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防城(COLONY

  侨居帝国内非罗马本土地区而享有地方自治权的罗马公民团体。殖民地的设立,有时是为了战略上的目的,但较多是为了安置退役军人或无业游民,而绝少是为了经济或文化上的侵略。在帝国东部,殖民地甚少,而且也往往由说希腊话的公民组成。为了表示尊重而将殖民地地位授与希腊人地区的做法也于此时兴起。所以腓立比(徒十六12)以罗马风格自豪的情形可能是例外的,其他在新约中被提过的殖民地都没有这种现象(如哥林多、叙拉古、特罗亚、彼西底的安提阿、路司得、多利买港,甚或以哥念)。然而,在大多数外族地区的事务中显得举足轻重的,是住在当地的罗马公民所组成的社团(coventus)。在耶路撒冷有“从罗马来的客旅”(徒二10),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书目:A. H. M. Jones, The Greek City from Alexander to Justinian, 1940,页61-84; A. N. Sherwin-White, The Roman Citizenship 2, 1973; B. Levick, Roman Colonies in Southern Asia Minor, 1967

E.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