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一1∼18
以色列王亞哈謝
一2 樓上的欄杆 在撒瑪利亞遺址的挖掘證實了當時的王宮確實是有二樓的。其建築風格包括通風的房室,本節中的格柵(和合本:「欄杆」)應該是個木制的格子牆,同時提供遮蔭和空氣流通。
一2 撒瑪利亞 撒瑪利亞是北國以色列的首都。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列王紀上十六24的注釋。
一2 巴力西蔔 多年以來學者都相信巴力西蔔(Baal Zebub)是故意的訛體,這名字原本是指在烏加列文獻中,經常被稱為陰間之主的巴力西布珥(Baal Zebul,即「酋長巴力」)。如此,馬太福音十25,十二24等幾處新約經文使用「別西布珥」(Beelzebul,和合本:「別西蔔」),並以之為撒但之名,就有理由了。「西蔔」一字是「蒼蠅」的意思,這名若是美稱的話,就可能是指他有能力驅逐傳播疾病感染的蒼蠅。烏加列神祇伊勒杜蔔(El-Dhubub)的名字,可能也有相同的意思。有些現存的烏加列咒語,是召喚巴力西布珥避邪驅病的。然而亞哈謝所求問的不是醫治的咒語,只是自己會否痊癒而已。以利亞在第6節向他提供的,正是這默示。
一2 以革倫 撒瑪利亞前往非利士城鎮以革倫(米克納遺址)大約是六十哩的路程。有關此地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士師記一18;撒母耳記上五10的注釋。
一8 以利亞的衣著 有關以利亞外衣的討論,可參看:列王紀上十九19的注釋。然而本段卻沒有具體提到他的外衣,只是將他形容為「多毛」:所指的可能是他的衣服(和合本、NIV:「毛衣」),也可能是他本人。後者的可能性較大,因為 NIV 譯作「帶子」(和合本:「皮帶」)的字眼,在其他經文一概指纏腰布。如果他是穿著其他衣物的話,這纏腰布就無法看見了。當然,另一個可能是他是披著一件多毛的斗篷,但卻可以看見斗篷底下只穿著皮制的纏腰布。
一10 火從天降 古代近東的風暴之神通常備有霹靂作降火之用。這時代的亞述君王則形容神明為烈火,又用火在前面開路。亞述王以撒哈頓(主前七世紀)將自己軍隊的挺進和攻擊,形容為不能壓抑的火。這都是神明據稱開入戰場的姿態。霹靂所放的火是他的主要兵器。
一17 年代小注 亞哈謝的兄弟約蘭繼承他的王位。按照蒂利的考證,他的在位日期是主前八五二至八四一年。如此,猶大和以色列在同一時間,由兩位名字幾乎完全相同的君王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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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克納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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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8
以利亞被提升
二1 吉甲 名叫吉甲的城鎮有好幾個,要斷定本節所指的是哪一個並不容易。最有名的一個在耶和哥附近(見:書四19的注釋)。但如果是這個,他們先從吉甲到伯特利,再從伯特利到耶利哥就變得很奇怪。此外第2節說他們「下」到伯特利,若是這個吉甲,也不合理。另一個吉甲則在迦巴、密抹一帶(見:撒上十三4的注釋)。這城在伯特利以南只有幾哩,並且需要下山才能到達伯特利。
二2 伯特利 伯特利是一個金牛犢神廟的所在地,也是重要的宗教中心。其歷史包括了族長(創二十八)、征服和定居(書八;士一)、撒母耳(撒上七),並且至少有一段短時期,約櫃是停放於此(士二十26∼28)。
二3 先知門徒 當時人可以受訓為職業的先知,以色列史的早期有先知的行會,一般稱為「先知的兒子/團體」(和合本:「先知的門徒」)。這些先知通常使用各樣的辦法,預備領受預言性的神諭。在驅使人進入昏睡(超脫)狀態方面,音樂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他們相信這種狀態能使人易於領受神明的資訊。馬里文獻提到廟宇中有整個階層的人,經常作出超脫式的預言。亞喀得文獻則使用「馬爾巴里」(mar bari,意即「巴魯〔baru〕之子」)一語,作為屬於一個行會的占卜者,他們偶爾也會說出先知性神諭。
二4 耶利哥 伯特利到耶利哥大約是十二哩的路程(大部分是下坡路),半天就可走完。在亞哈時代這地已經重新有人定居(見:王上十六34的注釋)。
二6 約但河 約但河比耶利哥再遠五哩。這大約是約書亞過約但河的地點。
二9 加倍 以利沙求得「雙份」(和合本:「加倍」)的意思,不是要比以利亞多得一倍,而是比其他繼承人多得一倍。這是延續家庭之長子承受遺產的慣例。以利沙所求的是作為以利亞衣缽傳人的地位。
二11 以利亞升天之處 以利亞的事工一直是摩西生平事蹟的反映。過到約但河東之後,他們是朝著尼波山(摩西去世的地點)的方向行去,這山距離約但河約十哩。經文雖然沒有提及尼波,也沒有提到他們是在山上,卻顯示他們是在這一帶地區。
二11 火車、火馬、旋風 譯作「旋風」的字眼通常都與神的作為有直接關係(拿一:狂風),有時則顯示祂的臨在(伯三十八1)。至於戰車的象喻則較為難解,因為經文之中的火車、火馬並沒有扮演什麼角色。在古代近東的象喻之中,重要的神明往往有戰車隨行。一個名叫拉基布伊勒(Rakib-El)的神祇,是迦南神明伊勒戰車的駕馭者。在文獻中,他和風暴之神哈達有關,只是現有資料太少,不足以進一步詳細研究這個值得留意的關聯(如本節之戰車與暴風)。在亞喀得文獻中,太陽神沙馬士的謀士布內內(Bunene)是指定的戰車駕馭者。戰車與太陽神有關的一點,可能是火車的解釋。駕馭者的責任是運送神明,特別是送他進入戰場。在以色列的宗教信仰中,耶和華有時按照古代近東熟悉的概念自我顯現。例如在以利亞與巴力先知競爭的事件中,耶和華自顯為控制豐饒,能夠降火回應人的神;這種象喻性語言經常把祂喻為太陽(詩八十四11)。按照本段的描繪,風暴之神哈達有戰車駕馭者偕同,可能與祂有共通之處。這些相似之處顯示本節可能是應用一般人熟悉的象喻,來澄清神明在這個前所未見的關頭所扮演的角色。
二12 我父 「父親」的稱號在希伯來和亞喀得語中,可以是指一組人的領袖。同樣「兒子」是指該組人的一份子。
二12 以色列的戰車馬兵 經文沒有清楚表示以利沙這時是高呼他的所見,還是以這稱號描述以利亞。若是後者(如十三14所暗示),這稱號可能表示他把以利亞的地位形容為戰車的駕馭者,不但與神關係密切(參二11注釋中的布內內),更是送祂進入戰場之人。
二12 把衣服撕裂 撕裂衣服和發上蒙灰一樣,是古代近東常見的示哀方式。烏加列史詩《阿赫特》(主前約1600年)是個經外的例證:故事主人翁的姊妹預言旱災來臨時,撕裂父親的衣服。此舉往往是為親人、朋友、重要人物之死(撒下三31)致哀。
二13 先知的外衣 以利亞在列王紀上十九19將自己的外衣搭在以利沙身上,揀選他接續工作。本節所述的外衣,有別於撒母耳記上十五27的外袍。這件獨特的先知外衣很可能是獸皮所造,外表多毛(見:亞十三4),雖然不是每件外衣都是如此。古代近東文獻甚少提及先知的衣著,因此難以比較。可能有關的一點,是由這個時代開始,亞述銘刻描繪了幾個身穿獅頭外衣的人。這些人有幾個正在進行儀式活動(舞蹈),並且偕同神明。按照學者的臆測,他們可能是驅邪者。在本節之中,以利亞的外衣是以利沙繼承他的靈和能力的表徵。
二19∼22
耶利哥的水
二19 水質惡劣 耶利哥旁的蘇丹泉水質素有問題,約書亞記六26和列王紀上十六34的注釋已經詳細討論過。除了上述注釋討論過的寄生蟲理論以外,另一個看法認為耶利哥城塌陷時地底岩層可能同時變位,使泉水受放射性污染,因而導致不育。
二20 新瓶和鹽 新瓶是沒有受過不潔之物污染的瓶子,表示他是進行某種儀式。這字雖然全本聖經只在這�堨X現,含義不明,但譯作「瓶」(和合本)總比新國際本的「碗」來得理想。鹽是用來對付咒詛,因為咒詛與悖逆有關,而鹽則是防止悖逆的象徵(見:士九45注釋)。
