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动物(ANIMALS OF THE BIBLE

  〔译注:本文涉及不少生物学上分类的名称,为方便读者起见,在此顺序列出英文及中文名称── kingdom (界),phylum (门),class (纲),order (目),family (科),genus (属),species (种)。此外,'sub-order' 'sub-species' 分别译作“亚目”和“亚种”。〕

  早期及现代的英文译本均广泛地提到多种动物名称。最早期的英文译本,尤其是 AV,出现了不甚正确的译名,主要原因是译者们对巴勒斯坦这地的动物缺乏精确的知识,无怪乎他们采用了自己熟识的欧洲品种的名称。从十九世纪开始,人对动物的精确研究才陆续展开,而在此之前,只有较明显的动物及对人有实际重要性的动物,才有名字。外貌上或用途上大致相似的动物,便给赋予同一名字或类似的名字。这些一般性原则广泛用于整个动物界。那些在不同经文中几次提及的动物,因有不同经文提供的线索,不难辨认。但许多只在利未记和申命记几个名单中出现的动物名称,就不容易翻译得准确了。1900年以后出版的英文译本,已更正了一些早期的错误,但在同一本译本里,或在不同英文译本中,译名缺乏统一,大多数译本包括了一些古怪的译名。这些译名中,有些至今已过时,或不能确定,下文不会全部讨论,只讨论其中的大部分。两个主要类别清晰可辨──是野生动物,通常只是陪衬的背景;另一是饲养的动物,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环。后者较为重要,故先讨论。

  译作ass)的希伯来字共有两个:~a{t[o^n,强调其忍耐;h]@mo^r,强调驴通常红色的外皮。后者比前者更普遍,前者只出现过两次,一次用于巴兰的驴(民廿二),另一次用于基士的驴(撒上九-十)。上述两名称只用来描写饲养的驴。至于英文 donkey 一字(中译),来源不能稽考,十八世纪末以前不见使用;今日专指饲养的品种,一些现代英文译本(如 JB NEB)也有采用。

  此外,一般译作野驴wild ass)的希伯来字有两个── `a{ro^d[ pere~。前者除以希伯来文的形式出现(伯卅九5)之外,也以亚兰文 `@ra{d 的形式出现(但五21)。但这译法受到某些权威人士的质疑。pere~ 共出现九次,而在伯卅九5-8翻译为“野驴”有上下文充分的支持。这品种今称骞驴onager, Equus onager),现在仍可在亚洲中部和西部找到。某“亚种”在十九世纪中期已经绝迹,但与关系繁密的另一种类,现在已成功地在南地(Negeb)南部的喜霸自然保护区(Hay Bar Nature Reserve)饲养。

  源于努比亚(Nubian)的骝驴(Equus asinus),相信是在新石器时代非洲东北部被饲养成驯种的。圣经首次提到它,是在亚伯兰寄居埃及之时(创十二16),但早在他离开米所波大米时,很可能已经使用驴作运输工具,因为约在主前1800年,在米所波大米便已有数个不同品种可辨认。在此之前逾一千年,古米所波大米便有拉轮车的“驴”,而从遗留至今的石刻或壁画看来,这些是骞驴,但这品种始终没有完全驯化。驴对贫穷的游牧民族来说十分重要,是他们主要的交通工具,平均每天可走三十公里。来自马里(Mari)的一份文献显示,早在主前十七世纪,王族若骑马而不骑驴是不妥当的行为。圣经的描述亦很相似;王族在太平时代是骑驴,而马则在战争时才使用。在这背景下,亚九9太廿一2-3经文便不难理解了。

  英文 colt foal,可泛指马族动物中幼少者〔译注:相当于中文的“驹子”崽子〕;但在英文圣经中,除了创卅二15 colt 表示年幼的骆驼之外,其余全都指驴驹。

  旧约圣经多次提及su^s),其中不少采其象征意义,在先知文学及诗歌书中尤为普遍。在整本新旧约圣经中,“马”通常与战争及能力相提并论,甚少单独出现。另一希伯来字 pa{ra{s%,在大多数英文圣经中译作骑马人(horseman),原文指骑兵队中有人骑的马,或任何有骑师的马匹;su^s 的用法则比较广泛,尤指拉马车的马匹。

  在所有负载的牲畜中,马被畜养、驯化的时间远较牛羊和驴为晚,但却最重要。野驴原住在北非的半沙漠中,但马的祖先却原产于欧洲与亚洲的草原。马的饲养有可能是在数个地区各自开始──欧洲西部、亚洲西南部与蒙古。圣经中提到的马,很可能来自亚洲西南部。

  主前1750年左右,在汉摩拉比的时代,巴比伦的一块石刻首次提到马,说它是“从东方来的驴”。约瑟在埃及掌权时,当地已有马的存在;而当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埃及人用马来追赶他们。以色列百姓大概没有马匹,而且马也不适宜用于沙漠旅程。

  迦南地的邦国拥有马匹,并且策骑作争战之用(书十一4等等)。日后,大卫经常在战争中面对敌人的车马:“擒拿了马兵一千七百,将拉战车的马砍断蹄筋,但留下一百辆车的马”(撒下八4)。这似乎是对大卫拥有马的首次记载(所谓“蹄筋”,意即后腿自膝至蹄上球节这截的筋腱。将这筋切断,马便永久残废)。申十七16论到民众要求立王的时候,说:“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大卫的儿子却忽略这禁诫,例如按撒下十五的记载:“此后押沙龙为自己预备车马”,而所罗门不久以后更拥有大批马匹,养于夏琐、米吉多及基色等地特建的马厩内。这些马多从埃及与小亚细亚南部的库厄(Kue)进口,再转运到其他邻近国家。每匹马的价钱是一百五十舍客勒银子(王上十28-29)。

  虽然英文 mule 骡子一字有不少其他的解释,最先及最基本的意思是指从驴(donkey)和马交配而生的后裔。当马被引进饲驴的地区后不久,大概人就开始繁殖骡这混种动物。但是利十九19似乎明文禁止这种做法:“不可叫你的牲畜与异类配合”(“牲畜”,于希伯来文为 b#he{ma^,在此可指任何饲养的牲口)。这可解释为何一直到大卫在位末期,骡子才在圣经中出现(撒下十三29)。现在,大多数人都同意,希伯来文的 ye{mi^m(创卅六24)应译作“温泉”(RSV;〔译注:和合本同〕),而非“骡子”(AV)。pered[ pirda^ 分别指雄骡与雌骡,只是这些混种动物总不能生育。骡子的价值在于它兼有马的力量和驴子的坚忍、稳健,并且在饲料较差的情况下仍能正常生长;骡子更拥有混种动物和植物的特性,就是特别茁壮。

  在斯八14中,希伯来文的 rek[es% 适宜译作“快马”(RSV;〔译注:和合本同〕)。

  骆驼carmel)(来:ga{ma{l;腊:kame{los),早期的历史断续不全,其野生先祖也不详,但有充分证据表明骆驼早已为人驯化及饲养。单峰骆驼通称亚拉伯骆驼,英文常以 dromedary 称之,但这字严格来说单指行走迅速的品种。单峰骆驼出没于中东的沙漠,在圣经记载中也有提及。双峰骆驼,或称巴特里亚(Bactrian)骆驼(巴特里亚大概是在亚洲西南,接近奥萨斯 [Oxus] 河),现生长于冬天严寒的亚洲中部和东北部的沙漠。这品种有时曾被运至较南的地方饲养;按主前841年宁录城(Nimrod)一块方尖碑的记载,撒缦以色三世所掳获的战利品中,骆驼也包括在内。在生理构造上,两种骆驼之间甚少差别,据知二者更可互相交配。

  骆驼的构造十分奇妙,很适宜在干旱地区生活。驼峰是个储藏食物的器官,骆驼在横跨沙漠时经常缺少食物,可赖驼峰维持。骆驼对水的需求甚低,可连续一星期不喝水而生存。骆驼有此能耐,是因它可以忍受失去全身体重的三分之一而没有生命危险;一有机会再喝水时,更能在十分钟内补充失去了的重量。骆驼还有一个特别的生理机能;体温在早上是摄氏卅四度,下午上升至摄氏四十度,避免了因流汗而失去水分。骆驼的口、鼻、眼及脚在结构上也完全适应在沙漠中生存。它的产品更为人广泛采用;冬天的体毛可以织成粗布,粪便可以收集作燃料。骆驼是倒嚼反刍的动物,但脚不分蹄,因此在摩西律法下是不洁净的;但骆驼奶是否同受禁制则不能肯定,因为驼奶是宝贵的食物来源,而母驼产子后几乎可以不断供奶达两年之久。骆驼皮可制成皮革。骆驼可以倚赖瘦瘠的植物为生,而植物的高纤维成分使它的粪便可充当燃料。

  一匹骆驼除了载人外,还可以运载约二百公斤的货物,但若行走沙漠,载重便得减半。运货的骆驼平均日行四十五公里,但一匹快速载人的骆驼曾有十三小时走完一百五十公里的记录。

  究竟以色列的先祖有否使用骆驼,历来议论纷纭,但现在考古学已表明了在列祖之前最少一千二百年,埃及便已饲养骆驼。争论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多段漫长的时间内,埃及人可能基于信仰禁忌的缘故,停止使用骆驼,而当亚伯兰下埃及时,正值其中一段时间(创十二16);于是法老王送给他的礼物清单中,骆驼一项就被认为是文士后来附加的。无论如何,我们没有理由反对圣经日后提到骆驼之处。人类早期使用骆驼的证据,详见崔拿(Zeuner, ch.13)及甘斯达尔(Cansdale, ch. 4 )。较近期在阿曼(Oman)的发掘,也证实了该地在主前约2500年饲有骆驼。

  在创廿四35与下文的描述中,骆驼是主人重要的资产,也是长程的交通工具(创廿四10起,卅一34),但在主前十六世纪前,畜骆驼的游牧式生活并不十分普遍,人也没有经常使用骆驼。大卫选立了一个以实玛利人去掌管骆驼(代上廿七30),而示巴女王的行李、贡品亦由骆驼从亚拉伯西南载运而来(王上十2)。

