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正典(CANON OF THE NEW TESTAMENT)
Ⅰ 最早的时期
研究圣经神学的先决条件,是要有一个固定的圣经文学作品的范畴,而自从激烈的神学争论时期过后,传统上便将这个范畴固定了,其中一部分就是新约正典。英文的 'Canon' (“正典”)是希腊文 kano{n 一字的拉丁化写法,意即“芦苇”。这种植物有多种用途,包括用以量度和划线。于是这个字的意思就变成是一把界尺;画出来的那条直线;那条线所规划出来的一栏,从而解为栏中所写的清单。正典就是指教会在公开崇拜时所采用的一系列的书卷。Kano{n 也可以解作尺度或标准:因此正典的另一重意义,就是指教会公认是出于神默示的圣经书卷,是作为信仰和生活实践的标准的。这么一来,我们对默示的理解,就不但要求我们确定圣经的内文,和分析圣经书卷内在的历史,而且更要追本溯源,以求尽可能准确的了解正典的观念发展的经过和正典本身形成的过程。
在考究的过程中,尤其是考究最早期的历史的时候,必须清楚识别出以下三方面:第一,某位教父或某些资料来源显示对一卷书有所认识;第二,教父或资料来源将该书视为出于神的默示(这可能会从一些引言的句语看得出来,如“经上记着说”或“正如经上所说的”);第三,教会中人有一系列正典的观念,而所引用的作品出现在这些目录中(这不单可以凭着某些实际存在的目录显示出来,更可藉着提及“那些书卷”或“使徒”的句语,看得出有关的人物或资料想及是在一套书卷)。可是,很多人都不作出这样的区别,以致混乱由此而起。即使在最早期的时候,我们已经可以找到引述经文的句子。可是,到底这些引述是否显示,在引述者心目中那经文是出于神的默示呢,则是另一个问题,而我们又往往缺乏精确的标准来衡量这一方面。因为如此,任何关乎正典目录的存在或正典观念的判决,常常是完全找不到任何直接的证据的,完全是依靠推理而得的结论。这是不足为怪的。
有关正典的研究,最早期的资料,乃是新约圣经本身所提供的资料。使徒时代的教会,不是没有圣经的-它是从旧约圣经找到其教义,而虽然有些作者似乎也会采用希伯来文的版本,但一般来说,他们都是采用希腊文旧约版本的。某些圈子也采用如以诺壹书(1 Enoch)之类的次经。究竟我们是否应该用“属于正典”这词来形容这个时候的圣经书卷,是可以争论的,因为犹太正典当时仍未订定,至少未得到法律名义上的确定,而这正典,日后又是在反基督教的争论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形成的。在崇拜当中,教会已经开始探用一些属于它自己的特殊传统:例如在主餐的礼仪中,主的死大概是藉着话语(即最早期的、有关耶稣受难的叙述)以及仪式的表征来“表明”的(林前十一26)。教会人士认为,有关主餐的报导原来是“从主领受的”,是一个受到谨慎保存的传统。当伦理的行为是基于主的教导的时候,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字句(参:林前七10、12、25;徒二十35)。这些源出于主的教导,主要是属于口传的资料,而正如形式批判学所指出的,所谓“口传资料”并不是要显示其轮廓或内容有含糊之处。在最早期的使徒时代,基督教的传统有成文的记录这个看法,充其量也只是一种假设而已。因为,虽然有人认为从“照圣经所说”(林前十五3-4),这样的句子中,我们可以断定早在这个时期,就有文献的存在,可是,这样的推论并没有太多人接纳。那么,这些资料,无论是口传的或成文的,都显示出最初期的教会,是有意识地要保存有关耶稣的受难、复活、生平(参:徒十36-40)和教导的传统。然而,颇明显的一点是,无论任何人认识或保存了什么资料,都不代表他不接纳在其他地方所保存的传统具有真实性和价值。在基督教圣经形成过程的这个“史前”阶段,许多保存的工夫都是不自觉的。这种工夫在福音书的撰写中持续下去,且有两个主流在互不干预的情况下,独立发展〔译注:所谓“两个主流”是指符类福音和约翰福音所记下的资料〕。似乎大部分有关的资料,都包含在这些记载里头了。
