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EGYPT)
在非洲东北角的古国和现代的共和国,藉西乃地峡与西亚相连。
Ⅰ 名称
a. 埃及
“埃及”('Egypt')一词源自希腊文的 Aigyptos,拉丁文的 Aegyptus。这个词本身大概是由埃及文的 H\(wt)-k~-Pt(h]) 音译而成的,读音大约是“哈库帕塔”(Ha-ku-ptah),正如在亚玛拿信件(Amarna letters,约主前1360)中 H\ikuptah\ 这楔形文字音译所显示的。“哈库帕塔”是埃及古都孟斐斯(Memphis)许多名称之一。这古都恰在开罗上侧的尼罗河西岸(开罗最终取代了孟斐斯为首都)。假如这个解释是正确的话,那么,希腊人除了是指孟斐斯之外,必定普遍地采用了作“哈库帕塔”这个城的名称,以部分代替整体的,来作为埃及整个国家的名称,就像今天的开罗和埃及在亚拉伯文中都作 Mis]r 一样。
b. 麦西(Mizraim)
希伯来文一贯用(其他闪族语常用)麦西(mis]rayim)这个词来指埃及。这个词首先出现于主前十四世纪圣经以外的资料来:源在乌加列(北迦南)的文稿中作 ms]rm;在亚玛拿信件中作 mis]ri。在主前一千年期,亚述与巴比伦的文稿提到 Mus]ur 或 Mus]ri,可惜这些文稿用这个词的时候,意思不明确,一方面指埃及,另一方面又指叙利亚北部/小亚西亚南部,另外(非常可疑地),又指亚拉伯北部的一部分(见 Oppenheim 在 ANET,页279,注9所引用的作品)。有关王上十28是指叙利亚北部的 Mus]ri,这个可能性不太高的说法,见*麦西。Mus]ri 一词的意思,被认为是“边境地区”、边界之地,因此可以应用来指任何的边缘地带(不论是属埃及,叙利亚或亚拉伯的地带,参 Oppenheim,出处同上)。然而,无论从亚述的军事观点来看这样的解释是多么的真确,这理由也不足以解释二千年期的希伯来/迦南的 mis]rayim/ms]rm
的词形及其用法。有人认为 Mis]rayim 是反映埃及之二重性的一个双数词形(见下,II),这说法是可能的,但相当不确定。史皮格伯(Spiegelberg)在 Recueil de Travaux 21. 1899,页39-41所发表的文章中,尝试指出 ms]r 源自埃及文的 (i)md[r,意即“‘防御工事的’城墙”,所指的是从主前约2000年以来位于埃及之亚洲边界的防御堡垒,这些堡垒是那个时代来访的闪族人会首先碰上的、埃及的一个特色。这个词在语音上可说是跟闪族文的 ma{s]o^r 相似,意即“堡垒”。这事实加重了以上见解的份量。然而,目前并没有关乎 mis]rayim 的最终和圆满的解释。
Ⅱ 天然的特色和地理
a. 概略
目前“埃及”这个政治单位略呈四方形,从非洲北面的地中海海岸延伸至北纬廿二度(从北至南有1,100公里);东面则从红海,延伸至西面的东经廿五度线,总面积约1,000,250方公里。然而,整个地带的百分之九十六是沙漠,只有百分之四的土地是可以用的。埃及的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口,就居住于这能赖以生存的百分之四的地土上。
直正的埃及乃是尼罗河所及之地,这地乃是希罗多德(Herodotus)所谓的、“尼罗河的赐与”。他这片语常被人引用。埃及位于“温带”的沙漠地带,有温暖无雨的气候。亚历山太一年的雨量几乎不够十九公分,开罗只三公分,阿斯旺(Aswan)差不多全年无雨。埃及完全依赖尼罗河来供应使生物生长的水分。
b. 两个埃及
在历史上,古埃及包括由在阿斯旺(Aswan)的第一大瀑布(不像今天那样,由第二大瀑布起),至孟斐斯(Memphis)/开罗地带的狭长的尼罗河谷盆地,加上从开罗至地中海那片宽广平坦之三角形地带(因而称为三角洲 [Delta])而成。河谷与三角洲的对比使埃及不期然拥有双重的特性。
(i) 上埃及。河谷的两边都与悬崖接壤(北部为石灰石,开罗之南约530公里之埃斯内 [Esna] 以南,则为沙岩),宽度从不阔过约十九公里,而且有时狭窄得只有几百公尺(正如在西尔西勒山 [Gebel Silsileh] 的情形)。*尼罗河每年的泛滥,都会使新的淤泥越过两岸,堆积于沿岸一带。直到近代筑起阿斯旺堰堤,才抑制了河水泛滥带来的淤积。水流所及之处,植物欣欣向荣。一旦超出这范围之外,就尽是沙漠,直至悬崖绝壁。
(ii) 下埃及。在开罗以北约二十公里,尼罗河分为两条主要支流。北支流在罗塞特(Rosetta)城入海,东支流则在约145公里之外的丹米艾特(Damietta)城入海。开罗至海边距离约160公里。在尼罗河这两大支流之间,以及在这两条支流以外东西方一带相当广阔的地土,就是平坦而且多沼泽的三角洲地带。这一带完全是由河流造成之冲积层所构成,由运河和排水水道贯穿其间。下埃及从古代起就总是包括刚好位于孟斐斯/开罗南端的尼罗河谷最北的一带,以及三角洲本身。古时传统说尼罗河在三角洲海岸有七个出口(据希罗多德的记载),但据古代的埃及资料,只有三个出口公认是重要的。
c. 古代之埃及
撒哈拉沙漠伸展于尼罗河的西面,是一片由被风吹积之沙堆构成的、平坦多岩石的沙漠。另外,又有一连串的绿洲──巨大的天然洼地,与河谷平行伸展。自流的水源,使人能在绿洲耕作并居住。在尼罗河谷与东边的红海之间,是亚拉伯沙漠,是个山岭绵延的地带,有些矿的资源:包括金,作装饰用的石头,包括雪花石膏,角砾岩和闪长岩。越过苏彝士湾,就是多岩石的西乃半岛。
埃及处于两个沙漠之间,与外界有足够的隔离,到一个地步,可以发展自己独特的文化;而同时,透过从东面(藉着西乃地峡或红海和哈马末河谷 [Wadi Hammamat])以及北面和南面(藉着尼罗河)的通路,埃及又拥有直接的途径,吸纳(并给与)外界的刺激。
古代法老治下之埃及的地理,是个相当复杂的话题。有历史性的埃及行省或省份,首先于主前三千年期清楚的出现于埃及古国(第四个朝代),但有些省份的起源可能更早,为史前那些原属独立的小团体的领土。在希腊罗马时代,地理方面的记录,是最丰富的。按照当时传统的计算方法,上埃及有廿二个省份,下埃及则有二十个省份。
Ⅲ 人民与语言
a. 人民
在埃及,人类活动最早的证据是在尼罗河梯地上发现的、旧石器时代(Palaeolithic)的燧石工具。但真正地道的、定居于尼罗河谷并从事农艺的埃及人(今日尚存他们〔文明〕的一些遗迹),乃是那些被称为塔琐巴达人(Taso-Badarians)的人。他们的文化,是有王朝以前(史前)最早的文化。他们似乎是源自非洲的。另外源自非洲的是两个连续的史前文化时期,它们最理想的名称是拿夸达前期和后期文化(Naqada I, II)。这文化约于主前3000年或稍后终止。现代的埃及人,是古埃及人直系的后裔。
b. 语言
古代埃及语的起源,是混杂的而且历史悠久。它通常被称为“含-闪语言”(Hamito-Semitic),而且基本上是含族的一种方言(即是说,是与北非的利比柯比尔比尔 [Libyco-Berber] 的语言有关的),却在早期(在史前)被一种闪族的语言充斥了。极多埃及字汇是直接与闪族语言同词源的,而在句子的结构上,也有许多类似的地方。早期的成文作品的缺乏,阻碍我们将埃及的语言与含族的语言作出适切的比较。关于埃及语与其他语言的类同,见:加德纳尔(A. H. Gardiner)所著的 Egyptian Grammar,§3,以及(更详细的)利非维里(G. Lefebvre)所著的 Chronique d~E!gypte, 11,项22, 1936,页266-92。
