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节(PASSOVER

  出十二的逾越节是有关 (1) 以色列人原先从埃及为奴境况获拯救出来的历史事件; (2) 日后制度化地每年记念这件事的做法(Mishnah Pesah]im 9:5)。虽可分开但仍与上述二事有密切关连的,是 (3) 禁用*面酵,以此代表那难忘之夜以色列人仓猝逃离埃及的情况,以及 (4) 后来以法定献祭,奉上*头生的做法,藉此记念在那些洒有血的房屋内一切头生人、畜获神饶命的事。摩西有可能采用了更古时候的仪式,像除酵节是个农业节庆,而逾越节则来自游牧民族畜牧的背景(EBr, 1974, Makropaedia, vol. 10,页219-20)。逾越节最初也可能和割礼、鬼灵崇拜、生殖崇拜或头生献祭有关(参 H. H. Rowley, Worship in Ancient Israel, 1967,页47起)。直到主后七十年之前,逾越节庆祝都是在耶路撒冷城的各宅内,以小群人的方式举行;所吃的羊羔是在圣殿范围内按礼仪的要求宰杀的。当圣殿和处于巴勒斯坦的〔犹太〕国家都毁于战争后,逾越节无可避免地只变成家中的节庆了。

  *撒玛利亚人至今仍旧一丝不苟地每年在*基利心山上,依照自古相沿的北国以色列的仪式恪守逾越节,并且严格按着摩西五经的教训,将逾越节和除酵节视为两件事,分开庆祝。他们和犹太人不同之处,就是他们仍坚持要宰杀羊羔来过节。他们现在使用基利心山的山坡,因山顶盖有回教的坟场,在宗教礼仪上已被玷污、算为不洁。(EBr, Mikropaedia, vol. 4,页494)。撒玛利亚人自认正统,为找证据支持其身价,诉诸申廿七4的异文“基利心”,以取代“以巴路”,并声称申十二514和十六16所指的是基利心而非锡安。基利心山上一度建有撒玛利亚人的圣殿,与耶路撒冷的圣殿分庭抗礼(参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英译本,1961,页342-3),但这圣殿运作的确实年代仍有争论(另参 John Macdonald, The Theology of the Samaritans, 1964,到处可见)。

Ⅰ 旧约中

  出十二自然是研究逾越节的出发点,由此处经文可以引出下述几项主要考虑之处。

1. 逾越节(来:pesah])这词所源出的动词,指“越过”,就是“免难”之意(出十二1327,等等)。这说法十分贴切;我们毋须放弃长久以来的看法:神真正越过了以色列人洒了血的房屋,而击杀埃及人屋内的头生人畜。希伯来文这个词即用于法定的节期,也可用于节期内的祭牲。BDB 提出另一个有相同辅音的动词,意思是“跛行”,由此引起另一些理论。(参 T. H. Gaster, Passover: Its History and Traditions, 1949, 23-5);但 KB 却修订了这个结论。

2. 亚笔月,后来改称尼散月,是麦穗成熟的月份,也是首次逾越节的月份,因而被尊为犹太历的正月(出十二2;申十六1;参:利廿三5;民九1-5,廿八16)。

3. 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逾越节的祭牲是羊羔;但这是否普日的惯例呢?从申十六2看来,以色列人显然有多种动物可供选择。至于出十二的情况,则视乎经文如何解释而有别:按 BDB 的看法,希伯来字 s*eh (第3节)只用于绵羊及山羊类,年龄则不拘;KB 则更进一步把范围限于羔羊或小山羊。另外引起争论的,是如何解释 ben-s%a{na% (第5节)一语,这在字面上可直译作“一年之子”。有些学者认为这是指十二至廿四个月大的岁余牲畜,也就是已长大的动物(参 Gesenius-Kautzsch-Cowley, Hebrew Grammar, section 128v; G. B. Gray, Sacrifice in the OT, 1925,页345-51)。但传统的解经是把十二个月定为上限而非下限,而这解释仍未被推翻。他勒目(Talmud 〔关于古代律法及遗传的犹太法典〕)似乎也定规越节祭牲必须是绵羊或山羊种类,即依据出埃及记而非申命记的说法(参 Menah]oth 7:6 与革马拉释义)。他勒目法典中虽有数次声言可选用羔羊或小山羊、羔羊或山羊(Pesah]im 8:2; 55b; 66a),但大体来说似乎仍以羔羊为首选(Shabbath 23:1; Kelim 19:2; Pesah]im 69b;等等)。该法典中有一规定不能用雌畜,或两岁以上的雄畜──这项规定无形中支持上述岁余牲畜的解释(Pesah]im 9:7)。另外还有一则相反的记载,断言生下来第八天的畜牲已可用作逾越节的祭牲(Parah 1:4)。纵使我们不能圣经或他勒目法典中证明逾越节祭牲必然是羊羔,但至少这有沿袭已久的惯常看法作支持。值得注意和重视的是,撒玛利亚人仍恪守着古老先例,直到今日仍在基利心山坡以羔羊为祭。

