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乡村(VILLAGE)
圣经中的村庄,如今天一样,通常是一小组的民舍,有别于*城市(利廿五29、31,等等),无城墙,亦无防御(结卅八11)。许多在旧约及新约中所提及的“城”(RSV、NIV、AV 的译法),按英语的用法可译作“乡村”。然而,镇与乡村之间的分别不是维持不变的,例如伯利恒在路二4中称为城(腊:polis),在约七42则称为乡村(ko{me{)。乡村也可扩大成为镇或城市(撒上廿三7)。
一组乡村经常称为某城镇的“女儿”(希伯来文直译;民廿一25,等等),这个城镇是那些农业社群在政治和经济上所倚赖的(书十五13-63),乡村的居民在战争时会到最接近的城市防卫处隐避。但闪族语常用来指称乡村的字(来:ka{p{a{r;亚甲文:kapru)不一定与这种“保卫”有关,而是指荒野地上所建立的村庄或乡村(因此有士五7、11的 prz 〔见 AV〕;参:斯九19),也就是围绕市镇的农庄或近郊民居。游牧的扎营地亦称为“村庄”(创廿五16;赛四十二11),像*哈倭特睚珥等名称亦可能反映这点。一条乡村可有其本身治理的长老(得四2),有时更有神龛或圣所。
D.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