二23∼25
童子與熊
二23 嘲笑者的年紀 用來形容這些人的有兩個不同的用語。第一個(23節)是一個名詞、一個形容詞結合的片語,在別的地方指兒童和青春期前的少年。第二個(24節)則是指年輕的一代,嬰兒(如:得四16)到中年人(如:王下十二8,羅波安當時四十歲,而這些少年人是他的同輩)都包括在內。這群人大概是十多歲的少年。咒詛的是以利沙,施行審判的卻是神。
二23 禿頭 以利亞若是多毛(見一8的注釋),以利沙的禿頭和他就有很大的對比,可能會有人以為他的能力永不會及得上他的師傅。因此,這些譏笑的話就等於是否認他的先知位分和呼召。而他的咒詛若即時成就,便能突出地否定這種想法。如此,以利沙在第19∼22節消除了一個咒詛,在第23∼24節卻施行了另一個咒詛。
二24 熊 敘利亞熊在這時代仍未絕種,在以色列的森林中居住。熊通常出沒於中央山地的山林地帶,棲息于洞穴和森林之中。伯特利比耶利哥接近這些森林地區。獸患通常被視為神的懲罰(見十七25的注釋)。
二25 以利沙的路線 耶利哥到伯特利約有十二哩的路程。伯特利到迦密山則幾乎七十五哩。迦密山回到撒瑪利亞差不多是四十哩。
三1∼27
摩押之戰
三1 年代小注 第一章17節已經提及過約蘭繼位。按照該節聖經,他是在約沙法之子約蘭第二年登基;本節則作約沙法十八年。因此蒂利相信約沙法和兒子有一段共同執政的時期,他認為該年是主前八五二年。
三2 巴力的柱像 神廟和廟宇經常將立石安置在擺設偶像的壁龕中。這些石塊上有時刻著神明的浮雕,但大部分都是空白一片。以色列很多地方的挖掘,如:但、基色、阿拉得,都找到了這種石頭。
三4 摩押王米沙 米沙以其碑文(摩押石碑)著名。碑文詳述摩押從前受以色列所控制,並且頌揚米沙解放他們的功績。這個四呎高的石碑一八六八年發現于亞嫩河北岸底本的遺址。碑文紀念神殿落成,指名述及暗利,又提到他的兒子(亞哈,也有可能是他孫兒約蘭),但未書其名。內容說到摩押國神基抹曾經藉以色列懲罰自己的地,但如今則帶來勝利。下一節聖經提到米沙成功地擺脫以色列的控制(亞哈謝年間?),故此摩押石碑的事件發生在本段記載的事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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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押石碑
三4 貢品 十萬隻羊羔雖然看來是極多的貢物,仍遠遜于亞述王西拿基立自稱取自巴比倫的八十萬隻羊。
三6∼8 戰略 米沙在亞嫩河北岸的米底巴平原設防,因此聯軍不容易從北面攻打摩押。結果他們南行經耶路撒冷、希伯侖、亞拉得,再繞過死海南端(穿越以東曠野),從意料不到的方向進攻摩押。從撒瑪利亞行軍到亞拉得約有八十五哩,從那�堭蘑�較直接的路線,則再有五十哩才到達吉珥哈列設。
三6∼8 以東曠野 以東曠野不容易考證,但第9節提到他們行軍七日,顯示所指的是以東東面的地區。他們可能是繞過撒烈溪的南面,從東面進擊摩押。
三9 沒有水喝 從離開耶路撒冷的時候開始,他們所經過的都是乾旱荒涼的地帶,沒有什麼水源。在這種氣候很容易便會脫水,甚者致命。
三11 先知在場 宗教人員(祭司或先知)隨軍是古代近東軍隊的常規。他們的功用是求問神明、觀兆、獻專用的祭,以及在軍中作為神臨在的代表。
三11 倒水在以利亞手上 以利沙被形容為以利亞的私人隨從。他所做的雖是卑賤的工作,和這位傳奇性先知的關係,以足為他們帶來神助的盼望。
三13 父親、母親的先知 約蘭的父母亞哈和耶洗別,是事奉巴力和亞舍拉先知的支持者。可圈可點的是約蘭沒有否認這些先知和他們事奉的神明,只是回答說這是耶和華發動的戰事,要祂來處理。這可能表示這位北國的君王可能曾經求問耶和華,並且得到有利於軍事行動的答復。但也有可能這聯盟得以實現,是因為約沙法曾為自己的參與求問耶和華之故(見:代下十八4∼7)。無論神的指示如何臨到,約蘭如今的詮釋卻是耶和華蓄意導致他們滅亡。
三15 彈琴的 這字譯作「樂師」更佳,因為經文沒有說明樂器。它最可能是大衛為掃羅彈奏的手豎琴。特別是在這個較早的年代,先知通常使用各樣的辦法,預備領受預言性的默示。馬里文獻記載神殿中有一批人專門起乩,領受預言資訊。在驅使人進入昏睡(超脫)狀態方面,音樂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他們相信這種狀態能使人易於領受神明的資訊。手豎琴的結構通常是共鳴箱頂設有兩支豎臂,弦線在樂器上部以橫杆相連。迦南人的米吉多城發現了好幾個這種豎琴的樣本。
三17 水的供應 軍隊可能是在撒烈幹河河谷一帶。撒烈和其他幹河一樣,都是按季節排下高地的溢流。故此在低地無雨之時,幹河也會突然滿水。幹河一湧而來的河水轉瞬流盡,挖溝是蓄留河水的辦法。知道高地下雨,大水將臨的人,還有底波拉(見:士四14∼16)。
三22 水紅如血 在炎熱空蒙的旭日底下,沙岩水道中的水被誤認為血,是不難想像的事──尤其是摩押人沒理由相信河床上到處都是裝滿了水的坑。但他們如果真的以為眼前所見的是血,屍體又在哪里呢?摩押人若是存著劫掠的心衝鋒出來的話,所見的比較有可能是看來空置的陣營。因此他們是將水的出現視作兆頭,以為敵軍內哄,互相擊殺,逃兵流散。實際上,美索不達米亞一個觀兆系列文獻指出河水如果帶血,內部不和會導致軍隊自我為敵,兄弟鬩牆。亞述對戰爭的描繪又包括血流成河的場面。
三25 摩押的待遇 破壞生態環境的目的,是要在經濟上造成長期的破壞。水泉和農田的石頭終有一日能夠清除,但要重建有生產能力的農業經濟卻是漫長而艱巨的過程。水泉有時會改道到另一個較不合用的出口,田地所受的損壞可能嚴重到生產力大為降低的地步。砍伐樹木對於生態平衡更有嚴重的影響。除了樹蔭和木材的損失以外,表土侵蝕更能擴大林木喪失對環境構成的不良影響,加速田地荒廢的問題。有些果樹(如:棗椰樹)需二十年的培植才開始多產。摧毀農業基礎是侵略軍採取的典型戰術,目的是折磨被征服者,以及促使他們迅速投降。亞述的記錄和浮雕對於所採取的懲戒性手段記載得尤其詳盡。這些手段包括了砍伐樹木、破壞牧原,和毀壞供灌溉用的水道系統。
三25 吉珥哈列設 這是摩押南區首都的名字,又稱吉珥摩押(和合本:「摩押的基珥」;賽十五1)。學者考證為現代的凱拉克,位於亞嫩河以南十七哩,王道之上。考古學家未有在當地進行挖掘,但表層勘測顯示有少許鐵器時代遺跡。
三27 以孩童為祭 北非洲(迦太基)和薩丁尼亞的腓尼基遺址,都挖掘到以孩童為祭的考古證據。亞述時代(主前八至七世紀)的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也都奉行這個習俗。幾處經文都記載了把孩童以犧牲的形式奉獻給神明的作法,其目的有時是豐饒(彌六6∼7),有時是作戰勝利(士十一30∼40),如本節。然而聖經的律法卻是從不容許以此作為祭物,獻給耶和華的(申十八10)。某個主前八世紀的腓尼基碑文,記述基利家人與敵軍交鋒之前,向摩洛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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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7
把油供應給赤貧婦人
四1 先知門徒 請參看二章3節的注釋。
四1 債奴 由於古代近東自然環境缺乏穩定性,農民和小地主往往需要欠債。旱災和隨之而來的失收若果持續超過一年,問題只會更加嚴重。他們可能被逼得出售土地財產,甚至家人和自身。以色列法律顧及這種情況,一方面為債主提供合理的勞工期,另一方面亦為債奴規定時限。為奴不得超過六年,重獲自由後債務亦同時取消。對某些人來說,這可能是個適當的解決方法。但如果無地可回,很多人或會選擇繼續服侍債主,到城市謀生,或者參軍。
四2 油 油是橄欖油;易燃,烹飪時可作酥化劑。烹飪前通常先與穀物調合,有時可塗在麵團上面。