新约中的书信资料,从起初便含有某种宣称,即使不宣称其内容乃是神的默示,至少也宣称其为教义和行为方面具权威的和适当的教导。然而我们清楚知道,没有一封信不是为着特定的对象、在一种特定的历史情况下而写的。这些书信肯定是在保罗去世以后,才被收辑成文集的。保罗的书信集很少有抄本上的歧异。有很强的证据显示收集的过程是属于在某个特定日期的、一次过的行动(日期大概是主后80-85)。这个主张,由顾斯庇(E. J. Goodspeed)发挥得最为透彻。哈纳克(Harnack)较早前看法,认为保罗的书信集是慢慢形成的。支持这个看法的证据则较少。这文集从一开始就被视为具权威的基督教文学作品,享有很高的地位。它对于一世纪后期和二世纪初期的教会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从当时的教义、用语和文学上的文体,可见一斑。我们没有类似的证据证明在这么早的时期,有任何非属保罗手笔的文集,得到同样的看待。即使是使徒行传,似乎也并非主要为了教导教义而撰写的。另一方面,约翰的启示录却恰恰相反。在新约文献中,最清楚的宣称为神直接默示的一卷书的,是启示录。这卷书也是新约文献中,唯一记录新约教会的先知言论和异象的例子。因此,在新约圣经中有几个事例表明一些基督教的资料,即使在口传的阶段,已清楚被视为具有权威,以及在某方面来说是神圣的资料。然而,其中却没有任何著作明确的宣称,唯独它保存了传统。在这个阶段,并没有什么“圣经正典”的意识。范围已定、不能再在其上加添书卷的目录,并不存在。这似乎是基于两个原因的。第一是因为口述传统仍然存在。其次是因为使徒、使徒时代的其他门徒和先知犹在。他们乃是保存基督的传统的焦点人物和诠释者。
Ⅱ 使徒后期教父
在所谓的“使徒后期教父”的时代,上述的种种因素仍然存在,并且反映于他们对正典研究所提供的资料中。有关“福音书”方面,革利免(Clement, First Epistle,约主后90)引述了一些近似符类福音的资料,但其字句却并不完全类似任何一卷福音书;同时他亦没有在引用这些词句的时候,使用任何引述圣经时会采用的公式。他不认识约翰福音。安提阿的伊格那丢(Ignatius,约于主后115年殉道)常常论到“那福音”。然而,在所有的情况下,他的话均可解释为他所论到的,是福音的信息,而不是福音文献本身。伊格那丢论福音的话,常与马太福音的记载有相近的地方,可能表示伊氏曾经采用马太福音这来源,但也可能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另一方面,究竟他是否认识约翰福音,却始终是个争论,而反面的论据则显得较强。有片段保存于优西比乌及其他作品中的、帕皮亚(Papias)的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有关福音书的资料,不过他的话的准确含意,则仍然是不能确定或者是具争论性的。他曾经严肃的宣称,自己宁可选择“有生命又持久的声音”,而不是书卷的教导。士每拿的坡旅甲(Polycarp)致腓立比人书中,显示他对马太和路加福音有清楚的认识。那么,他提供了最早而又绝不含糊的证据,证明这些书卷有被采用。可是,他的信很可能是由两封在不同时间写成的信合并而成的(即:第十三及十四章约写于主后115;其余的写于约主后135)。如果是这样,他的信的日期,就不是学者一向以为的那么早期了。另外,那所谓的革利免贰书(2 Clement)和巴拿巴书(The Epistle
of Barnabas),两者均为主后约130年的著作。它们一方面采用了许多口传的资料,但同时也有采用符类福音,而且两者分别在引述福音书的一个句子之前,都采用了引述圣经的公式语句作为引子。