埃及成文的著作,反映出埃及文的历史,可以适切的被划分为五大阶段。埃及的古文是用一种远古而简洁的形式写成的,用于主前三千年期。埃及中期的语文也许是第九至十一王朝(主前2200-2000)的本土语文,普遍用于中期王国和新王国初期(至约主前1300)的成文记录,而且以稍微改良了的形式、继续用于官方文稿中,晚至希腊罗马时期,仍被沿用。埃及晚期的语文是新的王国度和以后(主前十六-八世纪)流行的语言,但在这段时期以前的两个世纪(主前1800-1600)已经开始流行。这语文也是文件和新王国的文学著作以及从第十九王朝起的官方文献所采用的语文。埃及的古文,埃及中期和晚期的语文,都采用了象形文字以及僧侣用的、比象形文字简单的书写文字(*书写)。通俗语文(Demotic),其实是一种手写字体的名称,用以指一种更加先进的埃及语文。主前八世纪至罗马帝国时代的文献,采用这种文字。科普替语文(Coptic),是埃及语文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罗马帝国拜占庭时代之埃及本土语文。这种语文,已有几种方言的形式,且被埃及的基督徒或称科普替人采用为一种文字媒介。这种语文不是用埃及文的字体写的,却是用科普替文的字母写的。科普替文的字母,是由希腊文的字母,以及从旧日埃及的通俗语文的字母取过来的七个额外的字构成的。到今天,科普替语文给保存下来,是科普替(埃及)教会纯为礼拜仪式用的语文。它的用途,相等于拉丁文在罗马天主教会中的用途。
Ⅳ 历史
埃及有很长的历史。以下我们只会讨论个中显著的特色,以及那些与圣经研究有直接关系的时期。有关进一步的细节,见本文末了分类的参考书目。
a. 主前2000年前的埃及
(i) 有王朝以前的埃及。在有王朝以前的连续三个阶段的定居,为历史上的埃及奠定了基础。一些社群兴起,有村落和本土的神龛,又相信有来生(他们殡葬的习俗可以证实这点)。在史前期最后的阶段晚期(拿夸达后期),埃及人肯定与米所波大米的苏默人有接触,而且米所波大米的影响和思想至为强烈,到一个地步,在埃及文化的形成中留下了他们的痕迹(参 H. Frankfort, Birth of Civilisation in the Near East,
1951,页100-11)。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象形文字的著作;埃及人的艺术呈现它的特性,并且开始了不朽的建筑艺术。
(ii) 上古时期的埃及。统治全埃及的第一位法老似乎是上埃及的纳默尔(Narmer)。他征服了对手三角洲王国。他也许就是后来的传统所提到的梅尼斯(Menes),而且肯定是第一王朝的始创人。在起初两个王朝,埃及文化迅速发展和成熟。
(iii) 古王国。在第三至第六王朝,埃及的繁荣、光彩,和文化成就达至顶点。德乔塞(Djoser)王所建的梯级式的金字塔及其附属的建筑,是历史上首次用琢磨过的石块建成的主要建筑物(约主前2650)。在第四王朝,法老是绝对的主人,不但在理论上是如此(以往只在理论上是如此),在实际上也是如此。这是在以前或以后从未发生过的情况。在权柄上仅次于神圣之君王的是大臣。在大臣以下是各行政部门的首长。最初由王室成员担任这些职位。在这个时期,建筑(在第四王朝建筑的基奥斯 [Kheops] 大金字塔,使建筑的技术达至顶点)、雕塑、着色的浮雕,以及在陈设品和珠宝这些物质文化都达到高的水平。到了第五王朝,君王在经济方面的权力削弱了,而日神锐(Re{`)的祭司实际上操纵了王权。在第六王朝,埃及人在努比亚(Nubia,后来的古实)积极考察并进行贸易。其时,君王的权力继续褪灭。这种情况在培皮(Pepi)二世在位的九十四年晚期达至顶点。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包括几本智慧书:那些属于英和特(Imhotep)、哈尔迪戴夫(Hardidief)、(?凯罗斯 [Kairos])致卡吉尼(Kagemni)的智慧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属于蒲他和特(Ptah-hotep)的智训。
(iv) 第一段中间时期。在三角洲,原先确立的社会秩序已被推翻。这是社会大变动(革命)和亚洲人渗透进来的时期。在中埃及的那些新王(第九和第十王朝)于是接管了三角洲,并设法恢复三角洲的秩序。但结果他们与上埃及之底比斯(Thebes)的诸首领争吵。之后,这些首领就宣布独立(第十一王朝)。最后,他们征服了北方的对手,把埃及重新合并在一个强力的王权之下(就是在因特夫 [Intef] 和曼杜英特 [Mentuhotep] 诸王的王权之下)。这个混乱不安的时代的扰乱,粉碎了古王国时埃及人平淡的自信,因而产生了一系列悲观的著作,这些著作,在埃及的文学作品中,是最优秀且最出众的。
b. 中期王国和第二段中间时期
(i) 中期王国。第十一王朝终于由第十二王朝的创始人亚曼念哈(Amenemhat)一世承继。他是那个时代的强人。他和他的王朝(约主前1991)是同样出众的。亚氏是被他那些热衷于地方自治的贵族同人推选出来作王的。当时他的王位并不稳固,亚氏遂设法恢复君王原有的威望。他为王室宣传的文章中,宣布了一项物质改良计划,又为这项计划辩护(见 G. Posener, Litte*rature et Politique dans l~Egypte de la
X I I# Dynastie,
1956)。他在其中正式宣布自己为埃及(政治上)的救星。他于是重建政府,促进农业发展,巩固边疆,在与亚洲接壤的边界上兴建一系列堡垒。政府的所在地,不再在第十一王朝的底比斯(底比斯太偏向南方了),却迁回在战略上优胜得多的孟斐斯地带,迁到伊思特维(Ithet-Tawy)──一个特别为建立政府基地而兴建的中心。西梭斯特里斯(Sesorstris)三世袭击巴勒斯坦,远至示剑(“西克门” ['Sekmem'])。埃及在第十二王朝对巴勒斯坦、腓尼基和叙利亚南部的影响的程度,从咒诅祷文(主前十九世纪)中,可以看得出来。这些祷文,记载了一些闪族君王和他们地区的名称,是埃及人用魔术发咒诅的对象。这些君王,大概是埃及的敌人。另外,又记载了努比亚人和埃及人的名字(见 W. F. Albright, JPOS 8, 1928,页223-56; BASOR 81, 1941,页16-21 and BASOR 83, 1941,页30-6)。
这是埃及古典文学──尤其是短篇故事──的黄金时代。这个有良好组织之第十二王朝的埃及,小心防守着它与亚洲接壤的边疆,极可能就是亚伯拉罕时代的埃及。亚伯拉罕离开埃及时,法老曾经吩咐他的臣宰如何对待亚伯拉罕(创十二20;〔译注:这次法老是命令人将亚伯拉罕送走〕)。在另一次法老所下的类似的命令中,他则是吩咐人将被放逐的埃及人辛奴亥(Sinuhe)接回来(ANET,页21,行240-50)。另外,在便尼哈珊(Benihasan)的一个坟墓里,又绘有卅七名亚洲人到来拜访埃及的著名图像显示当日来访的这些亚洲人曾经获得接待(见:如IBA,图25,页28-9)。底比斯的亚问(Amu{n)神,被人与太阳神结合为亚扪锐神祇(Amen-Re{`),成为了主要的国家神祇;但埃及人对来生的大多数希望都寄托于阿西利斯神祇(Osiris)身上。