四8∼37
以利沙和書念婦人
四8 書念 書念位於耶斯列穀東端,摩利岡的西南麓。這城名列於埃及的行程表中,其遺址有鐵器時代的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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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瞰書念及耶斯列穀
四10 屋頂的房間 鐵器時代以色列的典型房屋是所謂的四室房屋。一樓的後室寬度與房屋相等。前部分作三個彼此平行,但與後室成直角的房間。中間的一個經常是露天的院子。學者相信這些屋子大部分樓高都是兩層,但存留至今可供考古學家觀察的卻少之又少。本節所用建築術語之含義已不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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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瑣一間西室房屋的遺跡
四16∼35 兒子的賞賜、收取、復蘇 在烏加列史詩《阿赫特》中,正義的達尼珥王蒙神明賜予兒子(阿赫特)。由於失寵於神明,其生命被奪去,後來得以複生,顯然是神明使他復蘇。
阿赫特的記載的細節和本段雖然全無共同之處,神明有能力賞賜、收取、重新賜與,卻是常見的主題。
四18∼20 死因 學者雖然通常將兒子的死亡歸因於中暑,其他看法還有腦出血、腦瘧疾、腦膜炎。但聖經所記細節太少,因此診斷不可能太有把握。
四23 月朔和安息日 由於使用陰曆,古以色列人每隔二十九至三十天,把每月的初一日,即新月初現之時,慶賀為節期。當日和安息日一樣,需要中止一切工作(見:摩八5),並且獻上祭物(民二十八11∼15)。在王國時代,君王是這些慶典的要角(見:結四十五17)。
月朔從主前第三千年紀末葉,直到主前第一千年紀中期的新巴比倫帝國時代,也是美索不達米亞的重要節期。這是一般人諮詢先見或尋求默示的良機,這可能是以利沙和這些聖日有關的原因。
四25 迦密山 由於聖經沒有提供以利沙住在迦密山何處的資料,準確地點難以斷定。然而書念和迦密山區的距離約有二十哩。
四27 抱住神人的腳 抱腳是自卑和懇求的表示。此舉在舊約雖然不復重現,亞喀得文獻卻記載了各種各樣的亡命之徒和求助之人,抱住王的腳來表示順從或降服,以及作出請願。
四29 束上腰 為求保證長衣不會對劇烈運動構成干擾,外衣的下擺可以拉起來綁在腰帶底下。
四29 把杖放在孩子臉上 除本段以外,聖經再沒有提到過先知有杖的配備(摩西的杖是另一個希伯來語字眼),這字在其他經文中只是指用作支持身體的普通杖子──很多時候是拐杖或手杖。第31節似乎顯示以利沙和基哈西相信這杖有可能使孩子復蘇。按照亞喀得的咒語文獻,杖有時是驅趕阿薩庫(asakku,帶來疾病和發燒)邪靈的器具。由於孩子感到疼痛的是頭部,杖要放在他的臉上。
四34 以利沙採取的步驟 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咒語文學中,器官與器官的接觸是邪靈控制物件──附身──的方法。按照這種信念,生機或活力能夠借著不同器官的接觸,從一個身體轉移到另一個身體。先知仿照據稱為邪靈所用的方法,就能靠著耶和華的力量(留意他的禱告)趕鬼,使孩子複生。不少學者認為這是聖經之中感應法術最明顯的例證之一。
四35 打了七個噴嚏 譯作「噴嚏」的字眼只在本節出現,含義不明。按照上文下理,這字指「抽搐」或「呻吟」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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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38∼41
毒湯
四38 吉甲 位置不能確定;參看二章1節的注釋。
四38 鍋 這是供煮食用的寬口鍋子。可以是陶器,也可以是金屬製品。
四39 熬湯的作料 學者一般相信有毒的作料是稱為苦西瓜(colocynth)的黃瓜,今日普遍稱為「所多瑪蘋果」(apple of Sodom)其毒足以致命。
四41 加面 粗麵粉和細麵粉被視為有驅除邪術的法力。古代近東的施咒或儀式經常用得上它,只是不如本節所述。麵粉有時可以製作麵團小像,用於法術儀式中。有時則在施法物件周圍灑上麵粉圓圈。以利沙所採取的步驟往往都與法術界有相像之處,但永不依照常見的方式,也沒有儀式性的成分。
四42∼44
喂飽多人
四42 巴力沙利沙 巴力沙利沙的傳統位置是沙侖平原上的伯薩里薩(Bethsarisa),在約帕西北偏西約十五哩外。其他解經家則採取比較接近吉甲的地點,如以法蓮山地東部,伯特利西北約六哩的隱薩米亞(Ein Samiya)。
四42 送給以利沙的禮物 禮物中的初熟的果子通常是獻到神殿中給祭司使用的。身為神人的以利沙顯然也有資格接受這等禮物。
五1∼27
以利沙和乃縵
五1 亞蘭/敘利亞 以色列北面的亞蘭地,希臘人稱為敘利亞。現有證據顯示亞蘭人主前第二千年紀一直在幼發拉底河上游定居,開始時是農村居民和牧人,後來在政治上成為聯盟國。在這時期他們有時是盟友,有時則是為以色列帶來最多侵擾的敵人。
五1 痲瘋 研究本節用語的學者認為經常譯作「大痲瘋」的字眼,正確的翻譯應該是「(皮膚)損害」,或可以用較不專門的「鱗屑狀皮膚病」。這些皮膚上的斑點可能有發腫、流膿,或鱗屑的問題。亞喀得語的用語亦同樣廣泛;巴比倫人也是視之為不潔,又看為神明的懲罰。在古代近東,臨床痲瘋病(漢森氏病)要到亞歷山大大帝時代,才有發生的記錄。並且漢森氏病最主要的病症一個也沒有在古代文獻中出現,反之,所列的症狀卻顯示與漢森氏病無關。經文不把它形容為傳染性的病症。現代醫學照所記的描述,可以診斷為牛皮癬、濕疹、瘌痢、脂漏性皮膚炎,以及一系列的黴菌感染。整個文化對皮膚病的憎惡,可能是因為它看來(有時還有氣味)彷佛死屍腐爛的皮膚,因而與死亡有關。自然而然的厭惡感,加上基於儀式而非醫藥因素的隔離,使患者被社會遺棄之地位嚴重惡化。
五5 乃縵的禮物 乃縵所攜同的是數額驚人的禮物。十他連得等於三萬舍客勒,換言之大約七百五十磅銀子。六千舍客勒金子約是一百五十磅(一舍客勒金子大致等於十五舍客勒銀子)。換算到今日的購買力,這是七億五千萬美元。典型的年薪是十舍客勒銀子,一舍客勒金子可以買一噸穀物,可見這數額是何等巨大。
五6 向外國君王求醫 君王為疾病向異邦君王求助的例子有好幾個。赫人對巴比倫的驅邪者有很高的評價。埃及大夫則以醫術精湛聞名,其眼科尤然。
五7 撕裂衣服 撕裂衣服,特別是王袍,是示哀的意思。後者表示此乃全國性的危機或災難。聖經一直沒有告訴我們當時誰是以色列王,但和以利沙接觸的主要是約蘭王。
五10 約但之旅 以利沙大概是在撒瑪利亞(見24節的注釋),到約但河大約是四十哩的路程。撒瑪利亞和約但河之間並沒有直接、易走的途徑。他大概要循所來的原路北上多坍,沿多坍穀到耶斯列平原,再從耶斯列穿越基利波山隘,經伯珊下到約但河。
五10 沐浴七回 按照美索不達米亞的南布林比(namburbi)儀式,保護性淨化的方法是面對上游浸水七次,再面對下游浸水七次。儀式又包括把獻給伊亞神的禮物放入水中。其信念是流水能將不潔帶到冥界。以利沙在此所選擇的,也是一個對於生活在充斥著法術儀式的世界�堶惜坐H,有相當熟悉程度的步驟。從醫學角度而言,以色列好幾處地方(如:提比哩亞附近),都有能夠使患上某些疾病的皮膚恢復健康的溫泉。然而經文特別提到約但河,不得與礦泉相混淆。
五11 預期的步驟 乃縵顯然預期以利沙使用別的方法。呼召和念咒時經常同時需要舉手(這譯法比「搖手」為佳)。亞蘭的劄庫爾(Zakkur)碑文和好些浮雕都描述舉手祈禱的動作(右手舉起,手心向內,肘部彎曲)。亞喀得文獻中稱為舒伊拉(shuilla,舉起手)的一系列的咒語,現存的抄本都是來自當代。這些著作以呼召和讚美神明的禱文開始,逐步提升至祈求平息怒氣、保護、驅邪的禱告。按照古代的世界觀,執行儀式而不召請專人按照正當的動作念咒,主持一切步驟,是很不尋常的一回事。毋需專家在場,使乃縵誤以為任何水源都有淨化的功效。他預期以利沙以專人的身分使他的病情改觀,以利沙卻故意不擔任這角色。