使徒后期的教父对保罗书信有相当广泛的认识。他们的言语,均深受使徒的话所影响。然而,他的书信虽然明显地备受重视,可是,教父们在引用书信中的句语时,却没有指明有关引句来自圣经。好几段文字都显示,当时所有的基督徒圈子,都将旧约圣经和出于基督徒的著作清楚区分。例如非拉铁非人就以“案卷”来判断“福音”(Ignatius, Philad. 8. 2);革利免贰书(2 Clement)亦提到“圣经书卷(biblia)与使徒的书卷”(14.2)。这对比大概相当于“旧约和新约”的对比。即使人对福音的评僄极高(如:伊格那丢或帕皮亚),这福音似乎仍是属于口传的方式,而不是已经成文的。巴拿巴书大体上是要阐述旧约;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则记载了犹太人和基督徒,都一样要遵守的道德教训。在引用属于正典的福音书的资料之余,大部分的使徒教父,也会同时采用那些我们称之为“次经”或“正典以外”的资料。这类字眼,用于他们的时代是不太适合的。他们显然不觉得所引用的是“次经”。那时候,新约著作与其他富教诲性的资料,还没有被清晰的区别出来。事实上这种情况一直延至二世纪,在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和他提安(Tatian)的著作中,可见一斑。根据游斯丁的记录,在基督徒崇拜的时候,会公开诵读称为福音书的“使徒的回忆录”。然而,他所引述和提到的句语,却显示“使徒的回忆录”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四卷福音书,也包含了“次经”的资料在内。他提安在他那本四福音合参的著作 Diatessaron 中,亦使用了同样的素材。 Diatessaron 更准确的名称,应该是 Diapente 〔译注:即五福音合参〕,正如有一份资料来源所颢示的。
Ⅲ 马吉安的影响
接近二世纪末期的时候,基督徒的思想和活动,才开始反映出他们对于正典和圣经地位的观念骤然醒觉。异端教师的挑战,成了引发这种醒觉的主要因素。期路庇的马吉安(Marcion of Sinope)就属于这类教师,约于主后150年与罗马的教会决裂。不过,在这一年之前若干年,马吉安大概已经活跃于小亚细亚一带了。马吉安认为自己是保罗的诠释者。他所宣扬的教义,声称有两位神存在。旧约是那位公义之神的作为。祂是创造者,是审判人苛刻的审判官;而耶稣则是良善(或仁慈)之神的使者,比公义之神更高超。祂被差遣,是要把人从公义之神的捆绑中释放出来,祂因着遭受这位神的怨恨而被钉十架。祂将祂的福音首先传给十二门徒,但他们却没有成功地保持福音的纯正。之后,耶稣又将福音传给保罗。他是唯一传讲福音的人。根据这样的假设,马吉安否定旧约是神的启示,又感到需要一本独具特色的基督教圣经,于是,就创造了一套明确的圣经正典。这套正典包括:一本福音书,这本福音书与我们现今的路加福音有某种关系。另外,又包括十卷保罗书信(希伯来书和教牧书信除外),组成了 Apostolos 〔译注:即“使徒”部分〕。
在游斯丁和他提安时期,大公教会的正典逐渐形成,这过程中的一些特色,是直接受了马吉安的圣经向教会所发出的挑战的影响,特别是马吉安正典赋予保罗重要的地位;相对来说,大公教会在二世纪中期对保罗是没那么重视的。在哈纳克(Harnack)的理论影响下,早几个世代的学者认为,在两种文献资料中也呈现这种倾向。第一种文献是一些拉丁文的抄本,里面写有一连串对保罗书信的序言。戴布鲁内(de Bruyne)认为这些序言反映了马吉安那具偏见的教训,因而称之为“马吉安序言”。另外一些文献,则是对马可、路加和约翰福音的序言(现存的抄本,主要是用拉丁文写的),学者称之为“反马吉安序言”,所根据的一个假设就是,这些序言是在四本福音书作为一个整体出现时加上去的。然而,以上一向被认为是事实的假设,最近受到激烈的批评,似乎再不被学者们确定的接纳了。
正典观念的呈现,给用来抵挡另一门主要的异端教训,这就是各派的诺斯底主义(Gnostics)。基于在纳哥哈玛地(Nag Hammadi;*基诺波斯基安)的发现,我们现今可以比从前的世代知道得更多关乎诺斯底主义的教训了。诺斯底派的圈子,对大部分日后被列入新约圣经的书卷有所认识,这一点似乎很明显。例如,记载在所谓的真理福音(Gospel of
Truth)的一些感人段落,是引自启示录、希伯来书、使徒行传和福音书的。再者,多马福音(Gospel of
Thomas)包含了很多类似符类福音书的记载,可能是取自福音书的,也可能源自类似的口述传统。然而,重要的是多马福音将这些符类福音都有记载的言论,与另外一些正典圣经书卷所没有的言论混合起来,而真理福音这名称则显示,一个诺斯底派的教师的教义,被视为与其他福音书的文献有同等的地位。正典观念的出现,是教会的醒觉的体现,醒觉到源于使徒的教训和当时出现的教训是有分别的。这些源自使徒的教训,是保留在一些历史渊源为人所知的文献里头的;而当时出现的教训,即使它自称源自奥秘的传统或启示,却不符合这些条件,因而不能被接纳为正典。
