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事(DEACON

  RSV 只在腓一1及提前三(四次)将这字翻译为“执事”;但翻译为执事一词的希腊字 diakonos AV 一般译作“帮手”或“仆人”),在新约圣经却出现了约三十次,而与这字同词源的字 diakoneo{ (“服事”的动词)及 diakonia (“服事”的名词),另外又一共出现了七十次.在这共一百次的出处中,大部分都不含专门的、与教会特有的功能有关的意思在内。在其他的一些地方,我们则必须考究 diakonos 及其同词源的字有多少成分有这方面的含意。

Ⅰ 出处

  基本上,diakonos 是指仆人,而且通常指侍餐者或侍者。在希腊时代,diakonos 这字也用来指某种祭祀和庙宇的官员(见 MM 所载的例子),预示了基督教后来的专门用法。新约圣经普遍采用这个字较笼统的意思,如用这字来指王室的仆人(太廿二13)或神的用人(帖前三2,公认经文 [Textus Recceptus])。在某一段经文中,保罗形容以巴弗的基督的“执事”,自己则是福音及教会的“执事”(西一72325)。其他人向保罗提供 diakonia (徒十九22;参:门13,或许也包括:西四7;弗六21),上下文显示他们都是保罗在传道工作上的助手。有人主张后来的主教和他的执事一概念来自这些经文;这种说法是对经文字句的曲解。换言之,diakonia 在这里特别用于传道及牧养的工作。

  但在新约,这个字始终与提供物质的需要及服务有关(参:如:罗十五25及其上下文;林后八4)。侍者也仍然是一个 diakonos (约二59);马大(路十40)及彼得岳母(可一31)的服事是 diakonia。我们要从这一个角度去理解基督的话,他坚持说,他来是要服事人(可十45)。在路廿二26-27这个宣称,以餐桌上的服事为背景,是意味深长的。主是最典型的执事,是祂百姓的侍者。并且,正如这些经文所显示的,含有这种意思的“执事的职分”,乃是祂整个教会的标记。

Ⅱ 新约的执事职分

  正如上文所提过的,当时“执事”也是用来指祭祀的官员的。因此,当我们看到保罗向教会以及“监督和执事”问安的时候(腓一1),很自然便联想到这里指的,是教会中两类特别的人。不错,霍尔特(Hort)看到的是,教会的组成,包括“统治”及“服务”的分子,但这样的看法是否可以应用在提前三,是值得怀疑的。那段经文在列举了作执事的资格:庄重、正直、有节制、不贪不义之财、诚实。这些要求特别适用于负责财务及行政的人。早期教会显著的参与社会服务,diakonos 这个字也因此特别适用于这些人身上──尤其是因为爱筵这一类涉及实际餐桌上的服事的活动,在当时是一种定期的慈善活动。diakonia 不只是整体教会的一个标记,也是一项特别的恩赐,与说预言和治理的恩赐并提,但有别于乐于施舍的恩赐。任何拥有这恩赐的人,都应该加以运用(罗十二7;彼前四11)。尽管基督的每一个仆人,都可以正确的被称为“执事”,这名词却可能特别是指那些服事人的人,像非比(罗十六1)。这些人服事的方式,包括我们以上提过的几方面。可是,我们还未能确定,究竟当时执事的职分,是不是一致被称为“执事”,抑或像哥林多的“帮助人的”(林前十二28),乃相等于腓立比的“执事”。在新约时代,“执事”一词顶多是个半专门的名词;与犹太教的 hazza{n *会堂)没有关系。意义深长的是,在列举了作执事的资格后,保罗在劝勉提摩太本人时,马上回到这个词笼统的用法上(提前四6;也参:彼前四10及四11)。

  徒六记载耶路撒冷教会委任了七位认可的人,去管理资助寡妇的金钱事宜。一般认为这件事乃是执事职分的正式设立。这种说法在语意上是否有足够的支持,是值得怀疑的。有人视这七个人为十二使徒的希腊复本。不过,撇开这些无法证实的理论不说,我们要留意的是,首先,这七个人从来没有被称为“执事”。其次,虽然这段经文用了与“执事”同词源的字,但这些字既用于十二使徒传讲神话语的 diakonia 4节),也用于这七个人管理饭桌的(饮食或金钱的) diakonia 2节)。按手礼在使徒行传中太普遍了,故此不能说这里的仪式,是一个特别的里程碑(*选立职礼,按立(ORDINATION})。此外,司提反及腓利的生平事业也显示,这七个人的工作并不限于餐桌上的服事。

  可是莱特佛特(Lightfoot)的论据也不无份量。莱氏指出,按路加的安排,这件事在使徒行传中的位置,显示他认为这事是极其重要的。“他的记载的前部分,差不多都是由有代表性的事件构成的,而这〔译注:指七个执事的选立〕就是其中的一件事”(Philippians5,页188)。但这件事之所以重要,并不因为在牧养教会的制度中设立了一个职位,这件事乃是一个先例,委任有合适品格及恩赐的人担任行政及社会服务的工作。这个先例,以后成为外邦教会的模式。另一方面,这件事也让人体会到,这类的责任,同样是基督的事工的一部分。

  教会对这个字的用法,使之制度化,也使新约圣经的这个概念变得狭窄。早期非正典的文献提到一班执事,却没有指明他们工作的性质(参1 Clement 42; Ignatius, Magnesians 2.1; Trallians 2.3; 7.3)。后来的文献显示,执事负起的工作包括照顾病人,这种工作肯定是使徒时代基督徒 diakonia 的一部分;但执事在圣餐中的责任(透过集体用膳时的餐桌上服事而执行?),以及与主教(教区会督)的私人关系,却越加重要。执事的数目偶尔被限于七人的做法,大概是有意仿效古代的模式。

  书目:H. W. Beyer, TDNT 2,页81-93; J. B. Lightfoot, The Christian Ministry = Philippians5,页181起);F. J. A. Hort, The Christian Ecclesia, 1897,页198起;A. M. Farrer in The Apostolic Ministry 的文章,K. E. Kirk 编,1946,特别是页142起;B. Reicke, Diakonie, Festfreude und Zelos, 1951,页9起;K. Hess, NIDNTT 3,页544-53

A.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