  无论穿过沙漠,或是绕沙漠而行,骆驼都是宝贵的交通工具,但希伯来人却不大喜欢这样用骆驼。圣经没有很明显的提到骆驼是驮载的动物,但它们广泛用于耕种上,有时很古怪地与驴同负一轭,一起耕种。旧约圣经中有五十七次完全按字义来提及骆驼,但新约圣经提到骆驼的六处地方,却只有两次取其字面意思,与旧约成了很强烈的对比。那两次是根提到施洗约翰衣服的材料,记在太三4和可一6。其他四次都用于基督意象丰富的话语中,可能来自当日谚语,如“滤出蠓虫”(太廿三24)和“穿过针的眼”(太十九24),可参另一项目*骆驼

  饲养的绵羊sheep)在圣经中出现超过四百次,并且用上了十二个不同的希伯来字,足见绵羊对以色列人的重要。在这些希伯来字中,有些仅为同义字;其他的则指出年龄及性别的分别,而指出不同品种的,最少有一个字(Kar,亚兰文为 d#kar)。s]o{~n 是最普通的一个字,这是个集合名词,有时指绵羊,有时指山羊,因此会在──下文“山羊”一项下讨论。keb[es* 出现超过一百次,除了五次例外,全指献祭用的动物;“一岁大”这形容词经常出现,显示这可能是指一岁或以上的羊羔(lamb)。新约圣经提到绵羊超过七十次,但只用上了四个希腊字,最常用的是 probaton。详尽的希伯来文及希腊文字汇,并它们的用途,请参看甘斯达尔,页53-5

  绵羊的来源及早期历史十分复杂,学者议论纷耘。约在主前5000年,新石器时代的人便已饲养绵羊;至主前2000年,至少有五个品种已经传到米所波大米。绵羊的祖宗可能是深山绵羊,或许来自多处;现在,绵羊已培殖为多个品种,有着不同用途,并且住在不同地方,由沼泽至沙漠地不等。绵羊被饲养的目的,最先是为了它的肉及脂肪,尤其是后者,因为较早饲养的山羊只能提供小量脂肪。经过小心交配后,便发展了产羊毛的品种,成为一种极宝贵的品种,因为羊毛成了制造衣服最有用及容易获得的材料。摩押王米沙(Mesha,王下三4)每年将十万公斤绵羊的毛进贡给以色列王,平均来说,每头羊每次可提供一公斤的羊毛。制成革的羊皮可用来做衣服,亦可用作会幕的内层(出廿五5等等)。绵羊的奶常被制成凝乳,作为基本的食物,这可能比羊肉更重要,因为以色列人只在献绵羊为祭,然后一起食用祭物时,才吃羊肉,作为膳食的一部分。

  绵羊主要吃草,故比山羊更需良好的草场。现时在巴勒斯坦最普遍的品种是粗尾种。这奇怪的尾巴有时重达五公斤,在主前2000年左右便见于埃及的木乃伊。其实这尾巴是一个储藏器官,等于骆驼的驼峰,在炎热干燥的夏天及寒冷天特别有用。限制绵羊生长的主要因素很可能是冬天饲料的缺乏,而在新约时代,绵羊群从十一月的雨季起到翌年的逾越节为止,是养在室内,以糠秕及大麦作饲料。

  我们可以从创三十32清楚看见,当日无论是绵羊或山羊,都已经具有不同的颜色及花纹,可能只有少数是纯白的。这显示希伯来文的 ta{mi^m 一字(民廿八3),正确的译法应当是“毫无瑕疵”(大多数近代英文译本:〔译注:和合本作“残疾”〕),而不是“没有斑点”(AV),指的是大体上的不完全,而不是颜色上的斑纹。

  绵羊骨可制成不同器具及其他东西,这有很多考古学的证据可以支持。但圣经只记述公羊角的两种用途:作为盛油的容器(撒上十六1),以及作为乐器(书六4等等)之用。

  在整本圣经中,绵羊经常用于隐喻上,具有很深的重要性,而在新约圣经中,没有以比喻方式提到绵羊的一些经文,只是记述它们在圣殿里被摆卖的情形(约二14等等)。在当日的社会,绵羊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牧羊人在前头带领、保护羊群,并为它们建造羊栅。因此圣经一贯以绵羊为人的写照,实在毫不出奇。两者都是软弱、容易走迷及失丧的,基本上也都是喜欢群体生活,不能照料自己,亦不能寻找回家之路的。如赛五十三6所说:“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大卫基于他早年牧羊的经验,写出了诗篇廿三篇,提供了另一个可能性,就是人恢复了与神的关系。约一29:“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十14则说:“我是好牧人”。这两个看似矛盾的伟大真理,在新约中给揭示出来,正如启五6所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

  我们若检查绵羊与山羊混杂的羊群时,便能清楚明白把二者分开的意义(太廿五32);两者看似一样,因此要仔细检查,才能分别出来。在歌四2这节意象十分丰富的经文中,“个个都有双生的”这译法虽可商榷,但牧羊人无疑盼望一只母羊都有孪生,没有一个丧掉子的。

  英文 cattle 一字(来自英语的 catel),初时表示财产,因为在古时牲口构成了财产的主要成分。此字的用法与希伯来文的 miqneh 一字十分接近。今天,cattle 是指野生及饲养的牛(bovine),即牛族(ox)的成员,但圣经只提到驯养的牛。圣经一共用了十个希伯来字来描写牛类,总共出现超过450次。下列是一些较为重要的字:b#he{ma^ (单数及集合词)不仅指牛族,也泛指较大的驯良牲畜。s%o^r 虽偶指雌性,但通指牡牛,是指一头牛的基本用字。ba{qa{r 是成熟有角牛只的另一集合词,常译作牛群(herd)。b#~i^r 是集合名词,主要用于负载的牲畜,包括牛在内。 par 是牡牛, pa{ra^ 则是雌牛,特别指民十九的红母牛。`e{g{el `egla^ (雌性)(字根是“滚动”)指年幼的动物。m#ri^~ 译作爬畜,不多总是指献祭的动物。

  希腊文共有六个不同的字来描写牛。damalis 指红母牛;thremma, moschos sitistos 大多数指养肥了的牛;tauros 指公牛;bous 指牡牛。

  一切驯养的牛向来被认为源自欧洲野牛 (auroch)/wild ox)(参看下文)。远在新石器时代,野牛便已在世界不同地方分别被驯化,但较绵羊及山羊为晚。饲养牛的主因,是为了吃牛肉。但后来母牛用来产奶,牡牛则用以犁田及拖拉物件,因而大量增加了可耕之地的面积。牛的体积大,并需要良好的草场,这些因素限制了牧养的范围,而最佳的牧牛场便是加利利北面的山地。虽然如此,很多地方似乎都养有少量的牛,并且牛在各地都派上多种用途。

  旧约及新约都记录了数条有关牛的规条,是很人道的。它们可以和人一起同享安息日的休息(出廿三12)。迷路的牛应当被带至安全地方(出廿三4)。安息日牵牛去饮水是可以的(路十三15)。保罗两次引用摩西的法则(申廿五4),叫人在牛踹谷的时候,不可拢住它的嘴(林前九9;提前五18)。这些和其他的法则十分关心动物的福利,这种关注是很多国家仍不认识的,而西方国家只有到十九世纪后期才注意到这方面。

  山羊goat)在远古时便由野山羊wild goat, Capra aegagrus)驯化而来,且对列祖帮助很大(创十五9),因为它们虽与绵羊一同饲养,却能在较贫瘠的土地上生活。雅各与以扫的故事(创廿七9)强调羊肉的价值,但通常只有小山羊的肉才用作食物。母羊可以提供羊奶,羊皮可以用作皮革,或用作盛水的瓶子;某些羊的毛可以编织成衣料。可是,山羊在一些地方被驯养后,因没有受到恰当的管理,曾对当地环境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于地中海东部的山区,因为夏天炎热干旱,冬天多雨,情况尤为严重。

  正如我们可以想像的,这样重要的动物具有很多不同的希伯来名称;指雄性的有 s]a{p{i^r, s*a{`i^r, tayis%;指雌性的有 `ez, s*#`i^ra^;指山羊羔的有 g#d[i^, g#d[i `izzi^m,复数为 b#ne^ `izzi^m 等等。此外,还有两个集合词比其他名称更普遍;它们是 s]o{~n s]#~o^n,即羊群;及 s*eh s*e^,即群羊中的一员。这些字若没有与 `ez (山羊)或 keb[es* (绵羊)同用、加以注明时,可指两者中任何一者,或指两者的混合。所以要指出山羊与绵羊每类的数目,便常常会十分困难。

  巴勒斯坦饲养的swine)来自欧洲及西亚洲的野猪(Sus scrofa)。神禁止以色列子民吃猪(h]@zi^r,利十一7;申十四8)。此禁令具有两个卫生上的原因。第一,猪常吃各种腐物腐肉,因此常吸取了一些带菌的东西,以致成为带菌者,或自身受感染。第二,猪是绦虫(tapeworm)的寄生体,而绦虫引至旋毛虫病(trichinosis);在这些虫的生命周期中,有一个阶段是活在猪的肌肉里,人吃了这种肉,就会受感染。绦虫继而攻击人体内不同的组织,甚至令人死亡。彻底煮熟猪肉可杀死这些虫,但当可供燃烧的柴甚少时,这就不是经常可办到的事了。因此倒不如完全禁止吃猪肉,才更安全。猪肉和绦虫的关系是在二十世纪才得到证实的。

  此禁令使犹太人举国厌恶猪,且以猪代表讨厌的及可憎的东西。例如在箴十一22中,作者把品行欠佳的妇人与猪相提并论,而当浪子为外邦人喂猪(choiros)时,就是沦落到深渊了(路十五15)。在新约时代,当地的外邦人饲养猪群(太八30起等等)。污鬼恳求耶稣差它们进到附近的猪群身上,这对犹太人来说不是奇怪的事,因为他们以为污鬼与猪属同一类别。同样,在太七6中,耶稣警告他的门徒不要将珍珠放在猪前。彼得后书的作者在二22说假师傅迟早会回复他们异教(猪那样)的本性。

  英名 pig 一字一度指年幼的猪,现在则成了普遍用字,泛指猪类。至于 swine 一字,现已过时,只是在一些专门名词里出现,但大多数的英文圣经译本仍保留了此字。

  旧约对dog)的藐视及厌恶,今日西方人士很难明白,因他们以狗为人的良伴及助手。学者一般都同意,狗是最早由人饲养的动物,在石器时代后期,在世界不同的地方已经有家犬。大多数权威人士都认为,狼是不同品种的狗类的先祖。