Ⅳ 爱任纽至优西比乌
正如以上提到的,在一世纪的后半期,已清楚证实有正典观念的出现,虽然当时并未有任何一间教会决议接纳如今被列在正典中的所有书卷。里昂的爱受任纽(Irenaeus),在他的著作 Against the Heresies 一书中,提供了清楚的证据,证明在他那个时代,福音书一共有四本的事实,已经成了毋须证明的公理,就好像地有四极和天有四风一般。他也曾经引述过使徒行传,他在这样做的当儿时,有时更明确的指使徒行传的经文是圣经。至于保罗书信,启示录,以及某些普通书信,均备受他尊重,虽然他并非经常明显的指明这些是圣经的书卷,不过他尊重这些书卷的程度(特别是保罗书信和启示录),却充分显示出它们是教义和权威的基本根源。若有争论,必须以这些书卷为依归。爱任纽针对他的对立者所谓的奥秘知识,强调教会的传统是从使徒而来的。在这些传统中,新约圣经有其地位。然而,我们晓得,他肯定的认为希伯来书的作者不是保罗,因而不接受这卷书为新约的一部分。
罗马的希坡律陀(Hippolytus)是与爱任纽同期的。我们只可以透过现存的、他部分的作品来认识他。他曾经引用过大部分的新约书卷,亦明确的提到有两约和四本福音书。许多批判学者均同意,如今存于米兰(Milan)的一个抄本中,用拉丁文写成的、残缺的圣经正典目录,是由希坡律陀所写的。这目录被称为穆拉多利正典(Muratorian Canon,是因着这残篇的第一位编者穆拉多利 [Ludovico Muratori] 而得名的)。不过,认为这正典是由希坡律陀所写的看法还未得到证实,因为那份拉丁文的残篇,不一定是翻译的结果。这目录提到黑马牧人书(Shepherd of
Hermas)是近期的作品,由此可知这目录的写作日期大约是主后170至210年。这文献尚存的部分列出了一系列的新约著作,还稍微提到它们的起源和范围。在这份文献中,我们再次发现正典包括了四卷福音,还有保罗的书信,一些普通书信、使徒行传和约翰的启示录。同时,这经目亦视彼得的启示录(Apocalypse of
Peter)为正典的一部分(却没有提及任何彼得的书信);而相当令人感到惊奇的是,这份正典,还包括了所罗门智慧书(Wisdom of
Solomon)在内。这份经目虽有提及黑马牧人书,却没有视之为适用于公开崇拜的书卷。这份文献年日久远,所以十分重要,不但是因为它见证了当时已广泛存在正典的观念,更是因为这份文献证明了有些日后被列为次经的著作,曾经处于边缘地位,不能确定其是否为正典。这些书卷,也曾经被删除或入正典的著作之中。
这些资料来源所显示的情况遍及各地,并且一直延续至三世纪。特土良(Tertullian),亚历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和俄利根(Origen),不论在争辩或讨论教义的时候,或者在为部分书卷写注释时,均广泛运用新约的经文。现今的正典中大部分的书卷,都为他们所认识并且冠以正典的地位。不过,希伯来书,一些普通书信和约翰的启示录,则仍受到质疑。非属正典的福音书亦有被引用。agrapha 〔译注:即未有记录在福音书里头,仅属口头传统的耶稣所说的话〕被当作主真正说过的话来引用。另外,使徒后期教父的一些著作,如:巴拿巴书(Epistle of Barnabas),黑马牧人书(Shepherd)和革利免壹书(First Epistle
of Clement),都被当作正典或圣经来引用。甚至在四和五世纪的一些伟大抄本中,也包含有一些上述的教父著作,譬如西乃抄本内有巴拿巴和黑马的著作;亚历山太抄本则包括有革利免壹、贰书(the First and Second Epistle of
Clement);清山抄本(Claromontanus)载有一份正典书目的目录,其中并没有希伯来书,但巴拿巴书,黑马牧人书,保罗行传和彼得启示录,却被纳入其中。简言之,明确的正典的观念,已经全然确立,同时这份正典的主要轮廓亦已固定下来。如今的问题是,那些属于边缘性质的书卷,有那几本隶属新约正典。优西比乌(EH 3.
