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MAN)
创世记有关创造的记载对人类赋予宇宙中一个崇高的地位。人类的创造不单是神最后的工作,而且,其他五日的造物工作更因此达至完满,并获得意义。人是要拥有大地,使它为人效力,并要管理其他的受造物(创一27-二3)。对于人有治理权柄并且是创造的重心这点,圣经其他地方亦同样提及(摩四13;赛四十二5-6;诗八5-6,一○四14-15),而道成肉身一事更提供了最大的见证(参:来二)。
a. 自然界中的人
整本圣经都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是尘土,由尘土造成(创二7),因而在生命的多方面,明显地与动物有生物上及物质上的相似之处(创十八27;伯十8-9;诗一○三14;传三19-20,十二5-7)。作为“血肉之躯”,人与那些不能说话的受造物一样,不能自立,要依靠神的恩典(赛二22,四十6;诗一○三15,一○四27-30)。纵然他使自然界为他效力,他也要为自然界效力,照料它,使它达成任务(创二15)。他跟自然界一样,要依从同样的自然定律,而且处身于宏伟的世界中,人可能感到震慑(伯卅八-四十二)。
自然界并不单是人类生存在内的一个中立的架构或背景;在自然界与人之间,存在着深邃和神秘的联系。因着人的堕落,自然界受到咒诅,沦入腐朽(创三17-18),现时遭受痛苦与死亡,在它得到所期待的救赎之前,先要等候人类最终的得赎(罗八19-23)。在圣经中,自然界为导致人类得赎的事件欢乐(诗九十六10-13;赛卅五,五十五12-13),届时它亦得蒙拯救(赛十一6-9,六十五25)。在人的方面,他对自然界有一份本能上的同情(创二19),并且一定要遵守它的律例(利十九19;申廿二 9-10;伯卅一38-40),明白自己对大自然的倚赖,更要劳苦工作,好从自然环境中得着生命的滋养和文化的调剂(创三17,九1-7)。
b. 人的命运
然而,人不能在这个大自然的背景中,找到生命真正的意义。动物不能为他提供“一个适合的帮助者”(创二18),他有一个历史和一个命运要完成,是其他受造物所无的。他是“照神的形像”被造的(创一27)。有些人认为这个形像表现于人对世界的管治,他思考的能力,甚至他外在的特征;但是,比较好的解释似乎是,神的形像不是见于人与世界的关系中,或是人身上任何静态的禀赋,而是见于他对创造主的责任。在创世记有关创造的记载里,当神创造人时,祂存着较深入并个人化的关怀态度(创一26;参一3、6,等等),祂对待人的方法,也使祂与所造的人有较密切的关系(创二7)。神接近人,称他为“你”(创三9),而人受造是要以个人的爱及信任,来回应神的恩言。只有这样的回应,人才能成为他真正的本我。他赖以生活的、神的话语(参:太四4),让他与神有特殊的关系,以致他凌驾四周其他的受造物之上,并因身为神的儿女、按神形像造成、反映神荣耀而得着尊贵。而且,这份尊贵并不是他在神面前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所拥有的一些东西,而是惟有他与其他世人之间也有负责任及爱的关系时才拥有的;人在家庭及社会关系中的为人,才真正反映神的形像(创一27-28,二18)。
c. 人的结构
圣经用了不同字眼来描述人与神、与环境的关系,以及人本身的结构。这些包括:灵(来:ru^ah];腊:pneuma),魂(来:nep{es%;腊:psyche{),身体(只在新约希腊文:so{ma),肉体(来:ba{s*a{r; 腊:sarx),这些字分别用于人类活动或本体的不同方面,在乎作者想要强调的层面;但我们切不可以为这些是描述各人的组成部分,或可以分割的部分。“魂”这个字的用法,可以是强调人的个别性及生命力,重点在他内在的生命和感受,以及个人的意识。“身体”这词的用法,可以是强调那影响着人生命的历史性外在联系,然而,魂是──且必须是──人身体的魂,反之亦然。人与神的灵有某种关系,以致他拥有灵,然而,这并不表示他可被描述为灵体,也不表示这灵是人自身的第三方面。人作为“肉体”,意味人是在他与自然界及人类整体的关联下为人,这关联不单在于人类的软弱,也在于人类的罪性及对神的抗拒。
圣经中用另一些字来指称人类某些特别的方面或功能的中心。旧约将情绪上的冲动及感受,实在地或暗喻地归因于身体的器官,好像*心(le{b[), *肝(ka{b[e{d[),*肾脏,腰子(k#la{yo^t[)及*肠子(me{`i^m)。圣经也差不多将*血等同于生命或 nep{es%。特别是心(le{b[),更被视为意志上、智力上和情绪上多类活动的中心,往往是指人的魂,或指人内在及隐藏的一面。新约对希腊文的 kardia (= le{b[,心)一字有同样用法,另外使用 nous (心意)及 syneide{sis (良心)二词,并且对“内在”及“外在”的人有更清楚的分野;但同一个人的这两方面是不能分割的,将来不仅会有“魂的不灭”,更有“身体的复活”,就是整个人完全地获救赎和更新。
d. 人的罪
人类的堕落(创三)包括他拒绝向神的话语作出回应,拒绝与神进入一个良好关系,使他可以达成他被造的目的。人企图在自己里面寻找其生存的理由(罗十3)。他没有尝试与神、与其他人建立真正的关系,藉此反映神的形像和荣耀,反而仅在其身处的周遭环境中,试图从自己与受造界的关系,去寻索其命运的意义(罗一25)。结果,充斥他生命的就是束缚(来二14-15),与恶势力的争战(弗六2),脆弱与挫折(赛四十6;伯十四1);而他的思想和心意又是那么的败坏和邪恶(创八21;伯十四4;诗五十一5;太十二39,十五19-20),以致他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罗一25)。