(ii) 第二段中间时期和许克所斯时代。主前1786年以后不到一个世纪,出于一个新的家系的君王,第十三王朝的诸王,就控制了埃及的大部分地方。这些君王的政府,仍然设于伊思特维。他们在位的时期大多是短暂的,以致一个大臣可以历事数王。由于缺乏君王本人稳定而牢固的控制,国家这机关便无可避免的开始衰败了。在这个时候,埃及各处,甚至远至底比斯,都有许多闪族的奴仆(*约瑟)。闪族的首长们(埃及文“外邦地的首长们” h]k]~w - h\~swt = 许克所斯人)至终在下埃及脱颖而出,之后(大概是靠一次迅速的政变)接管了埃及在伊思特维首都的王权(组成了第十五-十六王朝的“许克所斯”王朝)。他们在那里统治了约一百年。他们又在三角洲东部设立了另一个首都;阿瓦里斯(Avaris,位于今日的昆提尔 [Qantir] 的南面)。这些闪族的法老僭取了传统王室的全部地位和作风。许克所斯起初接管了埃及政府的行政架构作为一种例行公事,但随着时间过去,就委派闪族官员上任高职。在这些官员中,赫尔(H]u{r)大臣是最著名的。
约瑟的际遇(创卅七-五十)与这样的背景十分吻合。像很多人一样,他是一个重要的埃及人家中一个闪族的仆人。朝庭是极其注重埃及人的礼节的(创四十一14,四十三32;*约瑟)。然而身为闪族人的约瑟,却迅速的被授予高职(正如赫尔的情形一样。赫尔也许是在稍后的时候)。约瑟的故事,反映出埃及与闪族成分那奇异而迅速的溶合(与这故事乃是发生在埃及的一个希伯来人故事是无关的),完全与许克所斯时期相符。再者,三角洲东部(阿瓦里斯)在许克所斯治下是个重要的地方,但要直至摩西的时代(就是第十九王朝,或最早是在第十八王朝末期),才再扮演重要的角色。
底比斯的诸首领终于与北部的许克所斯人冲突。迦摩斯(Kamose)王从阿波皮三世(Apopi III)(阿窝西里 [`Awoserre{])手中,夺取了全埃及(除了三角洲东北部的阿瓦里斯以外)。这是根据最近发现的、他的历史性的石碑而得的资料(见 L. Habachi, The Second Stela of Kamose, 1972)。最后,迦摩斯的继承人亚姆斯(Ahmose)一世(第十八王朝和新王国的创始人)把许克所斯政权及其最直接的拥护者(包括埃及人和亚洲人)逐出埃及,并在巴勒斯坦打败了他们。这个时期的文化的概要(附插图)见于海斯(W. C. Hayes)所著的 Scepter of Egypt, 2, 1959,页3-41。
c. 新王国──埃及帝国
其后的五个世纪,约从主前1552至1069年左右,得见埃及政治势力及影响达于顶点,又是埃及在外观上最富丽堂皇和奢华的时代。可是到了这几个世纪的末了,古埃及的精神崩溃了,埃及的生活及文明终于在晚期瓦解。
(i) 第十八王朝。这一家系起初的几个君王(除了杜得模西士 [Tuthmosis] 一世以外),似乎以逐出许克所斯人,并按往日第十二王朝的传统治理埃及和努比亚为满足。但精力充沛的杜得模西士三世继续他祖父杜得模西士一世初步构思的政策,以征服巴勒斯坦和叙利亚为目标,又尽可能拓展埃及本土的国界,为的是要避免埃及再受许克所斯人统治。迦南人/亚摩利城邦的君王,都被克服,成为进贡的诸侯。这种结构持续了几乎一个世纪,直到亚门诺斐斯(Amenophis)三世在位晚期(约主前1360)为止。在这段短暂的时期,埃及是古代近东最重要的强国。
在这时,底比斯并不是唯一的首都。北部的孟斐斯在行政上(尤其是对亚洲)是较方便的首都。亚门诺斐斯三世对亚顿(Aten),就是彰显于日轮上的太阳神祇,有特殊的偏爱。同时,他却设法抑制祭司的野心,又仍然正式尊崇亚问神祇。但他的儿子亚门诺斐斯四世与亚问神祇完全决裂,然后又几乎与所有旧有的神祇断绝关系。他立令禁止人敬拜这些神祇,甚至从纪念碑上除去这些神祇的名字。亚门诺斐斯四世宣告只敬拜亚顿神祇,并给自己改名为亚肯亚顿(Akhenaten),又迁都至中埃及、他自己新建的京都(亚杰亚顿 [Akhet-Aten],即今日的亚玛拿废丘 [Tell el-Amarna])。只有他和王室家族直接敬拜亚顿神祇。平民要透过神圣的法老亚肯亚顿本人来敬拜亚顿神。
其时,埃及对叙利亚──巴勒斯坦的控制变得有几分松懈。那里的藩属诸王为着追求个人的野心而随意彼此相争,彼此向法老告发对方,并向法老寻求军事援助,好使他们自己的计划得逞。这资料来自著名的亚玛拿信件。亚肯亚顿在国内终于要与反对势力妥协,而在他驾崩之后的两、三年内,亚问的敬拜、财富和声誉,都得以全然恢复。
当时,哈雷哈伯(Haremhab)将军控制大局,并且开始使埃及的一切再次恢复常态。他死时,王位便传给他的同僚帕拉默苏(Paramessu),就是兰塞(Rameses)一世。他创立了第十九王朝,统治了埃及一年。
(ii) 第十九王朝。大约从主前1300至1200年。在哈雷哈伯整顿了埃及内部之后,塞都斯(Sethos)一世(兰塞一世之子)觉得有足够能力在叙利亚重振埃及的威信。他与赫人的冲突并不是不成功的,两强终于缔结条约。塞都斯在三角洲东北部开始大兴土木(是许克所斯时代以来的创举),而且在那里建有御苑。三角洲的京都,可能是由他奠基的,但大部分由他儿子兰塞二世建成,又用自己的名字为这京都命名为“比兰塞”(Pi-Ramesse{),就是“兰塞之家”(出一11的兰塞)。兰塞二世以埃及帝国最卓越的法老的姿态出现,使后世着迷到一个地步,以致继他之后的九位君王,都用了他的名字(兰塞三世至十一世)。除了三角洲的御苑以外,兰塞二世在他长达六十六年的统治期间,又在埃及全地与努比亚大兴土木。他在叙利亚作战(通常是讨伐赫人)达二十年之久(包括迦底斯 [Qadesh] 之役),直到他厌倦了这些争战,又要面对其他敌人,最后遂与他同时代的赫王哈图西(Hattusil)三世签署一份永久的和约。他的继承人米聂他(Merenptah)曾经对巴勒斯坦作过一次短短的袭击(他攻取了基色的事由位于阿马达 [Amada] 的一个铭刻证实了,这与著名的米聂他之以色列碑文无关)。明显的,他在其他敌人以外,也曾经与一些以色列人有过小冲突,而且要击退从吕彼亚(Libya)(“海上民族”)而来的一次威胁性的侵略。他的继承人,都属无能之辈。
第十九王朝的上半期似乎就是以色列人受压迫和出埃及的时期(*旧约年代学)。在哈雷哈伯的统治下,埃及恢复稳固的秩序。由塞都斯一世和兰塞二世在三角洲东部大力推动的建筑活动,导致埃及需要大量而经济的劳动力;这些就是出埃及记所描述的希伯来人受压迫一事的背景。出一8-11所记载的比东和兰塞的建造工程,是这次压迫的高潮。*兰塞是法老在三角洲的重要御苑。*比东则是位于特米拉河谷(Wadi Tumilat)的一个市区。出一12-22叙述了这种奴隶情况的一些细节。有关希伯来人造砖的背景,见*砖;*摩西。
论到摩西早年的生活,一个西闪族人在埃及的宫廷圈子中长大,也许是在三角洲某嬉苑的一个后宫(harim)中长大,并不算是例外或不可思议的事。法老有几个这样的后宫散布各地(参 J. Yoyotte in G. Posener, Dictionary of Egyptian Civilization,
1962)。至少从兰塞二世在位时起,就有亚洲人在王帝的后宫中长大,目的是要他们担任官职(见 S. Sauneron and J.