25)为三世纪的教会的立埸,作了一个很好的总结,他把有关书卷分类为公认的书卷(homologoumena),争论性的书卷(antilegomena)和伪造的书卷(notha)。属于第一类的书卷有四福音、使徒行传、保罗书信、彼得前书、约翰壹书和(根据一些人的看法)约翰的启示录。第二类(即“仍有争议,但大部分人都知道的”)书卷,包括雅各书、犹大书、彼得后书和约翰贰、参书。第三类书卷则包括保罗行传、黑马牧人书、彼得的启示录、巴拿巴书、十二使徒遗训、希伯来人福音和(根据另外一些人的看法)约翰的启示录。优西比乌认为,如果不是为了提防有人假冒使徒的名义,刻意伪造福音书和使徒行传,最后一类的书卷,很可能会被列入第二类的书卷里头。这些著作,纯粹是为了异端的利益而伪造的。他列举的例子有多马福音(Gospels of
Thomas),彼得福音和马提亚福音(Matthias),以及安得烈和约翰行传(Acts of
Andrew and John)。这些书卷“不但不应该被纳入伪造的书卷之列,而且更应该视之为全然邪恶和不敬虔的书籍,要退避三舍。”
Ⅴ 正典的奠定
到了四世纪,在基督教界中,不论在东方或西方的教会,正典的范围均已确立。这范围也是我们一向熟悉的范围。对于东方教会来说,那决定性的一点,是亚他那修(Athanasius)于主后367年所写的第卅九封逾越节的信。在这封信里头,我们第一次读到新约圣经确切范围的记录,是与我们所认识的范围一样的。这经目将正典的书卷与其他著作分别出来。正典的书卷,是教导信仰的独一的根据;而其他书卷,却只是信徒可以参阅的。后者包括十二使徒遗训和黑马牧人书。至于异端的次经,则被描述为刻意伪造的著作,为要欺骗人。在西方的教会,正典的范围则是由主后397年于迦太基(Carthage)举行的会议决定的。他们当时所接纳的经目,与亚他那修所提出的经目相同。大约在同一段期间,数位拉丁作者亦对新约正典的范围流露兴趣,其中包括:西班牙的百基拉诺(Priscillian),高卢(Gaul)阿奎雷亚的鲁非努(Rufinus of Aquileia),北非的奥古斯丁(Augustine,他的观点对在迦太基的决定尤有贡献),罗马主教英诺森一世(Innocent I) 和伪格拉修谕旨(pseudo-Gelasian Decree)的作者。他们都持相同的观点。
Ⅵ 叙利亚的正典
在说叙利亚语的教会中,正典的发展经过是截然不同的。除了旧约以外,这些圈子所认识的第一本圣经书卷,大概是属于次经的希伯来人福音(Gospel according to the Hebrews)。四福音合参(Diatessaron)取代这卷福音书,成为叙利亚基督教的福音书时,多少受了希伯来人福音的影响。他提安很可能将保罗书信,甚至是使徒行传,也介绍了给叙利亚的教会。一份五世纪的文献,亚戴的教训(Doctrine of
Addai)将上述三卷书看作原始叙利亚教会的圣经。这份文献记载了基督教在伊得撒(Edessa)的开始,当中将传奇和可靠的传统混淆在一起。叙利亚正典与希腊正典更加接近的另一个阶段,源于“分开的福音书”(Evangelion da-Mepharreshe)的出现。这些福音书取代了四福音合参。不过,这绝对不是轻易达到的一步。别西大译本(Peshitta,这译本相等于 Evangelion da-Mepharreshe,不过其中部分文字是经过修正的)是在四世纪的某段期间之内产生的。其中所包括的,除了四本福音以外,还有保罗书信和使徒行传、雅各书、彼得前书和约翰壹书;即与希腊教会在约一世纪前接纳了的基本正典书卷相若。最终亦被接纳为正典的其他书卷,有两种版本,是在叙利亚的基督一性说教派(Monophysite)中产生的。非罗森诺(Philoxenos)的正典大概存留于所谓的“波科克书信”(Pococke Epistles)与“克罗福特启示录”(Crawford Apocalypse)里头。较后期的、哈尔克喇的多马(Thomas of Harkel)的版本,又包括彼得后书、约翰贰书和参书以及犹大书;而戴迪尤(de Dieu)所出版的启示录版本,差不多可以肯定是从这个译本而来的。以上提到的,非罗森诺和多马的书卷,在经文和用语上,都紧紧追随希腊文圣经,这点和版本的出现本身,都显示叙利亚的基督教愈来愈趋近希腊基督教的样式。