五12 亞罷拿和法珥法 部分古卷的異文作「亞曼拿」(Amana)大概比亞罷拿(Abana)為佳,因為前利巴嫩山脈有亞曼拿山,又有亞曼拿河(今名巴拉達河〔Barada〕)從山側流入大馬士革平原。法珥法河的位置則較難確定。它可能是從黑門山側流進大馬士革東南面沼澤地帶的阿瓦吉河(el-Awaj)。
五17 將土帶回 乃縵坦言他帶這些泥土回去是要用來獻祭。這話表示他有意用帶回去的泥土築壇(本節所用的「土」,與出埃及記二十24,命令他們建築土壇的字眼相同;進一步資料見:該節經文的注釋)。
五18 臨門廟 臨門(Rimmon = Ramman「打雷者」)相信是亞蘭諸神之首,風暴之神哈達的別號。學者對兩者之間的關係雖然很有把握,這名字在聖經以外依然從未出現(見:亞十二11之「哈達臨門」)。大馬士革(大馬色)有限的挖掘未能發現本節所述的廟宇,然而烏邁亞德清真寺(Umayyad Mosque)的基石之中,有一塊發現是來自這時代的立石碑(orthostat)。這碑用玄武岩製造,上刻文字。它在此被發現,表示清真寺可能是建於古代廟宇遺址之上。
五22 先知門徒 請參看二章3節的注釋。
五22∼23 基哈西所求 與乃縵準備好要付的數目相比,基哈西的要求絕不過分,但這筆款項依然相當可觀。一他連得銀子是三百年的薪金(對於年薪三萬五千元的人來說,這就等於一千萬元了),乃縵更給他雙倍。基哈西所冀求的是一生無憂。
五24 山岡 新國際本譯作「山岡」(和合本同)的字眼是個專用術語,指通常與王城相連的衛城。這字顯示以利沙當時住在撒瑪利亞。
五26 指摘基哈西 無論這筆金錢是乃縵的私產還是來自亞蘭王的國庫,基哈西都可以自辯說他是收回掠自以色列的物而已。但基哈西的動機與慈惠和充實國庫無關。以利沙口中的「橄欖園、葡萄園、牛羊、僕婢」,是指他用這些錢可以買什麼東西。新得的財富能夠為他帶來終生受用不盡的奢華和安逸。基哈西把作為先知的高貴呼召,貶低為出租神能力圖利的行業。
五27 病症的轉移 初民相信祝巫能夠借著魔法和咒語使人患病。消除疾病的儀式(如:南布林布儀式)通常包括將邪惡轉移到某個對象,然後把它丟棄。一般觀念是乃縵的病藉沐浴儀式轉移到水中,隨流水消逝。但乃縵也曾觸摸過帶來的禮物,本段將禮物視作將邪惡轉移的媒介。這概念和我們所謂的接觸傳染病原相仿(但在醫學上沒有一個皮膚病的病原體能夠如此迅速地藉自然方法傳播)。
五27 基哈西的厄運 請參看五章1節的注釋中有關大痲瘋的討論。這不是死刑,他不但沒有生命的危險,連健康也沒有危險。這病可算為社會性疾病,被社會遺棄是其主要後果。這病像「雪」的形容最可能是指它像雪花片片,不是指顏色(某些譯本中的「白」字是加上去的)。
六1∼7
斧頭失而復得
六1 先知門徒 請參看二章3節的注釋。
六2 建屋的木料 由於聚會聽以利沙講學的地方太小,他們決意合作建築一個較大的場所。森林茂密的約但河谷是獲取木料的理想地方(皂莢木、垂絲柳、柳樹的可能性最高)。
六5 鐵斧頭 這時進入鐵器時代已久,然而鐵器隨著打鐵和冶煉科技的進步,雖然日漸廣泛,卻仍是高價貴重之物。
六6 斧頭漂上來 法術有一類牽涉接觸和轉移禮儀。與具有法力的物件的接觸,能夠將屬性和特徵從一個物件轉移到另一個物件。聖經沒有說明以利沙砍下來的是哪種木頭,但美索不達米亞儀式所用的通常是垂絲柳木。神的先知如此廣泛使用似乎與法術有關的活動,或許有人會覺得不宜。但不能否認的一點,是在古代的人眼中他就像是施行魔法一樣。請參看四章34節,四章41節,五章11節的注釋。
六8∼23
目迷之亞蘭軍被以利沙所擒
六9∼11 先知提供軍事資料 按照古代近東先知活動的例證,君王經常向先知諮詢軍事事務。然而以利沙提供的情報,卻遠比其他文獻中的例子來得具體。
六13 多坍 住於多坍遺址的這城十分壯觀,占地約二十五英畝,位於撒瑪利亞北面十哩,行商和牧人北上耶斯列平原的主要大道之上。城周(多坍穀)是良好的牧場,因此早在初銅器時代(主前3200∼2400年)已經發展成主要的城市,並且對行旅來說是自然的地標。經外文獻雖然沒有提及這城,考古學家卻已肯定鐵器時代第二期,當地有大規模定居的痕跡。
六17 火車火馬 經文不是說火車火馬遍佈眾山(複數),而是滿了(一個)山,並且圍繞以利沙。這一點顯示這「山」是多坍城所在的遺址(這城比四周的平原高出兩百呎)。他們代表先知的侍衛。耶和華經常被稱為「萬軍之主」,即天軍的統帥。祂這隊戰車來此是要作戰。有關火車火馬的進一步討論,可參看二章11∼13節的注釋。有關耶和華作為神聖戰士,則可參看:撒母耳記上四3∼7的注釋。
六18 眼目昏迷 用來形容昏迷的字眼,本段以外只用來描述所多瑪城中羅得家門外聚集的人群(創十九)。這字與亞喀得語中晝盲症一字有關,在希伯來語(和亞蘭語)中,又用來形容夜盲症(與創十九吻合)。按照亞喀得文獻,上述兩種病症都需要法術來醫治。晝盲症和夜盲症的主要病因,都是缺乏維生素 A,而維生素 B 的缺欠,可能亦助長了兩處經文都顯然提及的昏亂感覺。所以醫治這些症狀的法術中,主要的一步使用了(富於維生素 A 的)肝臟,是很值得留意的一點。杜庫提寧努他史詩一個值得注意的段落中,這位亞述王記述諸神如何站在他的一方,沙馬士(太陽和正義之神)據稱使敵軍目盲。
六19 多坍到撒瑪利亞的路 要領這個看不清楚,神志昏亂的軍隊走路,這段十哩的路程可能需要頗多時間才能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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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坍遺址
六21 我父阿 「父親」的稱號在希伯來和亞喀得語中,可以是指一組人的領袖。同樣「兒子」是指該組人的一份子。王用這稱號表示他接受以利沙的地位,並且反映他對神人的尊重。
六22∼23 戰俘的待遇 「弓的俘虜」是亞述文獻中形容作為戰利品之人的一個字眼。勝利者可隨意處置他們,或以他們為苦役,或出售為奴,或把他們釋放。以利沙的用意是要趁此機會和亞蘭建立友好關係。為他們擺設的是個盛宴,甚至可能是建立條約協議等特殊場合而設的團體性筵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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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4∼七20
撒瑪利亞之圍
六24 便哈達 這時代的亞蘭歷史還有許多需要澄清的地方。問題至少有一部分是因為好幾位君王都名叫便哈達(即「哈達神之子」)。撒縵以色三世的碑文則將當時在位之人名為哈大底謝,使問題更加複雜(見:撒下八3的注釋)。第一位便哈達在列王紀上第十五章出現,他在位年間是在主前九世紀,但作出更準確的日期考證已不可能。列王紀下八章中被哈薛所謀殺的王名叫便哈達(約主前842年),但後來繼哈薛作王的人,也是名叫便哈達(王下十三24)。便哈達其名在一篇奉獻給默珥卡特神的碑文中出現,但卻不清楚是指哪一個便哈達。學者提出諸王的年代次序可能是:便哈達一世(王上十五),便哈達二世(王上二十),哈大底謝(撒縵以色三世的碑文,有人認為這是便哈達的異體),便哈達三世(默珥卡特碑文,王下八章),哈薛,便哈達四世。古代近東暫時再沒有其他材料,來解答這個謎。本段如果是按照正當時序記錄,當時在位的就必然是便哈達三世。但如果本段不是按照時序,而是主題性地記載當時的史實,則這圍城之王可能是哈薛的繼承人。
六25 圍城導致饑荒 圍城的用意就是要使城中居民極度饑渴,因而不戰而降。本節的饑荒與自然環境無關,而是圍城導致糧食用盡的結果。