e. 有神形像的人
纵然人堕落了,但按圣经的说法,人在基督的应许下,仍拥有神的形像(创五1起,九1起;诗八;林前十一7;雅三9);这不是基于他本身的条件,乃是基于基督为他而具的条件,亦因他在基督里所具的条件。在基督里可见到神透过“道”与人所立之约的真正意义,亦见到人所要完成的使命(参:创一27-30,九8-17;诗八;弗一22;来二6起),因为人的失信不能废掉神的信实(罗三3)。因此在神眼中,无论从人生命的个人层面(太十八12)或集体层面(太九36,廿三37)去看,人比整个自然界都更有价值(太十31,十二12;可八36-37),而寻找失落的人,值得神最痛苦的寻找及完全的牺牲(路十五)。
耶稣基督是神的真像(西一15;林后四4),因而也是真人(约十九5)。祂是独特的个体,也是整个人类的代表;祂的成就与胜利,意味全人类获得自由与生命(罗五12-21)。祂履行了那约,就是神在其中把真正使命赐予人类的约。在基督里,人凭着信心发现自己逐渐变成神的样式(林后三18),更可充满信心地盼望在祂的荣耀最后彰显的时候(约壹三2),能完全效法祂的形像(罗八29)。人若以信心“穿上”此形像,就必须“脱去旧人”(弗四24;西三10),这似乎再次意味,我们必须拒斥“神的形像是天然人与生俱来的”一说,虽然我们必须认为,连天然人也是根据神的形像而造的(参:林后五16-17)。
在人观的发展中,教会受到希腊思想的物质与灵魂二元对立观念所影响,把重点放在灵魂的“神圣火花”上,又倾向认为人是一个自足的个体,只须检视组成人本体的各项元素,即可了解人真正的性质。一些教父将重点放在理性、自由、灵魂之不朽上,以此为人似神的基本元素;另一些教父则以为在人体中也有神的形像。爱任纽(Irenaeus)认为神的形像是人受造朝之成长的使命。奥古斯丁(Augustine)则讨论三一真神如何类似人记忆、理性及意志的三重架构。
根据圣经的说法,人是按神的“形像”和“样式”(s]elem 与 d#mu^t[)被造的(创一26)。这两个词在意思上的分别,亦被人夸张了,引致一个经院式的教义:“样式”(拉丁文:similitudo)乃神在创造时赋予人的超自然恩赐,即原本的义(justitia originalis),及在神面前完全自决的能力,这些可能亦实际上在人类堕落时丧失了。另一方面,“形像”(imago)是指天然属于人的东西,即自由意志、理性及对动物世界的统治,这些在堕落中也不会失去。这意味人类的堕落毁坏了人原有的超自然东西,但只损伤了人的本性及神的形像,而人的意志仍是自由的。
在宗教改革时,路德否定了 imago
与 similitudo 的分别。在他看来,堕落彻底地影响了 imago,毁灭了人的自由意志(非按 voluntas 之意,而是按 arbitrium 的意思),并使人本体上最重要的部分腐败了,以致原来的形像并与神的关系只剩少许残余。然而加尔文更强调,人受造之真正意义,是在于神在基督里所赋予他的东西,而当人以感谢及信心反映神的荣耀时,人便有神的形像。
在其后改革宗的教义中,imago
与 similitudo 二观念又再获区分:论到前者,神学家说神的基本形像不会失去;至于后者,他们认为非本质却是天然的禀赋(包括原本的义)是可以丧失的,而人性本身却不会丧失。在近代,布伦纳(Brunner)以法律为基础,尝试用“形式上的”(formal) imago
一观念,来指称人现时本体之结构。这结构并没有在堕落中丧失,而且是福音的接触点。这是人统一的神学性本质的一面,即使在堕落的情况下,它仍然显示了神形像的痕迹。然而,对于布伦纳而言,“实质上”,imago
已经完全失去了。尼布尔(R. Niebuhr)则返回经院派的分野,主张一方面是不能破坏的基本人性,而另一方面是人原本的义,其德行及完美代表了那本性的正常表现。
巴尔特(Karl Barth)采取了一条不同于教会历来依循的路线,来陈述他的人观教义。在他看来,我们不能认识真正的人,除非我们是在基督里和藉着祂去认识人;因此,我们一定要藉着福音所展示的耶稣基督,才能找出人的真相。我们断不能看罪大于恩典,因此,我们必须拒绝把人视为不再是神所造的那人。罪制造出神工作的环境,但它没有改变人本体的结构,以致当我们看耶稣基督与人、与人类的关系时,我们仍能在人的生命中看出类比的关系,显示人性的基本形式,是与神为人所定下的形式相称和相似的。虽然人天生不是神的“立约伙伴”,然而,藉着我们在基督里的有力盼望,人类的存在便是相应于神自己的存在,而且按这意义,人是有神的形像。在巴尔特看来,男人与女人同是按神的形像被造这个事实具有特别意义,他也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帮助属于人性的本质。然而,只有藉着化身为人的神子耶稣基督,并透过神在基督里对人的选召,人类才能认识神,并以神的这个形像来与神建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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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