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TITUS

  虽然使徒行传并无提及提多,但他是保罗相当信任的一位同伴。圣经第一次提及他的时候,教会正面对外邦人〔应否遵守摩西律法〕的问题,当时他陪同保罗和巴拿巴一起上耶路撒冷(加二1)。由于他是外邦人,他成了一个试验的例子,但显然没有人强迫他受割礼(加二3)。在保罗后来的旅程上,提多很可能也曾陪伴左右,但圣经并没有明确记载他的工作,直至哥林多的危机出现时。在保罗写作林后的前一年内(参八16),他显然代表保罗到哥林多专责筹集捐献之事。但这事并未完成,因为保罗后来又促请他回去哥林多办成此事(林后八6)。

  对提多来说,要缓和保罗与哥林多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实在是一件更难处理的任务,需要刚强的性格及高度的技巧。提多看来比提摩太个性坚强(参:林前十六10;林后七15),且是一位能干的行政人员。从林后二章与七章的比较,可知他曾携带保罗的一封信(“严厉的信”)到哥林多。保罗在信中以极难过痛苦的心情责备他们横梗的态度。此信后来失传了。后来,提多带着喜讯到马其顿与保罗会合(林后七6),促成了哥林多后书的写作。这次,提多非常愿意再度送信(林后八16-17);他似乎对哥林多人特别钟爱和关心。论到提多,使徒保罗称他为“我的同伴,一同(为你们)劳碌的”(八23),并且说他从来不会想到从他受托要照顾的人身上占取便宜(十二18)。

  从提多书的记载,我们可以猜测保罗在罗马获释出狱后,曾与提多一同到过革哩底,且留下他来巩固当地的事工(多一5-6)。保罗在信中力劝提多要运用权柄来建立有价值的事工,教导正确的教义,和压倒抵挡的人。保罗又吩咐他,亚提马或推基古一到达接替他的工作,他就要前往尼哥波立与保罗会晤(多三12)。很可能提多在尼哥波立再度受委派往挞马太去传福音(提后四10)。当保罗写作提摩太后书的时候,也许提多正是在挞马太。然而较后期的传统说法却假定提多返回革哩底,并说他成为当地的主教,直至晚年(Eusebius, EH 3. 4. 6)。主张提多是路加的兄弟一说法(这可能是他的名字没有在使徒行传出现的原因),见:拉呣齐(W. M. Ramsay, SPT,页390)。

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