六25 賤糧的價格 「驢頭」應該是人最不想吃的東西了,但仍以高得荒謬的價錢出售。標準的月薪大約只有一舍客勒。本節的第二項可能真是鴿子糞(直譯;和合本,NIV 註腳),它有在極度艱難處境中用作食物的記錄;但也可能是某種有刺皂莢樹的豆莢(NIV),這字在亞喀得語偶爾有此用法。這東西不論是用作食物還是燃料,幾盎司(按照 NIV,約0.3公升)已經值多個月的薪水了。按照《納蘭辛的古他傳奇》(Cuthean Legend of Naram-Sin;納蘭辛在主前第三千年紀末葉統治美索不達米亞),六夸脫半的大麥(不足一星期的糧食)在圍城之時值銀子五十舍客勒(五年的薪水)。
六29 人吃人 人互相吃食是主前七世紀亞述條約的標準咒詛之一。在面臨饑饉之時,這是逼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嚴重饑荒(例證可見于《阿特拉哈西斯史詩》)和圍城(如:主前650年左右亞述巴尼帕圍攻巴比倫)都能使食物供應斷絕,導致本段經文所述,或條約所預期的這種絕望。圍城在古代經常發生,故此,這種情況並不如想像中的罕見。
六32 長老 長老是城鎮和支派中具有影響力之家族的代表。他們與以利沙同坐,期待他領受默示,指示行動方針或宣告拯救將臨。然而這位聖經不記其名的君王顯然因為久等默示,此時已經忍無可忍(33節),認定這次圍城是耶和華的懲罰。在以色列,視先知為宣告者和視先知為唆使者兩個概念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分界。因為古代普遍的觀念,是長於此道之人有能力驅使神明服從他說的話,而以色列依然未能擺脫這種觀念。以色列王認為激動耶和華對撒瑪利亞採取行動之事,以利沙難辭其咎。
七1 價格改變 一細亞約等於七夸脫半,大約足夠一個成人一星期的食用,故此本節的價格仍是過高(然而參較六25的注釋,就可看出處境已經大為改善)。巴比倫文獻提供了價格的資料。在正常情形下,一舍客勒可以買到大約一百夸脫大麥,但這時只能買到十五夸脫。亞述巴尼帕圍攻巴比倫時,一舍客勒只能買十夸脫大麥。一家四口糊口所需大約是每日四夸脫大麥。
七2 軍長 學者相信這�堜狴峈漲r眼原本是指戰車上的第三名隊員,這人的職責是持盾保護駕車者和弓箭手。後來則在戰車場合以外,泛指拿兵器的人,或在行政事務中作王輔助的人。
七2 天上的窗戶 經文用富有詩意的「天上的窗戶」一語,來形容降雨的出口。這不是科學化的用語,而是從說話之人的角度描述,就如「日落」一類現代用語一樣。除本節以外,這個說法在古代近東文獻中出現的惟一案例是巴力建屋的神話。他居所的窗戶被形容為雲層的裂口。但即使在此也和雨水無關。軍長只是泛稱神的供應,因為討論的主題是食物,不是水。
七3 大痲瘋 有關在此譯作「大痲瘋」的皮膚病患,可參看五章1節的注釋。這些被社會遺棄者比城中的人更加貧乏。
七6 赫人和埃及人的軍隊 赫人幾個世紀以前已經離開了安那托利亞的家鄉,在亞蘭以北,以迦基米施和卡拉特珀(Karatepe)等城邦為中心的地區定居。在這時代,哈馬很可能仍是赫人城邦之一。赫人諸邦和亞蘭人之間素來已有爭戰。埃及則比較難以解釋,因為甚少證據顯示這時代的埃及在黎凡特地區有活躍或有興趣的跡象。此外,埃及人有複數的「諸王」也很奇怪。部分學者提出此字應作「穆斯�堙v(Musri;原文 ms]ry),不是「埃及」(希伯來原文 ms]rym)。其地點雖然未有定論,所指的卻就是同時代撒縵以色三世碑文中的穆斯�堙C穆斯�堿O主前八五三年誇誇一役中,與撒縵以色三世作戰的「哈提地」聯軍的一份子。在主前八四一年撒縵以色三世黑色石碑的進貢名單中,穆斯�堣圻W緊接在以色列王耶戶之後。這穆斯�堶Y如很多學者所假定是埃及的話,本節就證明了埃及在這地區活躍。它若在北敘利亞,則其位置至今不明。部分學者支援這論點,因為主前八世紀亞蘭的塞菲雷條約,也提到它是阿爾帕德(Arpad;北敘利亞之阿勒坡以北)的鄰邦,其他學者則認為這個穆斯�堣ㄛO地名,而是君王的名字。
七10 守城門的 有牆城市的城門必然在晚上關鎖,圍城之時當然長期上閂。
七15 亞蘭撤退 撒瑪利亞的領袖懷疑這是古時十分有名的計策──表面放棄圍城返國,暗地設下伏兵。幾個世紀前希臘攻取特洛伊城,大概是這計策之使用最有名的例證。史詩《伊里亞德》記載了這場戰事的始末。他們追蹤撤逃的亞蘭人,直到四十多哩以外的約但河為止。
八1∼6
書念婦人的田地
八2 非利士地 撒瑪利亞每年的雨量雖然比南面的沿海平原(非利士地)稍多,近海的洪水氾濫的沖積平原卻比較不受雨量影響,是捱過饑荒的理想地方。
八3∼6 土地充公 棄置的土地照例歸王室所有,直至有人認領為止。申請者是這婦人證明她丈夫已經去世。在這情況下,她可以代兒子申請,因為他是這地的合法繼承人。
八6 田地的收入 田地的收益通常不歸原主,因為這算為保養田地,在其上耕種之人的報酬。
八7∼15
哈薛作亞蘭王
八7 大馬色 撒瑪利亞到大馬色是一百二十五哩左右,大約是一星期多一點的腳程。大馬色是亞蘭的首都和王室的所在地。有關此地的進一步討論,可參看:撒母耳記下八5的注釋。
八7 便哈達 有關辨識任何一名便哈達身分所面對的混淆,請參看六章24節的注釋。由於哈薛本年登基,這是主前八四二年。按照撒縵以色的記載哈薛所謀殺的是哈大底謝。
八8 哈薛 哈薛出現於同時代的撒縵以色三世的記錄中,被指為篡位者。他的在位日期是主前八四二年至八○○年左右。幾個亞蘭和亞述的片斷碑文都曾經提及他的名字。曾經在誇誇阻擋了撒縵以色三世的西方聯盟,於主前八四○年代解體。然而繼續其反亞述政策的哈薛依然抵抗多年,經歷了好幾場對陣戰,和一次不成功的大馬色之圍(他仍被逼繳納極重的朝貢)。撒縵以色三世主前八三六年起注意力轉移到其他地方(主要是烏拉爾圖),繼承者亦無能,以致哈薛在位的大部分時間,都能夠集中精神對付以色列。有關他對以色列採取的軍事行動,可參看十章32節的注釋。
八8 求問耶和華 亞蘭人雖不崇拜耶和華,卻不會否認祂的存在或能力。古代的多神觀念是個神明數目沒有限制的系統,不論是什麼神明,其能力都會受到尊重。先知亦同樣備受崇敬,患病時絕不會放棄求問他們的機會。此舉雖有可能得罪巴力宗教的僧侶(見一2的注釋),能夠從神界獲取默示總是值得一冒的險。
八9 禮物 乃縵的禮物數額驚人,本節的也是一樣。初民奉獻禮物給神明往往是存心操縱神明,或使神明自覺不好意思推辭,這禮物也必須從這角度理解。
亞蘭王相信先知有能力影響所代表的神明,這是他謀取吉語的方法。他高價索求的不是假報告,而是要先知說出具有神明能力的大能言語。
八12 被攻取城市的待遇 本節所列的戰術是防止將來叛亂的標準措施。設防城市(保障)一旦被焚毀,以後作亂時就不能用作集合軍隊的地點。男丁、兒童、嬰孩被殺,現時和將來的軍隊就被摧毀。主前九世紀亞述的戰績記錄曾經提及焚燒男女孩童。剖開孕婦甚少出現於史料之中。按照一首讚美戰功的詩歌,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一世(約主前1100年)有此作為。新巴比倫帝國的一首挽歌亦順帶提及這種行徑。
八13 狗 狗被視為常見的有害動物。自比為狗是謙虛和自貶的表示。拉吉信件和亞馬拿書信都有類似用法的例證。
八16∼24
猶大王約蘭
有關本段的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二十一章的注釋。
八25∼29
猶大王亞哈謝
有關本段的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二十二章的注釋。
九1∼29
耶戶兵變
九1 膏立君王 古代近東某些地方有膏立君王的慣例。埃及人和赫人相信受膏能保護其人不受冥界神靈之害。大部分證據來自赫人描述登基典禮的史料。美索不達米亞的君王則沒有膏立的證據。埃及法老不受膏立,但卻膏立其臣子和藩屬。膏立確認他們受其統治,同時表示受他保護。亞馬拿文獻中提到努哈瑟(位於今敘利亞)的王受法老所膏。這模式符合耶戶受膏,表示他得到眾先知而至於耶和華支持的觀念。在撒母耳記下二4,膏立大衛的則是百姓。此舉顯示大衛和受他統治的人之間,某種契約的存在。努斯人訂立商業合同時,以油彼此相膏。在埃及,油膏抹也用在婚禮中。按照以色列的慣例,膏抹是揀選的象徵,經常和聖靈的賞賜有密切關係。此外,在整個古代世界,膏抹都是一個人法律地位得到提升的象徵。保護和身分改變兩個概念,可能都與君王受膏有關。膏抹能在國位上保護他,並且使他與神界認同。
