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许之地(PROMISED LAND

  有关以色列和她的土地的神学讨论,现在愈来愈受重视。原因有几个。(一)存在主义的思想强调个人的抉择过于文化和地理背景的群体特性;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人们对以色列信仰的历史性愈加重视。现在学术界却出现了对这种侧重个人取向的反应,这是由于人肯定了时间和空间,确定个人和群体的真实性,认为我们需要在圣经神学的范围内寻求解释。因而旧约对“以色列地”的重视,现在亦再被提起。

  再者,学者愈来愈认识象征和隐喻的运用,在这种意识的影响下,倾向数量化和分析化的枯燥、呆板现代思想为之改观,变得较有深度。空间的关系不仅是地城的距离或其他抽像的价值;它们对个人具有特别的意义,并须从文化的角度去了解。学者现在承认,一些圣经主题,如“应许之地”、“耶路撒冷”、“旷野”、“荒地”等,所包含的神学意义是超过一个层次的。而现代人的无家感、疏离感和失落感,更激发他们向往在神的世界里得享“在家”、“在恰当地方”之感。人们也肯定了人类“爱地土”(topophilia)的需要。

  第三方面,生态上的危机使我们注意到人在地上当管家的本分。圣经中论到人在地上有管治权的训令(创一26-27),这与今日的生态环境有什么关系呢?诗人亦了解到“属于地的人……使人战抖”(诗十18,“吕”)。神创世时的命令是叫人“修理看守”大地(创二15)。“你们要谨慎,这地就能供给你们……使你们和你们子孙的日子……得以增多”(见:申十一16-21〔译注:前半为意译〕)。先知们,尤其是耶利米,指责以色列没有尽她的本分去治理大地。

  第四方面,在耶和华跟亚伯拉罕和祂自己子民所立的约中,以色列是历史上和地理上实现神应许的地方。这地表明了神是宇宙的王,是创造者,所有事物都由祂所造,因此这地是属于祂的,祂的子民也属于祂(利廿五23;参:诗九十五4-7)。所以耶和华是“圣洁的”,是不能与其他神灵混淆或相提并论的(出廿3;何二4-5)。祂不是自然界的神灵,而是天地的创造者。〔迦南〕地也是以色列的产业,是神赐予的(申廿六5-9);但若没有神的帮助,以色列人便不能完全治理或拥有这块地(士一19;参:书十七)。在神的约以下,应许和禁令是并存的(出廿30-33)。

  最后,从末日启示的角度来看,这地的未来更饶有意义。锡安主义〔犹太复国运动〕在什么程度上反映了人对圣经预言的了解呢?麦克逊(W. Marxsen)描述马可福音的地理大纲时,说马可所写的是一个“加利利的福音”;加利利是一个带着隐秘色彩的地方和主题:耶稣曾在那里工作,现在从末世实质的角度而言祂仍在那里工作,而当主再来时祂更将会在那里进行祂的工作。康泽曼(H. Conzelmann)在他的路加福音注释中,发觉路加将焦点放在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相交点,是〔耶稣生平〕道路之目的地,亦是福音传扬天下的起点。因此,两位福音书作者都可能因犹太人素称以色列地占优先地位而提出辩驳。诚然,这正符合耶利米的预言:他认为真以色列并不需要一块地来确定身份或敬拜耶和华;因为主道成肉身,就满足了这两方面的需求,并已将神子民的实际生活方式更具体地表明出来。

  书目:W. Brueggemann, The Land, 1977; H. Conzelmann, The Theology of St. Luke, 1960; W. D. Davies, The Gospel and The Land, 1974; A. J. Heschel, Israel, 1967; R. H. Lightfoot, Locality and Doctrine in the Gospel, 1938; E. Lohmeyer, Galila/a und Jerusalem, 1936; W. Marxsen, Mark the Evangelist, 1969,页54-116; 同作者 'The Holy Land in Judaic Theology', in J. Neusner(编),Understanding Jewish Theology, 1973,页73-90;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1961,页74起;G. von Rad, The Problem of the Hexateuch, 1966,页79-93; M. Weinfeld, Deuteronomy and the Deuteronomic School, 1972,页313-6; G. H. Williams, Wilderness and Paradise in Christian Thought, 1962; L. Lambert, The Uniqueness of Israel, 1979

J.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