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记号(SYMBOL)
圣经并没有“象征”一词,不过在所有宗教里,象征的运用却很普遍。希腊文的 symbolon 有数个用法,例如当作记号、信物、标志等。象征或记号的重要性在于:这个具代表性的物件保证了它所象征的事物的实在。《简明牛津字典》为“象征”下此定义:“一件被公认为能够代表或象征某事物(特别是观念或性质),或使人想起该事物的东西。象征物之所以能够代表实体,是因为它具有与实体类同的性质,或事实上有关连,或让人产生联想”。这种实体与象征物清楚的界分,在分析哲学的范畴里是必然的,但在原始的思想中,却没有这种观念存在。马林诺斯基(Malinowski)强调,象征并非存在于事物与记号之间的关系,而是存在于一个记号或行动对领受者所产生的影响(A Scientific Theory of Culture, 1944)。当我们研究圣经里的象征时,必须紧记这点。
Ⅰ 在旧约
a. 象征性人物
按早期以色列人的想法,宗族或家庭是基本单位,个人却不是。个人的生命(nep{es%)组成群体的生命,而群体的生命则透过所有个人向外伸展。这种心理上的观念称为集体个性(corporate personality)(Wheeler Robinson)或群体意识(group consciousness)(Radcliffe Brown),并有助解释一个人如何可以像征整个群体(撒下十八3)或神的临在(出七1)。
旧约里有一个说法出现超过七十次── ~i^s% ha{~#lo{hi^m,翻译为“属神的人”,更可译作“神人”。其中廿七次指以利沙,其余则指先知如以利亚、撒母耳,或指摩西、大卫。以利沙被誉为拥有神的能力,例如起死回生(王下四35)、洞悉人心(王下五26)等;他站在神的位置,作神的工,并象征神的临在。同样地,摩西在亚伦(出四15)和法老(出七1)面前也代表神,不论是在言语或行为上(出十四16,十七9)。所有先知都传讲神的话;以色列人听到先知的话就等于听到神自己的话。这样,先知个人可免受伤害。旧约并无迹象显示以色列君王被视为神,但所罗门可能曾把自己当作神的象征。
b. 象征性物件
外在的物件也以传统或表记的方式,用作神临在的象征。彩虹被视为一项保证:神的怒气已过,祂会记念所立的约(创九13)。摩西造了一条铜蛇,象征神的智慧与医治能力(民廿一9);金牛犊被用来象征神伟大的能力(出卅二;王上十二)。很多时候,所造的物件并不代表神任何特性,一个重要的例子就是祭坛。从字根 zbh] (“屠杀”)衍生而出的希伯来字 mizbe{ah],暗示这是预备祭牲的地方。然而,我们需要留意,在最早的记载中,族长筑坛是发生于神显现之后,目的是标明神显现之地,并声明该处永远属于神。在以色列的敬拜里,祭坛象征神与人相会的地方;约柜象征神的临在,因为它里面藏着刻有十诫的泥版:主的话在那里,那里就有主自己。
圣殿的兴建象征神遍在的能力。圣殿本身是土地的象征,铜盘是海的象征,金灯台是太阳的象征。祭司进入会幕或圣殿时,必须穿上合适的衣服,而祭司的圣衣很明显具有象征意义。这些衣服是用细麻织成(出廿八39),被认为具有保护作用(利六8-12),原因可能有二:由于祭牲是动物,而细麻是植物,故此它比羊毛或皮制衣服较能保护穿者;然而更有可能的是,像在很多民间故事里一样,麻被视为永恒或不灭的象征。犹太学者曾为圣衣上的每一种颜色及每一部分提出象征性的解释:以弗得和胸牌象征十二支派和审判;当祭司穿上它们时,就被赋予能力,可以奉耶和华的名施行审判。祭司的外袍上有石榴和金铃铛的装饰,前者象征多产,后者象征对邪灵的警告。他头戴冠冕,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出廿八36),这样,祭司便成为神临在的延伸──神的象征。
c. 象征性行动
