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教义(DOCTRINE

  在旧约,“教义”这个词主要是用来翻译 leqah] 这个字的,而 leqah] 的意思则是“所接受的”(申卅二2;伯十一4;箴四2;赛廿九24)。神所启示的整套教训这个概念,主要是用 to^ra^ 这个字来表达的。to^ra^ 在旧约出现了216次,被翻作“律法”。

  新约圣经用了两个字来形容教义。didas-kalia 是指教导的行动以及内容。这个字被用来指法利赛人的教训(太十五9;可七7)。除了在歌罗西书及以弗所书各出现过一次以外,这个字只在教牧书信中出现(而这个字在教牧书信,似乎是指一些用作正统信仰标准的教训)。didache{ 在新约其他经文则较常用。这个字也同样可以指教导的行动或内容。新约用这个字来形容耶稣的教训(太七28等等),耶稣自称祂这些教训是出于神的(约七16-17)。五旬节以后,基督教的教义开始确立(徒二42),成为那些顺服 ke{rygma 〔译注:即所传之道〕(罗六17)的人的指示。在教会中有些人专职将这些教训教导新信主的人(如:林前十二28-29)。有关 didache{ 的内容,见 E. G. Selwyn, The First Epistle of St Peter, 1946, Essay II

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