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PHILIPPIANS, EPISTLE TO THE

  *腓立比教会是在保罗第二次传道旅程中成立的,这事载于徒十六12-40。保罗写给这个基督徒群体的信,向被视为一封最个人和亲切的信件,虽然第三章的引言在语气上有明显的转变。

Ⅰ 内容大纲

 a. 称谓与问安(一1-2)。

 b. 保罗的感恩与信心(一3-7)。

 c. 使徒的祷告(一8-11)。

 d. 保罗的宏愿与喜乐(一12-26)。

 e. 劝勉和榜样(一27-18)。

 f. 未来的计划(二19-30)。

 g. 重要的题外话(三1-21)。

 h. 鼓励、赞赏与问安(四1-23)。

Ⅱ 日期与出处

  根据使徒行传对保罗生平的记载,我们只知道他曾三次被下在监狱里(十六23-40,廿一32-廿三30,廿八30),而本书信就是在他其中一次被囚时写成的(腓一713-1416)。显然,保罗不可能是在第一次被囚时写成本书;故骤眼看来,成书的日期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在该撒利亚的囚禁期间,另一是在罗马的两年牢狱生涯里。

a. 该撒利亚之说

  这种看法始于1799年,由保罗斯(H. E. G. Paulus)首先提出。后来,洛梅尔(E. Lohmeyer)在梅尔(Meyer)注释本中,出人意表地对此说加以支持;此外,多篇有启发性的研究(参 Martin, Philippians, NCB, 1976,页45-8)亦认为本书写于该撒利亚。不过,保罗是在该撒利亚囚禁期间写成本书的说法,有几点困难之处,兹胪列如下:

1. 徒廿三35记载保罗被拘禁时,并无暗示他快将殉道,而梅尔却认为这是贯串全书的主题(参:他以这课题对本书所作的分析,页5-6)。

2. 在他被拘禁之处,当地的基督徒群体不论是在规模上或形式上,都与我们所认识的该撒利亚教会不符(一14起),这点摩法特(Moffatt)亦有指出(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New Testament, 1918,页169)。

3. 在徒廿三-廿四中,保罗一心要前往罗马,但腓立比书并无暗示他有这个心愿,反而提到他渴望返腓立比一行(二24起)。

b. 罗马之说

  另一个讲法,则认为本书是使徒在罗马被囚时写成和送出的。这是传统教会的看法,同意的人十分多,而且有不少支持的证据:

1. 书中提到“御营全军”(一13)及“该撒家里的人”(四22),不论这些名词确实的意思是什么,都与保罗在罗马被囚的历史细节十分吻合。

2. 从信中所见,保罗的罪名以及逼近眉睫的判决,都是非同小可的(一20起,二17,三11),显示他正在最高法院面临生死攸关的审讯,不论结果如何,他都无法上诉。由此可以证明,保罗所等候的,并非一个地方法院的裁决,因为即使那法院的判决对他不利,他仍有“皇牌”(C. H. Dodd 的用语)在手,使这判决无效,而将案件转介罗马。但从书中看来,他已不能倚仗此法,故可推断出,他已提出了上诉,因而被带到京城罗马。

3. 罗马教会的规模和影响力,与一12起的叙述相符,因该段经文是描述一个相当重要的基督徒团体。

4. 拥护此说的人认为,在罗马被囚的时间,足以容许书中所提或所暗示的旅程发生。但这一点甚具争论性。

5. 马吉安(Marcion)对本书信的序言中曾说:“使徒在罗马监狱中,托以巴弗提转告他对他们的称赞”,间接证明了本书的写作地点是罗马。

  不过,这个长久以来备受尊重的看法亦有若干困难之处,使学者在接纳之前甚感犹疑。戴斯曼(A. Deissmann)似乎是第一个正式提出这些疑点的人,他的论据如下:

1. 戴斯曼指出,从往返囚禁之地多次的旅程来看,该地距离腓立比应不会太远;若本书是在罗马写成,那么在保罗被囚于罗马的两年期间,很难容得下他所称的“那些千里迢迢的旅程”。

2. 此外,书中反映出,保罗有预感他快将殉道,这与徒廿八30-31里保罗有较多自由、气氛较和缓的情形并不相符。假如本书是在那次囚禁期间写成,我们必须假设保罗与官府之间的关系趋于恶劣,导致他的情况变坏、前景堪虞。

