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SALVATION)(来:ye{s%a`;腊:so{te{ria)
Ⅰ 在旧约
旧约中主要译作“救恩”的希伯来字是 ye{s%a` 及其同源字。这字的基本意义是“引进一个广阔的环境”(参:诗十八36,六十六12),不过它从起初已包含“免除限制”的隐喻意义,和达到这境界的方法:那就是从拘束和限制的因素中获释。它可以指从疾病中获释(赛卅八20;参:第9节),从困难中获释(耶卅7),或从敌人手中获释(撒下三18;诗四十四7)。大部分提到救恩的经文都以神为救恩的创始者。例如,神拯救祂的群羊(结卅四22);祂救拔祂的子民(何一7),惟有祂才能救他们(何十三10-14);除祂以外没有其他救主(赛四十三11)。祂将先祖救离埃及(诗一○六7-10),并将他们的后代救出巴比伦(耶卅10)。祂是祂子民的避难所和救主(撒下廿二3)。当贫穷和有需要的人求助无门时,祂拯救他们(诗卅四6;伯五15)。摩西的话──“只管站住,看耶和华……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十四13)──正是旧约思想的精髓。因此,要认识神就要认识祂是一位救赎主(何十三4),“神”和“救主”在旧约差不多是相等的说话。出埃及就是表明神拯救的伟大典范(出十二40-十四31)。神分开红海的水,救赎以色列人脱离埃及的奴役;日后当以色列人思想神的本质活动时,这件事起了决定性的影响。出埃及事件成了蓝本,日后对以色列历史的所有解释都依循这模式进行。以色列人在崇拜中颂唱它(诗六十六1-7),以故事形式复述它(申六20-24),又以仪式重演它(出十三3-16)。因此,从出埃及事件所产生的救恩观,被神在历史中大能的拯救行动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这个极度重要的元素则为旧约另一个观念──末世论──打下基础,使旧约的救恩观更进一步。以色列过去对神作为救主的经验,使他们充满信心地期待将来神最终和完全的拯救。正因为耶和华已显明自己是万有的主宰,是全地的创造者和统治者,又因为祂是一位公义和信实的神,祂总有一天会全然战胜祂的敌人,并拯救祂的子民脱离一切灾害(赛四十三11-21;申九4-6;结卅六22-23)。在较早期,这个关乎救恩的盼望多集中于即时的拯救──救拔以色列脱离当前的历史困境,为他们辩明曲直(参:创四十九;申卅三;民廿三,廿四)。到了先知时期,这盼望表现于以民对“耶和华的日子”的期盼;当那日,审判与拯救同时来临(赛廿四19-20,廿五6-8;珥二1-2、28-32;摩五18-19,九11-12)。被掳的经历为这个盼望提供了具体的意象和场景,使以色列人盼望另一次的出埃及事件(赛四十三14-16,四十八20-21,五十一9-10;参:耶卅一31-34;结卅七21-28;亚八7-13);然而,回归所带来的复兴却是有限度的和令人失望的,于是以色列人再次寄望将来,至此,以民对救恩的盼望,演变为超越而末世(transcendental-eschatological)的盼望(赛六十四1-2,六十五17-18,六十六22),即对“那将要来的永世”('ola{m habba')的盼望,那是现世之末所出现的一个新世界,在那里,神至高的统治和公义的特质会在万族中彰显出来。
此外,还有其他与救恩相关的字,七十士译本都译作 sote{ria,特别要提及的是 g~l 这个字根。g~l 意即“赎回”──从外人手上取回产业;又可解作“赎回”──通常采用付款的方式。促成这个救赎或救恩的人称为 go{~e{l ──“赎业至亲”(参:利廿五26、32;得四4、6)。神是以色列伟大的 go{~e{l(出六6;诗七十七14-15)。这个用法与以赛亚书后半部所用的 ye{s%a` 同义(赛四十一14,四十四6,四十七4)。在赛四十三1-3,六十16,六十三9,这两个字更是平行互通的(参 TDNT