  在东方很多的地区,狗基本上仍是食腐动物(scavenger)。对处理垃圾来说,狗的贡献良多,但狗也因此是不洁的,是潜在的带菌者。与它接触过的人,便受到玷污。希伯来文的 kebeb[ 及希腊文的 kyo{n,毫无疑问是指半野生的狗,它们在城门外出没,等待人抛出废物及死尸。但在其他地方,尤其是在埃及,人对狗的看法却不是这样,人用狗来帮助打猎,并且崇拜它。另一希腊字,是示小词 kynarion,在太十五26起迦南妇人的事件中采用。从上下文看来,这种狗是可以在屋中自由行动的宠物。

  腓三2的“犬类”是指外来的犹太主义者,他们干扰了教会的安宁。在启廿二15,被拒诸新耶路撒冷城外的“犬类”,是行为污秽的人;这里大概反映了申廿三18的用法,在该处,“狗”似乎是对男庙妓的专门名称〔译注:和合本正文作“娈童”,小字则声明“原文作狗”〕。

  在旧约时代,巴勒斯坦有相当多可作食物的反刍动物ruminant)。圣经常常提到*狩猎及狩猎的方法,如各种不同的网、陷阱、陷坑等等。很多时候这些字是在象征意义的经文中出现,因此很难准确断定它们到底指什么。但它们肯定是狩猎的工具,因此我们可以放胆假定,人藉着打猎取得到肉食。在希伯来圣经中,很可能提到了所有主要的品种,但在英文译本中,却没有一致的译名。无疑早期的英文圣经译者对巴勒斯坦的动物种类不太认识,但这只是部分的原因,因为即使在近期的英文译本中,对动物名称的处理也经常是不划一的。下文列出据知在巴勒斯坦出现过的野生反刍动物,并稍加阐释,却不拟把所有英文译本的相应名称列出来,因为这样做没有多大意义。若想详细了解,请参看甘斯达尔第五章有关“狩猎的野兽”(Beasts of the Chase)一文。

  希伯来文的 r#~e{m 毫无疑问是指野牛aurochs/wild ox),就是家牛的先祖。在基督教时代之前,野牛已经在巴勒斯坦地区消失,而在十七世纪早期,据知最后的一头野牛亦在波兰被杀死。现代英文圣经译本普遍译作“野牛”(wild ox),不再沿用 AV 的“独角兽”(unicorn)一名。希伯来文的 te~o^ 译作“野牛”,或野生牡牛(AV),更多译本译作羚羊(antelope)。JB 则译作长角羚羊oryx),这是正确的译法。对 te~o^ 的正式称呼应是亚拉伯或沙漠长角羚羊。这是一种特别适应沙漠地带的动物,可以在缺水的情况下存活一段颇长的时间:它的皮毛近乎白色,身高一公尺,雌雄皆有笔直的长角。近代狩猎的武器及交通的发达带来了极大的灾害,使在野外的长角羚羊几乎绝种。赛五十一20论到人用网捉这种羚羊;这也是亚拉伯人一直沿用的方法,直至十九世纪末为止。

  螺角羚羊addax)是另一种罕有的沙漠羚羊,目前仍在撒哈拉生存,但在1900年以前便在圣经提及的地方绝迹。希伯来文的 di^s%o^n,在 AV 译作 pygarg,是根据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转译过来的。长久以来的传统说法,并且它在食物名单中位于两种沙漠品种中间的位置,显示 di^s%o^n 大概是螺角大羚羊。“野山羊”(ibex, RSV)必定是错误的译法。

  希伯来文的 yah]mu^r 在申十四5的洁净动物名单中,是最难断定的。传统的解释有七十士译本的支持,就是以它为南非狷羚bubal hartebeest)。现时这种物在其原先出没范围的北方已告绝种。yah]mu^r 在所罗门日常食品的名单内出现(王上四23),故此不大可能是指南非狷羚,因为此段经文似乎暗示这是一种群居的动物,或是可围在栏内的牲畜。译作梅花鹿(fallow deer)(AV)或獐(roedeer)(RSV)亦不太可能正确。

  此食物名单中最后一个名称亦甚难断定。zemer (跳跃者,leaper)译作小羚羊(AVRV),是不正确的,因为这是一种高山动物。译作高山绵羊mountain sheep)(RSV)较为贴切,但不够准确。zemer 不会是北非大角羊(barbary sheep),因后者只生存于北非及撒哈拉,但它可能是(摩弗伦羊)(mouflon)中现已绝种的一类,因为其他的亚种现在仍可在南欧及西南亚找到。

  努比亚野山羊nubian ibex)今天仍生长于隐基底(En-gedi)这沃洲以上的石坡上。隐基底──意即“小野山羊之泉”──乃是这种羊的自然栖息地。希伯来文的 y#`e{li^m,意即野山羊(wild goats, AV),而译作“努比亚野山羊”是正确的。这字的字根,意思是“爬山者”。这动物总与山岭拉上关系,并且这名称总是以复数出现,恰当地形容这种群居的动物:“高山为野山羊〔译注:原文为复数〕的住所”(诗一○四18)。希伯来文的 ~aqqo^ (申十四5)有可能是 ya{`e{ly#`eli^m 的单数)的同义词;常见的动物具有两个名称,并非不寻常的事。

  对许多操英语的人来说,凡具有角或叉枝角的有蹄动物便是鹿deer)。但事实上,鹿在反刍动物中是一大类可清楚界定的动物。它们的特色是,它们的角每年都脱落,然后重新生出,此外,它们大多居于北半球温带地区。鹿有很多品种,因此若要说得清楚,必须声明是哪一种鹿。

  有三种鹿一度住在巴勒斯坦。红鹿red deer),在欧洲及西南亚多处地方相当普遍,在三种鹿中身躯最大,身高一公尺半。但在巴勒斯坦红鹿却不可能普遍,因缺少可栖身之地;故此在早期的时候,甚至在以色列人还未来到之前,红鹿可能便已消失。其次是梅花鹿fallow deer),现今在多国的郊野公园中饲养。这种鹿由脚到肩膀只有一公尺高,最特别的是身上有斑点,不单年幼时有,就是到年老时仍多少保存。此品种约在1922年便在巴勒斯坦消失。再其次为roe deer),身高不超过八十公分。与前二者不同的是:獐只是一、两只单独出现,不容易看得到,所以它的出现可能不受人注意。在巴勒斯坦发现的獐,据说最后一次是二十世纪早期在迦密山上出现的那只。希伯来文的 ~ayya{l 及它的雌性字形,在大多数的英文译本皆译作雄鹿(stag)、雄红鹿(hart)、雌红鹿(hind)等等,泛指梅花鹿及獐,所以最好笼统译为鹿(deer)。

  希伯来文 s]#b[i^ 一字的正确意思见于徒九36:“大比大,又名多加(Dorcas)”(dorkas 即羚羊 [gazelle])。AV 把它译为獐或牝鹿(roe)时,羚羊一字还没有传至英国,但后期的英文译本则一致译作羚羊。在巴勒斯坦我们可以找到两个品种──羚羊(dorcas)及巴勒斯坦羚羊(Palestine gaxelle);两者身高皆在七十公分以下。它们一度濒临绝种,但在保护下恢复繁殖,今天再出没于犹大山区、中部平原及沙漠附近。羚羊一般居于干旱地区,颜色暗淡,角尖往往向前生出。

  如前所述,野猪wild boar)是家猪的祖先。希伯来文的 h]@zi^r 泛指两者。野猪在中东一些地区仍十分普遍,因为不论是犹太人或回教徒的进食习惯〔译注:两种人都不吃猪肉〕,都不会催使他们控制野猪的繁殖。野猪主要栖息于森林及芦苇丛中,例如诗八十13说:“林中出来的野猪把他蹧踏”。又如在诗六十八30;“芦苇中的野兽”一语,通常被解释为野猪。

  圣经没有直接提到elephant),但*象牙一却出现了十二次。象牙来自非洲及亚洲不同品种的大象。在主前三千年期,印度人便已掌握到驯养及训练象的方法。但这并非真正的饲养,因为当时的做法是捕捉年幼的象,把它们养大后用作负重的动物,或在战争中使用。马加比书(如:马加比壹书六3035),指出西流古(Seleucid)王安提阿吉伊皮法尼(Antiochus Epiphanes)使用战象来对付犹太人。亚洲像一度在远至幼发拉底河上游的地方出现,根据亚述人的记录,那些地方的人设陷阱来捕象。在这些地区,大象不可能普遍,且在主前一千年期末叶被人杀绝。

  狮子lion)一度在小亚细亚、中东、波斯直至印度等地出现;同类的狮子也在希腊出现,直到主后约100年为止。此种欧、亚洲的狮子与非洲狮子十分类似。在所有食肉动物中,只有狮子肯定是在圣经提到的地区消失了,不过印度豹(cheetah)及熊(bear)也差不多绝了迹。巴勒斯坦最后的一只狮子,可能是在十三世纪时于米吉多附近被杀。到了1900年,狮子仍在波斯出现,但最迟在1930年便绝迹了。根据伯顿(Burton)的报告( Travels in Syria),直至1851年,狮子仍在叙利亚出现。到了1920年代早期,伊拉克部分地区仍有狮子出现。现在仍然生存的小数亚洲狮,大都住在印度卡提瓦半岛(Kathiawar)上面积细小的森林区中。

  “狮子”一词在 AV/RSV 出现了约130次,所翻译的原文字汇,包括希伯来文泛指狮子的 ~aryeh,及八个其他字。这些可能是用于不同年龄及性别的狮子身上,不过至少有一些大概是诗意的称呼。这样丰富的字汇显示狮子在旧约时代十分普遍,为人熟悉。很多经文虽然有时只以狮子来比喻力量──可以证明这点。狮子在古代近东地区亦是王者的象征(*犹大的狮子)。狮子往往被关起来饲养(参:但六7起)。亚述拿西帕二世(Ashurnasirpal II,主前883-859),在宁录城(Nimrud*迦拉)便饲养了一大群的狮子(E. W. Budge and L. W. King, Annals of the Kings of Assyria, 1901 )

