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拉(RIBLAH, RIBLATH)
1. 哈马(Hamath)区内的地方,在叙利亚的俄隆提斯(Orontes)河边;河的右岸有一个废墟,就在今日的利比勒村(Ribleh)旁边,这地点在巴力比克(Baalbek)东北五十六公里之处,而在哈玛(Hama)之南。这是容易防守的地方,而且控制着来往埃及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要道,以及附近的森林和河谷,而这些林壑又是粮食和燃料的丰富来源。因此,尼哥二世在主前609年于米吉多击败了约西亚,并劫掠了迦底斯(Qadesh)之后,就选了此地作为埃及军队的大本营。他在这里废了约哈斯,强令犹大纳贡,并立约雅敬作犹大王(王下廿三31-35)。当尼布甲尼撒二世于主前605年在迦基米施和哈马击败埃及人时,他同样选定利比拉作为他出征巴勒斯坦的军事基地。他在主前589至587年进侵耶路撒冷的攻势,都是从这里发号施令的,他并且在这里,在叛徒西底家眼前杀其众子,之后又剜其眼睛(王下廿五6、20-21;耶卅九5-7,五十二9-27)。在 AV 的结六14,第伯拉他(Diblath, RV 作 Diblah)可能是指同一地方(见 RSV),因为一处不见经传的地点并不切合这经节的上下文。
2. 在以色列理想边界东北角的利比拉(民卅四11),可能与1是相同的地方,不过一般人认为那边界应在较南的地方(参:结四十七15-18)。普遍为人接受的意见认为这经节应作“往哈伯去”(to Harbel;参 LXX),哈伯即今日在贝奎(Beqa`)谷的哈梅(Harmel);这意见对于估计边界的所在不能提供很大帮助,因为这个地点只距离利比拉1西南十三公里。
D.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