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恶言,毁谤(EVIL SPEAKING

  出恶言,可以被理解为造谣中伤、诽谤、破坏名誉,或欺骗。透过散布假消息(箴十二17,十四525)或者恶意的报导事实,即搬弄是非(利十九16;箴廿六20),都属于出恶言。

  诗卅四13;箴廿四28;弗四31;雅四11;彼前三10,都禁止人出恶言。出恶言的人,会失去神的恩宠(诗十五3),也没有资格担任教会的职务(提前三8;多二3)。基督徒必须耐心忍受他人的诽谤(彼前三9),像基督所作的一样(彼前二23)。

  第九诫禁止人作假见证(出廿16;申五20;参:出廿三1)。法庭要求见证人要多过一个,以免有诬告人的恶事发生(民卅五30;申十七6,十九15-21)。

M.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