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DEATH

  从某方面来说,死亡是最自然的事。“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来九27),也是人可以顺服接受的,“我们也去和祂同死罢”(约十一16)。从另一方面来说,死亡却是最不自然的事。死亡是罪带来的惩罚(罗六23)。人应该因而惧怕死亡。这两方面关乎死亡的观点,圣经都有提及。两方面都是我们不应该忽略的。死亡是人生必经之路,但人的死亡却绝不像动物的死亡。

Ⅰ 肉身的死亡

  就我们现有的身体构造来说,死亡似乎是必然的。肉身的败坏和最终的分解是无可避免的。然而,圣经却指出,死亡是犯罪的结果。神对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保罗告诉我们,“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罗五12)。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可是,当我们较仔细的研究一下这个问题时,就会留意到,亚当在他不顺服神的当天,并没有面对肉身的死亡。保罗在罗五-六,将从亚当而来的死亡与基督带给人的生命作对比。得着永远的生命并不表示人不会有肉身的死亡。永恒的生命是相对于灵界的某种光景,而不是相对于肉身死亡这回事而言。我们由此引伸出来的结论就是,犯罪带来的死亡不单只是肉身的死亡。

  不过,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晓得,圣经中犯罪和死亡并论的经文,并没有规限死亡的定义。读这些经文,我们不会晓得,“死亡”这个词有它惯常所没有的意思在其中。或者我们应该这样去理解:死亡是亚当犯罪的结果,而这个刑罚是包括肉身和属灵两方面的。但我们对亚当在堕落之前的光景知道得不够,因此不可能对这光景作出任何结论。如果他的身体跟我们的一样,他就必然会死。不然的话,我们也没法子知道他的身体是怎样的,也就无从肯定他会死还是不会死。

  将死亡看为牵涉整个人的一回事,似乎是较合理的。人的死亡并不是肉身的死亡,而是整个人的死亡,包括属灵和肉身方面的死亡。圣经也没有刻意去清楚划分这两方面。肉身的死亡乃是罪所必然会带来的、更深一层的死亡的象征和表达,两者二合为一。

Ⅱ 灵的死亡

  死亡是神的刑罚。我们已经指出,罗六23将死亡看为罪的“工价”。也就是说,死亡是犯罪的人应该得到的惩罚。保罗论到某些犯罪的人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一32)。约翰提到“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6),背后也是反映出神的定旨。这是个很重要的真理。这真理让我们看到死亡是多么的可怕。但很矛盾,与此同时,死亡又带给我们盼望。人不是被盲目的命运所织成的网牢笼着,以致只要人一旦犯罪,就没有任何解救的方法。神在掌管着整个的过程。祂不但命定死亡是犯罪的刑罚;祂也定意要使罪人得着永生。

  新约有时用“第二次的死”来强调罪的严重后果(犹12;启二11等等)。这是犹太拉比们论永远的沉沦时的用语。我们可以将这句话连同主耶稣所讲的话一起来看。主耶稣提到“那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太廿五41)、“永刑”(与“永生”相对,太廿五46)和类似的话。不悔改的人最终的结局,有多种形容,如死亡、刑罚、失丧等等。明显的,要将“第二次的死”与这几个名词的任何一个等同,是不智之举。不过,圣经同样明显的指出,“第二次的死”是很可怕的一回事。

  有时有人会抗议说,“第二次的死”与一位慈爱的神的属性是互相矛盾的。这固然是个极深的奥秘,但我们至少可以指出,一般提出的这种抗议,忽视了死亡不但是一件事实,也是一种状态。保罗指出,“体贴肉体的就是死”(罗八6)。保罗不是说体贴肉体会带来死亡。他乃是说,体贴肉体就是死。他又补充说,“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约翰用另外一种说法,去指出同一个真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壹三14)。当我们领略到死亡是一种状态这个真理时,我们就会明白,不悔改的人,是没有可能得救的。不悔改的人得救是矛盾的说法。因为人要得救,必须出死入生(约五24)。

Ⅲ 胜过死亡

  新约关乎死亡的教训中,一个有趣的特色是,新约强调的是生命。只要翻查一下经文汇编,我们就会发现,在大部分经文中,nekros(“死”)这个字都是用来指从死里复活或诸如此类的说法的。圣经正视死亡,正如正视一切现实的问题一样。但圣经所关注的是生命,死亡多少是在论到人从死里得救时才附带提及的。基督取了我们的人性,“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按圣经一贯的说法,魔鬼的权势是服在神的驾驭之下(伯二6;路十二5等等)。魔鬼并没有绝对的生杀之权。然而,死亡(就是生命的否定)却是它特有的范畴。基督来就是要终止死亡。正如希伯来书的经文所说的,基督是透过死击败撒但的。祂透过死来除去我们的罪。“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罗六10)。在基督以外,死亡诚然是最厉害的敌人,是我们与神隔绝的象征,是最可怕的事。但基督用死亡来拯救人类脱离死亡。祂死,叫人得生。新约把信徒的“死亡”说成“睡觉”而不是“死亡”(如:帖前四14),是很有意思的。耶稣已经承受了死亡所带来的一切恐惧。因此,对那些“在基督里”的人来说,死亡已经变成为像睡一觉而已。

  基督的复活显示了祂胜过死亡的程度。“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罗六9)。基督的复活是一次大胜利,整本新约中,胜利的呼声都是源于基督的复活。基督是“生命的源头”(徒三15,“新”),是“死人并活人的主”(罗十四9),是“生命之道”(约壹一1)。祂完全胜过死亡,而祂的胜利也是祂的子民可以支取的。死亡肯定会被消灭(林前十五2654起;启廿一4)。第二次的死在信徒身上没有权柄(启二11,廿6)。与此吻合的是,新约论到永生,不是指灵魂的不灭,而是指身体的复活。没有比这个真理更能生动的表明死亡如何彻底和完全的被征服。

  信徒不但有荣耀的将来,也有荣耀的现在。信徒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约壹三14)。他已经“脱离罪和死的律”(罗八2)。死亡不能将他与神隔绝(罗八38-39)。耶稣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八51)。这些话并不是否定肉身死亡的真实性。这些话乃是要指出一个真理,就是,耶稣的死意味着信主的人是已经完全跨出了死亡的状态,而进入一个新的状态。这状态恰当的被描绘为生命。信徒会在适当的时候走过我们称为死亡的门口,但死亡的毒钩已经被除掉。耶稣的死意味着跟随祂的人已经胜过死亡。

  书目:C. S. Lewis, Miracles, 1947,页150起;J. Pelikan, The Shape of Death, 1962; K. Rahner, On the Theology of Death, 1961; Leon Morris, The Wages of Sin, 1955; M. Paternoster, Thou Art There Also: God, Death, and Hell , 1967

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