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LEG)
1. 希伯来文的 k#ra{`ayim 主要出现在有关宗教礼仪的经文里,如:出十二9,廿九17;利一9、13,四11,等等。利十一21形容蝗虫那屈折的后腿;而在摩三12〔狮子口中抢回的〕“腿”成了有关审判的譬喻。
2. rege{l 一般解作脚,但在撒上十七6则用于歌利亚的双腿。
3. s%o^q 解作上腿,与“大腿”同义,这个字在下列经文都指人腿:申廿八35;诗一四七10;箴廿六7;歌五15;赛四十七2;但二33。在士十五8,它在 RSV 译作“臀”。这字亦用来指动物的腿。在几处有关礼仪的经文里(如:出廿九22、27;利七32-34,八25-26;民六20,等等),RSV 译作“大腿”;然而,在撒上九24,RSV 则译作“腿”。这是动物身上的精选部分,通常是留给祭司的。
4. s%o{b[el 在 AV 的赛四十七2错译为“腿”(RSV 作“袍”〔译注:和合本作“长衣”〕)。
5. 希腊文的 skelos 只在约十九31及其后经文出现;经文提到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人双腿被打断;藉以加快死亡。
J.G.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