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项(筹募自保罗建立的教会)(COLLECTION [PAULINE CHURCHES])
这捐项(腊:logeia 是保罗在自己建立的外邦教会中筹集,用来赈济耶路撒冷教会的贫穷信徒。在他最后一次往耶路撒冷(主后57)前的两年,这件事愈来愈令他关注;此事在他作使徒的策略中相当重要,其重要性实在难以尽言。
Ⅰ 背景
耶路撒冷会议(约主后46)议定,保罗和巴拿巴要继续从事外邦的福音工作,而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则专注犹太人的事工(加二1-10)。该会议中,耶路撒冷的领袖还特别请求巴拿巴和保罗要继续记念“穷人”──我们最好从赈济饥荒的背景去理解这项请求:安提阿教会曾委托巴拿巴和保罗把赈款送交耶路撒冷的信徒(徒十一30)。保罗在报导这个请求时指出,他个人本来已特别关注这件事。就是在爱琴海以东及以西部各省布道的时候,他也一直记念着这件事。在那个时期的末后岁月,保罗更极力筹募捐项,在加拉太、亚西亚、马其顿及亚该亚的教会为耶路撒冷收集赈款。
Ⅱ 哥林多书信的资料
我们首先从林前十六1-4给哥林多信徒的指示中,知道关于这赈款的事。这些信徒已经获悉此事,还想了解更多。从保罗对他们所讲的话,我们知道他已经向加拉太众教会发出类似的指示──时间可能是主后52年夏末,当他从犹太地及叙利亚往以弗所,经过“加拉太一带及弗吕家”的时候(徒十八22-23)。因着保罗的哥林多书信,我们知道哥林多的筹款情形远比其他教会的捐助情形来得详尽。
如果哥林多的信徒依照保罗的指示去做,他们每一个家主都会按周把收入拨出一部分,积存约十二个月之久,好使教会的捐款能够预备妥当,在翌年春季由教会委任负责送款的代表送到耶路撒冷。其后不久,不少哥林多信徒与保罗的关系开始紧张,可能导致他们对这善举的热心冷却。保罗再次在信中向他们提及此事时(他藉提多遣送那封严厉的信终于使关系复和,在此之后再提这事),他假设他们收到他的指示后,便一直有计划地拨出金钱作为赈款。保罗又让他们知道,他是如何以他们的乐捐,作为马其顿教会的榜样。可是细读字里行间,可见他私下对这件事还是未放心,所以他差提多连同两个同伴返回哥林多,以协助教会完成赈款的收集(林后八16-24)。有些教会会友大概觉得这无形中加给他们不可违抗的压力:他们说保罗是“诡诈”的,并“藉心计”牢笼他们(林后十二16)。
当保罗差提多等人往哥林多去处理这事时,他自己正在马其顿协助该地的教会完成他们在这事上的承担。那些教会刚度过一段保罗未有特别说明的困难时期,所以他们的生活顶多是仅能糊口而已。所以,保罗感到很难要求这些教会捐助与他们本身状况差不了多少的肢体。可是,他们坚持要作出捐献。保罗也因着他们生命里有这显出神恩典的标记而大受感动(林后八1-5)。在写给哥林多信徒的信中,保罗给予马其顿信徒热诚的嘉许,藉以鼓励比他们富裕得多的哥林多信徒慷慨捐输,像马其顿人在缺乏中乐捐一样。
Ⅲ 罗马书信的资料
在保罗现存的书信中,还有另一处提及这赈款,而且提供特别宝贵的资料。提及赈款的这封信是写给一间并非由保罗建立的教会,由于这教会未能预知这事,所以没有参与捐献。保罗打算在往西班牙〔译注:和合本作“士班雅”〕途中探访罗马,便写信给罗马的基督徒,让他们有所准备。保罗告诉他们,他展开往西的旅程之前,必须完成赈济的工作(罗十五25-28)。由于这些资料,我们对这募捐背后的动力有更深入的洞悉。保罗主要的关注,是要加强耶路撒冷教会与外邦事工的交流;而他策画筹募赈款,大半是为了达致这个目的。他知道耶路撒冷教会有很多人用极怀疑的眼光看他在外邦事工所采的独特方向。事实上,保罗的宣教工场不断受到来自犹太地的人骚扰;他们尝试用各种方法破坏保罗的权威,强要把耶路撒冷的权柄加诸信徒身上。然而,保罗指责他们时,他小心避免让人以为他在批评耶路撒冷教会或该教会的领袖。另一方面,很多外邦归信者都不会甘于承认他们受了耶路撒冷教会任何的恩惠。保罗切望他们认识到,他们的确受了耶路撒冷很大的恩惠。他自己从来没有当过耶路撒冷教会的成员,也强烈否认他的福音或使命源自这教会。但在保罗眼中,这教会就恍如神子民的母会,在基督教界,占着独特的席位。他感到如果他自己与耶路撒冷教会断绝往来,他的使徒工作便会变得徒劳无功。
除了向耶路撒冷信徒展示外邦事工蒙神祝福的明证,保罗还有什么更好的安排能够缓和耶路撒冷教会对他及他的使命的猜疑呢?──这明证不单是一笔反映外邦教会对耶路撒冷实际关注的礼金,还有一些受托携款、属于外邦教会活生生的代表。保罗写信给哥林多的朋友时,为他们指出一个展望,就是耶路撒冷的肢体会“因神极大的恩赐,显在你们心里”(林后九14)而大受感动,对他们深存弟兄之情。所有的猜疑都会真正消减么?这不是必然的──保罗请求罗马的信徒与他一起祷告,好叫他“为耶路撒冷所办的捐项,可蒙圣徒悦纳”(罗十五31)──但如果这也无济于事,那就没有其他办法了!