  按英文一般的用法,(leopard一字(通常连于形容的字眼),指好几种有斑点的猫科动物。希伯来文 na{me{r 一字很可能既指真的豹,亦指印度豹cheetah)(或称狩猎豹),以及一种或两种巴勒斯坦的有斑点的野猫。圣经提到豹的地方不多,都是用在谚语里,有着象征的意义,因此并无需要断定确实的品种。此字最为人熟悉的用法,或许是在耶十三23的箴言中:“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

  林猫jungle cat, Felis chaus)至今仍然居住在树木较多的地区,尤其是在加利利。至于豹(Panthera pardus),今日在以色列及约但已非常罕见,但在1960年代后期,数只林猫为人发现,或被杀,包括两只在死海岸边,一只在加利利。

  希伯来文的 z#~e{b[ (赛十一6等等)及希腊文的 lykos (太七15等等)都指东南亚品种的wolf)。由于近代人口的增长及治狼方法的昌明,狼活动的范围及数目便大大减少了。但直到新约时代,狼仍相当普遍,对牲畜造成很大的威胁。不过,现代人都同意狼对人构成的危险不大,不像一般传说所说的厉害。多数的经文都暗示狼是一种食肉动物,但圣经提到狼的地方都是在暗喻的情况下。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半的经文中,狼代表了一些滥用权势的人。例如番三3说:“他的审判官是晚上的豺狼”。巴勒斯坦的狼虽比中欧及北欧的狼细小,但却十分相似。

  狐狸fox)及胡狼jackal)在中东各地都可找到。它们属犬科(canidae),两者关系密切,但狐狸通常单独生活,但胡狼却往往成群出没。希伯来文的 s%u^`a{l 和希腊文的 alo{pe{x 很可能包括狐狸及胡狼两者,而近代英文译本在一些地方译作狐狸,在另一些地方则译作胡狼。两者的日常食物是蔬菜和水果,包括葡萄(歌二15)。在士十五4中,参孙所捕获的三百只动物很可能是胡狼。

  另一希伯来字 tanni^m 总以复数出现,AV 译作“龙”,现代的 RV/RSV 则译作“胡狼”。很可能这是一种诗意的名称,有荒凉的意味。

  分布甚广的棕熊brown bear)的叙利亚品种,至今可能仍出没于中东的部分地区,但已不在巴勒斯坦本土出现。然而,现今发现的是否原来那品种,是有疑问的,很可能它早已绝种了。巴勒斯坦的最后一只熊于1930年代已在上加利利被杀,但其后十年间仍有数只在黑门山附近居住。明显地它就是希伯来文 do{b[ 一字所指的(亚拉伯文作 dub)。它比正宗的熊颜色较淡,通常被认为是一亚种(sub-species),学名是 Ursus arctos syriacus。如同其他大多数的熊一样(北极熊 [polar bear] 除外),棕熊差不多整年都吃果菜,或为杂食动物,因此,当它攻击牲畜,尤其是绵羊时,最可能是在冬天,因为那时候可供食用的野果十分稀少。

  “丢崽子的母熊”一词(撒下十七8;箴十七12),似乎出自谚语。同样,摩五19所说:“景况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也是出自谚语。熊比狮子更可怕,因它力量较大,行动更难预测。

  鼬鼠weasel)只在利十一29提及,原文是 h]o{led[。鼬鼠族的数种成员可在巴勒斯坦找到,此外还有蒙(mongoose)。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证实 h]o{led[ 是指它们之中任何一种,或泛指整族。但一般学者相信这是指鼬鼠。

  经文若不提供足够的线索,细小的动物是难以辨认的。希伯来文的 s%a{p{a{n 在旧约共出现四次(利十一5;申十四7;诗一○四18;箴三十26;〔译注:和合本全部音译作“沙番”〕),因此学者可以鉴定它就是叙利亚岩狸Syrian rock hyrax)。在生物学上,此品种归入最为接近大象的一个小目(order)里。它约与免子的体积一般大小,长约三十至四十公分。它以多种的植物为食物,住在山岩的裂缝里。它在上一世纪便已明确地被鉴别出来,更被植斯湛(Tristram)在他的 The Natural History of the Bible1867)一书中加以证实。因此,我们很难了解,为何现代英文译本既然正确地放弃了采用“蹄兔”(coney)一词(因这词易与“兔子”混乱),却采用了一些非名称(自创)的词,如“石兔”(rock-rabbit)与“石獾”(rock-badger)等。JB 译本在摩西五经的动物名单中,译作岩狸(hyrax),是把 s%a{p{a{n 正确地译出来的数本英文译本之一,但在其他地方则译作“石獾”。

  希伯来字 tah]as% 指当会幕架起时用以遮盖它的料子(出廿五),也指当约柜被抬行时用以遮盖约柜的料子(民四)。AV 把这字译作獾皮,RV 译作海豹皮,而 RSV 则译作山羊皮。植斯湛似乎最早认为这种皮最可能来自儒艮dugong)──一种巨大的海洋动物,属海牛目(Sirenia),直到十九世纪早期为止,在亚喀巴湾(Gulf of Aqaba)颇为普遍。NEB 译作海豚皮,附注声明“严格来说是海牛”。海牛是对儒艮一个比较普遍的名称。其实儒艮与海豚(porpoise)完全无关,海豚是一种有齿的鲸鱼。

  希伯来字 `ak[ba{r 在旧约圣经中共出现六次,一贯被译为mouse)。按一般用法,这名称是指范围极广的小型啮齿类动物,而当利十一29禁止以色列人以 `ak[ba{r 为食物时,我们会预期这字在此也有广泛含意,即除了真正的老鼠之外,也包括了田鼠(vole)、跳鼠(jerboa)等等。此字在撒上六共出现四次。这章圣经记载瘟疫如何临到非利士人中间,所描述的症状恰如淋巴腺鼠疫(bubonic plague)的症状一样,可见这儿的 `ak[ba{r 是指黑老鼠black rat, Rattus rattus)而言,因为在它身上的跳蚤是这种致命疾病的主要带菌者。欧洲中世纪时的黑死病,正是淋巴腺鼠疫。

  希伯来文的 `arneb[et[,只在禁戒食物的名单中出现,但由于它与亚拉伯字 `arneb 相似,亦由于经文声明了禁吃的原因,我们可以推想这是巴勒斯坦的野兔hare)。利十一6中,“因为倒嚼不分蹄”一语,长久以来被人误解,因为野兔与啮齿类动物有渊源,并不是真正倒嚼反刍的动物。然而,我们现在知道野兔跟血统接近的兔子一样,排出两种粪便,其中一种可以再嚼,然后吞下,上去就好像倒嚼了。这种奇怪的习惯与反刍的作用相同,因它容许较难吸收的东西有机会再被消化。

  摩西的禁戒食物名单中,列入飞行动物的 `@t]elle{p{ (利十一19;申十四18),有理由译作蝙蝠bat)。很多品种的蝙蝠遍布中东,有些一大群、一大群的栖息于洞穴内,或是从洞顶倒悬下来,或是聚居于隙缝内。在某些季节,蝙蝠是最惹人注目的动物之一,而且由于多数的品种都吃昆虫〔译注:包括害虫〕,所以把蝙蝠列入禁吃的食物中,是很合理的。圣经另外提到蝙蝠的惟一次,是在赛二20:“人必将……偶像,抛给……蝙蝠”。在此,这种不洁净的动物差不多成了荒凉的象征。

  希伯来文的 qo^p{,一般译作ape);学者通常相信此字是由埃及文的 g(i)f, gwf 猴子monkey)借用过来的。这些动物是由埃及的红海船队连同其他货物一并由贫特(Punt)一地运来的,而贫特可能位于苏丹东南及厄立特里亚(Eritrea)。这些动物有可能是狒狒(baboons)或非洲狝猴(vervet)。另外有人认为此字源于塔米尔文(Tamil),显示这种动物源自东方。若是如此,所说的猴子便是狝猴macaque)或瘦猴langur)了。严格来说,这两者都不能正式称为猿。

  希伯来文的 tanni^n 是在*一词下加以讨论,dragon)是大多数英文译本最普遍的译法,但有时这个希伯来字也译作蛇、鲸鱼或海怪(详细分析,参看甘斯达尔附录二)。这字曾与希伯来字 tanni^m 互相混淆(后者可能是对胡狼的诗意名称),但两个字之间不似有任何关连。大多数时候,tanni^n 出现于完全意象化的经文中,我们并不能肯定所指的是否活生生的动物;所以在此不必多加讨论。可是,tanni^n 也在有关创造的记载中出现,就是在创一21,第五天被创造之物,译作大鲸(AV)或海怪(RSV)。在本节经文中,这只是一个概括的字,并非具体的字,因此最佳的译法莫如“巨大的海洋动物”〔译注:和合本译作“鱼”〕。在杖变蛇的事件中(出七9-1012),这字被译作蛇。在另外两处经文中,AV 译作“鲸”,但上下文清楚显示意象化的描述。

  在太十二40中,希腊文的 ke{tos 译作鲸鱼whale)(大部分英文译本;〔译注:和合本译作“大鱼”〕),指的是拿一17所说的大鱼(来:da{g{)。从解剖学的观点来看,译作“鱼”似乎不大可能正确,但有记录显示,在地中海东部曾有数条有齿鲸鱼出现,包括一些可能吞下人类的鲸鱼。在二十世纪的初期,有一、两个证据相当确凿的个案,记载人被鲸鱼吞下之后仍能生存(PTR 25, 1927,页636起)。这是新约中唯一采用 ke{tos 的地方,但荷马(Homer)和希罗多德(Herodotus)曾用这个字泛指多种海洋动物,有的是真的,有的则是神话,因此准确的意思至今仍有疑问。

  当早期的英文圣经翻译者不能在现有的动物中找到一只符合伯四十15所描述的动物时,便沿用了希伯来文的字,音译作 behemoth。这是希伯来文 b#he{ma^ 一字的复数,是泛指野兽的常见字。这字在圣经中共出现九次,其中八次指复数的动物或牛只。但在伯四十的经文,这字的情况很特殊,因为复数是用来加强效果的,大概所指的是一只具体的动物。虽然有多种的推测,但大多数学者历来认为约伯记所说的其实是一只河马〔译注:和合本亦作“河马”〕。当 AV 译本面世后,此动物才首次具有英文名称── hippopotamus。这英文名称源自希腊文,意思就是“河中的马”,但河马与马是完全无关的两种动物。河马这种巨型水中动物,在十二世纪以前一直住在尼罗河下游,而更早时则在叙利亚的俄隆提斯河(Orontes,或者在西南亚其他地方)居住,直到约瑟的时代为止。因此在圣经提到的地区,人对河马相当熟悉。这是一段很难解释的经文,但在 RSV 的翻译中,有数点对读者提供很大帮助。它在水中居住,孔武有力(21-23节),并吃植物(15节)。“高山为它生出食物”(20节)。真的,河马在觅食时,可以离开水而攀登山坡。此问题在甘斯达尔的书中第100-1页有详细的讨论。