九1 基列的拉末 基列的拉末之實際地點未能肯定。大部分學者根據遺址大小、地點,和表層勘測所發現的鐵器時代陶片,接受蘭米思遺址就是這城的理論。這看法若是正確,基列的拉末便是位於王道之上,大馬色南下之路轉往西行的轉捩點那�堙C這路在伯珊附近渡過約但河,進入耶斯列穀,與主要的大幹道會合(見:創三十八有關商道的附論,第88頁)。
九6∼10 先知和政變的策動 南國猶大王位接替的根據,是永遠確立於神和大衛家所立的約上。北國以色列按照先知的宣告而建立(王上十一29∼39),但王朝的接續卻沒有保證。每個主要王朝(耶羅波安、巴沙、暗利、耶戶)的興衰都與先知的宣告相符。指定為王之人有時甘於等待時機成熟(耶羅波安),但在別的情況下,一如本節,先知宣告就激發了政變。古代近東的祭司經常是政治事務的要角,但古代近東其他地方的先知,卻沒有一人扮演以色列立王者的角色。無論如何,古代近東的普遍觀念是先知不但宣講神明的資訊,更在宣講之際觸發神明的行動。亞述王以撒哈頓對藩屬指示,要他們舉報任何不合宜或批評的話,特別提到先知、超脫式預言者,和解夢家。難怪對君王不友善的先知必須監視,免得他製造混亂。如此,君王想要囚禁這種先知,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的話一出口,已經有煽動叛亂或帶來厄運之虞。
九14 基列的拉末的戰事 本年是主前八四一年,發生事件的次序十分複雜。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在該年向亞蘭發動侵略,與哈薛發生了一連串軍事衝突。按照撒縵以色的記錄,哈薛與他在黑門山對陣作戰,被他打敗,但成功地撤退回到大馬色。撒縵以色圍城攻打但不能成功,故此將怒氣發洩在基列的拉末東鄰的浩蘭(Hauran)地區上。他從此處進軍迦密山,並在迦密山收納了耶戶的貢物。從浩蘭到迦密山,耶斯列平原是必經之路。將這一切事件併合為一,則須假定亞蘭是在該年初春進攻基列的拉末,被猶大和以色列聯軍迎擊。按照撒縵以色三世的慣例,他是在西曆五月一日左右出師。從亞述到大馬色約有五百五十哩,因此,他要到六月中旬才能走完這段路程。哈薛一聽到撒縵以色將臨的消息,便迅速北上,在黑門山迎戰亞述大軍。仍在基列的拉末的耶戶也聽到亞述入侵的消息,他所面對的問題是以色列當持什麼立場。靠著親亞述黨的支持和先知的膏抹的扶助,耶戶發動政變。耶戶趁撒縵以色圍攻大馬色失敗,以及大肆摧殘浩蘭地區之際,著手屠殺亞哈全家和巴力的信徒。大權一旦穩握,耶戶即容許撒縵以色過境穿越耶斯列平原,並且在迦密山獻上貢物。
九14∼16 基列的拉末到耶斯列的路程 從基列的拉末到耶斯列大約是四十五哩的路程。耶斯列的遺址占地十五英畝,位於摩利岡和基利波山之間,耶斯列谷東南端的入口之處。亞哈在此興建過冬的陪都。在此的挖掘發現了可以上溯到這個時代的大型王宮禁院,佔據了遺址的一大部分(見九30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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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斯列遺址的挖掘
九17∼20 打發信差迎接馬兵 戰車小隊迅速逼近的原因有好幾個,但沒有一個是吉兆。他們不是被敵軍追趕就是存惡意而來。打發出去的騎士可以是把資訊帶回給王的信差,也可以是談判代表。本段反常之處是情況這麼不明朗,二王竟還親冒大險(顯然還沒有侍衛)出迎耶戶(21節)。
九21 拿伯 有關與拿伯有關的事件背景,可參看:列王紀上二十一章的注釋。
九22 淫行邪術 早在主前第二千年紀中葉,這罪名已被用作廢黜太后的根據。赫人君王穆希利二世反對去世父王的巴比倫籍妻子,宣稱她施行邪術。值得留意的一點是在場兩位君王與耶洗別都有親戚關係:她是以色列王約蘭的母親,猶大王亞哈謝的外祖母。
九27 園亭之路、姑珥、以伯蓮、米吉多 亞哈謝從耶斯列取南行之路。這是回家(猶大)的方向,但前往北國首都撒瑪利亞也是走這條路;他在那�堨i望得到保護。南行之路沿基利波山的山麓繞過耶斯列穀的東緣。伯哈幹(Beth Haggan;NIV、和合本:「園亭之路」)是這路從山谷出來進入多坍平原,從此前往撒瑪利亞山區的地點。以伯蓮位於這個平原北端的小丘頂部,距離耶斯列差不多十哩,急於逃命的戰車不出半小時就能走到這�堙A但距離撒瑪利亞仍有十五哩。此時決定前往米吉多,戰車改道轉往西北。米吉多隻在十二哩外,同樣能為重傷的君王提供庇護,並且沿著耶斯列平原西南緣所走的是平坦大路。
伯哈幹是今日的詹寧(Jenin),曾經在埃及的碎陶咒詛文獻中出現,亞馬拿文獻稱之為金納(Gina)。當地的遺址占地七英畝,出土文物包括鐵器時代的陶片。杜得模斯三世年表中曾經提及以伯蓮,按照學者的考證是現代的伯珥阿梅廢墟。這兩個遺址都未進行考古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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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30∼十17
誅滅亞哈家
九30 耶洗別的舉動 初民使用科爾粉(kohl;成分是方鉛礦〔硫化鉛〕或輝銻礦〔三硫化銻〕)調油或水作為眼線的化妝品,使其杏形更加顯著。美髮程式可能包括香水、染料、辮發的使用。耶洗別的目的是使自己不論在形貌、社會,還是政治上都有吸引力。女子憑窗而望是個常見的題材,可見于甯魯德、撒瑪利亞、阿斯蘭塔什出土的精美象牙雕刻中(後者的女子頭戴埃及的假髮)。
文學中的女子眺望天際,是等待丈夫或兒子從戰場歸回(見:士五28的注釋)。但一般看法都認為象牙雕刻中的女子是妓女,可能和亞施他特的崇拜有關。本節可能是暗指耶洗別所贊助的亞施他特和異邦崇拜的關係(留意耶戶在第22節對她的指控)。
九30 耶斯列的王宮 耶斯列的王宮於一九九○年代初葉出土,長方形的宮殿範圍占地約十一英畝,繞以夾壁圍牆,四角有城樓,並建有六室城門、護城壕、土制護堤。護壕是從岩石鑿出,平均寬度三十呎,在好幾處地方深度幾達二十呎。巴勒斯坦的護城河都是無水的(稱為護城幹壕),用意大概是防止敵軍在城牆之下開鑿隧道。耶斯列距離撒瑪利亞約有二十三哩。
九31 稱耶戶為「心利」 亞哈和耶洗別是暗利王朝的一份子,這王朝是從篡位者心利手上奪取大權(見:王上十六)。耶洗別提及這事件的意思,是警告耶戶他未必能夠穩握政權,可能也會被人推翻。「平安麼?」不但表示願意談判,更質問他是否相信毀滅亞哈一家能夠為國家、為他自己帶來平安。他可以採取的另一條策略是與她聯盟,因為政權接替具有連續性對他有益。她化妝之目的若是為使自己迷人,她可能是提出耶戶可以接收先王的禁宮,以建立自己政權的合法性(有關這慣例的討論,見:撒下三7的注釋)。西拿基立年表形容禁宮被他人所奪是失位的表示。
九32 太監 太監是受託照顧監管君王禁宮的官員。他們身為閹人,不會對禁宮中的女子構成威脅,也不會與這些女子生下被誤認為王裔的子女。值得提出的一點是,本節的希伯來用語所指的並不限於太監,部分學者相信這字連行政官員也包括在內。然而按照本節的背景,禁宮的管理人作為太后的隨從是最合理的看法。
九36 被狗所吃 亞述(特別是亞述王亞述巴尼帕)有把屍首丟在街上讓狗(以及豬、豺、鳥)吞吃的習慣。在一個案例中,屍首更被砍碎喂狗。條約咒詛也包括如此向叛徒宣告厄運。這種暴行的用意,是保證屍體不可能得到安葬,使這人的靈魂四處飄泊,不能在來生享受安息。亞喀得文獻《馬珥庫》(Malqu)咒語集大概記載了最值得注意的例子,一個行邪術(22節)女子所受的咒詛是被狗撕碎。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列王紀上十六4的注釋。
十1 耶斯列 請參看九章14∼16節的注釋。