7,页977-8)。
最后,透过弥赛亚──义仆──救恩的特定工具,神在旧约的救赎活动显得更广阔和深入。救赎必然意味一个媒介,或救主,不过他可能就是耶和华自己。一般来说,虽然耶和华在某些特定的历史关头会使用某些特别的人作为媒介或救主(创四十五7;士三9、15;王下十三5;尼九27),但唯独祂才是子民的救主(赛四十三11,四十五21;何十三4)。不过,从旧约有关救恩盼望的整个发展看来,我们必须对上述笼统声明加以限制,因为〔以赛亚书中〕仆人之歌的主角体现了耶和华对人道德上的拯救,虽然经文从没有直接称那仆人为救主。仆人之歌的一些意象明显地是指整体以色列人,但经文显然亦将仆人的使命个人化,这点可新约时代〔主耶稣身上〕的应验得到确定,毋庸多辩。在赛四十九1-6的一首仆人之歌中,这位仆人要成为神向世界施行拯救的工具(第6节;亦参:第8节)。最后的一首仆人之歌(赛五十二13-五十三12)虽然没有“救恩”一词,但救恩的概念却跃然纸上,显示人从罪及其恶果中获得释放。这样,旧约最终引导我们明白神透过祂的救主──弥赛亚拯救祂的子民。
Ⅱ 在新约
我们首先要指出一个普遍的现象:当新约谈到救恩时,差不多全都指“宗教性的”应用,即指一种道德/灵性上的拯救。至于非宗教性的应用,差不多只限于拯救人脱离极度生命危险这一方面(徒廿七20、31;可十五30;来五7)。
a. 符类福音
救恩一词,只一次由耶稣提及(路十九9)。在这段经文里,耶稣可能指出祂自己是救恩的化身,因此祂赦免了撒该;另外,祂口中的救恩亦可能是指发生于这个税吏身上的事,而他行为上的改变足以证明这事。然而,我们的主却用“救”一字及类似的词汇来表明祂降世的目的(间接暗示:可三4;直接明言:路四18;太十八11;路九56;太廿28);其次,祂也以此来表明对人的要求(可八35;路七50,八12,十三24;太十22)。路十八26及其上下文理显示,人若要得救,必须有一颗痛悔的心,也要像小孩子那样,认识到自己的无助而欣然接受帮助,并为基督的缘故甘愿舍弃一切──这些条件都是人不能靠己力而达到的。
符类福音记录了其他人对主的拯救工作间接(可十五31)和直接(太八17)的见证,也记录了对主自己的名的见证(太一21、23)。所有这些不同的用法均说明救恩来自基督本人及其工作,特别是来自祂的受死。
b. 第四卷福音
第四卷福音特别强调上述的双重真理,书内每一章都提到救恩的不同方面:一12-13谈到信靠基督的人得以生为神的儿女;在二5,〔仆人〕只要“祂告诉你们什么”就照办,〔婚筵缺酒的〕情况便全然改观;三5说,从圣灵重生是人进神的国的必要条件,而三14、17更清楚说明,人只有相信基督的死才能得到这新生;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三18);四22指出,救恩乃出于犹太人──藉着历史上透过神子民而来的启示,亦是一份能改变人心和预备人去敬拜神的礼物。
五14的病人得医治后便不可再犯罪,免得遭遇更大的祸患;五39明说圣经见证在圣子里的生命(即救恩);生命和审判都托付给祂;五24谓信徒已经出死入生;在六35,耶稣声称自己是生命的粮,人应该单单归从祂(六68)以获取赐人生命的永生之道;七38-39所说的水象征圣灵所赐得赎生命的流露;圣灵将在耶稣得荣耀之后到来。