Yoyotte, Revue
d~E!gyptologie
7, 1950,页67-70)。来自苏巴珊(S]u^r-Ba{s%a{n)(意即“巴珊的磐石”)的地道的闪族人便奥曾(Ben~ Ozen)是米聂他王的酒政(wb~-nsw)(J. M. A. Janssen, Chronique d~E!gypte 26,项51, 1951,页54-7和图11)。他的另一名闪族的酒政名叫佩哈苏〔里〕(Pen-H]as\u[ri],意即“他原籍夏琐”)(参 Sauneron and Yoyotte,上引书,页68,注6)。在较低的阶层方面,约主前1170年的一个埃及人责骂他的儿子跟三角洲的一些亚洲人结为滴血为盟的兄弟(J. C%erny*, JNES
14, 1955,页161起)。因此,出二记载摩西由埃及人抚养成人并接受其训练,是完全可信的。证明的责任在任何怀疑这段记载的人身上。这段记载进一步的含意是,摩西接受的,是埃及人的教育,也就是他的时代可以得到的最好的教育。另外,见*摩西。行法术的,见*魔术与巫术;十灾,见*埃及的十灾。有关亡命者的逃亡(可与出二15记载的、摩西的逃亡相比),参:阿纳斯塔斯蒲纸 V(Papyrus Anastasi V)中有关两个逃亡的奴隶的记载(ANET,页259)和兰塞二世与赫人所签署的,有关引渡逃犯的条约条款(ANET,页200-3)。关于一些民族或大批人的迁移,见*出埃及的条目所引述的赫人的例子。至于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的数目,见*旷野漂流。在这段期间,埃及与迦南之间来往频繁(参 ANET,页258-9的边疆报告)。在埃及历史上,第十九王朝时期最国际化。比起第十八王朝,更多希伯来与迦南外来语大量渗入埃及的语言和文学作品中,而埃及官员亦以自己通晓迦南方言而自豪(阿纳斯塔斯蒲纸I,见ANET,页477b)。闪族人的神祇(巴力,亚拿特 [Anath],利施夫 [Resheph],亚斯他特/亚斯他录 [Astarte/Ashtaroth])在埃及都为人所接受。在埃及甚至有这些神祇的庙宇。因此,希伯来人绝对不会听不到迦南地的一些消息,而迦南人和他们的习俗,都会呈现在希伯来人的眼前,甚至在他们还没有离开埃及之前,已是如此。五经所反映的对迦南的认识,并不代表五经是写于以色列人入侵迦南之后,但经常有人作出这样错误的推测。
(iii) 第二十王朝。塞纳克特(Setnakht)王及时恢复了社会的秩序。他的儿子兰塞三世是埃及帝国最后的一个伟大法老。他在位的头十年(约主前1190-1180),地中海东部盆地的人民大迁徙,把赫人在小亚细亚的帝国清除了;将叙利亚──巴勒斯坦那些传统的迦南和亚摩利城邦全然瓦解,而且又从吕被亚利巴勒斯坦入侵埃及,构成对埃及的威胁。兰塞三世在三次险恶的战役中击退这些攻击。有一段短时间,他甚至率领埃及的军队入侵巴勒斯坦。由于他的继承人兰塞四世至十一世本身大都是无能的,国家的统治机关变得愈来愈缺乏效率和腐败。长期的通货膨胀扰乱了国家的经济,造成平民极大的困苦。底比斯著名的皇陵盗窃事件,在这段时期达至高峰。
d. 晚期的埃及和以色列人的历史
从这个时候开始,埃及的故事是衰落的故事,偶然有杰出的君王出现,使衰落间或中止,但每次都为期短暂。然而,埃及过去的伟大,徘徊在人的记忆中,就是在埃及国界以外远处的人都记得;而当以色列和犹大愚蠢地依赖这“压伤的苇仗”的时候,他们就身受其害了。
(i) 第廿一王朝和联合王国。兰塞十一世在位晚期,赫里霍尔(Herihor)将军(这时也是亚问神的大祭司)统治上埃及。王子尼苏般涅德一世(Nesubanebded I,士敏得斯 [Smendes])统治下埃及。这在政治被称为是“复兴”时期(wh]m-mswt)。兰塞十一世死时(约主前1069),士敏得斯在泰尼斯(Tanis)成为法老,为他的后代取得了继承权(第廿一王朝)。作为交换的条件是,赫里霍尔在底比斯的继承者,获准世袭亚问神的大祭司的职任,并在泰尼斯的法老名下,统治上埃及。因此,在第廿一王朝,埃及的一半只在另一半的恩准下才得以统治全埃及。
这些特殊的情况有助于解释这个王朝为什么会在亚洲实施柔和的外交政策;一种友善以及与邻近的巴勒斯坦国家结盟的政策。军事行动只限于“公安的”行动,确保最接近埃及国界之巴勒斯坦西南角边境的安全。商业的动机也是强烈的,因泰尼斯是个大港口。这一切都与旧约所提及的当代发生的事有关。
当大卫征服以东时,以东的王嗣哈达,还是个婴孩。为了安全起见,他当时被送往埃及。他在埃及极受欢迎,及至长大,就娶了王室中的一个女子为妻(王上十一18-22)。第廿一王朝的外交政策的一个明显的例证,出现于所罗门在位初期。有一个*法老王“攻取基色”,并将城赐给与所罗门缔婚盟的女儿当作妆奁(王上九16;参:三1,七8,九24,十一1)。在巴勒斯坦西南(基色)的“公安”行动,加上与强大的以色列国结盟,使埃及与亚洲接壤的边疆安全,而且无疑也为双方的国家,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在泰尼斯发现了一个受到破坏的浮雕,上面刻着法老西亚孟(Siamu{n)正在打败一个外国人的情景。从这个人手中所持的爱琴海式的斧头来看,他似乎是个非利士人。就是这明确的细节强烈的显示,在非利士(直至迦南的基色)的“公安”行动,是由西亚孟指挥的,也是他与所罗门结盟。(有关浮雕上刻着的情景,见 P. Montet, L~E!gypte et la Bible, 1959,页40,图5)。
(ii) 利比亚人的王朝和分裂的王国。
1. *示撒。当泰尼斯最后的一个君王于主前945年驾崩时,利比亚某部落一个强大的酋长(属于布巴斯蒂斯/比伯赛族 [Bubastis/Pi-beseth]?)顺利的登基为示肖克(Sheshonq)一世(圣经上的示撒),因而建立了第廿二王朝。示肖克一世在他的统治期间,一方面巩固埃及内部,另一方面又开始了一种新的、侵略亚洲的外交政策。他不将所罗门治下的以色列视为盟国,却视之为他在东北边疆的一个政治与商业上的劲敌。他因此致力瓦解希伯来王国。所罗门在世时,示肖克很机警,并未采取什么行动,只是收容了一些政治的难民,特别是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王上十一29-40)。所罗门一死,耶罗波安就返回巴勒斯坦,促使以色列国分裂成为由罗波安和耶罗波安分别统治的两个较小的王国。不久之后,在罗波安作王“第五年”,即主前925年(王上十四25-26;代下十二2-12),示撒似乎是以游牧亚拉伯人的边境事件为藉口(见:碑文的残片,Grdseloff, Revue de l~Histoire Juive en E!gypte, 1, 1947,页95-7),入侵巴勒斯坦,征服了以色列和犹大,正如在米吉多发现的示撒的一个碑文所显示的(C. S. Fisher, The Excavation of Armageddon, 1929,页13和图)。其后,示撒在底比斯(Thebes)之亚问庙(在卡纳克 [Karnak])刻了一块纪念他的胜利的浮雕。上面附有一列名字。许多圣经的地名,都可以在这份列表中找到(见ANEP,页118和图349)。(也见*苏基人)。示撒的目的是有限而且是明确的,就是要藉着征服最接近他的近邻而获得政治和商业上的安全。他并没有企图使杜得模西士(Tuthmosis)或兰塞的帝国重现。
2. *谢拉。从代下十四9-15和十六8来看,示撒的继承人奥梭冈(Osorkon)一世曾经想仿效他父亲在巴勒斯坦的成就,但又懒于自己亲自出征。相反,他似乎派遣了埃堤阿伯人谢拉为将军。谢拉却被犹大的亚撒于主前约897年彻底的击败了。这次的失败使埃及中止了在亚洲的侵略政策。然而,奥梭冈一世又像示撒一世一样,与在腓尼基的比布罗斯(Byblos)保持邦交,在此布罗斯发现了这两个法老的雕像(Syria
