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弟兄(BRETHREN OF THE LORD)
在福音书中有四个人被描述为耶稣的“弟兄”,即雅各、约西、西门和犹大(太十三55;可六3)。耶稣本城的人对这些人的一个兄弟竟然拥有这样的智慧和能力,表示惊讶(可六2-3)。另一方面,耶稣把祂的弟兄和母亲,跟祂的门徒作对比。祂的弟兄和母亲与祂的关系是血亲的关系;门徒则因着他们顺从祂父亲的旨意,而被祂视为属灵的“弟兄”和“母亲”(太十二46-50)。耶稣的四个弟兄与耶稣之间的关系属何性质,有三种见解。
a. 祂的“弟兄”,是指约瑟和马利亚所生的、较年轻的儿女。支持这种见解的,是由路二7的“头胎的”这个片语表面的意思(prima facie)所引申出来的结论,以及从太一25所得出来的自然推理,也就是说,在耶稣诞生之后,约瑟和马利亚之间开始有正常的婚姻关系。四芯纪的赫尔威丢斯(Helvidius)极力提倡这个看法。可是,随着禁欲主义运动的发展,“马利亚一直是童贞女”这教义愈来愈具吸引力。结果,这个看法便被视为异端。不过,自从宗教改革运动以来,复原派信徒(Protestants)一般都接纳这个看法。
b. 祂的“弟兄”是约瑟前妻所生的儿女。这种见解,在三世纪开始传播,在四世纪,为伊皮法纽(Epiphanius)所申辩,跟着就成了东正教所接纳的教义。这种见解并没有新约圣经直接的支持。然而,拥护这种见解的人,通常都假定,耶稣在世的日子,遭受这些弟兄的对抗,主要是由于他们妒忌这个较他们年轻的同父异母弟兄的成就。
c. 祂的“弟兄”是耶稣的堂兄弟。耶柔米(Jerome)维护耶稣的母亲永远为童贞女的教义时,提出这种见解。这也一直是罗马天主教的官方教义。这种见解,是基于以下一连串武断的假设的:
(i) 约十九25正确的解释是,站在十字架旁边的妇人,共有三个,不是四个。她们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她的姊妹,那称为“革罗罢的马利亚”的〔译注:和合本加上“妻子”两个字〕,和抹大拉的马利亚。
(ii) 约翰福音那段经文中提到的第二个马利亚,与可十五40提到的、“小雅各和约西的母亲”的那个马利亚,是同一个人。
(iii) 这个“小雅各”就是可三18称为“亚勒腓的儿子”的那个使徒。
(iv) 约十九25提到的第二个马利亚,嫁了给亚勒腓。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这个马利亚会被称为“革罗罢的马利亚”,意味着她是革罗罢的妻子呢?这一点,耶柔米承认他也不了解。有关的理论如果要成立,革罗罢似乎就必须是亚勒腓的另一个名字,或者是这个马利亚结过两次婚。透过这种巧妙但不能令人心服的释经法,耶柔米把新约中称为雅各者的数目减至两个,就是西庇太的儿子,和主的弟兄雅各。第二个雅各,也是个使徒并且被称为“小雅各”,以别于西庇太的儿子!太廿八10提到的“我的弟兄”,可能不是指以上提过的“弟兄”,而是指更广泛的一群人。
书目:见 J. B. Lightfoot, 'The
Brethren of the Lord' in Saint Paul's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2, 1866 的附录,页247-82; J. J. Gunther, 'The Family of
Jesus', EQ 46, 1974,页25起;J. W. Wenham, 'The
Relatives of Jesus', EQ 47, 1975,页6起。也是*雅各书的条目中提到的解经书的简介。
R.V.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