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WAR

  希伯来文的 milh]a{ma^,在旧约中出现313次,由 la{h]am (“争战”)一字而来;参:亚拉伯文 la{h]ama (“紧密地扣在一起”),指军队中作战的阵形(BDB)。新约希腊文作 polemos,用了18次。

Ⅰ 巴勒斯坦在战略上的重要性

  巴勒斯坦的所在有如贯串米所波大米和埃及之车轴,而位于这两个古代文明中心之间浩瀚的亚拉伯沙漠,益使他们的接触几乎必须经过巴勒斯坦。这些接触往往是不友善的,因此,在主前最后的两千年中,有相当长的时间,巴勒斯坦无可避免地成为战争的舞台和他人的战利品。另一方面,以色列是靠征战才得以立国,而一旦立国后,又要为防御那些与他们争夺迦南地主权的非利士人而战。大卫亦是靠向以色列境外进军,才得以拓展疆域。短暂的开疆辟土的帝国时代过后,分裂了的以色列和犹大国便要为保卫自己而与近邻争战,到最后更要面对亚述和巴比伦无情的霸权。所以,难怪战争的记载遍布于旧约的篇幅中。

Ⅱ 战争和宗教

  在近东,战争一般来说是一件神圣的事,与国家神祇的荣辱紧紧相连。旧约作者对以色列的战争的观念表面上与此有相似之处,所不同的乃是以色列的神是超越的,不会随着祂子民的命运而起落。纵然如此,祂是“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撒上十七45),祂在其子民的争战中的参与,远远超过时人心目中玛尔杜克(Marduk)或亚述(Asshur)等神祇的参与(参:代下廿22)。神本身被形容为“战士”(出十五3;赛四十二13),祂其中一个名号是“万军之耶和华”;“万军”可以指天上的星辰或天使(王上廿二19),亦可指以色列的军队(撒上十七45)。神既是带领以色列军队争战的那一位(士四14),所以以色列早年胜利的记载称为*耶和华的战记”(民廿一14)。事实上,以色列人在战争每阶段的准备中,均承认他们倚靠神:首先,他们要求问这是否出击的有利时刻(撒下五23-24);然后必须献祭。扫罗在紧急之中,宁愿僭自使用祭司的特权,亦不愿在未献祭寻求耶和华的支持前,让两军交锋(撒上十三8-12),献祭作为战争的准备对时人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战争时的呼喊有其宗教意义(士七1820),更宣告了耶和华的同在,就如*约柜所象征的(撒下四5-6;参:约柜到达耶路撒冷时群众欢呼的情况,撒下六15)。因有神的同在,即使要借助大自然的力量来奏凯(书十11-14),以色列人能带着胜利的把握与敌交锋(士三28;代上五22)。

  在战争以后,以色列人往往要守一个*禁戒”(h]e{rem),意即要把整个城市或国家、人民和财物分别为圣奉献给神。在“禁戒”令下的地方,任何以色列人均不得为个人的需要私取当中任何的人或物,否则会带来极悲惨的后果(书七;撒上十五)。这“禁戒”令未必每一次均如针对耶利哥城那样涵盖一切(书六18-24),但却永远坚持神对战利品享有主权。这“禁戒”令是神对付“亚摩利人的罪孽”(创十五16)的方法,亦是旧约“圣战”观念中重要的一环。再者,如果在以色列人中间发现有异教的行径,犯罪的群体亦同样要在“禁戒”令下灭绝(申十三12-18)。如果得罪神的是整个以色列国,就如他们所经常犯的,那么惩治的工具可以是那些神曾一度拒斥的外族(赛十5-6;哈一5-11),在王国末期,这情况达到顶点:神宣告祂自己要站在巴比伦那一面,攻打犹大(耶廿一5-7)。然而,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中,先知们均确信会有一个更美好的前景:战争会从地上消灭,一位属于大卫王族的“和平之君”会开创一个和平的新时代(赛九6;参:赛二4;玛四3)。