Ⅶ 扼要的重述
我们如今可以藉着追溯新约个别书卷的命途,扼要的重述整个新约正典形成的过程。在四重福音书的正典形成之前,四卷福音书是颇为独立流传于信徒中间的。马可福音的两个“扩张版本”〔译注:指马太和路加福音〕,似乎使马可福音黯然失色,却没有被淹没。路加福音尽管受到马吉安的拥护,却似乎并未因此而遇到任何的反对。马太福音自很早期便在四福音中占了显要的地位,直至近代的学术纪元兴起,情况才改观。至于约翰福音的情形,就相当不同,在二世纪后期,约翰福音受到相当多人的排斥,不接纳它为正典的书卷。其中所谓的“非道派”(Alogoi)和罗马的长老该犹(Gaius)可作为例子。约翰福音之所以受到反对,毫无疑问是因为其背景、来源以及最早期的流传方面,有些含糊之处。但当约翰福音一旦被接纳以后,其声望便不断增加,而且更在重要的教义的争论和厘定方面,提供了最重要的贡献。使徒行传并不适用于礼仪或教义的争辩上,因此在爱任纽时代之前,使徒行传很少被提及。不过,自从爱任纽的时代之后,它就被肯定的确立为圣经的一部分了。保罗书信集的正典地位,从最早期就稳固的确立了。马吉安似乎不接纳教牧书信为正典。但除此之外,我们就没有任何对教牧书信质疑的记载;而坡旅甲(Polycarp)早已把教牧书信视作权威。另一方面,教会仍然就希伯来书争论了数个世纪之久。我们晓得,在东方教会,潘代诺(Pantaenus)和亚历山太的革利免,曾经讨论过希伯来书的作者的一些批判性的问题。俄利根解决希伯来书的作者问题的做法,是假设有一个不具名的作者藉希伯来书来表达保罗的思想。优西比乌与其他一些学者曾经提及西方教会的疑惑,但自俄利根以后,东方教会就接纳了希伯来书为正典书卷。值得一提的是,在三世纪的彻斯特比提蒲纸本(Chester Beattypapyrus, p.46)中,希伯来书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仅次于罗马书。西方教会最早期就一直怀疑希伯来书应否列入正典之内。爱任纽不接受它是保罗所写的。特土良和其他非洲的资料来源并不重视希伯来书。《安波罗修注释》('Ambrosiaster')并没有为希伯来书写注释。伯拉纠(Pelagius)亦跟随这个立埸。希坡与迦太基的会议则在他们所列出来的正典目录中,将希伯来书与其他保罗书信分开,而耶柔米(Jerome)就提到说,在他那个时代,罗马教会的立场仍然不承认希伯来书出自保罗的手笔。直至一个世纪或更后期的时候,这问题才总算是获得解决。至于整套普通书信的辑录。则肯定不是早期的事;正典的基本架构在二世纪末期已经成立,而普通书信的辑成,则是在这个日期之后的。这文集到底包括那些书卷,亦因不同的教会或教父而有异。自从爱任纽的时期,约翰壹书就拥有一定的地位。约翰贰书及叁书则鲜被引述;而有时候(正如在穆拉多利正典中),我们也不能肯定到底两者是否同被提及。当然,这情况也许是基于它们的篇幅较短,或表面上缺乏神学的重要性所致。彼得前书同样也占一席位,只是不及约翰壹书那样地位稳固(然而,要注意穆拉多利正典的含糊之处)。彼得后书在优西比乌的时代,仍然是在“受争议的书卷”之列。雅各书和犹大书的地位,则因着教会、年代以及个别的判断等因素而起伏不定(注意在波得马〔Bodmer〕图书馆收集的一份蒲纸本中,犹大书和彼得后书是跟参差混杂的宗教文学著作组合为一册的)。上述书信被列入普通书信这文集之前,似乎曾经与其他著作“竞争”的。这些著作包括黑马牧人书、巴拿巴书、十二使徒遗训、革利免的“来往信件”。这一切的著作,都似乎曾经在不同时候被承认为圣经并获引用。约翰的启示录曾经两次遭受反对。一次是在二世纪,因为启示录似乎支持孟他努得着先知的默示的宣称。另一次则是在三世纪后期。当时,罗马的丢尼修和亚历山太的丢尼修(Dionysius)发生争辩,后者将启示录与约翰福音作比较,并基于批判性的根据,否定启示录的正典地位。这两方面的怀疑均使启示录继续不获希腊的教会信任,同时也引致它到很迟才被叙利亚和亚美尼亚的教会接纳为正典。相反的,启示录在西方教会中,很早期便占有一个崇高的地位。它至少在二种不同的情况下,被翻译为拉丁文,并且自皮陶的维多赖努斯(Victorinus of Pettau,于主前304年殉道)起,便有无数的启示录注释书出现。
