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ADAM

Ⅰ 旧约中的亚当

  神按照自己的形像(s]elem)而创造的(ba{ra{~)第一个人(创一27);神于第六日用地上的尘土(~@d[a{ma^)塑造人(好像陶匠造 [ya{s[ar] 陶器一样,创二7),又将生气(nis%mat[ h[ayyi^m)吹在他鼻孔里(见下面 b ),使他成为有灵的活人(nep{es% h]ayya^)。苏默人和巴比伦人也有描述人类被创造的神话,但较诸圣经关于创造的记载,便全显得简陋,流于多神主义。

a. 词源

  亚当(~a{d[a{m)不单是人名,更有“人类”的意思,后者在旧约出现约五百次,因此当这字与定冠词一起出现时(ha{~a{d[a{m),应译作“人类”,而非专有人名。~adm 一字在乌加列文中亦有“人类”的意思。在创世记第一及二章中,除了三处地方外,~a{d[a{m 一字常与冠词一起出现。这三处的经文分别为:

1. 创一26:这里很明显的是指一般的人。

2. 创二5:这里最自然的意思是“一个人”(或“无人”)。

3. 创二20:根据经文的意思这是可将 ~a{d[a{m 看作专有名称的首处地方。AV 将此用法推前至创二19(虽然在这节经文中,~a{d[a{m 之前有定冠词)。可是 RV RSV 却观察到,这处及创四25之前的经文(如:创三1721),凡无定冠词的 ~a{d[a{m 之前都有 l#- 这前置词,而这前置词可连于冠词读成(la{- l#ha{-),而毋须改变经文的辅音。因此 RV RSV 宁可假设马索拉版本在加上元音标点上出了错,认为亚当这专有名词应在创四25之后才出现。虽然学者尝试鉴定这字的词源,但众说纷纭,又因为人类原本的语言并非希伯来文,因此以上的理论纯为学术性的空谈。然而,创二7中“地上”(~@d[a{ma^)与“亚当”一名词(~a{d[a{m)的并列是意的安排,这结论也可从创三19获得支持。

b. 亚当早期的状况

  亚当有别于动物,这并不是因为他被形容为有灵(ru^ah])的活人(nep{es%)-动物偶然也有被描写为“有灵的”及“活”的,而是因为人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又获得管理一切动物的权利,而且也可能因为神将生气(n#s%a{-ma^)个别地吹在人的鼻孔里(VT11, 1961,页117-87)。神又将亚当安置在*伊甸园(创二8-14 ),使他修理看守园子。“修理”(`a{b[ad[)这字通常指劳碌作工(如:出廿9),因此亚当并不是在园子中赋闲。他的食物为树上的果子(创二916),灌木(s*i^ah])上的浆果、坚果,以及谷类、菜蔬(`e{s*eb[,创二5)。之后,神将所有的走兽、牲畜和飞鸟带到亚当面前,让他给它们起名,或许神要亚当藉此熟悉这些动物的特性及潜能(创二19-20)。这一切或许在一篇苏默文学作品中隐约有所反映,这篇作品告诉我们恩奇(Enki)神如何安定宇宙的秩序,又将动物交给两个次级神明管理等等。

c. 始祖堕落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创二18),因此造了一个女人帮助他(*夏娃)。那女人受了蛇的劝诱,继而劝诱亚当吃园中一棵树上的果子,就是神曾吩咐亚当不可摸的果子(创三1-7)(*堕落)。结果,亚当和女人被逐出伊甸园(创三23-24)。很明显的,在此之前亚当与神有直接的交往。当亚当和夏娃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时,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h]@g{o^ra^,创三7),这或许表示当时已有了编织的简单手艺。亚当的惩罚就是被逐出伊甸园,并且要终身劳苦,才得糊口,因为地(~@d[a{ma^)也受了咒诅,会长出荆棘和蒺藜来,而他将来死时仍要归于尘土。他仍是要作农夫,只是亚当的工作会比以前更加劳苦(创三17-1923)。有人认为这些记载类似亚甲人有关亚达帕的神话──亚达帕(Adapa)错误地拒绝了生命的粮和水,以致人类不能长生不死。但其实这两种描述相距甚远。神用皮子作衣服给亚当、夏娃穿(创三21),意味着人类从此需要保护,免受荆棘蒺藜及寒冷天气损害。

