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REPENTANCE)
旧约有两个字经常译作“悔改”或相近的字眼── na{h]am(“懊悔,改变心意”)及 s%u^b[ (“回转”)。
na{h]am 一字很少用在人身上(出十三17;伯四十二6;耶八6,卅一19),却经常用在神身上,经文常说神“为(祂所计划或开始的)灾祸而后悔”。这种有力的表达方式,源自以色列人按人际关系来理解神对人的关系,旨在说明这种关系是一种会改变的关系,而绝不意味神是易变或反覆不定的。特别是当人要按己意脱离神的管理和照顾的时候,便会发现神命定他这罪恶所带来的后果会是更大的祸害(创六6-7;撒上十五11、35;撒下廿四16;耶十八10)。然而谁若悔改──即使在最后时刻,谁若(再次)归向神,他便会发现神是满有怜悯和慈爱的,祂不会施行审判(耶十八8,廿六3、13、19;拿三9-10;出卅二12-14和摩七3、6强调那位愿意为其人民在神面前代求者的重要性)。因此,虽然神定意审判罪恶(民廿三19;撒上十五29;诗一一○4;耶四28;结廿四14;亚八14),但祂却更常显示自己为一位有怜悯的神,即使其子民对祂不忠,祂仍然对他们保持信实──换而言之,祂是一位“为灾祸而后悔”的神(出卅二14;申卅二36;士二18;代上廿一15;诗一○六45,一三五14;耶四十二10;珥二13-14;拿四2)。
对人来说,呼吁他悔改就是呼吁他回转(s%u^b[),重拾他在被造时(及与神立约后)对神的倚靠。特别是在被掳之前,先知就常常发出这种呼吁。摩四6-11清楚指出,神因以色列的罪恶所要降的灾祸并非含有恶意,也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使以色列悔改。谁人作恶,谁人便得到神所降更大的祸害;但谁人为他的罪恶后悔,谁人便会发现一位为祂的灾祸而后悔的神。圣经里其中一段邀人悔改而最动人心弦的呼吁,记载在何六1-3和十四1-2;在这里,希望与绝望交替出现(三5,五4,七10),而十一1-11尤为感人。同样动人的是以赛亚藉他儿子的名字施亚雅述(“剩下的将要归回”,七3;也见十21-22,卅15;参十九22)所表达的盼望,和耶利米的恳求(三1-四4,八4-7,十四1-22,十五15-21),两者都夹杂着对灾难的预感及绝望(赛六10,九13;耶十三23)。
其他强而有力的表达方式包括申卅1-10;王上八33-40、46-53;代下七14;赛五十五6-7;结十八21-24、30-32,卅三11-16;珥二12-14。也特别参:撒上七3;王下十七13;代下十五4,卅6-9;尼一9;诗七十八34;结十四6;但九3;亚一3-4;玛三7。约西亚所呼吁的忏悔是全国悔改的典型例子(王下廿二-廿三;代下卅四-卅五)。
在新约,给翻译为“悔改”的字是 metanoeo{ 及 metamelomai。这两个希腊字一般指“改变主意”,因而也可指“(对以前所持守的观点)感到后悔、懊悔”。这种懊悔的态度可见于税吏的比喻(路十八13),可能太廿一29、32,廿七3及路十七4(“我懊悔了”)也有这意思,而意思最明确的是林后七8-10。然而,新约的“悔改”,意思主要受旧约 s%u^b[ 一字的意思所影响,因而不单是感到难过,或改变主意,而是一种回转,一种人生基本动力和方向的完全改变。因此,metanoeo{ 最理想的翻译往往是“回转”,即“转过来”(*皈依)。这个解释也帮助我们明白为何施洗约翰不仅要求那些明显的“罪人”接受洗礼,还要求那些“公义的”犹太人接受洗礼,因为*洗礼是悔改的表现,是一种决定性的行动,是人从旧有的生活回转,全然仰赖“那将要来者”的怜悯(太三2、11;可一4;路三3、8;徒十三24,十九4)。
马可福音(一15;参六12)和马太福音(四17,十一20-21,十二41)甚少明显地提及耶稣呼召人悔改,但路加福音则对此十分强调(五32,十13,十一32,十三3、5,十五7、10,十六30,十七3-4;参廿四47)。不过,这三卷福音书的其他陈述和事件,都很清楚地表达了耶稣整个事工所要求的悔改。浪子的比喻(路十五11-24)强调这种悔改的彻底性质,就是完全倒过头来回转。法利赛人与税吏的比喻则表达了悔改的无条件性质──悔改表示人承认自己没有权利向神要求什么,并且毫无托辞、毫不申辩地降服于神的怜悯之下(路十八13)。耶稣与年轻财主(可十17-22)并与撒该的相遇(路十九8),突显了悔改是从昔日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转过来”。最重要者,太十八3清楚表明,回转就是要成为一个孩子,即承认自己在神面前的幼嫩,认定自己不能远离神而活,并且愿意完全依靠神。
路加记载早期基督徒在传道时常常呼吁人悔改(其中还包括赦罪的应许;徒二38,三19,八22,十七30,廿21,廿六20)。这里 metanoeo{ 和 epistrepho{ (“回转”──徒三19,九35,十一21,十四15,十五19,廿六18、20,廿八27)两字的意思互相补充, metanoeo{ 侧重转离(罪),而 epistrepho{ 则较强调转向(神)(尤见:徒三19,廿六20),不过两个字各可有上述两种意思(正如在徒十一18;帖前一9)。
从徒五31及十一18看来,圣经作者不难把悔改一并描述为神的礼物和人的责任。与此同时,新约圣经亦数次引用赛六9-10,来解释人为何无法回转(太十三14-15;可四12;约十二40;徒廿八26-27)。
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指出最初悔改的重要(六1),但他却质疑再次悔改的可能性(六4-6,十二17),而其他圣经作者则更明显地指出基督徒可以也须要悔改(林后七9-10,十二21;雅五19-20;约壹一5-二2;启二5、16、21-22,三3、19)。
除此以外,新约圣经只有很少经文提及“悔改”(罗二4;提后二25;彼后三9;启九20-21,十六9、11)。我们不应假设最早期的宣讲一定论及悔改和*饶恕。特别是保罗,他甚少提及这两个概念;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及书信中更从没有提过。相反,这两位作者都非常强调,基督徒的生活始于*信心──积极的委身。
书目:G. Bertram, epistrepho{, TDNT,
7,页722-9; G. Bornkamm, Jesus of
Nazareth, 1960,页82-4; J. Jeremias, New Testament Theology, 1: The Proclamation of Jesus, 1971,页152-8; O. Michel, metamelomai, TDNT 4,页626-9; J. P. Ramseyer, in J. J. Von Allmen(编),Vocabulary of the Bible, 1958,页357-9; A. Richards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1958,页31-4; E. Wu/rthein and J. Behm, metanoeo{, TDNT
4,页975-1008; F. Laubach, J. Goetzmann, NIDNTT 1,页353-9。
J.D.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