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WOMAN(来:~is%s%a^,腊:gyne{

  女人与男人都是“按神的形像”造成的:祂“造男造女”(创一27)。她是男人的助手(创二20)。(*夏娃

  从希伯来的律法中,我们看见人要尊敬(出廿12)、敬畏(利十九3)和听从母亲(申廿一18起)。她在家庭中应有地位,她要替孩子起名,并负责他们早年的教育。不管所生的婴孩是男是女,她都要为得洁净而献上同样的祭牲(利十二5-6)。她出席宗教上的敬拜聚会,另献上供物为祭。她若希望离俗敬拜耶和华,也可许拿细耳人的愿(民六2)。

  女人于安息日可免作工(出廿10);如被卖作奴隶,到第七年可跟男人一样重获自由。如无子嗣,女人有权继承产业成为地主。

  青年男子都会受到劝导,要跟同支派的女子结婚,免得他们的妻室引诱他们离开耶和华,不再事奉祂。

  尽管一夫多妻的情况相当普遍,但一夫一妻仍被视为最理想的样式;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关系就常比作男人与妻子的关系。

  在同胞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伟大女性,也有好些例子,如米利暗、底波拉、户勒大,她们都与耶和华有直接的个人关系。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亦看见像耶洗别和玛迦这类女人发挥了敌挡耶和华的极大影响力。

  在拉比的教导下渐渐有一种趋势,就是男人作主导,而女人则获分配次等角色。

  在新约中最重要的,是我们的主对妇女的态度,以及祂论到妇女的教导。

  耶稣之母*马利亚的女亲戚以利沙伯形容她“在妇女中是有福的”(路一42)。圣殿中的女先知亚拿认出了婴孩〔耶稣〕的身份(路二38)。关于自己儿子的事,虽然马利亚有好些都不明白,但她“把这一切的事存在心里”(路二19),直至适当时机,才公开祂出生和童年的事迹。耶稣在十架上时,把母亲交给一个门徒照顾。

  耶稣接触妇女的事例,在福音书中比比皆是。祂宽恕、医治与教导她们;她们则供应祂旅程上的需用,在家中接待祂,以行动表示爱祂,认着祂的坟墓以便为祂进行最后的礼仪;妇女亦作了祂复活的目击见证人。

  耶稣举例教训人时把女性包括在内,以此表明祂的信息也是为她们而设的。耶稣这样子尊重女性,就将她们放在与男人同等的地位上,按同一标准发出要求,并把同一条得救之路给予男人和女人。

  在耶稣复活后,众妇女与其他跟随耶稣的人一同“恒切祷告”,并与他们有紧密的团契(徒一14)。她们协助选出马提亚(徒一15-26),并在五旬节那天从圣灵领受能力与恩赐(徒二1-418)。

 约翰马可的母亲马利亚的家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中心(徒十二12)。保罗在欧洲传福音,第一个信主的是妇人吕底亚(徒十六14)。百基拉同她的丈夫把全备的福音授予大人物亚波罗。腓力的四个女儿都“说预言”(徒廿一9)。还有其他热心的基督徒妇女,她们全人投入传福音的事奉中,非比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保罗处理各地教会的个别情况时,也要求信徒遵守当时的习俗。与此同时,保罗提出一个原则,就是“神不偏待人”,在基督里“并不分……男或女”,因为基督徒“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三28)。

  书目:H. Vorla/nder 等人,in NIDNTT 3,页1055-78; K. Stendahl, The Bible and the Role of Women, 1966; P. K. Jewett, Man as Male and Female, 1975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