  亚当原有两个儿子,名叫*该隐*亚伯,但该隐杀了亚伯后,神给亚当另一个儿子名,叫*塞特,取替亚伯(创四25),使信神的一脉后继有人。亚当一百三十(七十士译本作二百三十)岁时,塞特出生;之后,亚当又活了八百(七十士译本作七百)年,这样亚当一生的年岁为九百三十年(创五2-5在这方面的记载与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的五经相同,后者在这三个年岁的数目上更与马索拉版本完全一致)(参*家谱)。若与其他民族比较,我们要知道苏默族君王名单中洪水前首位君王阿鲁林(Alulim)的统治期长达28,800年(另一抄本作67,200年),而巴比伦首位居王阿洛罗斯(Alo{ros)的统治期则为36,000年(参 Berossos Babylo{niaka)。我们应假设亚当除了在创世记指明的三个儿子外,还有其他儿子。有关亚当的生存年日及准确居地,今日学者颇多争论。

  书目:KB 3,页14C. Westermann, Biblischer Kommentar AT, I/1, 1976;有关人类的创造,见 A. Heidel, The Babylonian Genesis 2, 1951,页46-766-72, 118-26; W. G. Lambert and A. R. Millard, Atrah\asi{s. The Babylonian Story of the Flood, 1969,页8-91554-65; S. N. Kramer, 'Sumerian Literature and the Bible', Analecta Biblica 12, 1959,页191-2;有关恩奇及世界秩序,见 History Begins at Sumer, 1958,页145-7;有关亚达帕,见 Heidel, Genesis,页147-53 E. A. Speiser in ANET,页101-3;有君王名单,见 T. Jacobsen, The Sumerian King List, 1939,页70-1; A. L. Oppenheim in ANET,页265

T.C.M.

Ⅱ 新约中的亚当

  除了保罗书信之外,福音书也间有提及亚当:路加把他放在耶稣家谱的第一位(三38),因此强调了耶稣与所有人类的亲属关系(比较太一1起);犹大书第14节也提到亚当为人类的始祖。福音书更诉诸亚当与夏娃的被造,以及后来二人结合的事实,去证实神的旨意是要男女互相结合、“成为一体”(太十九4-6;可十6-9RSV 旁注,引述创一27,二24)。就马可的传统来说,这意味人不可离婚,但太十九9却容许一个例外;若配偶犯了“淫乱”的罪,则夫妻的关系可以终止。

  保罗在其书信中,也提及亚当夏娃的联合,作为他教导信徒有关男女关系的根据:保罗在林前六16同样引述创二24,说明性关系绝不是琐事或在道德上无关重要的事情,而是牵涉两人彻底的联合、个体的交融;他更在弗五31中引述创二24,辩证说这也象征基督与教会的联合。保罗在林前十一7-9间接提及亚当与夏娃被造的先后次序,以及神赋予亚当的尊严,藉此支持女人要顺服男人的论点(虽有11-12节的制衡思想):男人不该蒙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因此若女人不蒙头,便侮辱了她们的“头”(指肉身上的头,又或许兼指寓意上的头,即她们的丈夫,参:3节起)。同样,提前二12-14诉诸神创造亚当、夏娃的次序,声称女人既居于从属的地位,便要在崇拜聚会中保持安静;经文又以夏娃先被引诱犯罪这事实,辩明女人的次等地位(参 Ecclus 25: 24)。因此,我们不能单说保罗要迁就当时的传统惯例,而摒弃他在这经文中对妇女行为举止的实际教导;这样做的话,等于质疑作者引以支持这些传统习俗的经文诠释法与有关创造的教义,以及质疑从诠释推衍出实践的逻辑手法。

  但保罗在其书信中提及亚当时,主要是把他与基督互为对照。符类福音也可能间接提及这对照:马可对耶稣受试探的描述(一13),也许反映了耶稣重现乐园景况的思想:耶稣胜过魔鬼的试探,与野兽同居,受天使的伺候(参 J. Jeremias, TDNT 1,页141)。同样,路加在三章38节提到亚当是“神的儿子”,就是上文称呼耶稣的字眼(一35),可见这是对亚当故事积极方面的用法:路加把犯罪之前的亚当与耶稣相比。

  但保罗在列举亚当与耶稣的相似点之时,却更强调他们二人的相异,他在林前十五及罗五12-21两段发挥这课题的主要经文中,都说明了这点。腓二6-11所采用的传统资料也可能有这个对比,并且同样强调耶稣跟亚当的分别:只是这里没有明显的提到亚当,或引述创世记的经文,我们最多能够说,这段经文的一些思想,如顺服、放弃与神同等,暗示了耶稣与亚当的对比(参 R. P. Martin, Carmen Christi, 1967,页161-4)。

