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王位(KING, KINGSHIP(来:melek[; 腊:basileus

  这两个〔意指“君王”的〕原文字词的出处不能确定。前者是所有闪族语文共通的字,与它可能有关的,是意为“拥有”的亚拉伯字根,或意为“忠告”的亚述及亚兰字词。后者可能来自一种早期的爱琴海岸的语文。

  在最早期的中东地区,王位的设立已很普遍。君王通常控制一带有人定居的地区,且往往以某一城为统治的中心(创十四1-2,廿1起)。君权似乎是世袭的(创卅六31起则例外),并且是由该地的“圣君”(divine-king)或神祇所授(见 J. A. Soggin, Protestantismo 17, 1962, 85-9),这些神祇常被视为在位君王的祖先或父亲(如:沙呣拉角〔Ras Shamra〕的克瑞王〔King Keret〕传奇)。埃及人倾向认为,君王(亦即法老)等同于神;但在亚述,王只是神的代表。

  在古典希腊文中,basileus 是指法定承继的统治者,此统治者以其公正或不公正引导人民的生活,与暴居及篡位者有显著的差别。按希腊人的想法,君权溯自宙斯神(Zeus)。日后,由于柏拉图的影响,在人们的心目中,君王逐渐变成“恩主”('benefactor')其旨意就是法律,而亚历山大和众该撒更成了“圣君”。

Ⅰ 以色列人早期的看法

  在以色列历史中,早期的游牧部落是由族长统治的。出埃及的时候,摩西行使统治权,后来约书亚承继他;但这种统治实际上是神权统治──领袖非由世袭,而是由神呼召又获人民认可的(虽然也难免会有人反对;出四29起;民十六1起)。当以色列人起初在巴勒斯坦定居的时候,各支派主要由村中父老统治(士十一5),这些父老可以召某人领兵御敌。耶弗他(士十一9)就是这样被召领兵,而他趁势要求作“领袖”,但他的儿子并无承继他;基甸虽被拥立为领袖统治(ma{lak[)以色列(八22),但他拒绝了,可是他的儿子亚比米勒日后却短暂夺取了地方的统治权(九6起)。士师记以一段描绘社会动乱的文字作结(十九-廿一),并将动乱归因于以色列没有王一现象(十九1,廿一25)。

Ⅱ 由以利到撒母耳

  以利和撒母耳在宗教和司法方面带领百姓,在他们手下,以色列踏入一段进步时期。以利是示罗中央圣所的大祭司(撒上一3,四13);撒母耳是一位非世袭的领袖(正如摩西和约书亚一样),示罗毁灭后,他巡行几处地方审判以色列人(七15-16)。最后,在百姓坚持立王的情形下,撒母耳成为膏立君王的人(撒上八4起)。在神看来,百姓拥立君王似乎多少是背叛神权统治的行为(撒上八7)。百姓要求立王,主要原因很可能是他们不断面临非利士人的威胁,需要一支稳定的军队(八20)。扫罗是一位勇猛得胜的战士,这是他荣升以色列第一任君王的主要资格。在扫罗治下,撒母耳仍然在有生之年保持宗教上的领导权(撒上十三9起),而扫罗却始终不能彻底巩固自己的地位及王朝。

Ⅲ 大卫治下的发展

  大卫成就显赫,被后世视为理想的君王。他建立的王朝延续超过四百年,直至主前587年国家瓦解为止。大卫王朝的安定似乎主要建基于“大卫之约”(诗一三二11-12)。京城设于耶路撒冷(撒下五5起),日后当国家分裂为南北二国时,耶路撒冷恰巧在两国之间。大卫可能好像之前的那些耶布斯王一样,负起祭司君王的责任,因为他似乎曾领导宗教仪式(撒下六13起;另参:王上八5),耶布斯王的这种祭司职分显然可以追溯到亚伯拉罕的时代(创十四17起;诗一一○)。

  大卫之约可能是摩西之约的延伸──尤其如果孟德贺尔(G. E. Mendenhall)的主张属实的话。孟氏认为,摩西之约的形式和赫人条约的体裁相似。在赫人条约中,赫人宗主在封立诸侯为王时,会把永久的国度赐给与他有亲戚关系的诸侯;但若那被封的诸侯与他并无亲属关系,他便有责任去册立一位承继者。以色列人称君王为神的儿子(诗二6-7),又把延续王朝的应许建基于约的确立(王上九4-5),都可说明孟氏的讲法是可信的。