  希伯来文有一些字眼,用来称呼居于荒芜地域的动物,意思并不易确定,qippo{d[ 是其中之一。这字在圣经中共出现了三次,是与神命定要临到巴比伦(赛十四23)、以东(赛卅四11)及尼尼微(番二14)的审判有关的。学者对此提供了很多的解释,例如麻鳽(bittern)、鹭(heron)、鸨(bustard)、箭猪(porcupine)、猬(hedgehog)及蜥蜴(lizard)。语言学及经文的文脉都不能提供任何的帮助。麻鳽及鹭是在沼泽及水中生活的鸟,这些没有多大可能;而鸨在此区域中十分罕见。hedgehog)是最有可能的解释。番二14指出尼尼微将变成废墟,而事实上此城亦真的在沙中埋没了,故此,猬真的可以按字面意思“宿在柱顶上”。这区淢中共有三种猬,两种是居于沙漠或半沙漠的品种,而在巴勒斯坦北部出没的另一种,则与英国的品种相似。

  箭猪porcupine)现在仍可在以色列找到,且是该地最大的一种啮齿类动物,体重约有二十公斤。它与 qippo{d[ 或圣经中任何的希伯来字都没有任何关连。

  巴勒斯坦是一个盛产Bird)类之地,所提供的栖息处,种类繁多,由亚热带至真正沙漠地带不等。再者,由非洲至欧洲及西亚的候鸟的主要飞行路线之一,是由红海北端开始,经过整个以色列地区。因此除了本土的鸟类外,还添有大批的候鸟,差不多每月都有不同候鸟飞过。

  这地既有这么多的雀鸟,学者便很难确定圣经曾提及的一些雀鸟到底指什么,有时甚至不能断定哪些希伯来字是指雀鸟或指其他种类的动物。除了“秃鹰”曾在伯卅九26另有提及之外,以下其他的鸟类只在利未记及申命记的食物名单中出现:海鸥sea gull, s%ah]ap{)、灰鹰hawk, ne{s])、夜鹰night-hawk, tah]ma{s)、鸬鹚cormorant, s%a{la{k[)、戴胜科鸟hoopoe, du^k[i^p{et[)、osprey, ~ozniyya^)、water hen, tinse%met[)。这些译名可能甚至没有指出每种鸟所属的主要类别,德莱维(Driver, 1955)因而翻译出一系列有趣味的新名字。

  巴勒斯坦现在仍有很多猎食的鸟类。在主要市镇外面的郊野中,人差不多每天都有可能看见一些食肉鸟在天空中盘旋。

  希伯来字 ra{h]a{m (利十一18;申十四17),AV 的译名是 gier eagle, RSV 译作“秃鹰”,杨格(R. Young)则译作“多种颜色的秃鹰”。这很可能是埃及的秃鹰vulture),一种显眼的、黑白二色的鸟,常在垃圾堆中觅食。

  属被禁食物之列的几种猎食鸟类中,ossifrage)是其中之一(利十一13 ),别名“碎骨者”(来:peres)。此名准确地描述了髭兀鹰lammergeier)又名bearded vulture),因为这种鸟把骨头从高处掉落在石上,为要打碎骨头,吸取其中的骨髓。

  一些真正的eagle)现在仍在巴勒斯坦居住,或者飞越此地。希伯来文的 nes%er 大概与英文的 'eagle' 一样,是一个广泛的名称,可以包括一切巨大的猎食鸟在内。圣经虽有许多提到鹰之处,但多是比喻式的用法,对所属品种的名称提供很少线索。弥一16“要大大的光秃,如同秃鹰”,清楚显示这是指粗毛秃鹰griffon vulture),因它的头上长满暗淡的柔毛,与其他鹰类羽毛丰满的头,成强烈对比。一些权威人士认为 nes%er 一定是指粗毛秃鹰,正如在太廿四28的“尸首在那里,鹰也必聚在那里”一语中,希腊文的 aetos 也一定是指粗毛秃鹰一样。这里清楚形容秃鹰连群飞到尸首那儿的情形。

  希伯来文的 ~ayya^ (伯廿八7)、da{~a^ (利十一14)及 dayya^ (申十四13;赛卅四15),很可能是指kite)。这种鸟的黑色和红色品种都十分普遍。

  希伯来文有四个字是指猫头鹰owl)的,在旧约圣经中共出现八次。此译名大概正确,所指的是几个不同的品种。

  希伯来文的 li^li^t[ 只在赛卅四14中出现,与这字一并出现的几个名称都备受争论,但大致上似乎表示一个荒芜的情景。学者们相信这是一个外来字,源自亚述文的 lilitu,指黑夜的女鬼魔。这个希伯来字曾有下列的译名──呼啸鹗(screech owl, AV),夜间的怪物(night hag, RSV),欧夜鹰(night moster, AV 旁注,RV),黑夜女魔(night jar, NEB)及*利利特(音译原文,JB)。根据拉比的传说,它是一个鬼怪,扮成装束华丽的妇人,在黑夜中等候猎物。以色列的动物学家认为它是森鸮(tawny owl)。li^li^t[ 可能是一只真实的动物,但在有更多的证据之前,我们只能说这东西“未能鉴定”。

  白鹳white stork)是巴勒斯坦最特出的候鸟之一,每年在三月至四月间,多沿着约但河谷,慢慢向北飞翔。耶八7“空中的鹳鸟,知道来去的定期”,显示 h]@si^d[a^ 很可能就是鹳,但亦可指其他几种巨大的鸟类,如鸢或苍鹭。

  crane)与白鹳有相似的体格,也同是候鸟。学者们根据经文的说法,认为赛卅八14和耶八7的希伯来字 `a{g{u^r su^r,应分别译作“鹤”和“燕子”。从耶八7看来,两者都是候鸟。在诗八十四3和箴廿六2中,另一个希伯来字 d#ro^r 也译作燕子swallow);并且头一段经文暗示它在圣殿的建筑物里筑巢。有数个品种的燕子和雨燕swift)都有此做法。雨燕与燕子不但体格相似,而且亦有类似的习惯,但二者没有关连。在巴勒斯坦,最少发现了四种燕子,四种岩燕martin)以及三种雨燕。

  在世界多个地方,麻雀sparrow)与人类的居所有密切的关系。现时在巴勒斯坦十分普遍的家居麻雀(house sparrow),差不多与西欧的麻雀一模一样。这大有可能就是主耶稣所指的麻雀(太十29等等)。不过,希腊文 strouthion 一字包括了多类不同的小鸟;在巴勒斯坦,不论昔日或是今天,这些小鸟都被人宰杀,然后在市上售卖。诗八十四3的希伯来字 s]ippo^r 也翻为“麻雀”;诗一○二7的“我像房顶上孤单的麻雀”(AV),不像是善与人类相处的家居麻雀,可能是指一种有时单独栖息于房顶的鸟类──蓝石鸫blue rock thrush)。

  有些证据显示,约于主前1500年,亚述给予埃及的贡物中,包括了母鸡hen),而在主前七世纪,一些印章上也雕有公鸡cock)。所以,旧约圣经中没有提及家禽domestic fowl),乍看是令人诧异的。然而,荷马(Homer,主前九世纪人物)虽然提及goose),却也没有提及母鸡。一些权威人士认为王上四23的肥禽,很可能就是家禽。王上十22提到孔雀peacock)的输入,倘若这译法没错的话,便意味着所罗门王已经与斯里兰卡(Ceylon)或印度建立了贸易关系,因而能够引进这种原属上述两地的家禽。

  新约圣经只在太廿三37和路十三34提到母鸡,经文记述了主耶稣所作最动人心弦的明喻,所用的希腊字 ornis 肯定是指家中饲养的母鸡。公鸡(alekto{r)一字在两桩事件的记载中出现。主耶稣在可十三35中提到四个夜间时分,包括了“鸡叫”的那更(按罗马人的计算法,相等于午夜到凌晨三点钟的时间)。据称公鸡会在固定的时辰中啼叫,而在不少国家中,鸡鸣仿佛便是他们的闹钟。但在太廿六74-75所记彼得否认主和鸡叫的事件中,我们若试图定出这些事的准确时间,却属不智之举。有关耶路撒冷公鸡按时啼叫的有趣资料,见 W. L. Lan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NIC, 1974,页512,注69,及页543

  孔雀peacock)原生长于印支马来地区的森林中。圣经以外并没有独立的证据,可支持 tukkiyyim 是指孔雀的说法。有人提出此字源自塔米尔(Tamil)文的 tokai,但此字的意思是“尾巴”,目前还未有任何证据说 tokai 可指孔雀。这种漂亮的雀鸟远在主前450年左右已传入了雅典,而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在撒摩(Samos)饲养。

  鹌鹑quail)是人类狩猎的野禽中差不多最小的。在圣经里,鹌鹑只在出十六13等等的事件中出现:“到了晚上有鹌鹑(s*#la{w)飞来,遮满了营”。这字的准确翻译虽有其他推测,但“鹌鹑”却最符合经文的描述。诗七十八27的“飞鸟”,肯定了 s*#la{w 是雀鸟,属于洁净(可吃)的几种鸟类之一。鹌鹑是一种候鸟,在某些季节联群结队地飞行,距离地面只有一至二公尺。它们的飞行路线正好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所经的路线。

  另外一种可以辨认的鹑鸡类(gallinaceous)雀鸟是鹧鸪partridge);撒上廿六20说:“如同人在山上猎取一个鹧鸪一般”。希伯来字 qo^re{~,是指一种岩石鹧鸪(Alectoris graeca);中东及欧洲东南部许多地方的人经常捕猎这种雀鸟。它与欧洲西南部的红脚鹧鸪(A. rufa)十分相似。耶十七11的箴言有什么含意,至今仍然不清楚。