十6 殺死舊王全家 存留被刺的君王的親人活命,內戰是咎由自取。親人在道義上有為舊王之死復仇的責任,亦必然能夠找到支持他們收復王位的人。因此對舊政權的統治者滅族,無論是在以色列還是全古代近東,都十分普遍。
十8 首級堆在城門口 亞述人有將陣亡和因叛亂被殺之人的首級放成一堆的習慣。這時代的慣例是堆在城門外面,警告其中居民叛亂者必受嚴懲。
十11 集體處死 本節譯作「密友」的,在亞喀得和烏加列史料中是個專門的字眼,指受宮廷供養的人。這些受王室的保護,享有宮廷特權者大概不是以色列人。除他們以外,亞哈的家人、行政官員、僧侶,皆被殺盡。
十12 牧人剪羊毛之處 此地(NIV:「牧人的伯艾吉〔Beth Eked〕」)必然是在耶斯列往撒瑪利亞幾乎長達三十哩的路上,但其位置並無有把握的考證。這地若是牧人聚會或集合羊群之處,多坍平原一帶該是合理地點。
十12∼14 亞哈謝親人的待遇 由於以色列王約蘭是猶大王亞哈謝的叔父或伯父,亞哈謝這些親人與亞哈家族至少有間接的血緣關係。單這一點便足以使他們惡運當頭了。本節中的坑是個水庫,牧人聚集之處自然有這設備。約瑟的兄長也是同樣在多坍一帶,把他囚禁在這樣一個水庫�堶情C
十15 與約拿達結盟 約拿達是利甲族的領袖。利甲族是以色列中一個頗為隱僻的部族。他們顯然是苦修者,以堅守半遊牧生涯(有人認為這是因為他們是遊行的工匠)和宗教上的保守主義(見:耶三十五章在兩個世紀後對他們的描述)為名。
十18∼27
剷除巴力祭儀
十19 巴力的大祭(登位節期) 古時即位的新王個個都會宣稱自己對於國神或地方性的神祇,比舊王虔誠。他們的承諾往往包括修理、重建、擴建、修飾神殿。這策略不但能夠賺取祭司和善男信女的支持,更有希望能夠博取神明對新政權的認可。自居為本地神祇的王室贊助人和首席支持者,對王來說是政治上正確的作法。耶戶可能是要舉辦登基節期的慶典,自己以巴力藩屬的身分登基,同時承認巴力登基為諸神之王。在這種慶典中缺席,很容易被視為叛國大罪。
十21 撒瑪利亞的巴力廟 在撒瑪利亞的挖掘至今尚未發現亞哈的巴力廟遺跡。有人提出這廟宇有助推廣亞哈和耶洗別鼓吹這城是巴力聖地的概念。這表示這城是個獨立的行政區域,正如南國的錫安亦往往如此。因此即使在耶戶被立為以色列王,亞哈家滅族之後,撒瑪利亞城──特別是廟宇場地──的控制權,依然必須分別處理。
十22 掌管禮服之人的禮服 這些禮服是巴力崇拜祭儀中穿著的法衣(番一8)。此外,在這種場合穿著聖服,很可能也不得佩帶武器──這一點對於耶戶的部下特別有利。
十26 柱像 迦南神殿的壁龕往往不是放置偶像,而是供奉立起來的聖石。這些通常是素淨的石磈,但偶爾亦有在石面以浮雕方式刻上神像的。
十27 作為廁所 當時習慣是在傳統原址重建廟宇,因為他們相信其位置來自神明的啟示,所以是屬於聖地。耶戶把它用作廁所(或作垃圾場),是要保證此地永遠不能再興建廟宇。如此,巴力祭儀在撒瑪利亞復興的機會便大為減少。
十28∼36
以色列王耶戶
十32 哈薛攻擊以色列 經文沒有提供軍事的詳情,只是形容整個外約但地區落在哈薛手上。主前八三八年以後,亞述幾十年之久沒有西來本區,亞蘭人因此得以著手建造自己的小型帝國。這處境一直延續至耶戶之子約哈斯年間(見:王下十二∼十三章的注釋)。
十34 亞述記錄中的耶戶 耶戶一登以色列的國位便立時向撒縵以色三世進貢,顯示他的支持者不但包括信奉耶和華的宗教保守派,更有政府中的親亞述黨(見九14的注釋)。這一黨的人認為被亞述擊敗是西方聯盟解體的必然結果,並且厭倦永無止境的戰爭。報告耶戶主前八四一年向亞述王撒縵以色所獻貢物的黑色棱柱,描繪耶戶卑微地俯伏於地。他所獻上的貢物包括金、銀和一些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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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棱柱上刻著耶戶進貢時俯伏在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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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1∼21
亞他利雅
有關本段的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二十二至二十三章的注釋。
十二1∼21
猶大王約阿施
有關本段的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二十四章的注釋。
十三1∼9
以色列王約哈斯
十三1 年代小注 按照蒂利的考據,以色列王約哈斯於主前八一四年登基;當年是猶大王約阿施二十三年。這時代亞述的注意力集中在別的地方,以致亞蘭人在哈薛的領導下得以擴張在本區的控制。
十三3 哈薛對以色列的控制 哈薛於主前八四二至八○○年是亞蘭─大馬色的王。他的名字也出現于敘利亞阿斯蘭塔什出土的象牙殘片,和亞述國之亞述城發現的圓筒印章上。亞述人宣稱曾經從哈薛那�媢雰�戰利品。這位亞蘭王曾於主前八四一年與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作戰,被他擊敗;但亞述人亦無法攻取哈薛的都城大馬色。亞述的威脅於主前八三六年之後衰減,哈薛得以集中精神攻打以色列和非利士。
十三5 脫離亞蘭的拯救者 聖經沒有說明這位「拯救者」(字根與「彌賽亞」一字相同)的名字。這句話令人聯想起士師時代的拯救者。這人可能是鄰邦的統治者,哈馬王察庫爾(Zakur)和亞述王阿達德尼拉�堣T世(Adad-Nirari III)這時都十分強盛。連猶大王約阿施也有人提出是可能的人選。
十三6 亞舍拉 迦南人的崇拜和以色列人在邱壇和城內神廟進行的混合宗教崇拜,其共通之處在於亞舍拉柱的豎立。究竟它不過是象徵樹木的木柱,還是刻有豐饒女神形像,還是聖林的一部分,仍然未有定論。列王紀下十七10形容「各青翠樹下」都有亞舍拉柱,似乎顯示這是為祭儀而立的柱子,而非種植的樹木。作為伊勒神的伴偶,亞舍拉顯然是個很受注重的女神,烏加列文獻(主前1600∼1200年)也曾提及對她的崇拜。亞舍拉崇拜到了主前第一千年紀依然在腓尼基盛行,並且在暗利和亞哈王朝時期引進以色列。她在聖經記載中惡名昭彰,表示其祭儀是耶和華崇拜的主要敵手。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出埃及記三十四13和士師記六25的注釋。
十三10∼25
以色列王約阿施
十三10 年代小注 按照蒂利的考據,約阿施在主前七九八年(猶大王約阿施三十七年)即位,作王十六年(至主前七八二年)。在這時期之內亞述日益活躍,在西方的影響力吸引了亞蘭的全副精神(見十三22∼25的注釋)。亞述王阿達德尼拉�堣T世(主前810∼783年)的碑文曾經指名提及猶大王約阿施。
十三14 以色列的戰車馬兵 這句在列王紀下二12也有出現的話,似乎是亞蘭戰爭時代的慣用口號。以利沙積極參與以色列的軍事活動,素來有耶和華參與以色列戰事中間人的名聲。按照當代的神話,有些神祇是神聖戰士戰車的駕馭者,把他送上戰場(見二11的注釋)。這稱號可能承認以利沙扮演了相同的角色──他來時,有耶和華與他同來。
十三15∼19 箭的象徵 以利沙的動作雖然與非以色列的法術手法有相似之處,並且也沒有指名提及以色列的神,神的旨意依然隱然見於本段之中。美索不達米亞的法術儀式雖然經常使用弓箭,這個似乎是仿效箭蔔術(belomancy)的儀式在其史料之中卻無例證。