Ⅷ 现今的立场
新约正期就是这样逐渐形成,成为今日我们所晓得的样式的。在十六世纪,罗马天主教和复原派的基督教双方,经过辩论之后,都再次重新肯定他们对传统的坚持,而罗马教会在最近更再次强调她会仍然持守传统。保守的复原派基督教,也同样继续采纳传统存留下来的正典,甚至自由派神学的代表,一般也接纳复原派的正典。最近,至少有一些学者感到有责任指出某些新约书卷的作者,并不是使徒。毫无疑问的,对现代的圣经研究和这些新看法,我们有需要重新思想以上提到的、形成整个新约正典的历史过程背后的因素和动机。将书卷收集在正典里头,是代表基督教教会承认这些书卷的权威。在最早期,是没有正典的存在的,因为当时使徒或他们的门徒仍然活着,而且还有口头传统在流传。到了二世纪中叶,使徒都死了,但他们的回忆录和其他纪录都见证他们的信息。与此同时,又有异端邪说的兴起。它们诉诸神学理论或新的默示,故教会有必要重新订立正统的权威,并更加确切的厘定权威书卷的范围。如此,已经被广泛采用的四福音和保罗书信,以及其他一些声称是使徒的著作,就被宣告为圣经。教义或学术方面的讨论和发展,使承认书卷为正典的过程不断延续,直至基督教在理性表达和教会制度方面都明朗展现的伟大时代临到,正典就得以完全定型了。无论是在二或者是四世纪,教会都是采用以下三个标准来评定成文的文献是否对使徒的话语和信息的真实纪录。首先是,这书卷是否属使徒的著作。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书卷都符合这个标准的,好像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便被接纳为使徒的亲密同工的作品。第二,教会的采用。也就是说,这卷书是不是受到一间处于领导地位的教会或者受到大部分教会承认为圣经。基于这个标准,许多次经都被否定为正典。其中一些次经书卷也许是无害的,有些甚至含有主耶稣的话的可靠传统在其中,也有许多纯粹是捏造的作品,但它们没有一本是大部分教会所承认的。第三,与正统教义的标准一致。基于这个标准,第四卷福音书起初是受到质疑的,但最终获接纳为正典。一个相反的例子是彼得福音(the Gospel of Peter)。虽然这卷书声称是使徒的著作,但仍然被安提阿的瑟拉皮恩(Serapion)所取缔,因为这卷书倾向教导幻影说(Docetism)。因此,新约圣经的正典发展的历史,表明正典乃是由公认为使徒或他们的门徒的著作汇集而成的,而对于最初四个世纪的基督教会来说,声称这些书卷是使徒的著作是正确的,因为这些书卷均能充分宣扬和界定使徒的教义,也因而被认为适合在敬拜神的聚会中,公开诵读。明白了这一点,也认识到正典逐渐形成的过程以及其多样化的本质之后,我们就了解为什么从前,甚至直到现在,某些著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质疑。今日,正统复原基督教认为上述的三个标准足以决定一卷书的正典地位,因此觉得没有理由否决较早期的世代的决议,并且接纳新约为神的启示的一份完整和具权威的记录。这启示,是在古时由蒙拣选、委身和得到神默示的人所宣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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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