象征性行动是一些具解说作用或包含目的的行动。这些行动表明或引进新的处境。它们与魔术不同,魔术的目的是要强迫神采取某一特定的行动。以色列奴隶若宁愿放弃自由,甘心终生为奴,主人就用锥子穿他的耳朵,把他钉在门框上,藉此表明他从此归属这个家庭(出廿一6)。另一些与家居有关的象征性动作包括:脱鞋表示自愿放弃产业继承权(得四7);剪发象征哀悼者把自己的生命献给死了的亲属(赛廿二12)。
在宗教上众多的象征行动中,*割礼一向是重要的礼仪。它原本与婚姻有关,用来防备监视新房的邪灵恶意侵害。但在以色列,这礼仪初在童年后在婴儿时期已经施行,象征把生育能力献给神,由神来引导;也表示那小孩正式成为社群的一分子。
在赎罪日,把百姓的罪孽转移到公羊身上的这种仪式,在很多国家都流行。按一些学者的说法,这礼仪清楚反映了一体代赎的原则,这时候,祭司、百姓和山羊都成为一体了(C. Lattey, VT 1, 1951,页272)。
其他以象征性行动来表达转移或传送的例子有:转移不洁的红母牛(民十九),和传送属灵能力的膏抹(如:撒上十六13)。
我们应特别留意先知们的象征性举动的重要性。这些人不单宣讲信息,且以举动表明神将会怎样行,并由此促进事情如期发生。他们这样做并不是要影响神的旨意,而是要为神所命定将要行的事铺路。例如,以赛亚赤身行走,象征神将使以色列变得贫穷,百姓被人掳走(赛廿2);耶利米把一条新腰带藏于湿土里,其后掘出来的时候腰带已经变坏,这表示曾经与神有密切关系的以色列,现在却因败坏而被神抛弃,且将遭受掠夺之祸(耶十三);以西结在砖上画城,且在其四周造台筑垒,安营攻击,表明神已决定毁灭耶路撒冷(结四1-3)。还有其他例子记载于撒上十五27,耶十九11和廿八11。
Ⅱ 在新约
新约与旧约不同。新约没有象征性人物;耶稣基督并不是神的象征,因为祂就是神,正如祂自己的宣称:“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我们也不能说门徒是象征的人物,因为他们是受教的仆人,而不是代表。
然而,耶稣却做过象征性的行动,祂也赞成教会这样行。祂的医治神迹并不纯是出于同情,也是表明神国临近的象征或记号。同样,当祂拿饼和杯递给门徒时,祂说:“你们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祂这样做不单是劝勉门徒紧密相交,更是赐给他们一个礼仪,藉此象征祂与祂的教会永远同在。这样,教会领受了圣礼的象征意义;在领受饼和酒时,敬拜者就凭信心领受主真实的身体和宝血。在水礼中,罪象征性地被洗净,而受洗者成为基督羊圈里的一分子。教会藉着这些行动表明了她的信仰;*圣礼礼(SACRAMENTS)}不单说明了神的恩典,且是传达这恩典的指定渠道。
除了圣礼的象征外,教会也以十字架为象征。这是一个真实的象征,因为它是一件历史事实的图像表达,也是基督教信仰某些基本要素的视觉摘要;另外,对于敬拜者来说,它也是领受恩典的途径。在基督教艺术的历史里,出现了一些公认的十二使徒的图画像征,例如圣彼得的钥匙和四福音作者的象征。曾经有一段时间,鱼是基督教信仰的一个流行记号,因为在希腊文而言,“鱼”一字的字母 ichthys,正是“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救主”这些字词的首字母。基督教教会从不禁止运用象征,因为它们根源于人性及人的经验;然而教会也不曾鼓励象征的运用,免得在强调象征时,基督徒会失去主耶稣基督自己。
书目:F. W. Dillistone, Christianity and Symbolism, 1955; G.
Cope, Symbolism in the Bible and the
Church, 1958; F. Herrmann, Symbolik
der Religionen (vols. 3, 6, 7), 1960。
A.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