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穗(EAR

1. 旧约希伯来字 ~o{zen,可能是从一个意思为“尖”的字根而来的,用来指动物的耳朵(摩三12),但更常是指人的耳朵。其他近东语言也有相似的用字。从这名词衍变出来的动词 ~a{zan (在使役主动词 [Hiph`i^l] 的词形)是“倾听”、“听”的意思。新约普遍用希腊字 ous,偶然会用动词 akouo{ “听”而来的字 akoe{ (如:徒十七20)。提到彼得将人耳朵削掉的经文(太廿六51),所用的字是 o{tion,特别是指外耳。

  新约的观念是,*身体上的肢体是互相依赖的(林前十二16),旧约则视身上的肢体为半独立的器官。明显的,耳朵就是这样。耳朵是神所造(诗九十四9)、神所戳的(诗四十6旁注;〔译注:和合本作“神所开通的”〕),不但可以听,还可以专心的听(尼一6)。耳朵试验话语(伯卅四3);人也可以塞耳不听(赛卅三15)。耳朵会发沉以至听觉不灵(赛六10)。神也被形容为有耳可听(赛五十九1),与偶像有耳不能听不同(诗一三五17)。耳朵要用得其所,才能听到一番话真正的含意(太十一15)。

  旧约有两个习俗,是特别与耳朵有关的。其一是如果一个希伯来人奴仆自愿终身服事他的主人,他的主人就要靠着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出廿一6)。其二是,用祭牲的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右手大拇指和右脚大拇指上(利八23-24)。两种习俗,可能都是用以保证当事人的顺服。“开通耳朵”是希伯来人的一个比喻式说法,意即揭露、启示(如:赛五十5)。

2. 谷物的穗。旧约是指大麦的穗,新约则指五谷的穗(出九31;可四28)。“穗”的希伯来字 ~a{b[i^b[,成为第一个月〔译注:即亚笔月〕的名称。这个月是收割大麦的月份,也是逾越节的月份(出廿三15)。

B.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