5, 1924,页145-7和图页42;Syria 6,1925,页101-17和图页25)。
3. 埃及和亚哈的王朝。奥梭冈一世的继承人塔克洛斯(Takeloth)一世似乎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王室的权力是从他无能的指缝中溜走的。因此,下一个君王奥梭冈二世所承继的埃及,其统一是已经受到威胁的。利比亚当地的省长们变得愈来愈独立,而在底比斯又出现了主张独立的倾向。因此,奥梭冈二世似乎重新实施了昔日(同样柔弱的)第廿一王朝所执行的、“柔和的”外交政策,就是与他的邻国巴勒斯坦结盟。这是从奥梭冈二世的一个雪花石膏花瓶所得到的线索。这花瓶在暗利和亚哈的撒玛利亚王宫中被发现,是那种由法老送给他们的同盟国领袖的外交礼物(Reisner 等等,Harvard Excavations at Samaria,1, 1924,在页247的图有所说明)。这显示暗利或亚哈与埃及以及推罗都有连系(参:亚哈和耶洗别的婚姻)。奥梭冈二世在比布罗斯也献出一个雕像(M. Dunand, Fouilles de Byblos, 1,页115-6和图页43)。
4. 何细亚和“埃及王梭(So)”。毫无疑问的,奥梭冈二世以后愈来愈衰弱的继承者,继续采用了他所恢复的“柔和的”外交政策。在他们的统治下,埃及属下的各省逐渐各自为政,此外有一系列的王(第廿三王朝)在别处统治,而主要的始创王朝(第廿二王朝),则在泰尼斯
/琐安执政。在双重的统治之前(也许是双方同意的),埃及国曾经受到以底比斯为中心的激烈内战所摇撼(参 R. A. Caminos, The Chronicle of Prince Osorkon, 1958),以致简直难以维持任何不同的外交政策。
这一切都说明了以色列最后的一位君王何细亚,于主前725/4年何以会这样迅速的转向“埃及王*梭”求助以对抗亚述(王下十七4),以及他依靠这样脆弱而又分裂的埃及,又是何等大的错误。没有人来帮助以色列,挽救撒玛利亚免于覆亡。长久以来,我们难以确定“梭”的身份。他大概是约主前730至715年第廿二王朝最后的一位法老奥梭冈四世。在下埃及的真正权力是由塔尼克特(Tafnekht)和他的继承人贝肯雷内夫(Bekenrenef)掌握的。他们属于第廿四王朝,在三角洲西部的塞斯(Sais)执政。奥梭冈四世的权力,小到一个地步,以致他于主前715年要在埃及边境以十二匹马为礼物,来贿赂亚述的撒珥根,才得以摆脱亚述的入侵(H. Tadmor, JCS 12, 1958,页77-8)。
(iii) 埃及阿伯──那“压伤的苇杖”。此时在努比亚(古实)兴起一个王国,是由那些完全受埃及文化薰陶的君王所统治的。在这些王中,卡舒特(Kashta)和皮安基(Piankhy)自命为统管上埃及的保护者。他们敬拜底比斯的亚问神。在一次的战役中,皮安基征服了下埃及的塔尼克特,以保障底比斯的安全,但他迅速折返努比亚。
然而,他的继位者沙巴卡(Shabaka)(约主前716-702)迅速再征服埃及,并于主前715年铲除了贝肯雷内夫。沙巴卡对亚述采中立的友好态度。他于主前712年,应撒珥根二世的请求,引渡了一个逃犯回国受审。在尼尼微发现了沙巴卡的印章蜡封(大概是外交文件上的蜡封)。无疑的,沙巴卡在埃及国内已够忙碌,以致他无暇干预国外的事情。可是,不幸的,在这王朝(第廿五王朝)中他那些继位者,都不及他那么有智慧。当亚述的*西拿基立于主前701年进攻犹大的希西家时,轻率而新登基的埃提阿伯籍法老示毕库(Shebitku)差遣与他同样年轻而没有经验的兄弟*特哈加去抵抗亚述(王下十九9;赛卅七9),结果埃及大败。在这次的挫败之后,那些埃提阿伯籍的法老,并未察觉到亚述较优越的兵力。特哈加再被亚述打败两次(约671和666/5,他作王的时候),而坦努达门(Tanutamen)则被打败一次。他们不自量力的干涉巴勒斯坦的事务,使埃及和巴勒斯坦都同样遭殃。我们可以十分确定他们就是亚述王嘲弄的那“压伤的苇杖”(王下十八21;赛卅六6)。亚述巴尼帕(Ashurbanipal)被这种刚愎的干预所激怒,最后遂于主前664/3年掠夺底比斯这座古圣城,将积聚在庙中十四个世纪之久的宝藏抢走。先知那鸿宣告跟着会临到尼尼微的毁灭,足以与底比斯的毁灭相比,再没有更生动的比拟了(三8-10)。然而,亚述并未能占领埃及,只留下主要的卫戍部队。
(iv) 埃及、犹大和巴比伦。在当时已经解体的埃及,塞斯(在二角洲西部)当地有一位精明的君王,用了巧妙的手法得以统一全埃及在他的王权之下。他就是森美忒库(Psammetichus)一世。他因而建立了第廿六(或塞特 [Saite])王朝。他和他的继承者恢复了埃及内部的统一和繁荣。他们建立了一支有效率的军队,以希腊雇佣兵为坚固的核心;又藉鼓励希腊商人而大大增进贸易,并在地中海和红海建立了强大的舰队。然而,仿佛是要补偿内部缺乏真正的生气似的,他们尝试在埃及过去的荣耀中寻求灵感。他们仿造古艺品,又用人为的方法,使古代的称号再次流行起来。
对外方面,这个王朝(除了刚愎自用的合弗拉 [Hophra] 以外)都尽可能在西亚实践均衡势力的政策。因此,森美忒库一世没有攻击亚述,却继续与亚述结盟,以对抗巴比伦正在复苏的势力。也因为如此,尼哥二世(主前610-595)出兵援助已被削弱的亚述(王下廿三29)对抗巴比伦,而犹大的约西亚付上了自己的性命作为代价,在米吉多耽误尼哥的援兵,因而决定了亚述的命运。埃及认为自己是亚述在巴勒斯坦的产业的继承者,但埃及的军队却于主前605年在迦基米施大遭挫败,以致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全都落在巴比伦人手中(耶四十六2)。犹大的约雅敬因此由埃及的附庸变为巴比伦的附庸达三年之久。但正如巴比伦年代记的泥版所显示的,埃及与巴比伦于主前601年公开的冲突,双方都遭受到重大的损失。尼布甲尼撒于是留在巴比伦十八个月,重新装备他的军队。这时犹大的约雅敬背叛了(王下廿四1起),无疑是希望得到埃及的援助。援助并没有来到。尼哥当时明智的保持中立。因此尼布甲尼撒于主前597年夺取耶路撒冷时,并未受到干扰。森美忒库二世致力保持与巴比伦和平共处。他那次隆重的访问比布罗斯(Byblos),只是显示埃及对腓尼基的商业方面有兴趣,而不是对腓尼基的其他方面有兴趣。他只在努比亚作过战。但合弗拉(主前589-570;希腊人称他为阿皮里斯 [Apries])愚昧的不理王朝的抑制政策,出兵支持西底家背叛巴比伦(结十七11-21;耶卅七5),但当尼布甲尼撒临时结束他(再次)围攻耶路撒冷的做法来击退他的时候,他便匆忙返回埃及。耶路撒冷也就于主前587年毁于巴比伦人的手中。*合弗拉在经历许多其他的灾祸之后,终于在主前570年为亚姆斯(Ahmose)二世(阿玛西斯 [Amasis],主前570-526)所取代。正如耶利米在较早以前所预言的(耶四十六13起),尼布甲尼撒当时进军攻打埃及(正如一块遭毁坏了的巴比伦泥版上所提到的),无疑是要制止任何从那个方向而来的干涉再次发生。他和亚姆斯必定达成了某种了解,因为从此以后,直到两者都被玛代波斯吞没为止,埃及与巴比伦都联盟对抗玛代与日俱增的威胁。但在主前525年,埃及步她联盟的后尘,落入刚比西斯(Cambyses)所统治的波斯手中,受其管辖。有关这段时期的情形,另外见*巴比伦和*波斯。
(v) 卑微的王国。起初,波斯(大利乌一世)对埃及的管治是公平而且坚决的;但埃及人再三的背叛,遂导致波斯采取严厉的政策。埃及人所制造的、反波斯的宣传,一直传到希腊,且在希腊受到欢迎(参:希罗多德 [Herodotus])。埃及与希腊有共同的敌人。在主前约400-341年,埃及最后几个本土的法老(第廿八-三十王朝)恢复独立,但却是不稳定的。他们后来被波斯制服,但臣服于波斯只有九年。亚历山大于主前332年进入埃及,成为了埃及的“解放者”(见;书目中的 F. K. Kienitz and G.