  君王最主要的责任是维护公义(赛十一1-4;耶卅三15),这点或可从君王拥有律法书(to^ra^)一事表明(申十七18起;撒上十25;王上九4起;王下十一12);他不但有责任作审判官(王上三28),同时更要保持公义以及宣告律法(王下廿三2;参:代下十七7起;另参:士十七6)。

  可是许多君王本身无道,鼓吹行不公正的事,让恶行滋长,而且不但北国如此,连南国也是一样(王上十四16;王下廿一16)。约西亚的改革(王下廿二-廿三)可能是要恢复摩西的律例,因为遵守律法是大卫之约的条件;不过,要制衡君王的刚愎自用,最重要的媒介仍然是先知运动(撒下十二1起;王上十八17-18;耶廿六1起)。(*先知宣讲;另见下文 )。

  读者会注意到,我们在上文把几段所谓弥赛亚经文应用于大卫王朝(诗二,一一○,一三二;赛十一1-4;耶卅三15)。事实上,许多现代学者经仔细考究后认为,这些经文原先的确是论大卫王朝的;所引述的诗篇很可能跟另一些诗篇一样,是在耶路撒冷圣殿中使用的君王登基诗(coronation psalms)。由于列王的表现未如理想,百姓惟有寄望将来会出现一位公义的统治者。随着南国的灭亡,和被掳回归后大卫王孙所罗巴伯复位的失败,犹太人的盼望便具体化为对弥赛亚的盼望,不过有很多学者相信这个盼望于更早时期便已出现。(*弥赛亚

Ⅳ 君王的臣仆

  虽然祭司由君王委任(王上二27),但先知却不是。二者都主持君王的就职庆典(王上一34),但先知有时候采取较大的主动,特别是在朝代更替的时候,正如北国的情况一样(王上十九16)。王的其他臣仆包括元帅(撒下十九13)、书记(撒下八17;王下十二10)、史官,以及担任其他职务的人(王上四3起)。史官(mazki^r,直译是一个使人回忆的人)可能是编纂国家大事的人(参:王下廿一25),但这词也可能指身居顾问及执行角色的首相,或指一个传谕的职事,相当于埃及的 whm.w ──“朝廷的宣告员”或“王的传令官”。

Ⅴ 以后的发展

  在主前10437年间,马加比家族的某些大祭司兼有君王的衔头,有人便声称一些大祭司君王实现了弥赛亚的盼望;但新约的信息却强调弥赛亚的盼望只在耶稣基督身上实现(太一1-17,廿一5,比较:亚九9,以及所罗门的登基程序,王上一33;约一49)。耶稣的信息是以宣告“神的国近了”开始的(可一15),祂又对法利赛人宣告说神的国就在他们中间(路十七21)。耶稣指出神的国不是这世界的国(约十八36),所以不同于由罗马巡抚彼拉多,或由以土买血裔的犹大王及罗马附庸希律所建的国度(参:太二16)。

  翻为“国度”的 basileia 一词可指“领土”(太十二25),不过其主要意思是“主权”或“为王的统治”。神的主权是绝对的,但却不为罪人所承认,故此他们该当灭亡。“神国的福音”意指人可以透过悔改和相信获赐机会去接受这国度(可一15)。这是藉着基督──弥赛亚君王──而成就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甘心效忠或是在审判之下,都要向祂屈膝下拜(罗十四10-11;腓二9-11)。

  属世君王的王权有限,基督要求人首先效忠于祂(太六33)。祂拯救祂的子民脱离黑音的权势(西一13),使他们得自由去过公义的生活(罗十四17)。基督的国度是永远的(彼后一11),不过现今仍未完全实现(路廿二16;林前十五24-28)(*神国,天国)。

  书目:S. Mowinckel, He that Cometh, 1956; A. R. Johnson, Sacral Kingship in Ancient Israel, 1955; G. E. Mendenhall, Law and Covenant in Israel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 1955; H. Frankfort, Kingship and the Gods, 1948; K. L. Schmidt 等人,TDNT 1, 564-93; B. Klappert, NIDNTT 2, 372-90;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1961; J. Bright, The Kingdom of God, 1953; 同作者,A History of Israel2, 1972

B.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