  林前十五两次提及亚当与基督的对比:首先在2123节中,保罗以此对比说明了基督的复活(哥林多人所相信的事实)是“众人”都要复活的保证,正如“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原文是现在时态);这并不是说亚当死时众人都死了,而是说众人现在像他一样都要死。“在亚当里”一语是根据“在基督里”类推而成的,我们不能引用前者来显示后者形成的过程。保罗在4549节中再次使用亚当与基督的对比,但这里的对比,是比较现在我们有份的、亚当血气的素质,与因着基督的复活,我们将来也担保拥有的属灵身体这二者的异同。哥林多教会的一些信徒对他们的属灵恩赐过分自信,因此须获提醒,晓得他们仍是属于死亡辖制之下的时代和人类(26节)。保罗对他们的答覆是:圣经(创二7)说明人是属血气的(45节,保罗又补充说末后的亚当才是属灵的);再者,“属灵的不在先,属血气的〔才〕在先,〔惟独〕以后才有属灵的”(46节,参 NovT151973,页301起),他们将会在基督的复活上有分-素质改变但仍带有形体,而他们暂时的血肉之体并不能承受神的国(50节)。在45节中出现的“末后的亚当”,以及“亚当”和“人”在经文中互相交替的运用,显示保罗很明白“亚当”的意思就是“人”。

  以上最后的一点解释了为何保罗在罗五12中如此隐晦地以“一人”表示亚当。在接着的经文里,保罗将亚当与基督比较:亚当的犯罪引来一连串的结果,罪进入了世界,而按神的定命死临到众人;相反的,基督的顺服启奠了拯救的进程,世人蒙神惠赐义并“在生命中作王”(17节)。第19节似有预定的意味〔译注:“成为”在原文有“被列入”、“被变为”之意〕,但原文的时式是值得我们留意的:“众人被变成义人”虽属将来式时态,但却是正在发生的事情,而我们也可以说,众人被变为罪人也仍旧是正在发生的事;“被变为”也许与“成为”相差不远〔译注:见和合本译法〕。第12节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死亡并不是因亚当的罪而自动的临到全人类,事实乃是:“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众人便都要承受责任,面对死亡的刑罚:不错,众人在罪中是忧戚相关的,因此我们是纵容和有份于彼此的罪,但第12节却没有表达这意思。此外罪还是一种力量,比起个人的罪行或个别罪行的总和还要厉害,保罗在第13节即用类似人的称呼提及它。从第13节起,保罗处理其他人的问题,他们不像亚当那样直接从神那里领受命令而后来违命,只是我们从亚当到摩西期间死继续作王,以及从神赐下律法这两件事情,可知道些人照样犯了罪。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豫像”,但从下文发展,可知二者大体上是相对及迥然不同的(15-19节);换言之,经文是在消极方面使用亚当的事迹。况且,亚当的罪及其后果构成了纯粹人为的历史,就是神任由人类承受犯罪结果的历史(参:罗一242628);相比之下,基督的作为带有超越凡人的层面,远胜罪的消极面,因此保罗在这段经文中重复使用了“更加倍的/更要”这些字眼(五1517)。

  关于“亚当-基督”这思想来源的问题,学者有很多的争辩。有人从近东神话故事中去寻索其来源,近年来亦有人更具体地尝试追溯到诺斯底主义对原始人的臆测。但我们更应该从昔日犹太教多样化的信仰中,或主耶稣的教训中,寻索“亚当-基督”对比的较近来源。这些思想包括:在人类历史终结时,人类会恢复原来的状况;亚当与以色列历史中的人物及弥赛亚可作对比(参 Syr. Baruch 73起与5-6:6);神心目中的“人”(或人子)会在人类历史终结时来临等。保罗及/或基督教传统就是从这些素材塑造了“亚当-基督”预表说。

  不论我们对人类来源问题持怎样的观点,人类有其历史及开端是不变的事实,而保罗的论点就是:人类在这历史的最早期便已经刻有罪的标志,人须对其罪恶的历史负责,而且个人的罪会影响他人,甚至影响整个世界。

  书目:C. K. Barrett, From First Adam to Last, 1962; M. D. Hooker, NTS 6, 1959-60,页297-306; NIDNTT 1,页84-8; A. J. M. Wedderburn, NTS19, 1972-3,页339-54

A.J.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