Posener, La Premie&re Domination
Perse en E!gypte, 1936)。其后,埃及起初成了*多利买王朝统治下的希腊化王国,然后又被罗马和拜占庭管辖。从主后三世纪开始,埃及主要是一片基督教的地土,有它自己的教会,终成为分裂的(科普替)教会。伊斯兰教在主后641/2年征服了埃及,预示了中世纪和现今时代的来临。
Ⅴ 文学
a. 埃及文学的范围
(i) 主前三千年期。宗教和智慧文学是埃及古王国和第一段中间时期的最著名的产品。伟大的哲人英和特(Imhotep),哈尔迪戴夫(Hardidief = 凯罗斯([? Kairos])致卡根尼(Kagemni)以及蒲他和特(Ptahhotep),写下了“训诲篇”或“教训篇”('Instructions' 或 'Teachings',埃及文作 sb~yt),是一些精锐的格言集,论及日常生活应有的智慧行为,特别为有志任高职的青年人而写。这样,就开始了埃及一个很久远的著作传统。保存得最好的是蒲他和特的作品;见:赞巴(Z. Z%a*ba),Les Maximes de Ptahhotep, 1956。有关金字塔文稿以及孟斐斯的神学,见下面的VI。
在第一段中间时期,埃及社会和旧有秩序崩溃。艾普沃尔的训诫(Admonitions
of Ipuwer)对此有所反映;而厌弃生命之人与他灵魂的争论(Dispute of a
Man Tired of Life with his Soul),则是藉着一个人因为个人的矛盾而陷于自杀边缘的故事,来反映这段时期的痛苦。对梅里卡里王的教导(Instruction
for King Merikare{)显示当时的人十分重视对国家事务要有正确的处理。能言言善辩的农夫(Eloquent
Peasant)里头的九篇词藻华美的演词,则要求社会伸张正义。这九篇演词前后有序言和结语,都以散文的形式写成(参:约伯记)。
(ii) 主前二千年期早期。中期王国时期杰出的作品,是故事和宣传的作品。写得最好的故事是辛奴亥传(Biography of Sinuhe{)。辛奴亥是个埃及人,被放逐到巴勒斯坦,渡过了漫长的岁月。失事船只的水手(Shipwrecked
Sailor)是一个有关航海的幻想故事。宣传的作品有尼弗提的预言(Prophecy of Neferty)(较古老的书称它为“尼弗鲁户”,'Neferrohu')是一本宣告亚曼念哈(Amenemhat)一世为埃及的救星的假预言。关于在埃及的预言,见:基切(Kitchen),Tyndale House Bulletin 5/6, 1960,页6-7和参考书目。忠贞之士写下了“训诲书”,即塞赫特皮里(Sehetepibre{)和为父致儿子书(A Man to his Son)。这两本书分别要在统治与劳动阶层的人中间,灌输一个观念:忠心于君王的生活,就是美好的生活。致西梭斯特里斯三世的颂歌(Hymns to
Sesostris III)里头的诗,所要表达的似乎也是这种忠君爱国的思想。为了在受训中的行政官员而写的,有杜阿夫之子基提之训诲书(Instruction
of Khety son of Duauf),或称各行各业的讽刺(Satire of the Trades),书中指出抄写的职业的好处,将所有其他(体力劳动)的职业都贬低。关于魔术师的故事,参*魔术与巫术(埃及的)。
(iii) 主前二千年期晚期。在这个时期,埃及帝国进一步创作了一些故事,包括讨人喜欢的神仙故事(如:注定了倒霉的王子 [The Foredoomed Prince]、两兄弟的故事 [Tale of the Two Brothers]);冒险实录(约帕的攻占 [The Capture of Joppa],是亚里巴巴和四十强盗 [Alibaba and the Forty
Thieves] 的先驱)以及传记的报导,如:温那孟的不幸遭遇(Misadventures of Wenamu{n)。温那孟在兰塞十一世倒霉的日子被派往利巴嫩采购香柏木。有三种形式的诗是当时的人擅长的,就是抒情的、王室的和宗教的诗。在第一个项目之下,有一些令人着迷的爱情诗。在一般的风格上,这些诗预示了雅歌柔和的韵律。埃及帝国的法老,用凯旋的诗歌,来纪念他们的胜利。最优美的诗,包括有杜得模西士三世、亚门诺斐斯(Amenophis)三世、兰塞二世和米聂他(Merenptah,以色列碑文)的那些凯旋诗。智慧诗虽然没有那么著名,却仍然得到充分的表达。除了阿尼(Ani)和亚门纳克特(Amennakhte)的“训诲书”以外,还有一首值得注意的颂歌,是关乎“著作的永垂不朽”的。有关阿曼尼摩比(Amenemope)的智慧,见以下的b.(i) 2。
(iv) 主前一千年期。到目前为止,就我们所知,属于这段时期的新文学作品比较少。用古埃及的通俗字体写成的奥彻舍谢圭(`Onchsheshonqy)的“训诲书”,其年代大概是属于主前最后的几个世纪。孟斐斯之大祭司的故事(Stories of the
High Priests of Memphis,〔魔术师〕),则属主后一世纪。大多数科普替(基督徒)的作品,都是从希腊教会的著作翻译过来的。沈努特(Shenoute)是唯一个杰出的当地基督徒作家。
b. 埃及的文学作品与旧约
以上所提供的、非常不完全的综览,可以让我们看到早期埃及文学作品的数量、作品之丰富及多元化。除了在下面的“宗教”一栏所附加的内容以外,还包括有历史、商业和官方的大量文稿。埃及只不过是圣经提到的国家之一。邻近的国家也有丰富的著作(*亚述;*迦南;*赫人)。这些文学作品与旧约的关联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关乎与希伯来人的著作直接的接触这问题。另一方面,这些著作,又可以提供有日期可循、直接、可资比较和同时代的资料,来客观的对照旧约的文学形式和不同类别的文学枇判。
(i) 直接接触的问题。
1. 创卅九;诗一○四。在过去,创卅九记载的波提乏不忠的妻子的事件,偶然会被人指称是根据两兄弟的故事的神话中所记的类似事件而写成的。但不忠的妻子是唯一的共通点。两兄弟的故事是刻意的、纯幻想的作品(英雄变为一头公牛,变为一棵开九个雄蕊的花的树 [persea-tree] 等等)。然而,约瑟的故事是传记,每一个细节都是事实。不幸的,不忠的妻子,在埃及或是在其他地方,都不是只在神话中出现(见 JNES
14, 1955,页163附带提到的一个埃及的例证)。
今日,研究埃及的学者通常都不会有布雷斯特德(Breasted)曾经有过的想法,认为亚肯亚顿(Akhenaten)之“亚顿颂”(Hymn toAten)触发了诗人的灵感,写出诗一○四的某些部分(参 J. H. Breasted, Dawn of Conscience, 1933,页366-70)。同样的宇宙神论与对神祇的崇拜,奉他为创造者与维持者的观念,在“亚顿颂”面世之前及之后,都有出现于献给亚问神祇的诗歌中。可能就是这些诗歌,将有关观念流传到希伯来的诗篇时代(如 J. A.Wilson, Burden of Egypt/Cultute of Ancient Egypt,页224-9,就持此见解)。然而,即使是这种脆弱的连系也不是那么值得强调的,因为相同的宇宙神论,在同样早期的时间,也出现于亚洲的西部(参 W. F. Albright, From Stone Age to Christianity, 1957编,页12-3、213-23 的例证)。因此,这个观念是太普遍的散布于各地了,以致我们不能用以证明某份著作与旧约有直接的关系。关于第十九王朝底比斯的墓地工人的所谓忏悔诗篇,我们也可以下同样的结论。亏欠或罪的意识并不是埃及特有的(而且,实际上,在埃及,这种意识甚至是颇为不寻常的)。埃及人的忏悔诗篇,应该与赫王莫西(Mursil)二世所作的承认人罪性的祷文(ANET,页395b)以及巴比伦悔罪的颂歌相比。巴比伦的忏悔颂歌,再次显示一种普遍观念的广泛流传(不过这观念在不同地区可能各有不同的重点)。我们也一样不能用这些颂歌,来确定它们与旧约有直接的关系(参 G. R. Driver, The Psalmists, D. C. Simpson 编,1926,页109-75,尤其是171-5)。
