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形像(IMAGE)
这名词所指的是一种有代表性的实物,通常是代表神明。“像”与“偶像”不同。偶像含有贬意,但“像”则是一种客观的描述。在整个古代的近东地区,庙宇及其他圣地,如露天神龛等地,都会有许多不同的神祇的像,而许多私人住宅都会有一个壁龛,里面有负责保护那个家庭的神明的像。这些像通常都是按人的形状雕成的,但兽的形状也被广泛的采用,特别是在埃及,更是如此。
像的形式,特别是兽形的像,经常代表了某一个神明的一些显著的特性。例如公牛的像(如:迦南的伊勒神祇),所要描绘的,乃是神明的能力及生殖力。像的作用,主要不是要用可见之物来代表神明,而是要作为神灵藏身的地方,让神明可以同时有形质的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一个在像前祈祷的崇拜者,不一定相信他正在向一个由木或金属制成的像本身祈祷。他很可能是将那像视作神明的“投射”或化身。当然,在以色列,那些否认像所代表的神明是真神的人,就认为崇拜外邦神明的人所崇拜的,只不过是木头和石头(*拜偶像)。
制造像的方法有很多种。一个镕铸的像(masse{k[a^),是铜、银或金藉铸模所镕铸的。一个雕刻出来的像 pesel 是用石头或木头雕刻而成的。木制的像可铺上贵重的金属(参:赛四十19,NEB)。见:赛四十一6-7,四十四12-17。
Ⅰ 旧约圣经
a. 外邦神明的像。虽然像的制造及崇拜为五经的律法禁止(出廿4-5),也是先知所斥责的(如:耶十3-5;何十一2);可是,在被掳之前的整段期间,以色列人还是常有制造及崇拜雕像的(士六25;王上十一5-8,十六31-33),有时甚至把像放在圣殿中(王下廿一3-5、7)。
b. 耶和华的像。族长所立的石柱(mas]s]e{b[o^t[,如:创廿八18、22,卅五14)起初大概是被视作像的(同样的,圣树也被视作像;参:创廿一33),但后来都被禁止(亚舍拉,申十六21)或重新被解释纯属纪念性的物件(参:创卅一45-50;书四4-9)。后来,那些纯粹信奉耶和华的人也曾经斥责耶和华的像的制造,包括:在西乃制造的金牛犊(出卅二1-8);基甸所造的像(以弗得,士八26-27);在但和伯特利的金牛犊(王上十二28-30)和撒玛利亚的牛犊(何八6)。
c. 人作为神的形像。创世记有几处经文(创一26-27,五2,九6)说人是“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祂的样式”被造的。虽然许多解经家尝试将神的“形像”解释为人的理性、创作力、口才或属灵的本质,但更恰当的解释是神的形像是指着整个人而说的,而不只是指一个人的某部分或某些方面的特质。整个人,包括身体及灵魂,都是神的形象。人是无形体的神的有形形像。正如在古近东一样,人透过分享神的气息或神的灵,成为了神的形像,代表神(参:创二7,一26所说的“我们”可能也包括神的灵在其中;参:一2所提到的神的灵)。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创一27)。这事实,确立了人作为大地管理者的角色(一27)。在古近东其他的地方,通常都认为只有君王才是神的形像,但创一却指出,人类的整体是神的臣子和代表。人在堕落之后仍然被称为拥有神的形像,这是很有意思的。创九6之所以具说服力,是在乎人是神的代表这个信念,以致伤害人等同于伤害神自己(也参:雅三9)。
书目:有关像的一般性讨论:K. H. Bernhardt, Gott und Bild, 1956; E. D. van Buren, Or 10, 1941,页65-92; A. L. Oppenheim, Ancient Mesopotamia, 1964,页171-227。有关人有神的形像的讨论:D. Cairns, The Image of God in Man, 1953; G. C.
Berkouwer, Man: The Image of God,
1962; D. J. A. Clines, TynB 19, 1968,页53-103; J. Barr, BJRL 51, 1968-9,页11-26; J. M. Miller, JBL 91, 1972,页289-304; T. N. D.
Mettinger, ZAW 86, 1974,页403-24; J. F. A. Sawyer, JTS 25, 1974,页418-26。
D.J.A.C.
Ⅱ 新约
新约圣经的教训以旧约为基础。旧约(在创一26-27这段论到人被创造的含意丰富的经文中)形容人是神在地上的代表,是神的代理人及创造物的管家。因为所涉及“神的形像”这片语,最理想的解释是将它视作功能方面的意思,而经文所关注的,乃是人作为人的使命是什么(支持这说法的细节及释经,特别见 D. J. A. Clines 的文章)。
林前十一7和雅三9这两段经文重提这个教训;两段经文都宣称人虽然犯了罪,但在受造界中,人仍然享有原来的地位,反映神的“荣耀”。然而新约更强调的,却是耶稣基督的身份。祂被称为“神的形像”(林后四4;西一15;两处都是类似信条的经文,其背景是关乎一些争论的,要反对当时流行的错误或不适当的见解)。基督作为父神的“形像”这身份,源于祂与神独特的关系。祂是先存的,是永恒的道(约一1-18),因此祂能够忠实和完全的反映出不可见的神的荣耀。来一1-3及腓二6-11这两处经文也用了类似的语句来表明耶稣基督与神之间的独特关系。“形像”(或其同义词,“形式”、“印记”、“荣耀”)的意思,不是指只像神或是指神位格的表彰,乃是指基督分享神的生命,并且事实上是神的本质的一种“客观化存在”,以致那位在本质上不可见的神可以藉着祂儿子成为可见的(见 R. P. Martin,上引书,页112-3所列举的证据)。
因此,祂是“末后的亚当”(林前十五45),是一群崭新的人类的元首。这群人类的生命源自他。故此,耶稣基督既是独特的“形像”,也是那些藉着祂而认识神以及得着神生命的人的典范(罗八29;林前十五49;林后三18;约壹三2)。
“神的形像”这个片语与“新造的人”(弗四24;西三10-11;参:加三28)有很密切的关系,提醒我们,“形像”这个词应用在人类生活上的时候,是包含有很重要的社会意义,涉及人与人之间在教会的相交生活,以及人类管理大自然的责任(来二8,引自:诗八)。
这个片语也有其末世方面的意思,这是我们要晓得的。要等到基督再来的时候,神藉着基督要成就在人身上的计划,才得以全然实现。那时候基督徒肉身的存在会转变,成为完全与他们的主相似的样式(林前十五49;腓三20-21)。这样,人所拥有的、神的形像,才得以完全的恢复。
书目:Morton Smith, The Image of God, 1958; D. J. A. Clines,
TynB 19, 1968,页53-103(书目);J. Jervell, Imago Dei, Gen. 1, 26-27, im Spa/tjudentum, in der Gnosis undin den
paulinischen Briefen, 1960; F.-W. Eltester, Eikon
im Neuen Testament, 1958; R. Scroggs, The
Last Adam, 1966; and R. P. Martin, Carmen
Christi, Philippians 2: 5-11, 1967;同作者,NIDNTT 2, 'Image' 一条,页284-93.
有关教义性的课题,见 G. C. Berkouwer, Man: The Image of God, 1962。
R.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