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诗(HYMN)
古典文学的作者用希腊文 hymnos 一字来指任何用来赞美神祇或英雄的颂诗或歌曲。七十士译本的译者偶然也会用这字来指对神的赞美,如诗四十3,六十五1;赛四十二10。在新约,这字只出现于弗五19和西三16。其动词 hymneo{ 则出现于太廿六30及其平行经文可十四26(所指的是赞美诗篇的第二部分,即诗一一五至一一八篇的颂唱);徒十六25(保罗及西拉在狱中歌唱)和来二12(引自七十士译本的诗廿二22)。然而,正如林前十四15、26;雅五13、路加所记载的基督徒颂歌,以及新约其他经文的许多赞美诗所显示的,颂唱灵歌很明显是使徒时代教会生活的一个特色。这些颂歌,乃是基督徒的喜乐的一种自发性的表达,又是一种教导真理的方法(西三16)。参照会堂的做法,颂唱诗歌也成为了教会崇拜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我们不应太严格的去划分诗章、颂词、灵歌(o{dai)的三重分野,因为这三个名词的意思是有重叠的,但我们可以留意到两种截然不同的作曲风格。第一种风格采用旧约诗篇的格式及风格,相当于主前一世纪昆兰教派的诗歌著作“所罗门诗篇”(Psalms of Solomon 或“感恩赞美诗”(Hymns of Thanksgiving, Ho^d[a{yo^t[)。不同的是,这些诗歌是基督教的颂歌。这一类的诗歌包括了以下的颂歌:路一46-55(*尊主颂);一68-79(*撒迦利亚颂,以色列颂);二29-32(*西面颂)。第二种风格的诗歌包括一些赞美诗(如:路二14;提前一17,六15-16;启四8、11,五9、12-13 ,七12等等)。这些赞美诗无疑都是集体崇拜所采用的。解经家不太精确的将其他一些经文归类为赞美诗。这些经文的主题庄严,驱使作者要用诗体来表达,如:林前十三;罗八31-39;弗一3-14;腓二5-11;但我们无法肯定这些经文当时是否有给人配以音乐或者在崇拜中被诵读。有些学者认为在弗五14;提前三16;提后二11-13和多三4-7,我们可以发现礼仪或信条公式的一些片断。
书目:R. P. Martin, Worship in the Early Church 2, 1974;和(有关腓二5-11的):An Early Christian Confession, 1960; G. Delling, TDNT 8,页489-503; K. H. Bartels, NIDNTT 3,页668-76。
J.B.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