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EXODUS

  出埃及的事件标志着以色列国的诞生,而且透过随即订立的西乃山之约,以色列成为一个神治国。

Ⅰ 事件本身

  希伯来人于埃及的东三角洲住了430年(出十二40-41),至终在埃及的十八、十九王朝统治下,成为埃及的国家奴隶,之后神就委任摩西去拯救他们,又派亚伦作摩西的出口,去将这群希伯来奴隶──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宗族的后代,从埃及领出来,到巴勒斯坦这应许之地立国(出三-四)。在这过程中,以色列人面对法老的敌视,遭受他短暂势力的威胁,以色列本身也对神失信,但神的计划还是按时得到成就(书廿四)。

  一大群受异族统治的人民脱离宗主国的管辖,在古时并非不可能,也不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在主前十五世纪后期,大约十四处“地土”、“山区”和城镇的居民,显然是离开了他们隶属的赫人王国的栖身之地,转而到伊萨华(Isuwa)之地居住(Suppiluliuma 'Mattiwaza' 条约的序言,Weidner, Politische Dokumente aus Kleinasien, 1923,页5),只是在不久之后就被强大的赫王苏皮洛流玛(Suppiluliuma)捉回去。可是,法老企图留住希伯来人,之后又想将他们捉回去的尝试都是徒然的,神在九次灾祸中,安排自然界的力量来攻击法老,然后在第十灾,又使超自然的惩罚临到法老;之后,神又使法老派去追击以色列人的马车队伍,在红海(芦苇海)中淹没。一个国家这样被召出来,特地要事奉一位神,直接与他们的神活出约的关系,这情形是独一无二的。那些逃亡去伊萨华的人无疑也认为他们备受压迫,可是,这些人没有积极的使命,也不曾有神的呼召去达成崇高的目标。与以色列一同出埃及的有一群闲杂人,他们的动机和来源都混杂不纯(“闲杂人”;出十二38,来:`e{reb[rab[,参:英译“流氓”)。这些人宁可要吃肉不要吗哪(民十一4,来:~@sap{sup{,“乌合之众”)。

  出埃及事件的其他具体方面,在其他条目处理,更为适切:出埃及的日期,见*旧约年代学。出埃及的路线,也见埃及的地方*在海边安营*巴力洗分*比东*兰塞*疏割*密夺等等。西乃行程,见*旷野漂流*西乃山和个别的王宫──*以琳*利非订等等。有关以色列人受压迫时埃及的背景以及出埃及时的情况,见*埃及(IV*摩西*埃及的十灾

Ⅱ 出埃及事件在日后历史中的意义

  在以后的世代中,当先知劝勉以色列回转归向神,或当诗人默想时,都一再重提出埃及的事件,以此为神救赎恩典的彰显:神为要成就祂对列祖的应许,便召聚一国之民脱离埃及的捆缚,去事奉祂自己,和表彰祂的真理。对先知和诗人来说,这次伟大的拯救,是他们要永远存感恩的心记住,并以顺服作回应的。有关经文,历史书方面的有:士六8-913;撒上十二68;王上八51;代下七22;尼九9起。诗篇方面则参:诗七十七14-20,七十八12-55,八十8,一○六7-12,一一四。先知书方面,见:何十一1;耶七21-24,十一1-8,卅四13;但九15。到了新约,基督成就了最终的“出埃及”、那完全的救赎(参:来十三13和该卷书其他经文)。

 

图 出埃及的可能路线

 

  书目:J. J. Bimson, Redating the Exodus and Conquest, 1978(就考古学和其他方面的证据作出新近声明,支持出埃及和征服迦南的日期为主前十五世纪);D. Danube, The Exodus Pattern in the Bible, 1963; R. E. Nixon, The Exodus in the New Testament, 1963

K.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