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DISCIPLE)
门徒(英文 disciple 一字,由拉丁文 discipulus,“学生,学习者”而来,相当于腊:mathe{te{s,后者源自 manthano{,“学习”),基本上就是老师的学生。相应的希伯来名词 limmu^d{ 在旧约中比较少见(赛八16,五十4,五十四13;参:耶十三23),但在拉比的著作中,talmi^d[ (参:代上廿五8)则比较普遍,所指的乃是跟随拉比学习口述传统的学生。在希腊的社会,哲学家同样有一群学生包围。由于学生通常会采纳他们师长独特的训诲,因此“门徒”这个词后来也用来指宗教或哲学上某种见解的追随者。
新约提到法利赛人的门徒时,是采纳了犹太人的用法;这里“门徒”的意思,其实是学生(可二18)。犹太人认为他们自己最终是摩西的门徒(约九28),因为摩西的教训,是拉比教训的基础。施洗约翰的跟随者也被称为他的门徒(可二18;约一35)。这个名词大概包括了与他关系密切的伙伴。他们依照他的教训祷告及禁食(可二18;路十一1),而其中一些人在狱中服侍他,以及安排他安葬的事(太十一2-7;可六29)。
虽然耶稣(像约翰一样),不是正式公认的教师(约七14-15),民间大众却都以祂为老师或拉比(可九5,十一21;约三2),而祂的伙伴则被称为祂的门徒。“门徒”这个名词可以包括所有听从祂信息的人(太五1;路六17,十九37),但较狭义来说,“门徒”也可以是指那些伴随他四处去的人(可六45;路八2-3,十1),特别是指十二使徒(可三14)。门徒乃是由耶稣所呼召的(可一16-20,二13-14;路九59-62;即使路九57-58也假定了耶稣一般性的邀请)。作门徒包括了个人对祂的效忠,表现于跟随祂,以及对祂绝对忠心(可八34-38;路十四26-33)。至少在有些情况下,“门徒”是指那些确实放弃家庭、事业的缠累和财产的人(可十21、28),但每一个门徒,无论是要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必须以耶稣的要求为首要。这样的态度是远超普通的师生关系的,为“门徒”这个词添上新的意义。对耶稣的信心和忠心,是决定人在最后审判时的命运的因素(路十二8-9)。
成为门徒的人是由耶稣教导,又被指派为祂的代表去传讲信息、赶鬼和医病的(可三14-15)。虽然这些责任基本上是交了给十二使徒,却不只限于是他们的责任(可五19,九38-41;路十1-16)。
根据路加的记载,早期教会的成员都称为门徒(徒六1-2,其后经常也是这样称呼)。这清楚的显示,耶稣在地上的门徒,组成了教会的核心,而耶稣与地上门徒的关系,更成了教会成员与复活的主的关系的模式。不过,这个名词只用于福音书及使徒行传,其他的新约作者用了很多不同的名词(信徒,圣徒,弟兄)去更充分的表达耶稣复活之后,门徒的特征。
书目:K. H. Rengstorf, TDNT 4,页415-60, E. Schweizer, Lordship and Discipleship, 1960; M.
Hengel, Nachfolge und Charisma,
Berlin, 1968; NIDNTT 1页480-94。
I.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