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撒路和财主(LAZARUS AND DIVES)
在路十六19-31的故事里,财主(拉丁文作 Dives,意即“有钱的人”)的名字不见提及。财主对在他门外讨饭的拉撒路无动于衷,漠视其困境。他们死了之后,拉撒路去到*亚伯拉罕的怀里,而财主则下到阴间。他们之间不可能有任何接触,亚伯拉罕也没有需要打发拉撒路到财主的兄弟那里,因为摩西和先知的话,已足够给他们悔改的机会。
这故事教训我们,财富的危险性在于使人对他人的需要视若无睹,也告诉我们,世上的生活决定了我们永恒的命运,是不可改变的。这不是说贫穷是美德,而财富是罪恶,因为亚伯拉罕也是一个富有的人。财主没有学会“不义管家”的教训(路十六9)。十六31所提到的复活,较自然的解释是指基督的复活,而不是伯大尼的拉撒路复活一事。(*深渊)
书目:I. H. Marshall, The Gospel of Luke, 1978, 页632-9。
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