2. 阿曼尼摩比(Amenemope)智慧书与箴言。埃及的阿曼尼摩比的“训诲书”的不同段落(约主前1100,见下),与所罗门所引述的(将廿二17的“我的知识”等同于十1起所提到的所罗门的知识)“智慧人的言语”(箴廿二17-廿四22),在字句上十分相似,以致许多人都跟随欧曼(Erman)的看法,认为箴言有采用阿曼尼摩比的著作。只有祁文(Kevin)和麦格琳彻(McGlinchey)敢于采取相反的见解。其他人,连同奥斯特理(W. O. E. Oesterley)所著的 Wisdom of Egypt and the Old Testament, 1927年版,对两方见解的准确性,都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也许阿曼尼摩比和箴言都是引述自古代东方众所周知的口头传说,特别是引自一份较古旧的希伯来著作。不过,箴言依赖阿曼尼摩比这个看法,至今仍是一般人所持的见解(如 P. Montet, L~E!gypte et la Bible, 1959,页113、127),但这看法无疑过分简单了。最近的研究,对照古代近东的智慧整个的领域,将阿曼尼摩比与箴言作了透彻的考查。研究显示,事实上我们没有足够的基础,去假设阿曼尼摩比与箴言之间有特别的关连,无论是谁借用谁,也是一样。另外有两点我们必须特别提及。第一是关于写作日期的。普伦利(Plumley, DOTT,页173)提及在开罗的一块有铭刻的阿曼尼摩比的陶片,其日期“可以相当确定的鉴定为属于第廿一王朝的后半期”。因此,埃及的阿曼尼摩比不可能晚于主前945年( = 第廿一王朝结束的年份),而研究埃及的学者现在倾向于赞成这陶片属第十八至二十王朝之间的一个日期。无论如何,我们没有客观的理由去否定希伯来智慧人的言语所属的年代,是远古至所罗门在位,即主前十世纪的时期的。第二点是与箴廿二20的 s%ils%o^m 这字有关的。欧曼和其他人都将这个字译作“三十”。这么一来,箴言便是仿效阿曼尼摩比的“三十章”了。但箴廿二17-廿四22所包含的,不是三十样劝诫,而是卅三样劝戒,而且 s%ls%wm 最简单的解释是以它为 ~et[mo^l s%ils%om 的省略写法,意即“从前”、“已经”;并且将有关的句子简单译作“谋略和知识的美事,我岂没有写给你么?”
(ii) 文学上的用途与旧约批判。非常可惜的是,传统的旧约文学批判的方法的制定和发展(也见*圣经批判学经批判学(BIBLICAL CRITICISM)}),尤其是在上一个世纪,只是很表面的顾及与圣经世界同时代的文学著作实际的特性。希伯来人的著作,是与这些文学著作同时出现的。两者就文学方面来说,有相当多外在形式上的类似点。将这些外在和实质上客观的对照因素,应用在文学批判的这些方法上,会带来激烈的影响。虽然,在这些圣经以外的对照资料中,埃及的文稿是特别有价值的资料来源,然而,米所波大米人、北部的迦南人(乌加列人)、赫人和其他的文学作品,也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有关初步的综览见:基切(K. A. Kitchen),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1966,六-七章。
Ⅵ 宗教
a. 神祇与神学
埃及人的宗教从来不是一个一元化的整体。在埃及,总有各式各样的当地神祇,其中包括有蒲他(Ptah),是孟斐斯城的工匠之神;妥特(Thoth),为希摩波利(Hermopolis)城的学问之神及月神;亚问(Amu{n),意即“隐藏者”,是底比斯之神。他超越了该地的战神孟徒(Mentu)而成为了主前二千年期埃及国的国神。哈妥尔神(Hathor)是丹德拉(Den-dera)地的喜乐女神。还有许多其他的神祇。然后又有宇宙的神祇。首先是太阳神锐(Re{`)或阿图呣(Atum)。他的女儿玛爱特(Ma`et),是真理、公义、正直和宇宙秩序的化身。其次是天空的女神努特(Nu{t),以及分别为空气、土地和原始大水的神祇:舒(Shu),吉(Geb)和努(Nu)。最接近真正国家宗教的,是对阿西利斯神祇(Osiris)和他的圈子(连同他的妻子伊西斯 [Isis] 和儿子和如司 [Horus] )的膜拜。阿西利斯神祇的故事对人有极大的吸引力。他这个好君王,被他的恶兄弟塞特(Seth)杀死,然后成了死人领城的王,并藉他的遗腹子兼报仇者和如司赢得胜利。和如司靠着母亲伊西斯的支持,得回其父在世之王位。埃及人会将自己与阿西利斯认同,盼望像阿西利斯一样在来世的国度中复活。阿西利斯的另一面,是植物之神,与尼罗河每年的涨溢和其后的生物的再生有关。在埃及人的渴望中,阿西利斯作为植物神这方面,与他关乎殡葬礼的另一面,强而有力的连结在一起。
b. 埃及人的敬拜
埃及人的敬拜,与一般闪族人的敬拜尤其是与希伯来人的敬拜,是完全对立的。埃及人的庙宇,孤立于高墙围绕的庄园之内。只有执行职务的祭司,在这些庙宇中敬拜;也只有在盛大的节日,神明在闪烁的行列中前进时,平民大众才实际有分尊荣那些重要的神明。除此之外,他们就向家神和地位较低的神明寻求慰藉。那些重要的神明的祭祀都跟随一个一般的模式,而人对待那些神明就正像对待世上的君王那样。每早晨用一首赞美诗把他唤醒:给他洗手洗脸,并给他穿衣服(就是说,为他的偶像这样做);给他吃早餐(晨祭),办上午的事务,还有中饭和晚饭(相应的祭),然后就寝。埃及那些属地的、大自然的神明,与以色列的神相比,再没有更悬殊的差别了。以色列的神,是永远儆醒不眠,且自给自足的。祂所定的献祭制度,有教导的性质,表明人需要赎罪,也启示人赎罪的方法,以及在会幕或圣殿内相交而献的平安祭应有的方式。有关埃及人在庙中的敬拜,参:腓曼(H. W. Fairman), BJRL 37, 1954,页165-203。
c. 宗教文学
属主前三千年期的,有:金字塔经文(因经文铭刻在第六王朝那些金字塔上而得名),大量的“符咒”(似乎用于难以置信的、错综复杂的王家殡葬仪式之中),还有孟斐斯的神学(这种神学尊荣蒲他神祇为第一因,由心思〔“心”〕想像出来,再藉大能的话〔“舌”〕从事创造〔是约翰福音中由基督体现之道这观念〔约一1起〕的遥远之先驱〕)。无论何时,都有许多献给神明的赞美诗和祷文。这些诗歌和祷文,通常都提到很多神话。在埃及帝国中,一些献与亚问神的赞美诗,以及亚肯亚顿著名的亚顿颂,都明显的说明了当代的宇宙神观;见:上面的 V 文学,b(i)I。至今仍存的有关神祇的史诗,只是一些摘录。阿西利斯组歌的猥亵部分,保存于和如司与塞特之争(Contendings of
Horus and Seth)这份文稿。中期王国的棺木文(Coffin Texts,通常绘于那时的棺木之内),以及这帝国和晚期之“死人之书”(Book of the Dead),都不外是魔咒集,用来保护并造福死者死后的生活。描述“阴间”地理环境的特别旅游指南,都铭刻在帝国法老的墓壁上。有关魔术的文学,见*魔术与巫术。有关宗教经文的翻译,见 ANET。
d. 殡葬的信仰
埃及人对来生的信仰,十分复杂。他们描述一个在阿西利斯统治下更荣耀的、来世的埃及国;讲得很具体,又充满物质上的形容。来生的另一些选择,包括陪伴日神锐每日横越天空以及下到阴间的旅程,或与众星宿同住。身体是给灵魂依附的物质。使身体变成木乃伊,也只是为着这目的而保存身体的一种人工方法,因为坟墓早就制造得十分繁复,以致太阳光不能射进来,使尸体自然脱水(在史前的浅坟,尸体是会晒干的)。在坟墓中留给死人使用的物件,通常都会吸引盗贼。埃及人对死亡的关注并不是不健康的。这快乐、实际和重视物质的人民,只不过是想使用魔术的方法,带着这世界的美物与他们一同下到阴间。坟墓是死人的永恒居所。金字塔只不过是王帝的坟墓,其形状是仿照太阳神锐在希流波利(Heliopolis)的圣石而模拟的(见 I. E. S. Edwards, The Pyramids of Egypt, 1961)。埃及帝国的法老在底比斯的“君王谷”(Valley of Kings)秘密在岩石中凿成的坟墓,是为了要防止盗贼偷墓。然而,像这些坟墓所取代的那些金字塔一样,盗贼还是得逞。
书目:一般的介绍古埃及的浅易作品有 L. Cottrell, The Lost Pharaohs, 1950, and Life
under the Pharaohs, 1955; P. Montet, Everyday
Life in Egypt in the Days of Ramesses the Great, 1958。十分有帮助的是 S. R. K. Glanville 编,The Legacy of Egypt, 1942(新版本,1965)。有很多插图的有 W. C. Hayes, Sceptre of Egypt,