  Crow)科的两种成员可以经常在巴勒斯坦找到:渡乌鸦raven)及有冠鸦。希伯来文的 `o^re{b[ 与希腊文的 korax,跟英文的 crow 类似,因为三者大概主要指渡乌鸦,亦同时泛指鸦类。乌鸦及有冠鸦在外形及习惯上都与英国的品种相似。

  鸵鸟ostrich)在数处经文中提及,但一般学者认为,在八处的经文中 bat[ ya`@na^ 应该译作“鸵鸟”,而不是“猫头鹰”(AV)。伯卅九13-18的描述显然是指鸵鸟。这种鸟一度在中东生存。哀四3的希伯来字 y#`e{nim 亦翻为鸵鸟,但像鸵鸟那样的雀鸟可能有多个不同的当地名称。

  诗一○二6中提到的“旷野的鹈鹕”(除 RSV 译作秃鹰 [vulture] 外,其他的英文译本多译作鹈鹕 [pelican]),被一些学者视为一个矛盾的说法〔译注:鹈鹕为水鸟及候鸟〕。但*旷野不一定指沙漠。沼泽也可以被形容为“旷野”,而约但谷北部剩余的沼泽,仍是成群的白鹈鹕迁移时停留之地。

  巴勒斯坦亦有数个品种的dove)和鸽子pigeon),名称往往混淆不清(例如英文的 wood-pigeon 亦名为 ring-dove)。希伯来文的 yo^na^ 通常译作“鸽”,但在利未记及民数记有关献祭的经文中,却译作〔雏〕鸽子”。在同一经文中,to^r 译作斑鸠(turtle or turtle dove);其科学的属名为 Turtur,从它鸣叫的声音得名。to^r 可以指普通的斑鸠,或有领的班鸠,但通常指后者,就是长久已被饲养的北非鸽(barbary dove)。因此希伯来文的 yo^na^,实指岩石鸽(columba livia),一种自远古时便被饲养作为食物及通讯之用的鸽。

  耶十二9的斑点鸟(Speckled bird;〔译注:和合本作“斑点的鸷鸟”〕),许多权威人士认为应译作鬣狗hyena)。

  书目:G. R. Driver, 'Birds in the Old Testament', PEQ 86, 1954,页5起;87, 1955,页129起;'Once Again, Birds in the Bible', PEQ 90, 1958,页56起;G. S. Cansdale, Animals of Bible Lands, 1970, chs. 10-15

  蜥蜴lizard)是巴勒斯坦最显著的爬虫类,约有四十种之多,是旅行人士肯定可以见到的爬虫类。最明显的两种之一为飞蜥agama),或称虹蜥蜴rainbow lizard),常出没于路旁及人类的周围,且有作“掌上压”的习惯,很易辨认。另一种是石壁虎rock gecko),在早上时分常在磐石上晒太阳。既然如此,圣经提及蜥蜴是可以预料到的。事实上,总共有六个希伯来字,在英文圣经中一般给译作“蜥蜴”。每个字都只在利十一29-30的食物名单中出现,从上下文所提供的资料,只知道它们属于不洁的动物。由此看来,它们是食肉动物,但若再仔细辨认,只能根据薄弱的语言学证据及传统说法,推测这是一系列的爬虫类动物。

1. s]a{b[ 翻作“乌龟”(tortoise, AV)并不正确。RV RSV 则用了一个非专门性的名称,译作“大蜥蜴”。传统上这动物给辨认为一种尾巴有刺的蜥蜴,长度达五十分。亚拉伯字 dhubb dhabb 与希伯来文的 s]a{b[ 还算相似,足以肯定上述的辨认〔译注:和合本作“蜥蜴”〕。

2. ~@na{qa^ 翻作“家貂”(ferret)(AV)并不正确。守宫gecko)(RV, RSV;〔译注:和合本同〕)较可能正确。

3. ko{ah 给翻作“变色蜥蜴”(chameleon)(AV)和“地上鳄鱼”(land crocodile)(RV, RSV)。后者没有多大意义,但此名一度指该区中最大的蜥蜴,即沙漠巨蜥(desert monitor)〔译注:和合本作“龙子”〕。

4. l#t]a~a^ 翻作“蜥蜴”(lizard)(差不多所有的英文译本)。可能指 Lacertid 科中的一种蜥蜴〔译注:和合本作“守宫”〕。

5. h]o{met] 翻作蜗牛(snail)(AV)并不正确。RVRSV 译作“沙蜥蜴”(sand lizard)。这也许就是沙漠常见的行动迅速、身呈流线形的石龙子skink)〔译注:和合本作“蛇医”〕。

6. tins%em{et[ 很难翻译。翻作鼹鼠(mole)并不正确。RVRSV 译作变色蜥蜴〔译注:和合本作“蝘蜓”〕。

  此外,箴三十28 s*#ma{mit[ 给翻作蜘蛛(AV)或蜥蜴(RV, RSV)〔译注:和合本作“守宫”〕。这可能是壁虎gecko),或家居蜥蜴。在巴勒斯坦,可以找到数个品种,其中有些住在建筑物上或室内。它们的脚结构特别,让它们可以粘着平滑的墙上,甚至在天花板上。

  其中一种学名为 Ptyodactylus hassel quisti 的壁虎,亚拉伯名为 abubrais,意思是“痲疯之父”,这可能是因为它呈肉色,或是因为人对它有错误的想法,以为它是有毒的。变色蜥蜴chameleon)体积细小(最长为十五公分),较为稀有,住在巴勒斯坦林木茂盛之地。它的颜色、形状及习惯使它不易为人察觉,因此它大概不会列入食物名单内。

  在中东地区可以找到数个品种的乌龟tortoise)。利十一29 s]a{b[ 可能是指乌龟(AV),因为它属爬虫类动物,亦经常出没。但其他权威人士把这字翻作蜥蜴,故此译作“乌龟”是有疑问的。乌龟在古代的亚述便已为人认识,当地且有一句这样的咒语:“愿你如乌龟般反转〔死亡〕”(Iraq 20, 1958,页76)。

  英文 serpent *)和 snake 二字差不多来自同一时期。后者有某个特定意义,指爬虫类的蛇亚目(ophidia)。前者的一般用法是指蛇,但却有更广泛的意思,可包括很多传说中的生物在内。serpent 一字虽然即将过时,但仍在大多数近代英文译本中出现,甚至当经文是指实质上的蛇之时,也不例外。NEB JB 便兼用了这两个字。

  一共有三个希伯来字在 RSV 译作 serpent,其中 na{h]a{s% 最常出现。这是一个意思广泛的字,大概包括了其他爬行的爬虫类在内。译作“占卜”的希伯来字有相同的字根,意思是透过观察蛇的举动来预言将来。圣经中首次提到 na{h]a{s% 的经文是创三1,该节的下文记录了人的堕落。s*a{ra{p{ 是个很普通的字根,通常翻作“似火的”或“焚烧的”。民廿一6用了此字来形容 na{h]a{s%,整个片语译作“火蛇”,但其后在第8节,圣经单用此字来代表摩西所铸造的铜蛇〔译注:和合本在此直译作“火蛇”〕。这字在赛十四29和三十6出现,整个片语在一些英文译本中翻作“飞蛇”(flying serpent;〔译注:和合本作“飞龙”〕)。tanni^n 一字通常译作“龙”,但在出七9起亚伦的杖一事件中,却译作“蛇”。

  希腊文的 ophis 是对蛇的专称,分别在十四处有多个不同背景的新约经文中出现,所提到的包括旷野里的蛇(约三14),以及创世记第三章的蛇(启十二9)。

  蛇栖息之处林林总总,由沙漠至浓密的树林,至沼泽不等。蛇的品种也很广泛,短者在三十公分以内,长者可以长达二公尺。大部分的蛇没有毒,只有六个品种的蛇具剧毒,可置人于死地,但若能给予受害者一些治疗,只有少数的蛇咬事件足以致命。所有的蛇单吃动物,由昆虫至哺乳动物不等。它们吃的时候,不经咀嚼便把猎物整只吞下。它们可以长时间(有时候可长逾一年)不用进食,但却要不时饮水。

  对许多现代人来说,提到蛇便已心惊;蛇往往是人恐惧的对象。这情形大概历来如此。我们不会预期圣经清楚分辨蛇的品种,或描述蛇的习惯,但有时候我们可以根据字根及文脉,达致一些结论。

  希伯来文的 pet{en 肯定代表某个有毒的品种。此字共出现六次,大多数的英文译本,包括 RSV 在内,都译作蛇(adder)、蝮蛇(asp),而 NEB 则两次译作眼镜蛇cobra),四次译作蝮蛇asp)。一般学者同意翻作眼镜蛇是正确的,因为古代埃及人自杀的方法,就是让自己给蝮蛇死(英文 asp 一字今日已过时;〔译注:本文的意思是,传统所谓的“蝮蛇”其实是指眼镜蛇〕),而眼镜蛇的毒液伤害人的神经,所以很快便会致命。赛十一8提到“蝮蛇〔译注:和合本作“虺蛇”〕的洞口”,而眼镜蛇通常是住在洞穴中的。诗五十八4-5论到 pet[en,说它不听“行法术的声音”时,显然是指玩蛇术,而传统上,眼镜蛇是给玩蛇者这样用的。

  主耶稣在约三14提到火蛇,强调了它在象征上的功用。民廿一的文脉中,兼用了 na{h]a{s% s*a{ra{p{ 二字,另提供了一些线索,可供辨认。从四方面的事实看来,这火蛇大概是地毯毒蛇carpet viper)。第一,众所周知,这种蛇即或未受袭击,也会攻击对方,但其他品种的蛇却不是这样。第二,它的毒液会使血球溶解,人被咬后数天,便会死亡。第三,在白天,它比其他的沙漠毒蛇较为活跃。第四,在亚洲及非洲某些地方,据称它们会在某些范围内滋生众多。当以色列人向神呼求时,神便吩咐摩西做一条铜蛇,用杆挂起,叫那些存信心抬头仰望的人得到医治。日后,这条铜蛇(或是其复制本)似乎成了以色列人崇邪拜偶的焦点,因此王下十八4记载希西家在他的宗教改革中,毁坏了铜蛇。有证据显示在早期巴勒斯坦有拜蛇的宗教。另外,智慧书(Wisdom)十一15直接提到他们敬拜那些“非理性的蛇”。在梅尔先之家(Beit Mirsin),考古学者找到了一块扁平石碑,上面的浮雕刻有女蛇神像。在基色(Gezer)有一条约主前十五世纪的铜蛇出土,这铜蛇具有眼镜蛇扁阔的颈项;此外,在不少的瓶子和香垆上,亦刻有蛇的浮雕图案。耶路撒冷众长老敬拜的“各样爬物”之中,可能也包括了蛇在内(结八10)。

