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藩王(ETHNARCH(腊:ethnarche{s,“省长官”,林后十一32,〔译注:和合本作“提督”〕)

  这提督是官,在亚拉伯皮特亚(Arabia Petraea)王*亚哩达四世(主前9至主后39)的任命下,与一支卫戍部队合力治理大马色(Damascus)。犹太人纵容他逮捕刚信了主的保罗(参:徒九24-25)。主前64年,大马色成为叙利亚的罗马省份的一部分。在这段时间(约主后33),大马色暂时由亚哩达管治。

  约瑟夫(Josephus)曾经用“提督”这个名称来称呼次要的领袖,如:住在亚历山太的犹太人(Ant. 14. 117)。底米丢二世(Demetrius II)授命下的犹太提督西门(Simon;马加比壹书十四47)。

B.F.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