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哩达(ARETAS)
林后十一32所指的是亚哩达四世斐罗帕特里(Aretas IV Philopatris),就是*拿巴提王国最后和最出名的一位亚哩达王(约主前9至主后40)他的藩王地位获罗马王帝亚古士督认许,不过后者并非心甘意愿这样做,因他未获批准而擅自夺得该国。亚哩达的女儿原嫁给*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但当希律想与*希罗底(可六17)结婚时,就把她休了。亚哩达向希律宣战,并于主后36年把他打败。罗马支持希律,但最后在叙利亚总督威特留(Vitellius)调遣下声讨亚哩达的大军,只抵达耶路撒冷,即听到提比留王帝在主后37年去世的消息,因而放弃计划,不再前往拿巴提。
从林后十一32看来,亚哩达有可能在某时期一度占领叙利亚的旧首都大马色,不过这点颇令人惊讶。学者一般认为这城是该犹(Gaius主后37-41)授予他的,因这位罗马王帝的一贯政策是鼓励藩属。事实上,据所知,主后34至62年间,大马色没有铸造罗马货币。这段中断期与亚哩达的势力是否有关,并不容易肯定。可能在34(或37)至40年间,亚哩达一度占领大马色;但他手下“提督”的活动,也可能有其他解释。林后这处经文对保罗年份的鉴定可能具有重大意义,但对照学者手头上的证据,经文所说的难以肯定,而且可能性太多,难以作结论。倘若我们把林后十一32的场合等同加一17-18和徒九23-29所述事件的话,这可能是在保罗悔改后的第“三年”发生。按一些学者对此事的看法,这解释似符合使徒保罗较早的悔改年份,而其他理由也支持这年份。
E.M.B.G.C.J.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