在八12,福音书作者显示有光引领的安全,又在第32、36节指出圣子的真理给人带来自由;九25、37、39表明救恩是属灵的看见;十10指出,人若要获得父和羊栏中的丰盛生命与平安,只有透过基督:十一25-26说明信徒拥有复活的生命;十一50(参十八14)不经意地描述了基督的死亡所成就的救赎目的;十二32提到,基督被高挂在十字架上受死时,将吸引万人归向祂;在十三10,基督给门徒的首次洗濯象征救恩(“全身就干净”);在十四6,祂宣称自己是往父那里去的又真又活的路;十五5揭示,常在祂──葡萄树──里面是生活得力的秘诀;十六7-15指出,圣灵会为耶稣的缘故,消除救恩的障碍,并为它的实现铺路;在十七2-3、12,基督说祂会保守那些真正认识神和祂自己的人;十九30描述救恩的成全;廿21-23记载基督在赐下圣灵的同时,亦赐下有关平安和赦罪的话;廿一15-18刻画基督那份带有治疗能力的爱重新将爱灌输入祂的追随者〔彼得〕心中,并恢复他的地位,让他可以事奉。
c. 使徒行传
使徒行传追溯救恩宣讲(参十六17)所带来的影响:首先,对群众来说,使徒劝勉他们藉着悔改(悔改本身是一份恩赐,亦是救恩的一部分,十一18)、赦罪和接受圣灵,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二40);其次,对一个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病者来说,这人因耶稣的名──那唯一能叫我们靠着得救的名字──而得医治〔徒三5-6,四10-12〕;第三,对那个询间“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的人和他的全家,救恩的宣讲也发挥了影响(十六30起)。
d. 保罗书信
保罗声称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起),并且能为人提供享有全备救恩的基本元素。他扩展和应用了旧约有关神的公义的概念(这概念本身预示了新约有关得救的义的概念),以此表明律法不能使人得救,因为律法只能显示罪的存在,和激起罪的叛逆行为,并在神面前塞住罪人的口(罗三19;加二16)。救恩是公义的神白白赐给人的礼物,祂向那不配的罪人施恩,罪人凭着神所恩赐的信心,信靠基督的义,基督藉着死亡叫人得赎,也藉着复活叫人称义。恩基督的缘故,称那不配蒙恩的罪人为义(即提基督全备的义算是他的,并把他看为从未犯过罪的人);赦免他的罪;在基督里,并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林后五18;罗五11;西一20),使罪人与祂自己和好;接纳罪人进入祂的家(加四5-6;弗一13;林后一22),并赐圣灵在他心里作印记、凭据和初熟之果,使他成为新造的人。靠着这圣灵,救恩随后所赋予人的力量使人能活出新生,并且愈来愈能克制肉身的恶行(罗八13),直至最后完全符合基督的样式(罗八29),而救恩在荣耀中成全为止(腓三21)。
e. 希伯来书
希伯来书所论的“伟大”救恩超越旧约对救恩的预示。书中用了献祭的术语来描述新约的救恩:旧约中不断重复举行的献祭仪式,主要是为了补偿无意的过犯,提供一个表面的救恩;到了新约,这些献祭都给基督一次献上的祭所取代,基督本身既是救赎的祭司,也是祭物(来九26,十12)。祂藉着死亡,倾流生命的血,成就了救赎,此后,良心得蒙洁净的人可以按照神藉祂的中保所确立的新约,进到祂的面前(来九15,十二24)。虽然希伯来书非常强调基督藉着苦难和死亡把罪除掉,成就永恒的救恩,但书中亦预示祂的第二次显现,这次不再为解决罪的问题,而是要叫祂的子民得到完全的救赎,大概也使他们全然享受伴随救恩而来的荣耀(九28)。
f. 雅各书
雅各教导说,救恩不是单靠“信心”,也是靠“行为”(二24)。他所关注的,是要唤醒那些将救恩单单建基于头脑知识的人,这等人在理性上承认神的存在,却欠缺内心的改变,和由之而生的公义行为。他并没有贬低真信心,乃是力陈这信心应从行为上表现出来,而这行为则见证真实的信仰透过神灌注人心的道所发出的救赎能力。雅各与其他人一样非常关心罪人,要叫他们从迷路上回转,并救他们的灵魂脱离死亡(五20)。
g. 彼得前后书
