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GALATIA)
1. 古代加拉太人的王国位于小亚细亚偌大内陆高原的北部,这包括大部分的哈里斯河谷(Halys river)。主前三世纪时,中欧地区的人口爆炸使高卢人迁到这地区。高卢人虽非占多数,但却占尽上风,统治了拥有较多部族的弗吕家人及加帕多家人。高卢人最终分成三个部族,每个部族各占一方:杜乐美人(Trokmi)定居于东面与加帕多家和本都接壤的地区,首都是塔维安呣(Tavium);托利斯托博言人(Tolistobogii)居于西面,接近弗吕家及庇推尼的边境,主要的城镇是皮斯努斯(Pessinus);特托萨格斯人(Tektosages)定居于中部,首要城市是安居拉(Ancyra)。
2. 罗马省份加拉太。主前64年,加拉太得到罗马人的保护,而在其最后一位君王阿迈塔斯(Amyntas)死后,加拉太便正式成了罗马帝国的一省(主前25)。新的加拉太省所包括的不仅是以往加拉太人所居住的区域,还包括部分的本都、弗吕家、吕高尼、彼西底、帕弗拉哥尼亚(Paphlagonia)和伊索里亚(Isauria)。保罗在第一次传道的旅程中,曾在加拉太省一些城市进行传福音的工作,包括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传道(徒十三-十四)。后两个城市是罗马殖民地,前两个城市则曾经由王帝革老丢将之罗马化。这些人口中心具有战略性的地理位置,故此大量的罗马人、希腊人、犹太人都涌进这些城市。
保罗在加拉太书(一2)提到“加拉太”,指的是什么地方呢?这是个特别困难的问题。保罗用这字时是取其地理上的意思,即是指古老的加拉太人王国,抑或是取其政治上的意思,即指罗马的加拉太省呢?两个说法都有新约圣经学者的支持,可以说是势均力敌(*新约年代学)。
徒十三、十四的记载让我们清楚看到保罗曾探访南加拉太,并且在那里建立教会。但他曾否往北加拉太去传道呢?特别有两段经文被用来支持他曾经在北面宣教的说法。第一段是徒十六6:“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北加拉太论者认为“弗吕家”在这里是指安提阿及以哥念所处的区域,而“加拉太”则是指地理上或民族上的加拉太王国。但拉呣齐(Ramsay)却认为 te{n Phrygian kai Galatike{n cho{ran 一片语是一合成词汇,用来指一个地区──即弗吕家──加拉太地域。cho{ra “地域”这个字是一官方用字,用来形容罗马省份所划分成的各个区域(regiones)。旧弗吕家王国的一部分地土属于罗马的加拉太省,另一部分则属于亚西亚省。因此徒十六6所指的是已经并入了罗马加拉太省的那部分弗吕家。以下提到的使徒行传的一句话支持这样的解释,“被圣灵禁止在亚西亚讲道”。这宣教团原先的计划似乎是要直接由彼西底的安提阿向西进发,以致可以抵达亚西亚省。后来他们转向北面,往庇推尼走,只穿过亚西亚的一部分。
另一段经文是在徒十八23。这里有关字词的排列倒置了:“挨次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坚固众门徒”。在这里“加拉太地方”大概是指“加拉太的吕高尼,这样称呼是要将它与东吕高尼分别出来,东吕高尼并不在加拉太省份内,而是在安提阿古王的领土内”(F. F. Bruce, The Book of the Acts, 1954,页380)。那么,“弗吕家”大概会包括加拉太的弗吕家及亚西亚的弗吕家,因为保罗当时并没有被禁止在亚西亚讲道。使徒行传这两段经文似乎都没有提供任何好的理由,来支持加拉太就是指北加拉太的说法。若说保罗曾经走访北面的古老王国已是值得怀疑的,更不用说他曾在那里进行过广泛的宣教活动了。(*加拉太书,IV)
新约中还有三处地方出现过“加拉太”这个词。提后四10(“高卢”是另一写法)及彼前一1差不多肯定是指罗马省份,至于林前十六1“加拉太的众教会”里加拉太是指何地,就要视乎我们对上面所讨论的经文抱有什么观点了。
书目:W. M. Ramsay, An Historical Commentary on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1899,到处可见:SPT,页89-151。178-93; The Church in the Roman Empire3, 1894,页74-111; HDB; HDAC;
IDB; K. Lake, BC, 5, 1933,页231起;G. H. C. Macgregor, IB, 9, 1954,页213-4、247、252; R. T. Stamm, IB, 10, 1953,页43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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