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叫,呼召(CALL, CALLING)
在旧约和新约中,这字大约有七百次以动词、名词或形容词方式出现。这字主要的希伯来文字根是 qr~,在希腊文是 kalein (另有复合动词;衍生词则有 kle{tos “蒙召”,和 kle{sis “召命”),此外还用上 legein 与 pho{nein。也有其他的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动词偶尔是被译为“呼叫”的,如 ~mr (赛五20)及 Chre{matizein (罗七3)。
Ⅰ 旧约中的意思
a. “呼叫”因此又作“〔指名的〕邀请或召唤”(创三9),“招聚大会”(哀一15)。创四26起的“求告〔耶和华的〕名”(人开始求告主的名),是指人想要求神的保护,做法就是向已知道其名字(即性格)的神呼求帮助,或是称自己为主的名下(参:创四26,AV 旁注:申廿八10;赛四十三7)。
b. “称呼”是在一些经节中找到的,如:创一5“上帝称光为昼”。那些以神为主体的经节显示,qr 的两个意思有背后的合一性,因而显出它的神学意义来。第一个意思,意味人蒙神呼召,要以某个身份或为了某个特别的目的事奉神(撒上三4;赛四十九1)。这第一个意思,不单是“指明某人”,更是形容(创十六11;参:太一21)和表达提名者(神)与被提名者(特别是以色列)之间的关系。赛四十三1概述上帝呼召提名以色列归祂,从万国中分别为圣,给予他们为祂作见证的使命,同时,以色列也因着神的名字享有受保护的特权。只有神自己主动发出这个呼召,也只有少数人(余民)回应神的呼召(珥二32)。
Ⅱ 新约中的意思
新约也有同样的意思,不过神的呼召现在变成是“在基督耶稣里”的呼召(腓三14),呼召人披戴基督徒的名字(彼前四16;雅二7;徒五41;太廿八19),在基督里成为属神的子民(彼前二9)。“召”出现于可二17,而“起名为”则出现于路一59。新约常用这个字的现在分词的被动式,如:路七11。耶稣呼召门徒,他们就跟随他(可一20)。新约书信,特别是保罗书信,清楚阐释了“基督的呼召”的神学意义。这呼召来自神,藉着使人得救的福音,透过成圣和信心(帖后二14)进入神的国度(帖前二12),与神相交(林前一9),并事奉祂(加一15)。其他作者也透露了神在耶稣里的呼召所具的完整含意(参:来三1,九15;彼前二21;约壹三1,特别是──“我们得称为上帝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回应这呼召的,就是“蒙召的”人(林前一24,莱特佛特 [Lightfoot] 把蒙召的译为“信徒”)。保罗认为蒙召与回应相同(罗八28起),以此来强调神不变的计划(罗九11),换句话说,保罗视呼召为有效的。耶稣在太廿二14的比喻中,将那些“被召的”(就是那些听见的),与那些被“选上”的分别出来。被选上的乃是那些愿意回应而“入选”的人。
许多解经家把林前七20起的“蒙召”解释为个别的职业。可是,这里的 kle{sis 意味着神对个人的呼召是一个具体的历史事实,也就是说,这事实本身包括了呼召临到时,当事人的外在环境。作奴隶与信奉基督,两者是可以和谐共存的。
书目:Arndt,
页399-400; K. L. Schmidt, TDNT 3,页487-536; TWBR; L. Coenen, NIDNTT 1,页271-6; J.-J. von Allmen, Vocabulary of the Bible, 1958。
M.R.W.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