彼得前书跟希伯来书一样强调救恩的重价(一19),这救恩是从前众先知所考察和预言的;现在,人若好像迷羊那样回到灵魂的牧人那里(二24-25),就已经可以尝到救恩的真实。那些“蒙……保守……必能得着所预备……要显现的救恩”的人,已预知救恩未来的面貌(彼前一5)。
在彼得后书,作者指出,救恩意味人因为与神的性情有分,得以脱离世上从情欲而来的败坏(一4)。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信徒盼望着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然而他们认识到主再来的耽延正是由于祂长久忍耐的缘故,这点亦是救恩的另一面(三13、15)。
h. 约翰壹、贰、叁书
约翰壹书的说法与希伯来书所采的献祭用语相符。由于神的爱的绿故,基督为我们的罪成为挽回祭,祂因而成了我们的救恩。透过基督所倾流的生命之血,神在爱里遮盖我们的罪,洁净我们。正如第四卷福音书一样,约翰描绘救恩为从神而生,认识神,在基督里享有永生,活在神的光和真理之中,住在神里面,并且知道祂藉着圣灵也同样以爱住在我们里面(三9、四6、13,五11)。约翰叁书有一篇重要的祷文,内容是为信徒祈求凡事兴盛,身体健壮(天然的幸福),以伴随灵魂的兴盛(第2节)。
i. 犹大书
犹大提到“共享的救恩”(第3节,“新”),其义似乎与提多书所说“共同的信仰”(一4,“新”)相似,并与信徒所应竭力争辩的“信仰”(参:弗四5)有关。这救恩包含救赎的真理、权利、义务和不同读者所共有的经历。在22-23节,犹大希望人迫切地将这救恩介绍给陷于各种疑感、危险和堕落里的人。
j. 启示录
启示录重申约壹的主题:救恩乃人凭藉基督的宝血从罪里得释放和洁净,并使信徒成为君尊的祭司(一5-6)。有如诗篇作者的风格,这位看见异象者在敬拜中将救恩和它所包含的一切归给神(七10)。在末后的数章,作者将救恩描绘为医治万民的生命树的叶子,而这树正如救恩之城一样,只有那些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才有分。
Ⅲ 与其他救恩观的关系
a. 爱色尼派
随着*死海古卷的发现(1947以后),学者相当留意这个犹太教中的修道运动,并就它对新约源起的贡献作出种种评估。就救恩的教义而言,昆兰的爱色尼派跟圣经一样相信人脱离神后有天生的罪性。他们的著作中有一段尤值得注意(1QS 11. 9-10;亦参 Hymn of Thanksgiving),其内容与新约有关救恩的教义极为相似:救恩有赖人全然倚靠神的恩典和怜悯,是神按自己的义赦免人的罪。昆兰的立约群体有这看法并不完全令人感到出奇,因为他们深受诗篇和旧约伟大先知的影响。当然,我们不应过分强调昆兰作品与新约教训相似之处;在其他地方两者之间就较少雷同之处。在昆兰团体的思想中,完全没有基督教福音的普世主义,他们认为救恩并不是给有罪的普罗大众的。他们对赛五十三的受苦义仆到底作何解释,学者议论纷纷,不过他们似乎认为这预言已在这群体的内议会(so^d[)中实现了。此外,我们也不能完全规避一个简单的事实:整卷新约都没有一处清晰明确地提到爱色尼派。
b. 诺斯底主义
学者对于诺斯底教义形成的确切年代意见不一;有些学者企图证实基督教沿袭了诺斯底思想,但今日这些努力显然是不太可靠的事。然而新约有证据显示(参:林前后;西;提前后;多;约壹;启),内蕴于日后诺斯底教义的一些想法,在新约时代已经呈现,而初期教会需要把自己有关救恩的教义跟这些想法区别出来。在本质上,诺斯底派主张救恩是经由直接认识神而获得。这种知识是属于理性的而非道德的范畴,并且是秘传的,限于入门者这特殊圈子内。诺斯底主义亦教导一种灵魂和肉体二分的二元论,认为就救恩而言,只有前者才是重要的。他们也教导说,在神和人之间有灵界天使居间的分级体系。对这派来说,救恩是指人藉着“认识”,得以逃脱外来星座力量和人自己情欲的支配,而这种“认识”正是人对那个神圣世界的“呼召”所作出的回应;这呼召以“诺斯底救赎主神话”(gnostic-redeemer myth)的形式来表达,按这神话故事的说法,一位天人来自光明的天上世界,藉着向人传授这神秘的知识而“拯救”“堕落”的人。
