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福,有福(BLESSED

  旧约中最常见的字是 ba{ru^k[。当用在神身上时,有赞美之意(创九26;王上一48;诗廿八6等等);用在人身上时,则表示快乐之状况(撒上廿六25;王上二45)。~as%#re^ (“有福!”,诗一1)一字经常用来形容人,这字在新约的同义词是 makarios。后者在异教的希腊文学是用来形容诸神所享受的快乐景况和福祉。新约中,正如八福(太五3-11)及其他经文(路一45;约廿29;徒廿35;雅一12)所显示的,这个字给赋予了浓厚的属灵意味。它似乎也有恭贺人的含意,正如 Weymouth's New Testament 里面一段注释所说的:“那些蒙福的人看似值得别人可怜;但从一个更高、因而更真实的角度来看,他们是值得妒忌、恭贺、学效的。”euloge{tos 只曾用在基督和神身上(罗九5;弗一3)。

  书目:J. Pedersen, Israel: Its Life and Culture, 1926; TDOT 1,页445-8; TDNT 4,页362-70; NIDNTT 1,页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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