  另外还有五个希伯来字翻作adder)及毒蛇viper)。s]ip{`o^ni^ (箴廿三32)分别译作蛇(RSV)、蝮蛇(asp)及美洲蜥蜴(basilisk)(RV)。这字只在比喻性的经文中出现,所以很难推断它到底指什么。然而,耶八17提到“我必使毒蛇到你们中间,是不服法术的”,这似乎是指沙漠毒蛇(desert viper)。Sepa (赛十四29),以前翻作毒蛇(cockatrice)(AV)及美洲蜥蜴(basilisk)(RV),这两个英文字不能肯定所指为何物,现在且已过时;近代的RSV则翻为蛇(adder)。s%#p{i^p{o^n 只在创四十九17中出现:“路中的毒蛇〔译注:和合本作“虺”〕,咬伤马蹄”。(AV 旁注作 arrowsnake,这字意思不详。)

  Cerastes cerastes C. vipera 这两种沙漠毒蛇,成了埃及象形文字中的 'f.', 演变自像声词 fy fyt。上的三个希伯来名称可能与此有关连。植斯湛(Tristram)注意到亚拉伯文的 shiphon 是指有角的毒蛇。英文的 adder (蛙蛇)与 viper (毒蛇)两字虽然差不多同义,同指东半球毒蛇的种类,但 adder 原先泛指蛇类(古老英文的 nadder,后来变了 adder 一字)。至于 viper 一字,源自 viviparous (即“胎生”),主后十六世纪初为丁道尔(Tyndale)首次采用。

  ~ep{`eh `ak[s%u^b[ 在比喻性经文中,都翻作“毒蛇”(viper)(RSV)。前者相等于亚拉伯文的 afa`a^,有时泛指蛇,有时指毒蛇。`ak[s%u^b[ 与亚拉伯文表示“曲卷自己”的字根有关,这显然描写了沙漠毒蛇的习惯。

  除了在沙漠以外,在巴勒斯坦大部分地方都可以找到当地最大的毒蛇(Vipera palestina)。这不是以上所提到的品种,但在加利利和犹太地却很普遍,或许就是希腊文 echidna 一字主要所指的品种。在五处新约的经文中,四处出自主耶稣与施洗约翰的口,描述法利赛人为“毒蛇的种类”。这描写相当贴切,因为这些毒蛇是产下一批小蛇的。第五处的经文是徒廿八3,所说的是真实的蛇;按传统的解释,那条咬保罗的蛇是常见的毒蛇,今日仍可在西西里(Sicily)和其他岛屿(除马尔他岛 [Malta] 外)找到。

  有关毒蛇的生理及分布,请参阅甘斯达尔,页202-10

  鳄鱼crocodile)一词除在 RSV 旁注外,没有在任何英文译本中出现〔译注:和合本也译作“鳄鱼”〕。这词是对 leviathan 一字的翻译(伯四十一1)。这经文虽全属象征性质,但有数点足以证明“鳄鱼”这译法是正确的:例如13节及15节说:“谁能剥它的外衣……?……它以坚固的鳞甲为可夸”。约伯所处之地虽未能肯定,但有可能是在地中海东部一带的地方。在圣经的时代,尼罗河的鳄鱼自这河的源头至河口都可找到。虽然我们不知道当时在埃及以北之地鳄鱼分布的情况,但根据十字军东征归来的报导,在一条于该撒利亚附近流进地中海的河流中,发现了鳄鱼的踪迹。这候河名叫泽尔卡河(Zerka),但在当地至今仍称为鳄鱼河。在世界不少地方,鳄鱼类动物是人猎食的对象。虽然按学者的鉴定,摩西五经的食物名单中没有包括鳄鱼在内,但从它食肉的本性看来,可以肯定它是属不洁的动物。

  在圣经中,青蛙frog)一词除了在启十六13(腊:batrachos 以象征的意义出现外,只有在出八2起神降予埃及人的第二个灾中出现(来:s]#p{arde{a`)。青蛙属两栖纲(class, Amphibia)动物,凡属这纲的成员,生命周期最早的一些阶段必定要生活在水中。在尼罗河中,数类的青蛙十分普遍,尤以赤蛙属(genus, Rana)的品种为甚。其中有几个品种都可能是引致蛙灾的 s]#p{arde{a`

  蝗虫locust)是圣经提到的昆虫中最重要的一种,有九个希伯来名,一个希腊名,共出现了五十六次。对古代的希伯来人来说,蝗虫主要是一种害虫,但作为食物,蝗虫可提供动物蛋白质,相当有用。对这些希伯来名称的解释,学者们有三种建议:

1. 它们指不同的品种。但这不可能完全正确,因为所涉及的只有三个真正的蝗虫品种──移居的蝗虫、沙漠蝗虫及摩洛哥蝗虫。

2. 它们指蝗虫不同颜色的时期,或/及蝗虫成长时必经的不同阶段。有些学者认为,珥一4的名单就是描写了这样一系列的阶段。

3. 它们是描述性的别名,因为凡字根可以辨认的名称,所指的都是蝗虫某一个或某些的特性。这是最有可能的解释,不过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亦有可能部分正确。

  蝗虫属直翅目(order, Orthoptera)跳跃亚目(section, Saltatoria),是唯一列入“洁净”类别的昆虫。利十一21对蝗虫的描写,至为生动:“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蝗虫其实与蚱蜢grasshopper)同科,而有两个希伯来字所指的品种可能并非真正蝗虫── h]ag{a{b[,其字根是“躲藏”之意,也许是指一种可以辨认的较细小品种,因为在五处经文中,有三次描写它体积的细小。 sol`a{m,其字根是“吞下或毁灭”之意,有时翻作“秃头蝗虫”,因为按他勒目一些古旧的描述,它的前额光滑;这说法是对 Tryxalinae 这一类蚱蜢贴切的描写。

  英文译本以不同的方法处理这些名字,在食物的名单和珥一4中,更是如此。所以把这些名称系统化地列表并无多大作用。~arb[eh 一共出现了廿四次,是个含意广泛的名称,字根是“繁殖”之意。这字一贯是对第八灾的描述,学者往往认为这字专指移居的蝗虫。以下是另一些希伯来字。h]argo^l 给错误地翻作甲虫(beetle, AV)和蟋蟀(cricket, RSV),其字根可能是“迅速奔走”之意。ga{za{m 的字根是“切断”。yeleq 的字根可能是“舐或吃下”。h]a{si^l 的字根是“耗用”。s]#la{s]al 的字根是“作呼呼声”。go^b[ 的字义是“一大群”。

  蝗虫是典型的群居昆虫,但现在有证据显示它们也有独居的时期,而成群结队的原因可能是对环境转变的生理反应。蝗虫移居的时候没有固定模式,成群的蝗虫大致上是被风刮飞,肯定可以飞越很远的路程(出十13提到“东风把蝗虫刮来”)。各个品种的构造大致相同。雌性蝗虫在泥土表层下产下大量的卵子,让泥土的水分孵化它们。卵子有时可以在泥土中生存数月,才开始孵化。蝗虫不似其他昆虫要经历三个不同的阶段。当蝗虫的卵子孵化时,幼虫便大致上具有成虫的形状,但却没有翅膀,直到蜕皮五至六次之后才长出翅膀来。蝗虫的幼虫常称为跳虫(hopper)。蝗虫只吃食物,加它们数目惊人,会对农作物造成灾难性的祸害。1889年,一群飞过红海的沙漠蝗虫,所占面积估计达五千平方公里。

  圣经没有直接声明以色列人曾吃蝗虫。但我们可以根据食物名单,推断他们有吃蝗虫的做法。今人常忘记了蝗虫在古代作为食物的潜在价值,但古时的文献中有许多证据,表明蝗虫广泛为人吃用。直至近代,居于沙漠及其他地方的部落历来大量捕捉蝗虫作为食物,并且在某些季节,它们可能是蛋白质、脂肪及矿物质的主要来源之一。

  蝗虫差不多与“毁灭者”同义,蝗灾常被视为神的审判。除第八灾之外,圣经还有三次记载神差派蝗虫或警告以蝗灾作为刑罚。

  蚂蚁ant)、bee)与黄蜂wasp),构成了昆虫的膜翅目(order, Hymenoptera),它们当中很多品种都有复杂的社群组织。在巴勒斯坦可以找到很多不同的种类,其中最重要的可算是蜜蜂(honey bee),因为直至十八世纪为止,蜜糖一直是糖的基本来源。今日一词正确地泛指膜翅目中的数个科,包括了独居蜂(solitary bee)、熊蜂(bumble bee)及蜜蜂。希伯来文的 d#b[o^ra^ 一字,或许包括了范围更广泛的昆虫,如蜂状蝇,但在四次记载中的三处地方,经文的上下文很清楚的表明了这是指蜜蜂(士十四8;诗一一八12;申一44)。第四处采用这字的经文则有象征性质-“耶和华要吹口哨〔译注:和合本作“发嘶声”〕,使……亚述地的蜂子飞来”(赛七18)。把 s%a{raq 译作“吹,口哨”,比译作“发嘶嘶声”('hiss', AV)为佳。按一个传统说法,巴勒斯坦的本地人藉吹口哨或发嘶嘶声来召唤他们的蜜蜂。由此看来,这儿的 d#b[o^ra^ 也是指蜜蜂。

  旧约与新约许多次提到*蜜糖,反映出蜜糖的使用流传甚广,极为普遍。不少蜜糖可能来自在树干里或石孔中筑巢的野蜜蜂,但从很早的时期,人已鼓励蜜蜂在篮子里或陶器中筑简单的巢。

  所有的英文译本都把希伯来文的 s]ir`a^ 翻成大黄蜂hornet)。这是一种巨形的集群黄蜂,它的刺令人很痛,甚至予人生命危险。这种蜂现今在巴勒斯坦一些地方仍很普遍,死海附近的沙漠便属此列。提及这种蜂的经文,全有相似的文脉,例如出廿三28:“我要打发黄蜂飞在你前面”。这处的经文或许可按字义解释,因为根据一些记录,曾有大黄蜂甚至是蜜蜂使马群牛群惊慌而乱窜。加斯坦(J. Garstang, Joshua-Judges, 1931,页112285)认为,书廿四12等等提及的黄蜂是埃及帝国在迦南的象征,但这看法没有受到广泛的接纳。

