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架七言(SEVEN WORDS, THE

  “十架七言”是综合四卷福音书的资料计算出来的,而可十五37所提及的“大声喊叫”,则算为其他福音书作者所记录的其中一言。

  我们的主在十字架上所说的第一言(路廿三34),显示了人完全意想不到以及完全不配得的爱心。祂为罗马兵丁祈祷,并且正如彼得所暗示的(徒三17),祂甚至为国家的宗教领袖祈祷。(这句话并不见于某些古卷,这种省略大概是由于有一位编者认为,耶稣代求的对象虽然包括犹太教的领袖,但主后70年的事件显示,神并没有宽恕这些在彼拉多面前控诉耶稣的人。)

  第二言是向那位悔改的强盗说的(路廿三43),他看到十字架背后的冠冕及将来的荣耀,因而说:“耶稣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第42节)。耶稣的回答实际上是这个意思:“不用等到万世以后,而是在今天日落以前,你便与我同在乐园里享受完全的福乐了。”

  第三言(约十九25-27)包括了耶稣向母亲及祂挚爱的门徒的遗言。这句话证明了耶稣的确是我们最佳的典范:一个“不囿于自己的心,能够安慰和同情别人”。虽然耶稣正身受极大的肉体痛楚,心灵也正忍受更大的折磨,但祂却想到母亲,且为她的将来打算。刀剑刺透她的心(路二35),但她儿子温柔的话必定带来深切的安慰及医治。

  说前三言的时间是在晨光灿烂的午前。耶稣发出使人震栗的第四言(太廿七46;可十五34),则大概是在那长达三小时、神秘、而超自然的大黑暗渐渐消散的时候(*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

  第五言(约十九28)紧随在第四言之后。七言中只有这句话提及肉体的痛楚。耶稣拒绝接受混和了药的酒(可十五23),却喝了另一种饮品,以便润一下祂干灼的咽喉及嘴唇,好使祂能大声地宣告祂的第六言。福音书作者注意到诗六十九21下在此应验了。

  第六言(约十九30)是一个含意丰富的希腊文动词 tetelestai,意即“它完成了”。这呼喊不是出自惨败的受害者,而是出自胜利者──祂已完成责任,实现了所有的旧约预言和预表,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来十12)。

  耶稣在最后一言(路廿三46)中引用诗卅一5;传统上这是虔诚犹太人的晚祷文。这样,蒙救赎之人与救赎主成为那么亲切的兄弟(来二11-13),以致他们在垂死的时候可以说一样的话;将灵魂交在天父的手中──神是祂的父亲,也是他们在基督里的父亲。

  书目:V. Taylor, Jesus and His Sacrifice, 1937,页157起、197起;R. G. Turnbull, The Seven Words from the Cross, 1956

A.R.

F.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