3. 本书的二24,是对传统理论的有力抨击。这节经文表达出保罗的愿望:倘若他被释放,他打算再访腓立比教会,并且在他们中间再次负起宣教和牧养的职责。从腓立比书本身的内证来看,这是一项很重要的资料,因为我们从罗十五23-2428可以晓得,当时保罗认为他在东方的传道工作已经完成,故须转移往西方,特别是士班雅〔西班牙〕。如本书是在罗马写成(即较罗十五的写作时间为后),我们必须想像有一个新的情况出现,以致他改变了计划。这个猜想的确不是绝无可能,我们从他在哥林多的动向亦可知道他曾改变计划;但由此可以见到,“本书是在罗马写成的看法”并不是全无弱点的。

c. 以弗所之说

  另有一个提议取代本书写于罗马的说法,就是假设保罗曾在以弗所坐牢,并在狱中完成本书。由于学者只是从推理去证明保罗曾在此坐牢,这看法没有十足的说服力;不过,支持此说的学者发现,本书若写于保罗生平这阶段,便可以解决罗马之说的一些疑点。例如,保罗打算再访腓立比一事,在徒廿1-6中实现了,而提摩太的动向亦与使徒行传的记载吻合。向来拥护以弗所之说的迈克力斯(W. Michaelis),更提出许多理由来证明,根据这种看法,在使徒行传和腓立比书内均有提及的众人动向,如何像拼图上的拼板一般配合得天衣无缝。腓立比和以弗所两地的距离较短,使书中提及的那些旅程较有可能发生;而且,从碑文方面的记载看来,一13和四22的叙述也可有解释。以弗所是罗马帝国在亚西亚省的行政中心,必然会有御营驻守。

  这个崭新的理论亦有一些疑点,使人难以完全接纳,主要是:

1. 这个理论只属臆测;关于保罗曾在以弗所坐牢一事,虽有许多间接的证明(特别是在林前后内可以见到),但从无任何直接的证据。

2. 假如本书是在以弗所写成,那么(按情理)书中必然会提到保罗当时非常挂心的一件事,就是为犹太教会收集奉献之事,但全书对此绝口不提。

3. 或许对这个看法最有力的反驳,是它本身无法解释,假如保罗遭囚禁在以弗所,为什么他不利用罗马公民的权利向皇帝提出上诉,使自己被解往罗马受审,从而脱险。全书并无提及这个可行的办法。

  我们的结论,必然会令那些期待有肯定答案的人十分失望。由于各种说法的证据都很平均,实难取得一个最终的定论。本书写于罗马的看法,虽然有一两个悬而未决的疑点,仍可审慎地接纳。以弗所之说则须获得强而有力的论据,才能改变历来的看法,可是此说虽有许多有利的证明,却未能做到此点,如果有直接的证据,使这说法更形稳妥,当可获得更多人的支持。尽管如此,现时圣经批评学者的意见,是倾向赞成本书写于以弗所期间的讲法(参 Martin,上引书,页36-57)。(*保罗

Ⅲ 本书的完整性

  在圣经历来的抄本中,本书一向是一封完整的书信,但现时却有许多意见,质疑这封书信的一致性,主要理由是第三章的开首,不论在语气、风格及内容方面,均有突然的转变。对这个转变的解释,可归入“加插”或“干扰”两类。

a. 加插

  根据这种意见,三1下所出现的突然转变,是因为经文从这节开始,加插了一段出自另一封保罗书信的文字,这另一封信不知何故与正典的书信揉合了。关于这段加插的文字在何处结束,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也许是四3K. Lake 的看法),四1A. H. McNeile - C. S. C. Williams, F. W. Beare),或是三19J. H. Michael)。比尔(Beare)认为这封信是由三个部分组成:一封致谢信,多谢腓立比信徒托以巴弗提带来的礼物(四10-20);一段加插的篇章,谴责犹太宣教士的错误教导,和外邦信徒的非律法主义(三2-1),而其对象,正如迈克尔(Michael)较早前所提出的,可能不是腓立比教会;第三是全书的骨干(一1-1,四2-921-23),被认为是现存保罗书信中最后的一封,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他向在世争战的教会所说的遗言。这种分析有多个不同的说法(详情请参阅 Martin,上引书,页14-21),但大致上,本书分成三个部分的说法是普遍被人接纳的。如欲知道有何强而有力的理由,支持这封书信的完整性,请参阅朱伊特(R. Jewett, NovT 12, 1970, 40-53

b. 干扰

  关于这个在风格、观点上的突然转变,一个更合理的原因,可能是当保罗口述这封信时,遇到了一些干扰,这是莱特佛特(Lightfoot)的看法。另参:斯坦奇(E. Stange, 'Diktierpausen in den Paulusbriefen', in ZNW 18, 1917-18, 115-6