  蚂蚁ant)(来:n#ma{la^)只在箴六6及三十25提及。不同种类的蚂蚁在体积上及习惯上相差很大,但全都群居,少则十多只,多则成千上万,联群结队的生活。巴勒斯坦有许多种类的蚂蚁,但从两处经文的文脉,可以清楚肯定所指的是收获蚁(harvester ant),有时亦称为农业蚂蚁(agricultural ant),长约六公厘。在巴勒斯坦真正沙漠以外的许多地区,这种蚁的巢穴既普遍且显眼。它们在春季及初夏收集各样的种子,尤其是草类的种子,把它们藏在地下通道中。未存放之先,它们往往先将种子去壳。任由壳皮随风吹走。有壳皮聚拢和飞扬之处,也就显示了收获蚁巢穴的进口。

  moth)是对鳞翅目(order, Lepidoptera)当中一大派的正确译名,这派包括了最色彩缤纷及显眼的昆虫。巴勒斯坦有许多不同品种的蝴蝶及蛾,但圣经只提到一种非典型的蠹虫(clothes moth),希伯来名为 ~a{s,希腊名则为 se{s (伯四19;路十二33等等)。所有经文的文脉都肯定了所指的是这种昆虫,因为它们总与人及财物相提并论。在古时一些地区,衣服被视为人们的一种财富,因而给人大量储藏。这些地区的平均气温,在多数月份都相当高,那么,蠹虫的幼虫若蛀食衣服,便会引致物主巨大的损失。当成虫脱茧而出时,损害已成定局,因为长成的蠹虫不再吃食。

  fleas)属(微)翅昆虫目,历来寄生于人身上或家畜身上,在游牧民族当中,尤为普遍。希伯来文 par`o{s% 一字只在撒上廿四14及廿六20出现。文中的比喻十分清楚,蚤的跳跃习惯亦证实了翻译的正确。蚤类不单令人烦恼,更可能是严重疾病的带菌者,特别是传播黑死病(见上文“鼠”)。

  fly)虽是一个广泛使用及含意笼统的名称,但严格来说,这名称只用于双翅目(order, Diptera)的昆虫身上。这是一个大目,成员只有一对翅膀。英文的 fly 字只在 AV RSV 出现过两次,每次都翻译自希伯来文的 z#b[u^b[ 一字,但从文脉来的证据不足以更准确地辨认它的品种。赛七18乃是比喻的用法,而传十1则是一句流行的箴言:“死苍蝇,使作香的膏油发出臭气”(AV)。除苍蝇外,其他多种的昆虫也可能被薰香者的香料和膏油吸引。希伯来文的 `a{ro{b[ 译作“成群的苍蝇”(出八21起;诗七十八45,一○五31)。这些经文提到埃及的蝇灾。许多品种的蝇都产下大量的卵子,孵化出大群的成虫,单以数目之多,已足以引起严重的不便及危险。这些成群的昆虫或许包括了“不同种类的蝇”(AV)。

  英文的 gnat 字(蚊蚋)含意并不固定,指数种双翅的细小昆虫,与蚊子(mosquito)及蠓(midge)相似,有时甚至包括它们在内。希腊字为 ko{no{ps,在新约中只在太廿三24出现。整句应译作“蚊蚋就滤出来”(像 RSV 的译法,AV 'strain at a gnat' 似是印刷上的错误。〔译注:和合本作“蠓虫你们就滤出来”〕)。这句话是根据法利赛人喝水前先用布过滤的做法;他们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吞下不洁的昆虫。很多细小的昆虫在水中或近水之处产卵,在不流动的水中,它们的幼虫往往滋生。ko{no{ps 或许包括好几个品种,就像英文的 'gnat' 字一样。

  对出八16-18希伯来文的 kinna{m 一字,RSV 译作蚊蚋(gnat),而不是虱(louse),但最可能正确的翻译则是蜱(tick)。虱是一种无翅的昆虫,但蜱则是一种八足的节肢动物(arthropod),较为接近蜘蛛的类别。虱和蜱都是专门吸血的寄生昆虫,也是危险疾病的传播者。甘斯达尔的书中,页229对这问题有讨论。

  蝎子scorpion;来:`aqra{b[;腊:skorpios),是圣经中可以肯定辨认的节肢动物之一类。这目(order)的成员在体积上及毒性上差异很大。虽然在巴勒斯坦中最大的品种长达十五公厘,其他十二个品种大都小很多,在正常情况下,它们的刺都不大可能使人致命。所有的品种都具有典形蝎子的形状──一对大钳,四对足及一条向上跷起、末端有刺的长尾巴。蝎子多在夜间活动,尤其是在沙漠地区,它们日间隐藏在石下或在洞穴中,待夜间来临时,便出来捕食细小的动物。数处旧约及新约的经文都是以箴言的形式出现,如王上十二11说:“我要用蝎子责打你们”。这里所说的可能是指末端有多条分支的鞭子,上面镶了一些有钩的金属圆粒,整个东西称为蝎子(参:马加比壹书六51;“射出箭的机器〔腊:skorpidia〕”)。主耶稣在路十一12中生动地以鸡蛋比拟蝎子,因为有些蝎子的主要环节很肥大,呈蛋形。

  巴勒斯坦有很多不同类型的蜘蛛spider),这是节肢动物的另一目。伯八14和赛五十九5-6清楚显示它们是结网的蜘蛛(来:`akka{b[i^s)。箴三十28 s*#ma{mi^t[,在 AV 也翻作蜘蛛:“蜘蛛用手抓墙”,但一个可能更正确的翻译是壁虎〔译注:和合本作“守宫用爪抓墙”〕。

  最后,有一连串其他的名字,描写一些较难辨认的无脊椎动物(invertebrate)。诗五十八8的文脉中,可以肯定希伯来字 s%ab[lu^l 应该译为蜗牛snail),整句作“像蜗牛溶化”(AV),或“像蜗牛溶为粘液”(RSV)。这两种译法反映了古人的一种看法,就是当蜗牛爬行而留下可辨的踪迹时,那只蜗牛正慢慢地溶解。利十一30的不洁食物名单中,并无任何证据显示希伯来文的 h]o{met] 应翻作蜗牛。RSV 译作“沙蜥蜴”,而近代英文译本都同意这是指一种蜥蜴lizard)。

  英文 'worm' 蠕虫)一字,在生物学上只适用于数门无脊椎动物,但按通俗的用法,这字则有更广泛的含意。例如金针虫(wire-worm)与蛀木虫(wood-worm)是甲虫;切根虫地蚕(cut-worm)是夜盗蛾的幼虫;慢虫(slow-worm)是蛇蜥等等。在古代及在较落后的民族中,用法则更加含糊。翻作“蠕虫”的希伯来字共有五个,而按通俗的用法,这是可以接纳的翻译。在大部分的经文中,这词都是以象征意义出现。故此很难进一步肯定其品种。另见甘斯达尔的书中,页235-6的讨论。在希伯来文圣经中,伯十九26这节著名的经文里并没有一个字是指“蠕虫”的,因此我们应该依照 AV 旁注和 RSV 的翻译,译作“我这皮肉灭绝之后”。

  箴三十15中的希伯来字 `@lu^qa^,只在此出现,意思是“吸啜”。AV 把它翻为黄蛭(horseleach),RSV 翻作水蛭leech),但大多数的英文译本都附有旁注,声明经文的意思不详。这字有两种解释;第一,多数学者,像 AV RSV 的译法,认为这是指〔水蛭〕,很可能是某种如黄蛭(Limnatis nilotica)之类的水族动物,现今仍可以在埃及与近东一带的死水潭中找到。无论是人类或牲畜,倘若不幸随水喝下这种动物,都会有严重的后果。水蛭属于遍布世界的环节动物门(Phylum Annelida)。第二,其他学者注意到这字与亚拉伯文的 `alaqeh 相似,认为这是指一个女鬼,可能是亚拉伯人称为 `Alu{q 的一种吸血魑蝠(参 RV 旁注)。但这个解释难以接纳,因为真正的吸血蝙蝠只有在中美洲及南美洲出现。

  英文圣经译本中,'creeping thing' 爬行活物是个非专门性的概括词,翻自两个希伯来字,这两个字特别是在*创造的记述中出现。以下的评语只针对 AV。至于 RSV,对上述二字并没有一致的翻译,而在王上四33一处,则将 s%eres] 译作爬虫类(reptile)。

1. remes* 一字,源自动词 ra{mas*。后者解作“爬行、移动”。这动词的分词 ro{me{s* 与名词 rmes* 一样,都是指“爬行或移动的活物”。这名词在创九3中似乎泛指一切动物,但有时则单指海里的活物(创一21;诗一○四25),或单指陆上的活物(创一24-25,六20,七8142123),而在王上四33与结卅八20,这字则与走兽(b#he{ma^)、飞禽(`o^p{)及鱼(da{g{)分别出来。虽然有些注释家认为此字在创造的记述中单指爬虫类动物,但这字与现今科学上的任何类别并不完全吻合,而是泛指所有贴近地面移动的活物。

2. s%eres] 一字,源自动词 s%a{ras]。动词解作“密集、成群结队”。名词是指“密集的东西”,AV 翻作“爬行的东西”(创七21;利五2,十一21232941-44,廿二5;申十四19),和“移动的活物”(创一20*创造)。这字可以指海中的动物(创一20;利十一10)及陆上的动物(创八21),而在利十一29中,经文具体地声明这包括了鼬、鼠及蜥蜴在内。简言之,如同 remes* 一样,s%eres] 似乎是指看来贴近地面移动的活物,而按经文的上下文,可指很多种类的动物。

  在新约中,希腊字 herpeton 源自动词 herpo{。后者意即“爬行”(这动词在圣经中没有出现),所以名词解作“爬行的动物”。这名词共在四处经文中出现(徒十12,十一6;罗一23;雅三7),意思大概都是指爬虫类动物。在七十士译本中,这字是对 remes* s%eres] 的主要翻译。

  书目:G. S. Cansdale, Animals of Bible Lands, 1970; F. E. Zeuner, A History of Domesticated Animals, 1963

G.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