保罗或曾把这次外邦信徒带同礼物前往耶路撒冷的事,看成至少是象征性地应验了那些希伯来预言所说的:“列国的财宝”要临到耶路撒冷,而耶城居民的弟兄,要“从列国中”被“送回”到“圣山上”,“作为贡物献给耶和华”(赛六十5,六十六20)。不过,如果保罗想起那些预言,也许耶路撒冷的领袖亦一样想起,但却得出不同的结论。经文在原来的背景中,列国的财宝是外邦人带到耶路撒冷的贡物,以表示承认她至高无上。在保罗的眼中,由他带领信主的人对耶路撒冷赈款的捐助,是一种乐意的馈送,是基督徒恩慈和感恩的表达。但我们可以想像收款人宁愿视之为外邦人分内的进贡,是他们作为大卫之子的外邦子民所应献上的。
甚至“在犹大不顺从的人”(罗十五31),就是那些保罗预期会提出攻击的人,见到这许多来自外邦的信徒代表出现在他们中间,或许也会被这有形的见证感动。我们知道,正当保罗与祂带领信主的人,连同他们的礼物,准备坐船往犹太地的时候,保罗正反覆思想他的外邦使命与以色列民最终得救这两件事在神计划中的关系。保罗在给罗马人的信里也表白了这方面的意见。在这信中,他确实将为耶路撒冷募捐一事,连同耶路撒冷本身的问题,放到他认为适切的背景去看──就是神拯救全人类的心意。
Ⅳ 使徒行传的缄默
参与捐献的教会代表,大概包括所有与保罗一起由哥林多或腓立比前往犹太地的人。他们的名字见于徒廿4:庇哩亚人所巴特、帖撒罗尼迦人亚里达古和西公都、特庇人该犹和提摩太(他原本来自路司得)、亚西亚省人推基古和特罗非摩(我们从徒廿一29知道后者是来自以弗所的外邦信徒)。我们不应因为路加的名单上没有任何哥林多人的名字,就视之为严重的问题。这名单或许并不详尽,可能只限于记录那些由其他地方到哥林多来会合保罗的人。保罗用了数周的时间和接待他的该犹及其他哥林多朋友在一起。而且,他也刚告诉罗马信徒,马其顿和亚该亚人是如何坚决地要为耶路撒冷的赈款出力。对保罗来说,亚该亚是指哥林多及其周围的地方;而在保罗给罗马人的信中,并没有丝毫的迹象显示“亚该亚”没有实践其决心。我们应该考虑一可能性(尽管在差提多协助统筹捐款的事上,有人埋怨保罗“诡诈”),就是哥林多教会请提多帮他们送钱去耶路撒冷。若是如此,提多的名字在这里被遗漏,与在使徒行传整个记述中被遗漏是一致的。参与捐献的教会代表名单上没有腓立比教会的代表,叙述者本身可能正是这个代表。
当保罗和他的同伴到达耶路撒冷时,受到雅各和母会的其他长老接待和欢迎;后者可能感激地接受保罗他们带来的馈赠。我们颂要加上“可能”这副词以示保留。因为关于这笔捐款,使徒行传的记录是完全缄默的;唯一例外是保罗在腓力斯西前辩护时说,他“带着赒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献的物上去”耶路撒冷(徒廿四17)。
路加对这件事近乎完全沉默,可能是基于辩案的理由。除了坚持那亵渎圣殿的控状缺乏支持的证据这点之外,保罗在腓力斯面前陈述的辩词,与他稍后在罗马皇帝法庭前的聆讯,比起他在犹太地的巡抚面前的审讯,有更大的关系;当中提及的“捐项和贡献”,情形也可能一样。有人认为使徒行传的撰写是为保罗在该撒面前受审时给辩方律师提供指示之用,或作为这案件有关的文件。这些讲法如果不再成立,这些材料仍可能被路加用作资料来源。无论直或间接指控保罗为教派的利益挪用维修圣殿或救济犹太人的金钱,正如指控他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在整个罗马帝国的犹太人社团中挑起颠覆活动一样。这样的指控对于该撒面前的审讯,较诸腓力斯权限下要处理的一桩案件,更为适切。保罗的控告者很可能将捐项的目的和性质加以歪曲,待保罗上诉该撒案件终于开庭聆讯时,将不实的陈述包括在控方的供词内。若真如此,这便能解释路加缄默的缘由了。
书目:C. H. Buck, 'The Collection
for the Saints', HTR 43, 1950,页1起;D. Georgi, Die Geschichte der Kollekte des Paulusf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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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stolic History and the Gospel, W. W. Gasque and R. P. Martin 编,1970,页108起;K. F. Nickle, The Collection: A Study in Paul's Strategy,
1966。
F.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