I, 1953; 2, 1959。同样的,G. Posener, S. Sauneron and J. Yoyotte, Dictionary of Egyptian Civilization, 1962。论到埃及和亚洲的有 W. Helck, Die Beziehungen A:gyptens zum Vorderasien
im 3, und 2, Jahrtausend v. Chr., 1962。一本标准的著作是 H. Kees, A:gypten, 1933, 是 Kulturgeschichte des Alten Orients 的第一部分,in Handbuck der Altertumswissenschaft 丛书。又见 H. Kees, Ancient Egypt, a Cultural Topography,
1961。这是本有用和可靠的书。差不多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所有著作的全备书目见于 I. A. Pratt, Ancient Egypt, 1925, and Ancient
Egypt (1925-41),1942;有关1939-47年的著作,见 W. Federn 收 Orientalia 17, 1948; 18, 1949; and 19, 1950的八份目录;有关1947年以后的著作,见 J. M. A. Janssen, Annual Egyptological Bibliography, 1948起,加上 B. J. Kemp, Egyptology Titles,年刊。也见 Porter-Moss, Topographical Bibliography, 7 vols。
名称的起源。Brugsch, Geographische Inschriften, 1, 1857,页83; A. H. Gardiner, Ancient Egyptian Onomastica, 2, 1947,页124*, 211*。
地理。论到埃及的地理构造和地理,非常有价值的著作有 J. Ball, Contributions to the Geography of Egypt,
1939。有关现代的统计,见 The Middle East, 1958 的综览。Baedeker's Egypt, 1929,包含许多资料在其中。A. E. P. Weigall, Travels in
the Upper Egyptian Deserts, 1909,有些关于沙漠的描写。有关尼罗河谷早期的情况和村落,有 W. C. Hayes, 'Most Ancient
Egypt' = JNES 22, 1964。关于古埃及的地理,(Sir) Alan Gardiner, Ancient Egyptian Onomastica, 3 vols.,
1947,有丰富的资料,对当时的文学有好的讨论和参考资料的提供。也见*埃及河,*哈内斯,*孟斐斯,*拿弗土希,*尼罗河,*安城,*巴忒罗,*比伯赛,*兰塞,*底比斯,*琐安等等。
语言。有关埃及语言的细节及参考书目,见 Sir A. H. Gardiner, Egyptian Grammar3,1957.有关科普替(Coptic)语言详尽的书目,见 W. C. Till, Koptische Grammatik, 1955,和 A. Mallon, Grammaire Copte, 1956;英文的著作,参 C. C. Walters, An Elementary Coptic Grammer, 1972。
历史。标准著作有 E!. Drioton and J. Vandier, L~E!gypte (Collection
'Clio')4,1962,有充分的讨论和参考书目。有价值的著作有 J. A. Wilson, The Burden of Egypt, 1951,以平装本再版,The Culture of Ancient Egypt, 1956。J. H. Breasted, History of Egypt,论到不同的日期,现今已过时了,H. R. Hall, Ancient History of the Near East 也一样过时。也见 A. H. Gardiner, Egypt of the Pharaohs, 1961和特别是 CAH3,
Vols, 1 and 2, 1970起。
关于埃及的历史著作,见 L. Bull, R. C. Dentan 编的 The Idea of History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1955,页3-34; C. de Wit, EQ 28, 1956,页158-69。
关于互相竞争的埃及祭司体系,见 H. Kees, Das Priestertum im A:gyptischen Staat, 1953,页78-88 and 62-9。也见 Nachtra/ge, 1958;又见 J. A. Wilson, Burden of Egypt/Culture of Ancient Egypt,
ch. ix, Late Period,见 K. A. Kitchen, The Third Intermediate Period in Egypt (1100-650 BC), 1972,特别是 Part IV。
关于波斯治下之埃及,见 F. K. Kienitz, Die Politische Geschichte A:gyptens, vom 7,
bis zum 4. Jahrhundert vor der Zeitwende, 1953。有关巴比伦的编年史的泥版,见 D. J. Wiseman, Chronicles of Chaldaean Kings, 1956。关于埃及第廿六王朝的日期的一个细微但极具重要性的纠正,见 R. A. Parker, Mitteilungen des Deutschen Archa/ologischen Instituts, Kairo Abteilung, 15, 1957,页208-12。
有关希腊罗马时代之埃及,见 CAH,较后期的数册;Sir H. I. Bell, Egypt from Alexander the Great to the Arab Conquest, 1948, and Cults and Creeds in Graeco-Roman Egypt,
1953及以后的版本;W. H. Worrell, A Short Account
of the Copts, 1945。
文学。关于文学的著作,参 W. K. Simpson 编,The Literature of Ancient Egypt, 1972,及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1-2,
1973-6; J. H. Breasted, Ancient Records
of Egypt, 5 vols., 1906/7 包含有许多历史的文稿。ANET
有相当多撮要的文选。Posener, Recherches Litte*raires, 1-7, in the Revue
d~E!gyptologie 6-12(1949-60)在列举、鉴别和校勘埃及文学方面,是本出色的著作。T. E. Peet,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Literatures of
Egypt, Palestine and Mesopotamia, 1931,在有关方面的研究来说,仍然是有价值的著作。
宗教。关于埃及的宗教,在英文方面,实用的概论有 J. C:erny*, Ancient Egyptian Religion, 1952。较详尽和包含书目的有 J. Vandier, La Religion E!gyptienne, 1949; H. Kees, Der
Go/tterglaube im alten A:gypten, 1956,是本好书。也参 S. Morenz, Egyptian Religion,
1973。
K.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