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HELL)
“地狱”一词,新约希腊文的音译是 'Gehenna' (太五22、29-30,十28,十八9,廿三15、33;可九43、45、47;路十二5;雅三6)。这字是源自希伯来文 ge^ (ben) (b#ne^) hinno{m 的,意即欣嫩(之子)的山谷,位于耶路撒冷附近(书十五8,十八16)。信奉异教的人在这山谷祭祀,用火将孩童焚烧,献给他们的神祇(王下廿三10;代下廿八3,卅三6;耶七31,卅二35)。这字原来的字源并不清楚,不过,欣嫩一词差不多肯定是一个人的名字。后期的犹太人著作把地狱视为惩罚罪人的地方(摩西升天记十10;以斯得拉贰书七36),形容那里有不灭之火。在旧约中,火一般是用来代表神的审判的(申卅二22;但七10)。至于谁会受永远的刑罚之苦,拉比的文献中记载了各种不同的看法。流行的看法包括:有些人将被彻底消灭,痛苦因而终止,或者,在某些个案中,地狱的火有炼净、涤罪的作用(Rosh Hashanah16b-17a; Baba
Mezi~a
58b; Mishnah, Eduyoth 2.10)。可是,支持上述教义的人亦同时指出,某些类别的罪人会受到永远的刑罚,这是真实会发生的事。这类文献以及次经的书卷都坚定相信有永远的报应(参:犹滴传十六17;所罗门诗篇三13)。
新约亦认可这过往的信念。地狱的火是不灭的(太九43)、永恒的(太十八8)。地狱是与永生相反的刑罚(太廿五46)。新约并没有显示从来进入地狱的人,有一个可以逃出生天。然而,新约容让一个可能性存在;就是神对罪存着难以平息的愤怒,地狱既是这愤怒的彰显,就是永不止息的;不过,在其中受苦的人就不一定永远存在。整个宇宙至终要在基督里达到完全(弗一10;西一20),这与那些拒绝基督的人持续的存活,两者是很难协调的。有些学者主张“永远的惩罚”的意思乃是指惩罚的效果是永远的。无论如何,“永远”的意思,不一定是永不止息,却是暗示“在作者的脑海中,是一个长久的时期”(J. A. Beet)。但另一方面,启廿10却显示,那恶者和它的伙伴将会遭受有意识的和永不止息的煎熬(纵然启廿10是象征性极强的一段经文),而有些学者就断言,那些至终不愿意悔改的人也会面对类似的结局。无论如何,有关神要审判未来的世界这可畏的事实,主曾作出严肃的警告,我们对此绝对不应该掉以轻心。
雅三6提到的地狱,就像启九1起和十一7所形容的无底坑一样,是地上邪恶的源头。
新约中,论到永远惩罚的措辞、比方,并不划一。除了火以外,所采用的描述还有:黑暗(太廿五30;彼后二17),死亡(启二11),毁灭,与主隔绝(帖后一9;太七21-23),以及要清还债项(太五25-26)。
Tartaroo{ 这动词,只在彼后二4出现,译作“扔在地狱”,而别西大译本(Peshitta)则译作“扔落阴冥地区(lower regions)”。Tartaros 是个古典希腊字,用来指永远刑罚的所在地。不过,在这里则是指作为堕落的天使受刑的一个居间的地方。
书目:J. A. Beet, The Last Things, 1905; S. D. F. Salmond,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Immortality,
1907; J. W. Wenham, The Goodness of God,
1974; H. Bietenhard, NIDNTT 2,页205-10; J. Jeremias, TDNT 1,页9-10、146-9、657-8。
D.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