  根据这种解释,三1上本是这封书信的结语,但保罗在这时接到一些消息,令他甚感不安,于是他迅速转变话题,发出很强烈的警告。“这话”是指下文一些严厉的告诫,叫收信人提防犹太教徒。见:弗尼舒(V. P. Furnish, NTS 10, 1963-4,页80-8

  从上文可以看见,这封书信可被视为完整的一封,唯一有保留的地方,也许是二5-11。有些人认为这段是在保罗信主之前或之后写成的,而比尔则有创新的见解,认为这段是出自一位不知名的外邦作者,他在保罗平生的日子里,受到这位使徒的影响,而保罗将这段著作收录在他的书信里,即表示他的认可。在笔者的专题论文里,对二5-11所载的基督颂的作者和出处,有很详细的讨论,请参下文书目。

Ⅳ 本书的背景和主旨

  本书最明显的写作理由,就是保罗被囚在监牢里,以及他希望向腓立比教会赞扬两位同工──提摩太和以巴弗提。保罗的措词用字,仿佛要为他们到腓立比教会去而铺路,特别是要解除任何可能针对以巴弗提的批评(参二23起)。

  此外,保罗亦在多处地方(一5,四1014起),对腓立比人赠送的礼物表示谢意。这份礼物显然是托以巴弗提带去的;而保罗满心感激的,不单是这份礼物,也是他们差派去的使者(二25)。

  以巴弗提显然还带来腓立比教会出现各种麻烦的消息,特别是教会成员倾轧分裂的恼人消息。这点可二2-414,四2消楚看到,保罗在四2提到滋事者的名字;此外,一27亦略有提及。保罗为这事温和地责备他们,并且呼吁他们在主里和好。

  另外一个令信徒之间产生混乱的因素,可能是在教会里出现了一群具影响力的“完全主义者”。从保罗反驳的言论看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些腓立比人自信可臻“完全”,是基于一种诺斯底化(gnosticized)的末世论,这种末世论抹煞基督徒对末日的盼望,而将它视为目前的经历。保罗在第三章里的反应,就是要反驳这一点。(详情请参看 Martin,上引书,页22-34。)

  腓立比教会的信仰,似乎甚受外界的迫害和攻击。书中明确地提及教会的“敌人”(一28),又形容教会被召在一个怎样的社会中生活和见证基督(二15)。因此保罗再三勉励信徒要站立得稳(一27,四1)。虽然洛梅尔把整封书信解释为一封“给殉道者的信”这看法有些极端,但保罗旨在鼓励信徒,这也是他写这封书信的另一个理由。

Ⅴ 本书的价值

  本书有两个特色值得一提。第一,腓立比书中保罗对受苦的态度是历代传颂的美事。靠着神的恩典,保罗虽在最艰难的牢狱生涯里,性命危在旦夕,但他仍然能够喜乐。他不断呼吁受信人要喜乐(“喜乐”一词和其他同源词共出现了十六次),这是本书的一个特征,正如〔德国著名神学家〕本革尔(Bengel)的名句所指出的:“书信的总纲是:我喜乐、你们要喜乐”('summa epistolae; gaudeo, gaudete')。保罗得到这种喜乐,秘诀就是不论前景如何,都能与他生命里的中心人物──主耶稣──有密切的契合(一20-21)。

  第二,任何对本书的介绍,若不提及二5-11这伟大的篇章,都未算完全。我们若要晓得保罗对基督的位格、基督徒救恩的性质和范围等方面的教导,本段经文是最有权威的章节。正因这缘故,只要基督徒学生继续研读这位伟大使徒的著作,腓立比书永远会在有关保罗的研究方面,占一显要的地位。

  书目:继本作者(TNTC, 1959)及 F. W. Beare1959)的注释面世后,K. Barth (英译本,1962),K. GraystonCBC, 1967and J. L. Houlden, Paul's Letters from Prison, 1970均有研究本书。近期最新出版的,是 R. P. Martin 的注释(NCB, 1976)。关于本书二5-11Martin 在其1967年所著的 Carmen Christi 中,综览各学者的意见,而 F. Stagg 则着有较普及化的注释,刊于 Broadman Bible Commentary, vol. 11. 1971

R.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