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门书(PHILEMON, EPISTLE TO)
Ⅰ 内容大纲
a. 上下款与问安(1-3)。
b. 感恩──引出下文论述的主题:爱心、同工(koino{nia;参:第17节 koino{nos 〔同伴〕)和更新(参:第20节)(4-7)。
c. 为阿尼西母求情(8-21)。
d. 请求予以款待(22)。
e. 代同伴问安(23-24)。
f. 祝福(25)。
Ⅱ 重要性
现存最早的保罗文集(Pauline Corpus)(马吉安“正典” [Marcion's 'canon'] 和穆拉多利残篇 [Muratorian Fragment])不载教牧书信,却仍收录了腓利门书。第四世纪有人批评此书,也并非怀疑其真确性,而只是藐视其内容之“琐屑”(参 Jerome, Preface to Philemon);然而历世历代的人大多欣赏这封短信的优点,赞扬其文词之优美、语气之恰当、感情之真挚与细腻。特土良(Tertullian)认为在马吉安的手下,于众多新约书信中,仅此信未经窜改(Adv.
Marc. 5. 21);他又指出从未有人认真质疑这封信的真实性。此特点近年来为顾斯庇(E. J. Goodspeed)和诺克斯(John Knox)所重视,从之引出一套有关保罗文集的理论(*保罗,III. d. ii)。他们重新激发研究腓利门书的兴趣,固然功不可没;其说也有可取的地方;然而他们的历史重绘疑点甚多,缺乏说服力。
Ⅲ 文体
腓利门书是私人信件而非公函(参 Deissmann, LAE,页234-5与*书信),许多人因而忽视其写作的仔细和体裁的严谨(参 Knox,页18-9)。其实这信的对象不仅是信中提及的人物(第2节),更是一个家庭教会。顾斯庇和诺克斯过分强调了教会劝导奴隶主人“行善”(Goodspeed,页118)的责任:全书采用第二身单数称呼对方,连问安也一样,仅第22节(预期的探访)和第25节(祝福)例外,跟伊格那丢(Ignatius)写给坡旅甲(Polycarp)的信成为对比;后者是写给个人的,却经常使用第二身复数称呼对方,表明所斥责的是教会。腓利门书写给这位奴隶主人,但大概也连带写给他的家人和教会,情况与罗十六5和西四15相似。皮里纽(Pliny)也曾给一个犯错悔改的释奴写信(Ep.
9. 21),后人常把这封信和腓利门书加以比较。
Ⅳ 目的和背景
全书的中心是保罗为来自歌罗西的奴隶(西四9)阿尼西母求情。阿尼西母的行径刚好与其名字(意即“有益处”──门10-11一语双关)相反。他大抵偷了主人的钱(第18节)逃跑(第15节,未明言)。经文没有声明经何途径,也许是得到同乡以巴弗(西四12)的帮助,总之他认识了狱中的保罗,从而相信耶稣,生命彻底改变。保罗发觉这个“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具有优厚潜质,两人产生了深厚的情谊。
根据当时法例,阿尼西母的主人可以毫无限制地报复或惩治他这奴隶:希腊与罗马社会一直存着奴隶叛乱的威胁,不管主人如何仁厚善良,总会以为严惩偷走奴隶以儆效尤是对社会的责任。窝藏私逃奴隶,也要遭受严厉处分(参 P. Oxy. 1422)。保罗正因这种情况为弟兄调停(第7、20节),但不是命令腓利门饶恕阿尼西母,而是恳求他(8-9节),请他收纳阿尼西母,如同收纳保罗自己(第17节),同时郑重表示愿意承担阿尼西母所欠的一切债项(18-19节)。
但保罗很可能不止于代阿尼西母求恕。诺克斯指出在后期的希腊语法中,peri 紧跟着 parakaleo{ (第10节)是指“要求(得到他)”而非“代(他)求”。保罗很看重阿尼西母,眼见他离开非常难过;若非先要征得他主人同意,保罗宁愿把他留在身边(11-14节)。保罗最终所求的,大抵是让阿尼西母恢复自由,让他可与保罗同作圣工;这样,阿尼西母与腓利门的关系,就比作主仆时更亲密更长久(15-16节)。说到底,收信人自己也是因保罗的圣工得信耶稣的(第19节)。
保罗此刻被囚于狱中(9-10节)。情形一如歌罗西书所说:推基古要往歌罗西送信,阿尼西母与他同去(西四9)。保罗在门23-24提及的同伴,除耶数(犹士都)外,与西四10-14所提的一样(除非耶数被遗漏是抄写之误,参 E. Amling, ZNW 10, 1909-10,页261)。保罗遭监禁的地点主要依据书信以外的资料推断,很可能是罗马或以弗所:保罗在罗马首次入狱那次(主后约62),或是主后55年前后囚于以弗所之时(*保罗;*新约年代学)。两个城市都可能吸引了阿尼西母。以弗所接近他的故乡,而且地方广大,容易躲藏;罗马更是一切逃亡者的乐园。无论在哪一处,保罗都有希望在短期内获释,往腓利门那里走一趟。
这封信跟歌罗西书更有其他关连。西三22起(参:弗六5-9)一段经文的字里行间,阿尼西母及其前途的影响可谓呼之欲出。可是诺克斯和顾斯庇把阿尼西母的事与亚基布的差事和“老底嘉来的书信”(西四16-17)扯在一起,却没有足够的根据。诺克斯也不同意顾斯庇把阿尼西母的主人看作老底嘉居民的说法(页40起)。然而诺氏提议腓利门是里古河(Lycus)流域众教会位于老底嘉的监督,所以最先接信,而歌罗西的亚基布才是阿尼西母的主人和真正的收信人,此说法同样不能成立;因为如此一来,信的开头就极不自然,“同工”、“同当兵”(1-2节)这几个笼统的字眼也得专门化与偏重了。至于西四16提及的书信是*以弗所书还是一些不知名信件,现仍未能确定,但没任何证据显示那是腓利门书。(*亚腓亚;*亚基布;*阿尼西母;*腓利门)
书目:希腊原文本(连歌罗西书)注释:J. B. Lightfoot3, 1879; C.
F. D. Moule, 1957;英文本注释:H. C. G. Moule, CB, 1893; J. Knox, IB,
1955; H. M. Carson, TNTC, 1960; R. P.
Martin, NCB, 1974; E. J. Goodspeed, INT, 1937,页109起;J. Knox, Philemon among the Epistles of Paul2,
1959; F. F. Bruce, BJRL 48, 1965,页81-97。
A.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