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士,策士(COUNSELLOR(来:yo^`e{s],指“给予劝告或谋策的人”)

  这字基本的观念在箴廿四6下半节可见。赛九6用作弥赛亚的称号,他在给予谋策这方面,是奇妙的(pele~)。RSV 把约翰福音的 parakle{tos 译作 Counsellor (策士、顾问),在约壹二1则作 advocate (辩护者:〔译注:和合本译为“中保”〕)。

  Parakle{tos 这字,是从动词 parakaleo^ 来的,后者直译是“呼唤在旁”。而前者则可有主动与被动的解释,主动的用法是指“一位在旁支援和劝告或鼓励者”,因此 AV 将约十四16, 26,十五26和十六7 parakle{tos 译为 Comforter (“安慰者”)〔译注:和合本译作“保惠师”〕;被动的用法则指“一位被召到旁,作某人的支援者,特别用于法庭情况”(但是指被告者的朋友,而不是专业的辩护者),因此约壹二1译作“中保”。很多版本仅把希腊文音译过来,所以 Paraclete 便成为圣灵的名字了。

  Parakaleo{ 常在新约中用来表示“鼓励”、“劝告”,而在徒九31用圣灵的 parakle{sis,大概意指圣灵的劝告或鼓励(但也可能指请求圣灵的帮助)。

  在新约以外,或在初期教父解释福音书这些经文时,未见采有 parakle{tos 主动意义的用法,他们只是从概括性的上下文,引申出“安慰者”或“鼓励者”的意思;经文显示门徒在耶稣将离世时感到凄凉,他们格外需要更多有关主的教导。在亚居拉(Aquila)与狄奥多田(Theodotion)对伯十六2的希腊文翻译中,用上了 parakle{toi 一字,而七十士译本则译作 parakle{tores,后者是常见的主动名词,意即“安慰者”。

  另一方面,在太十19-20;可十三11;路十二11-12所应许的圣灵的帮助,却正是指在犹太或外邦官长面前的一位“辩护者”。甚至在约十六8-11,也有法庭审讯的意味,虽然圣灵在此处无疑是有控方身份,而非辩护者。在约壹二1,译为“辩护者”、“中保”较为恰当,因经文描述罪人是在上帝的公义之前受审讯,纵然如此,在此处若以比较一般的意思来解释,也无不可。这几种解释皆各有依据,既然在约翰福音中许多字汇似乎都暗示多于一个的意思,采用模棱的释法,如 RSV 译作 'Counsellor' (“顾问、策士”),可能是较为可取的。

  有批判学者辩称,parakle{tos 这字在约翰福音中用在圣灵身上,而在书信中却用在耶稣基督身上,显示这两本著作出自不同作者的手笔。但:

(i) 圣灵的 parakle{sis 是现于地上的危险和困难之中,而耶稣则为我们在作中保;

(ii) 这种相异却平行的职事,亦反映于罗八2634:圣灵在我们里面为我们代祷,而复活升天的基督却在天上为我们代求。

(iii) 约十四16 allos parakle{tos,按希腊文的用法,虽可译作“另一位,就是一位保惠师”,也可简单译作“另一位保惠师”,意味着耶稣自己也是一位保惠师。(*圣灵灵(SPIRIT, HOLY SPIRIT}

  书目:C. K. Barrett, JTS. n.s. 1, 1950,页7-15; G. Johnston, The Spirit-Paraclete in the Gospel of John, 1970,页80-118

M.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