正如上文所述,人们并不能证明这种想法在基督教出现之前已经存在,因而将它视作新约救恩观背后的概念。现存的证据与下述见解似更相符:在当时信仰混合的宗教气氛下,一些潜伏的诺斯底倾向在第二及第三世纪与基督教有关救恩的课题结合,形成了一些诺斯底派的上述教义,这些教派的教义在新约时代之后的作者如爱任纽(Irenaeus)的著述中也曾提及。面对这些救恩观念的雏形,圣经作者刻意强调神所提供的救恩的普世性及其道德性的本质、中保真实的人性和真实的神性,并强调救恩的焦点是神在耶稣基督的出生、生活、死亡和复活中的历史性作为(参:上面引用的新约部分)。
c. 神秘宗教
此外,新约作者也要把救恩的教义和当代流行的另一种思潮──神秘宗教──加以区别。神秘宗教的现象出现于第一世纪,它们融合了希腊和东方的元素,后者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生殖祭礼。它们自称能给人提供“救恩”,可以摆脱命运,让人死后的生命可脱离目前令人感到失望和压迫的情况。人只要谨小慎微地进行某些崇拜仪式,便能获得救恩。它们的言论有一些类似新约的用语:新加入的成员可被称为“重生进入永生”;所敬奉的神祇,例如戴安尼索(Dionysus 〔译注:希腊生殖及酒神,亦称 Bacchus〕),也得到“主及救主”的称号。有些学者声称这些宗教与基督教神学有关,特别在圣礼的层面,因为据知这些宗教也有神圣的洁净礼仪和在严肃的聚餐中与神联合的概念。然而,即使单凭粗略的观察,已可看出这些宗教的所传所行跟早期基督教所传的信息和初期教会群体的生活截然不同:神秘宗教的救恩基本上是非道德性的。那“得救”的崇拜者毋须比他的异教邻居有较好的品行(而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也不会较好)。这救恩涉及极少理性成分;它没有包含什么伟大的救赎行动,因此也没有什么共有的伟大神学断言。
曾有学者声称神秘宗教的教义与基督教(保罗)关于洗礼和圣餐的教导有类似之处,不过这说法已差不多可以肯定为毫无根据;相反地,那些证据只显示使徒的教导建基于圣经的救恩历史,这救恩历史的中心是神在耶稣基督里的伟大救赎行动。
d. 帝王崇祀
第一世纪的帝王崇祀反映出长期以来人渴望透过政治势力和组织去达致救恩的幻想。有关天皇──人民的救主和恩主──的神话在古代世界,尤其在东方,以多种形式出现。在罗马,帝王崇祀的原动力来自亚古士督的功绩。主前31年亚克田(Actium)一役之后,亚古士督为罗马帝国建立了太平(Pax Romana),这是继数十年流血战争后的一段黄金时代。因此,他被一般人称为 so{te{r ──“世界的救主”,并由于他与犹流该撒(Julius Caesar)的关系,更被称为“神的儿子”。然而,即使在亚古士督的例子,我们还是要小心,免得言过其实,因为 so{te{r 显然并不只应用于帝皇身上,它也不是常常都具有这称呼在东方世界的所有含意。其余第一世纪的皇帝对帝王崇祀中人赋予他们的神化称谓也有不同的热衷程度。加里古拉(Caligula)、尼禄(Nero)和豆米仙(Domitian)显然非常重视他们的神圣地位,而这点亦能部分解释新约作者为何以这种称呼来尊称耶稣基督和父神(参:提前一1,四10;多一3,三4;约壹四14;犹25;启七10,十二10,十九1)。
e. 总结
