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唾沫(SPITTING

  从早期开始,东方人若吐唾沫于某人脸上或当面吐唾沫,是表示深切敌意的举动(民十二14)。基督作为受苦的仆人,甘心忍受这等侮辱(赛五十6;太廿六67)。

  爱色尼人对那些在集会中吐唾沫者的惩罚,是三十天的赎罪行动(Jos., BJ 2. 147,和昆兰的 Manual of Discipline, 7. 13)。

  基督曾使用“唾液”(腊:ptysma)来医治瞎子(可八23;约九6)和耳聋舌结的人(可七33)。在后一个情况,基督大概把唾液放在那人的口中,以促进他的发声。约九6记载基督用唾液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爱任纽(Irenaeus)认为这举动具有创造能力。这种治病方式对犹太人和希腊人来说都很熟悉。绥屯纽(Suetonius)说维斯帕先(Vespasian)也曾经用唾沫治好了一个瞎子。人用唾沫治病时若伴以咒语,便会受到拉比的谴责。后来在罗马和米兰的洗礼仪式上,唾液的使用仍伴以以法大ephphatha)一字。见:罗林森(A. E. J. Rawlinson),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5, 1942,页102

D.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