4. 逾越节当晚,在埃及地的以色列人都把祭牲的血涂在门楣及门框边柱上(有学者解释这是作驱邪之用)。这血是盛在盆中(出十二22的“盆”,希伯来文是 sap{ ,也可解作“门槛”,而不致太大影响经文的解释),用牛膝草涂在门上;这草是一种牛至属植物(marjoram plant)的叶子,常用作洁净的表征。详见:史尼思(N. H. Snaith, The Jewish New Year Festival, 1947,页21起。

5. 在出十二6中,“两个黄昏之间”〔和合本作“黄昏的时候”〕这个片语(另见:出十六12;利廿三5;民九3511),按不同群体的做法,有两种诠释──在法利赛人的心目中和实际做法上,这是一段由下午三点到日落之间的时候(参 Pesah]im 61a; Josephus, BJ 6, 423);而撒玛利亚人和其他人则声称这是指由日落到天黑之间的时候。正如埃德欣(Edersheim)所言的,前一种讲法容让更长时间来宰杀无数的羔羊,因而大概是较好的解释。

6. 出十二43-49禁止外邦人守逾越节,但却不禁止皈依犹太教之人参与;在犹太人的期望中,这些皈教者是会(甚至必须)完全像犹太人那样守节的。

  出十二的整幕历史和内涵在来十一28这节中以十七个含意深远的希腊字撮述了。

  申十六所提到的逾越节,在一些重要的细节上有别于出十二:此处的经文并无强调血;原先主要在家中举行的仪式变成了在中央圣所内较为正式的献祭,而且祭牲也有较多的选择;第7节规定煮熟祭牲,而非烤熟它;此处把无酵饼称为困苦饼,而且逾越节和除酵节在此比在出埃及记里有更紧密的关系。这些差异是由历史演变为制度逐步发展的结果,并非矛盾。再者,这样的发展也跟新约中有关逾越节的记载较为吻合。我们毋须认为申十六跟出十二的经文在时间上相距很远;〔摩西〕早在旷野的时候已可运用先知的目光,预见日后环境的转变。经上更记载,事隔一个月后,又有一些以色列人守逾越节;这第二个逾越节是为了那些在首次逾越节时,因触犯利未制度的洁净条例而无法守节的人设立的(民九1-14)。

  以色列人在征占迦南期间,于耶利哥平原上守逾越节(书五10-11)。希西家(代下卅1-27)和约西亚(代下卅五1-19)守逾越节时,认为耶路撒冷的圣殿是守节的正当地点。希西家的守节仪式是在上述认可的第二次逾越节中举行,因在较早正月时,祭司并未符合利未制度的洁净要求,百姓也尚未聚集在耶路撒冷。以西结书(四十五21-24)简单地提及他构想中理想的圣殿内逾越节的仪式。这仪式有三点值得注意;俗世首领有更多的参与,〔每日〕有赎罪祭的奉献,原为家中的庆祝已完全变成公众的庆典。所指定的祭牲有公牛犊、公羊及小山羊。申命记中的规定已大幅度增添,但背后并无新的思想模式。

  在希律所建圣殿的末后年代,犹太人守节的情况记载于米示拏(Mishnah 〔犹太人关于律法的遗传集〕)的逾越节篇(Pesah]im)内。百姓分组聚集在圣殿外院,宰杀逾越节祭牲。祭司站列成两行;其中一行的祭司每人手持一金盆,另一行的祭司则手持银盆。盆子用来盛接被宰祭牲的血,祭司接力式地把血一直传到行尾,然后由最后一位祭司按祭典仪式将血洒在祭坛上。在整个仪式中有〔利未〕人唱出赞美诗篇(Hallel,诗一一三-一一八)。参加庆祝的组别通常以家庭为单位,但也可以按其他常见的关系集合成组,把主和祂的门徒连成一组的关系就是一例。