总括来说,虽然新约的内容与当时流行的学说在词汇上有某些明显相同之处,但若说基督教论救恩的教义是基于所有这些学说或其中任何一派,这说法并不成立。新约的传道者和作者为了将福音传给当代的人,肯定随时准备好将他们的信息,包括救恩的语言,翻译成第一世纪的思想模式,然而这救恩的语言背后的真正来源和凭据,并非那个世界,而是旧约的救恩历史传统──以耶稣基督本人和祂的使命为中心,并在祂的身上得到应验。
Ⅳ 圣经的救恩观:概述
1. 救恩是历史性的。旧约认为救恩是神介入历史所成就的事,这观念在新约完全得到认同。相对于诺斯底主义来说,人并非靠智慧得救;相对于犹太主义来说,人不能因道德或宗教方面的功德而得救;相对于希腊神秘宗教来说,人并非靠宗教实践上的技巧得救;而相对于罗马来说,救恩也并不等同于政治秩序或自由。根据圣经,人得救是靠赖神在耶稣基督身上历史性的作为(罗四25,五10;林后四10-11;腓二6-7;提前一15;约壹四9-10、14)。虽然耶稣的出生、生平和工作并非不重要,但圣经作者更强调祂的死和复活(林前十五5-6);我们得救是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徒廿28;罗三25,五9;弗一7;西一20;来九12,十二24,十三12;约壹一7;启一5,五9)。当人们听见〔信徒〕所宣扬的救恩信息,并以信心作出回应时,他们就得着神的救恩(罗十8、14-15;林前一18-25,十五11;帖前一4-5)。
2. 救恩关乎道德和灵性。救恩是一种释放:将人从罪及其后果释放出来;这些后果包括内疚(罗五1;来十22),律法和它的咒诅(加三13;西二14),死亡(彼前一3-5;林前十五51-56),审判(罗五9;来九8),恐惧(来二15;提后一7、9-10)及奴役(多二11-三6;加五1-2)。我们还须提到其负面的含意,即基督教救恩所不包括的东西:救恩并不意味物质的丰盛或世上的成就(徒三6;林后六10),它亦没有应许肉身的健康和幸福。不过,我们须小心不要过分强调这些负面的东西,因为不寻常的医治确曾发生,并继续发生,而“医治”也是圣灵赐给教会的恩赐(徒三9,九34,廿9-10;林前十二28)。然而医治也不是必然的事,因此决不是得救者的“权利”(提前五23;提后四20;腓二25-26;林后十二7-9)。此外,救恩并不包括脱离肉身的困苦和危险(林前四9-13;林后十一23-28),甚至也许不包括脱离那些看似悲剧性的事件(太五45?)。它亦不意味得救的人能免除社会上的不公义和苛待(林前七20-24;彼前二18-25)。
3. 救恩是末世性的。我们很容易将救恩解释得过于负面。我们还记得上文提及耶稣极少亲口谈到救恩。祂的中心主题是神的国,即神主权管治的彰显。然而,在启十二10,救恩和国度差不多等同了。对启示录的作者(正如对耶稣)来说,救恩相当于在神统治下的生命,或套用第四卷福音书的见证来说,救恩相当于永生。因此,救恩概括了福音的一切内容,包括从罪和罪的一切后果中得释放,另外在积极方面则包括〔神〕在基督里所赐下的一切属灵的福气(弗一3),圣灵的恩赐,以及来世有福的生命。这个对未来的透视是至为重要的(罗八24,十三11;林前五5;腓三20;来一14,九28;彼前一5、9)。现今我们对救恩认识只是整个救恩的开端和预尝,一直要等到主再来、神的国完满降临时,救恩才完全成就。
(*赎罪;*拣选;*饶恕;*称义;*成圣(SANCTIFICATION, SANCTIFY)};*罪; *恩典,恩宠; *和好,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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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nciliation', 'Redemption'。
G.W.
B.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