一页,提供了最有价值的资料。
书目:BC,
5 vols., 1920-33; F. F. Bruce, The 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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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