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堂(HEAVEN

  原文有几个字是被译为“天”或“天堂”的,但较重要的字眼是来:s%a{mayim 和腊:ouranos。前者是复数,而后者亦常以复数出现。不过,正如在英文的情况一样,单数与复数并没有大分别。这字被用来指物质世界的天,特别出现于“天地”这词语中(创十四19;太五18)。有些学者认为对圣经的作者来说,从这个角度而言,天是个个体,有点像个倒转的碗(“天”创一8)。太阳每天都从天的这一边走到天的那一边(诗十九4-6),而天亦有窗户让雨水可以降下(创七11)。一些希伯来人很可能持有这个观念。不过,我们要记得,旧约的人物有丰富的幻想力。将他们看成是呆板的、拘泥于字面意思的人,是不成的。要了解希伯来人论到天的用语的神学意义,类似的假设是不必要的。

  天是神的居所,也是与神有密切关系的人的居所。以色列人要这样祷告说:“求你从天上你的圣所垂看”(申廿六15)。神是“天上的神”(拿一9),或是“耶和华天上的神”(拉一2),或是“天父”(太五45,七21等等)。在天上不单只有神,也有“天军”在那里敬拜祂(尼九6),又有“天上的使者”(可十三32)。信徒也可以盼望为他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一4)。故此,天是现今神和祂的使者的居所,又是祂在地上的圣徒至终的目的地。

  古时,在很多民族的心目中,天是有很多层的。有人认为新约反映了拉比所教导的七层天的观念,因为新约提到乐园(路廿三43),又提到第三层天(林后十二2,拉比文学称之为乐园,参:林后十二3)。希伯来书指耶稣曾经“升入高天”(来四14;〔译注:原文的“天”字为众数〕)。然而,用这些经文来断定新约作者对天的看法,理论的基础就未免过于薄弱了。所有这些新约用语,完全可以就“天乃是一个完全的地方”这个角度来理解。

  为了避讳不直呼神的名字,天被用来指神。因此,当浪子说,“我得罪了天”(路十五1821)的时候,他的意思其实是他得罪了神。当约翰说:“若不是天上赐的”(约三27)之时,他的意思也是如此。这方面最重要的一个例子,是马太所用的片语“天国”而“天国”似乎是与“神国”同义的。

  最后,我们必须注意“天”这个字的末世意义。新约旧约都指出,现时的物质宇宙并不是永恒的,将来必会消灭,由“新天新地”所取代(赛六十五17,六十六22;彼后三10-13;启廿一1)。我们应该明白,这些经文的意思乃是说,事物之最终景况,将会全然表明神的旨意。

  书目:TDNT 5,页497-543NIDNTT 2,页184-96; ZPEB 3,页60-4

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