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人,辩士(SPOKESMAN)
辩士(rhe{to{r)是修辞学的专业教师,或者好像帖土罗(徒廿四1,AV 作“演说者”)那样,是一名写演讲稿的人,甚至亲自替人提出诉讼。犹太人极之需要帖土罗的服务,因为高度优雅的修辞艺术,是高等教育的标志,并且在外族法庭打官司也是件困难的事。犹太人所得的报酬,是一篇华而不实的演说,其中那番巴结奉承的开埸白尤为显著。保罗本人也是修辞学的大师,因此他可以为自己答辩。不过在别处(林前二4),他却不屑使用这种专业技巧。
书目:G. A. Kennedy, The Art of Rhetoric in the Roman World,
1972。
E.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