Ⅲ 作战的方法

  以色列未有常备的军队以前,要召集国民去争战是靠吹角(士三27)或由使者传讯(撒上十一7)。当要出击时,以色列人十分重视军事情报的工作(书二;王下六8-12);因当时没有宣战这回事,主动出击自然带来更大优势。行军一般在道路情况较适合的春天时进行(撒下十一1);战略自然视乎地势和参与的人数而定,但一般来说,以色列的将领能够尽量利用他们对当地地势的丰富知识,最少在防守方面是如此。在正面交锋的情况下,例如约西亚在米吉多面对法老尼哥时,以色列人则似乎未能占优。除了号角外,火亦被用作通讯的媒介──这做法见于其中一块*拉吉陶片上。一般传统的作战方法均有在旧约出现,包括突袭(撒上十四),围城战(王上廿1)和伏击(书八)等。(*军装和兵器*军队

Ⅳ 新约中的战争

  很明显,以武力来扩展基督的国度不属新约的理想──“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约十八36),这是我们的主在彼拉多面前所宣告的原则,而祂在太廿六52中对彼得的话,亦为任何情况下使用武力的做法带来疑问。但基督徒是两个世界的公民,对二者都有责任;二者在要求上难免有矛盾,造成张力,而且世俗的权柄也是神所命定的,“不是空空地佩剑”(罗十三4)〔译者注:换句话说,政府在执行其职责时动用武力,亦是神所认可的〕。保罗在耶路撒冷生命受威胁时,不单利用自己罗马公民的身份,更寻求罗马军队的保护(徒廿一)。在新约中,敬虔与军人生涯是可以和谐共存的。再者,当兵丁询问施洗约翰他们有什么更高的责任时,约翰也没有劝他们离开军队(见:徒十1-2;路三14)。但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假设,税吏马太和奋锐党人西门所共有的使徒职分需要他们二人都放弃原来的职业。初期教会普遍不赞成基督徒从军,较具代表性的是特土良(Tertullian)的意见:他认为作基督徒和做军人这两种呼召是互相排斥的,不过他仍体谅那些信主前已经加入军队行列的信徒。

  基督徒的争战基本上是一场属灵的争战,得胜所需的全副军装亦已赐给他们了(弗六10-20),因此,基督徒要有军队般的操练,而新约也有许多以军事用语表达的命令(参:提前一18;彼前五9),以及一般的军事譬喻(参:提后二3-4;彼前二11)。最关键性的胜利已在加略山上取得了(西二15),所以,弗六10-20等经文的重点不在于获取新的胜利,而是要信徒持守已经赢得的胜利。至于最终和完全的胜利,将在末日基督从天上显现的时候来临(帖后一7-10)。启示录的第十六、十九及廿章描述了基督和黑暗势力的差役最后的交锋;根据启十六16,一场决定性的战役将会在*哈米吉多顿Armageddon Har-Magedon)发生。这名字最可能的解释是,它与米吉多(顿)的山(来:har)有关连;米吉多是历史上多场重要战役的战场(参:代下卅五22),将它用在末日的境况中是很适切的。这次的交锋对基督的敌人来说是灭亡(启十九17-21),但却是诗一一○及多处旧约经文的应验,因为它们所预言的弥赛亚统治的时代将告开始。这个满有福乐的时代的确有“打仗和打仗的风声”(太廿四6)作为先兆,但当弥赛亚统治时,“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赛九7)。

Ⅴ 昆兰战争记皮卷

  起初发现的*死海古卷中,有一卷后来称为“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的争战”。这卷书毫无疑问是那曾居于昆兰的群体的作品,为这群体提供方针去面对一场漫长的争战──一场由这教派所代表的善良力量与邪恶势力的争战。这场战争的运作将会根据摩西所订下有关战事的所有律例。虽然胜利早为神预定,但在战争过程中,神的子民仍会有严重的挫败。较为突出的“黑暗之子”有“基提人”,他们应该就是罗马人。这卷书看来应该是罗马统治巴勒斯坦时期一本较为奇异的作品,在这个时期,犹太人的末世情怀高涨,而对弥赛亚的盼望则达狂热地步。

  书目:G. von Rad, Der heilige Krieg im alten Israel, 1951; Y. Yadin, The Scroll of the War of the Sons of Light against the Sons of Darkness, 1962;同作者,The Ar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 1963;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2, 1965,页247-67; C. Brown, J. Watts, 'War', NIDNTT 3,页958-67; M. Langley, 'Jesus and Revolution', NIDNTT 3,页967-81

R.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