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邦人(GENTILES)(来:go^yi{m;腊:ethne{ 或 Helle{nes;英文 'gentiles' 一字从拉丁文是武加大译本的 gentiles 演变而来)
这字英文原意泛指国家,后来惯用以单指外邦人。旧约有关挪亚后裔的记载(创十),强调了各国密切的关系。神与亚伯拉罕立约,使他的后裔有别于各族各方。不过,这种分别,并非一种狭窄的、排他性的分别(创十二2),十八18,廿二18,廿六4)。自从出埃及(申廿六5)和西乃之约(出十九6)以后,以色列开始认识到自己是被分别出来归给神的一个民族,是独一无二,有别于其他的国家的。从那时起,以色列归神为圣的这特别的身份,就决定了她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出卅四10;利十八24-25;申十五6)。
以色列人一再受列国的拜偶像及不道德行为的诱惑,与列国妥协(王上十四24),结果招致神的审判(王下十七7起;结五5起)。当他们从被掳之地回归时,与列国妥协的危险是更潜伏的,因为留在迦南的犹太人道德败坏(参:拉六21)。长期抗拒列国,避免受到污染的态度,导致以色列人对其他国家,产生了一种强硬排外的心理。结果,到了基督的时代,一个犹太人称呼自己的同胞为“外邦人”(ethnikos,太十八17)乃是蔑视的称呼,对人侮辱的程度,相等于称呼一个人为“税吏”。他们因此受到塔西图(Tacitus)的斥责,指“他们视所有其他人为可憎的仇敌”(Histories 5. 5)。
然而,在旧约论到国度的预言中,外邦人却占了一席位。他们只被视为被击败的人,可以增添以色列的荣耀(赛六十5-6);或是外邦人要自己寻求神(赛十一10)和敬拜神的(玛一11)。这些事的发生,是在弥赛亚降临成为他们的光(赛四十二6),将救恩广传至地极之时(赛四十九6)。在这种传统的背景下,西面称颂耶稣(路二32),耶稣开始他的传道生涯(太十二18、21),而犹太人自己也会猜测耶稣是否会到外邦人中间去传道(约七35)。哥尼流悔改时,早期教会虽然感到怀疑及惊讶(徒十45,十一18),却很快便接纳了外邦人与犹太人在神面前是平等的这个事实(罗一16;西三11),因此启示了福音所包括的整个范畴,让人晓得福音荣耀的盼望,是为所有人预备的(加二14起;启廿一24,廿二2)。
P.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