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迦摩(PERGAMUM)
罗马治下亚西亚省的一个城市,在今日身处亚洲的土耳其的西面,位于宽阔的凯克斯(Caicus)河谷向海一方的边缘附近,是要冲地带;这里可能很早已有人聚居,但到了主前282年之后,腓利德勒(Philetaerus)反叛特拉西(Thrace)的吕西马古(Lysimachus),把这城定为亚他乐斯(Attalid)王朝的首都之后,她才变得重要。不过,到了主前133年,亚他乐斯三世(Attalus III)把亚他乐斯王国归由罗马人统治,罗马人就在这地成立*亚西亚省。罗马帝国君王崇拜的第一个庙宇建在别迦摩(主前约29),是为尊崇罗马和亚古士督而设的;这样别迦摩引以自豪的是,她在宗教方面居全省首屈一指的地位,只是*以弗所才是全省主要的商业中心。
别迦摩教会在亚西亚七教会中位列第三(启一11),这次序符合她的地理位置。这地是“撒但座位之处”(启二13),有解经家认为此片语是指城中混杂的异教之风,所拜祭的神明计有宙斯(Zeus)、雅典娜(Athena)、戴安尼索(Dionysus)和亚克里比阿(Asclepius),这些神都是亚他乐斯的君王所立的,其中以亚克里比阿索特(Asclepius Soter,“救主”、“医者”之意),最为重要。这些宗教说明了别迦摩的宗教史。但这节经文所暗示的,大概主要是君王崇拜。豆米仙(Domitian)执政时,就是在这里膜拜神圣的君王,以此为判断人民是否忠于罗马帝国的准则。这造成了亚西亚教会的危机。安提帕可能是第一个为守信仰而被审判和处决的人,第十三节大概就是以他的名字代表受害的信徒。
这封信提供了关于*尼哥拉党的原始资料。信中强调尼哥拉党等同于巴兰,他们似乎是主张在异教压力下妥协的一群。
在罗马方伯(省长)行使“权力之剑”审判罪人的别迦摩城,基督却手握“两刃利剑”(第12节),象征祂拥有真正和最终的权柄。祂指责别迦摩教会纵容尼哥拉党,他们的教训使教会陷入拜偶像和不道德的行为,像巴兰所做的一样。但那些“得胜的”信徒,基督应许在他们心中与他们有密切的关系。“白石”(第17节)的意思不详;正确的翻译应是小卵石或粒块(tessera;腊:pse{phos)。这些东西的用途很多,经文所指的可能不只一种。它们可用作无罪的标记,可以是信物,或各类票子。其上书写得胜者个人的名字,表示基督接纳个别的信徒。
一个叫别迦玛(Bergama)的小城,仍然立在这古城的卫城下的平原上。
书目:W. M. Ramsay, The Letters to the Seven Churches of Asia,
1904, chs.21-22; C. J. Hemer, Buried
History 11, 1975,页69-83;同作者,NIDNTT 2, 1976,页676-8。
M.J.S.R.
C.J.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