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TIME)
要了解圣经对于时间的观念,我们不能单着眼于那些指称时间的用字,而必须从整段上下文来理解。
Ⅰ 时候与节期
希伯来人有自己一套计算时间流逝的方法(*历法),但在那些包含有翻译为“时候”和“节期”等字眼的段落中,最常见的情况是作者关注指定的时间、适当的时间、事件或行动的时机。最常用的字是 ~e{t[ (参:传三1起的典型用法);z#ma{n 亦是一样的意思;mo^'e{d[ 的字根有“指定”之意,用来指自然的周期,例如新月(如:诗一○四19),和指定的节期(如:民九2)。更具体来说,所有这些字都用来表明神所指定的时间,和祂所赐予的机会(如:申十一14;诗一四五15;赛四十九8;耶十八23)。在新约,希腊文的 kairos 也常出现于相似的上下文中,纵然它本身并不含有“决定性时刻”的意思(参:路十九44;徒十七26;多一3;彼前一11)。
因此,圣经要强调的并不是抽像的时间进程,而是神给某些特定的历史时刻所赋予的意义。这种对时间的看法可以称为“直线的”时间观,有别于古代世界流行的“循环的”时间观。神的计划会迈向完满的结局,事情不会永远继续下去,也不会重返其起点。然而,所谓“直线的”圣经时间观并不意味着时间和历史只是一连串没完没了的事件,无可避免地先后发生;圣经的着眼点是“时候”,即神推进祂对世界的计划的那些时刻(*主的日子)。
神有绝对主权指定这些时刻,所以连圣子在地上传道的时候也不知道结束的日子和时辰(可十三32;徒一7)。神的主权亦扩展至个人生命的时刻(诗卅一15)。
在但以理书中的亚兰文部分, ~idda{n 是指按年月顺序的时期(如二9,三15),通常是一年(如四16,七25,虽然不是所有解经者都同意这里指“年”)。然而神的主权始终是重点所在(二21)。
正如在非宗教的希腊文一样,chronos 一字在新约指时间的流逝(如:路廿9;徒十四28)。根据上下文,这字可能包含“耽栏”、“逗留或等候的时间”等意思(如:徒十八20、23)。启十6大概也是耽延的意思,而不是“时候将要结束”的意思。
Ⅱ 永恒
希伯来文中有 `ad[ 和 `o^la{m 等字眼,表示漫长或遥远的时间,例如人的一生(撒上一22、28)或山的岁数(创四十九26)。更重要的是,这些字词给用来形容神,表明祂本身不受制于时间(诗九十2)。照样地,神一切的属性和祂向子民所施的恩典也不受时间的限制(参:耶卅一3,卅二40;何二19)。为了更有力地表达神并不受制于任何特定时期这个信念,希伯来文采用了诗体的加强语意复数(如:诗一四五13;但九24)或双重形式(如:诗一三二14)来表达。
新约的 aio{n 同样有类似的用法,它可以指一年(林前十三13,Phillips 译本),或远古某段时间(路一70),或遥远的未来(可十一14)。在诸如 eis tous aio{nas to{n aio{no{n (如:加一5)的片语中,这字有加强语意的作用。这是一种加强语意的做法(而不是设想世上有一连串时期──“世世代代”──的真正复数),正如来一8所暗示的:这节经文的所有格是单数。另外,神也给描绘为在“万世以前”(pro to{n aio{no{n,林前二7)已经开展了祂的工作。
上述出现于新约和旧约中有关时间的概念,相当于英文的“永远的,永恒”(eternal, eternity),指那些从前已经存在并将会继续存在的东西。圣经的用语本身并没有确定关于时间和永恒的哲学问题,这点将在下文简略讨论。
当圣经谈到神的时候,aio{nios 这个形容词跟 aio{n 的用法一致,因而为“永恒”这个时间上的意义添上了“神圣/不朽”的性质。这种趋势到后期更加明显,因为希伯来文 `o^la{m 后来给用于“世界”这个空间上的意义。参 AV 对可十30和弗一21等经文中 aio{n 的翻译〔译注:和合本在这两处译作“(来)世”和“(今)”世”〕。
Ⅲ 两个时代
在神所指定的那些时期中,新约以某一段为决定性的,特别重视。耶稣一开始传道就说:“日期满了”(可一15);祂的一生和工作标志着神计划的转折点(弗一10)。这是基督徒必须充分掌握(弗五16;西四5)的大好时机(林后六2)。耶稣在世传道的这段期间,新约尤其注意祂受死和复活的时期(参:太廿六18:约七6)。
由于这段决定性时刻属于过去,犹太人与基督徒对将来盼望的看法遂出现分歧:犹太人期待神在未来决定性的介入;基督徒则更热切地期待万有同归于一的日子,因为他知道决定性的时刻已经在昔日“一次完成”。这末时已经临到我们中间了(徒二17;来一2;约壹二18;彼前一20)。
当代犹太人将时间划分为今世和来世,新约对此作出显著的修改。虽然将来从“现世”到“来世”仍然有一段过渡时刻(可十30;弗一21;多二12-13),但却可预期完满的结局,因为神的计划已经在耶稣里得到决定性的实现。圣灵的赐予就是这个预期结局的记号,是今世先尝来世的权能(弗一14;来六4-6;参:罗八18-23;加一4);因此约翰一贯强调我们现在就拥有永生(zo{e{ aio{nios,如:约三36)。永生的“永”(aio{nios)不单表明这生命的性质,而且约翰更极力指出,基督徒现在拥有的永生,正是他们将来复活以后所完全享有的生命(约十一23-25)。也许当保罗写林前十11的时候,这种两个世代“重叠”的观念也在他的脑海中。
Ⅳ 时间与永恒
很多基督徒哲学家认为,圣经以加强语意的方式谈及时间,是要表明神某方面的本质;倘若用哲学语言来表达,最好称之为永恒,不过这个永恒与时间在性质方面是有所不同的。
其他的人则说,任何认为神的存在没有时间性的主张,都是不合圣经真理的;我们的语言必然涉及时间,当我们谈及没有时间性的存有时,必定不能避免使之抽离世界的危机,这样我们就完全不能想像这存有如何可以直接影响世界了。因此,基督徒若要维护神介入历史这个看法,我们就必定要坚持采用圣经的语言,而非柏拉图哲学的术语,后者对比“这里”的时间世界与“那里”的永恒世界。然而,新约有关预尝结局的教义,超越了现世与来世,即“这时”与“那时”的简单对立。
无论哲学讨论的结果为何,圣经直截了当地断定神不会像我们那样受时间限制,祂是“永世的君王”(提前一17;参:彼后三8)。
书目:J. Barr, Biblical Words for Time, 1962; O.
Cullmann, Christ and Time, 1951; H.
Sasse, TDNT 1,页197-209; H. W. Wolff, Anthropology of the OT, 1973, ch. 10; J.
Guhrt, H.-C. Hahn, NIDNTT 3,页826-50。
M.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