Ⅱ 新约中

  在新约时代,所有以色列男丁每年都应上耶路撒冷三次,去守逾越节、七七或五旬节,以及住棚节。甚至侨居外地的犹太人,有时也会遵守这个法例;按约瑟夫的说法(Josephus, BJ 6. 425),节期时圣城的人口(参:徒二所记的五旬节群众)可暴涨至接近三百万──耶利米亚斯(J. Jeremias)则认为合理的数字应减至十八万人(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1969,页83-4)。在烛光下寻找禁戒的酵,以及小心准备之后(参:可十四12-16及平行经文),逾越节的晚餐就正式开始,各人侧卧进膳。食物包括含象征意义的烤羔羊、无酵饼、苦菜、少许调味品,以及四杯定时进饮的酒。按规定的洗手仪式是严格执行的。在第二度斟酒之前,先要清理桌子(更可能的是清理地面);接着父子(或其他可作替身的人)以对白方式追述祖先在埃及度逾越节与出埃及的故事。然后菜肴再度摆上,众人唱出赞美诗篇的一部分,接着就喝第二杯酒,以及擘饼。在最后的晚餐上,犹大很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受了那点蘸饼,然后离开,进到外面的黑夜里去出卖主(约十三30)。我们可以假定,在那意义重大之夜,主餐或祝谢餐的设立是在进第三杯酒之时。进第四杯酒时,众人唱毕赞美诗篇──无疑就是太廿六30所说的“唱完了诗”。虽然有些解经家不同意,但我们在此假定最后的晚餐是在法定的逾越节那天举行的。诸如普卢默(A. Plummer, Luke, ICC, 1896,页491-2)等人假设,〔耶稣和门徒〕有一个较早的逾越节筵席,在宰杀羔羊之前的二十小时举行;他们声称,在逾越节正日之时,耶稣已垂危或已去世。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这是逾越节的祝圣礼仪(Passover Qiddush),即节期前洁净礼仪式的筵席。格登亥斯(J. N. Geldenhuys)以很长的篇幅申论,最后晚餐就是逾越节的筵席,是在尼散月的第十四日(也就是钉十字架的前一天)举行的;在他看来,人若对相关经文作出正确的解释,就晓得符类福音和第四卷福音的记载是互不冲突的。他且认为,受难日应为主后30年阳历四月六日左右。其他的标准注释书还有别些不同的见解。

  新约中“基督我们的逾越节〔羔羊〕”、“神的羔羊”这些象征说法,今人耳熟能详。我们在上文已说过,传统的逾越节羔羊虽不能毫无例外地考核证明,但仍有广泛的先例可援。出十二46和民九12规定,逾越节祭牲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按新约作者满怀敬意的描述,这个小小的细节成了预表,在钉十字架的耶稣身上应验了(约十九36)。

  主后70年耶路撒冷圣殿沦亡后,犹太人再不能按礼仪的方式宰杀祭牲,逾越节又回复最早时家庭式节庆的样貌──轮子转了整个圆圈!教会和犹太会堂最终分道扬镳后,某些基督徒,特别是有犹太背景者或原先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有一段时候仍持续庆祝逾越节的习惯。但就像洗礼取代了割礼一般,主餐最终也取代了犹太法令下的逾越节。

  书目:见本文内引述的作品;另见 J. Jeremias, TDNT 5,页896-904; SB, 4.1,页41-76; B. Schaller, NIDNTT 1,页632-5; R. A. Stewart, 'The Jewish Festivals'. EQ 43, 1971,页149-61; G. B. Gray, Sacrifice in the OT, 1925,页337-97; A. Edersheim, The Temple: Its Ministry and Services as they were in the Time of Jesus Christ; J. B. Segal, The Hebrew Passover from Earliest Times to A. D. 70, 1963; A. Guilding, The Fourth Gospel and Jewish Worship, 1960; J. Jeremias,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1969

R.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