十三22∼25 與亞蘭的接觸 經文在此與亞述的史料相吻合。亞述王桑希阿達德四世年間(Shamshi-Adad IV,主前824∼811年),亞述全神貫注於巴比倫的戰事,無暇西顧。亞蘭諸國得以擴張其勢力。到了阿達德尼拉�堣T世在位之時(主前811∼783年),亞述的注意力重回西線。阿達德尼拉�埵n幾個紀念碑,都描述他擊敗了大馬色和阿爾帕德(另一個亞蘭強國),並且向他們收納貢物。按照�媞蕞穨}(Tell al-Rima)出土之石碑的記錄,以色列王約阿施亦有朝貢給亞述人。大馬色被削弱到以色列可得拯救的地步,但後者亦至終成為亞述的附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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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面鳥瞰迦特西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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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1∼22
猶大王亞瑪謝
有關本段的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二十五章的注釋。
十四23∼29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
十四23 年代小注 按照蒂利的時序,耶羅波安二世在主前七八二年即位。在此以前(主前七九三年起),他可能與父王約阿施共政了十一年,也計算在他在位年數之內。這時以色列不受亞述和亞蘭的威脅,使他們有一段可以繁榮和擴張的安全時期。
十四25 收復故土 耶羅波安的擴張使以色列回復到所羅門在位時的版圖。帝國的北角是哈馬口(今名萊布韋;埃蔔拉文獻稱之為艾瑪圖〔Ematu〕,亞述史料稱之為拉布烏〔Lab'u〕),即大馬色北面四十五哩,今日黎巴嫩貝卡穀北部,奧朗底河發源地之一的地方。這是哈馬地的南界,因此也是迦南地的北界,和帝國的北界。埃及王杜得模斯三世的城市名單(主前十五世紀),和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的年表(主前八世紀)都曾經提及這城。亞拉巴海(或作亞拉巴幹河,參:摩六14)就是死海,是王國的南界。
十四25 迦特希弗 只有本節提到迦特希弗是約拿的故鄉。按考證此地是拿撒勒東北幾哩外的梅舍德(el-Meshed)。
十四27 前古典預言 在王國時代初期,先知宣講的主要對象是君王和宮廷,與古代近東其他地方的先知一樣。有人稱他們為「前古典先知」。但從主前八世紀開始,他們逐漸將焦點集中到百姓身上,成為社會/屬靈事務的評論員,這一種才是我們心目中的先知,稱為「古典先知」和「寫作先知」。他們的角色不是預告未來,而是向人解釋神的政策和計畫。在本段中約拿所扮演的是前古典先知的角色,他在約拿書的角色則比較近似當時發展中的古典先知。有關古代近東預言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申命記十八14∼22的注釋。
十四27 塗抹 「塗抹」一語來自洗淨蒲草紙卷,以便再用的典型埃及作法。按照美索不達米亞的信念,在碑文中塗抹祖先名字會觸犯神明。同樣,耶和華應許不塗抹以色列的名(把它毀滅),反應許施行拯救。
十四28 大馬色、猶大、哈馬 大馬色和哈馬都是有名的亞蘭邦國(進一步資料,見:撒下八)。但堯迪(Yaudi,和合本:「猶大」)卻不容易考證。堯迪很可能是亞述史料中的姚迪(Iaudi),學者一貫視後者為猶大。亞述當時無能阻止主前約七七三年至七四五年之間,以色列在耶羅波安統治之下的擴張。
十五1∼7
猶大王亞撒利雅(烏西雅)
有關本段的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二十六章的注釋。
十五8∼12
以色列王撒迦利雅
十五8 年代小注 撒迦利雅在主前七五三年統治了一段短時期。他與猶大王亞撒利雅(烏西雅)同時作王(約主前792∼740年)。
十五13∼16
以色列王沙龍
十五13 年代小注 沙龍在主前七五二年繼撒迦利雅統治了一個月。亞撒利雅仍在猶大執政。
十五16 得撒 得撒是耶羅波安王的住處之一,大概從巴沙王開始,更成為北國的首都,直到暗利遷都到撒瑪利亞為止(王上十六24)。學者把它考證為示劍東北七哩,前往伯珊路上的法爾阿遺址。此地高度適中,水源可靠(兩道水泉供水給法爾阿幹河),處於商道的戰略性位置之上,並且很容易便可到達亞當城旁的約但河渡口。城門和防禦設施是重建於中銅器時代遺跡的上面,遍佈城中的新住宅有中央計畫的痕跡。示撒入侵巴勒斯坦時,攻取城市的名單中提到這城,足見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
十五16 提斐薩 提斐薩(或他普亞)可能後來稱為敘利亞的撒普薩庫斯(Thapsacus),位於幼發拉底河(和合本:「伯拉大河」)北部的河曲。撒普薩庫斯一名要到主前四世紀才在希臘史家色諾芬(Xenophon)的著作中出現。提斐薩也被列為所羅門的城市之一(王上四24,提弗薩)。提斐薩與以色列的距離,顯出米拿現在亞述的衰落時期有很大的影響力。
十五16 孕婦的待遇 剖開孕婦甚少出現於史料之中。按照一首讚美戰功的詩歌,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一世(約主前1100年)有此作為。新巴比倫帝國的一首挽歌亦順帶提及這種行徑。
十五17∼22
以色列王米拿現
十五17 年代小注 按照蒂利的考證,米拿現的在位日期是主前七五二至七四二年。與以往三位以色列王一樣,他也是與猶大王亞撒利雅同時。他的任期亦與提革拉毘列色三世領導下的新亞述帝國有部分的重迭。
十五17∼22 亞述碑文中的米拿現 亞述年表描述米拿現和其他黎凡特地區的君王,一同向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又稱普勒或普盧〔Pulu〕)繳納極重的貢禮。他的名字又出現於近日在伊朗出土的一座亞述石碑上。所列的貢品包括了銀子、金子、錫、鐵、象皮、象牙、藍紫色和紅紫色的衣物、彩色的細麻衣服、駱駝。米拿現大概只送上了所列的部分貢物,沒有每樣都送上。
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的西方戰役(主前734∼732年)
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即位(主前743年)不久,便在敘利亞積極活動,試圖控制行經這個在經濟上極具戰略價值之地區的商道。到主前七三八年,他已成功地從本區大部分重要邦國(包括大馬色、各港市、撒瑪利亞)手上收納了貢物。接下來幾年他的注意力集中在烏拉爾圖(北方凡湖一帶),到主前七三五年時,他已控制該區。主前七三四年他發動了所謂第二次西方戰役。他最初的目標是率兵貫穿全區,沿大幹道直下迦薩,以炫示軍威,重新行使其控制權(特別是商道的控制),和收納貢物。一切史料都沒有提到他遭遇任何抵抗。主前七三三年亞述大軍重臨,大馬色是其主要攻擊目標。亞蘭人雖傷亡慘重,大馬色卻成功地抵受了亞述軍四十五日的圍攻。提革拉毘列色轉軍南下以色列地區,吞併了大片的以色列領土,立為亞述行省;夏瑣、米吉多等設防城皆被摧毀。以色列人被外遷了一萬三千人,但沒有遷入新居民。以致下加利利人口衰竭了幾代之久。戰役的最後階段發生在主前七三二年,大馬色城陷而被吞併。以色列王比加被處死,代之以親亞述的何細亞。
十五23∼26
以色列王比加轄
十五23 年代小注 米拿現之子比加轄於主前七四二年登基,作王二年。亞撒利雅仍是猶大的君王。
十五25 王宮�堛瑤矇牷@「衛所」一語以賽亞書十三22也使用過,並在對句中與「華美殿」對偶。這字在該處經文,似乎是特指在王宮場地之內的一個建築物。這建築物很可能是某種防禦工事。亞述君王建築的大型宮殿經常稱為「王的堡壘」。這些防禦工事能夠在城被攻破或發生叛亂時,在城內提供可供防守的陣地。
十五27∼31
以色列王比加
十五27 年代小注 經文指出亞撒利雅統治猶大最後一年,比加成為以色列王,作王據稱二十年。按照蒂利的考證,他的在位日期是主前七五二至七三二年,換言之他與米拿現和比加轄同時。若然,則這期間有超過一人自稱為王,吻合列王紀下的作者(們)對這動盪時期的形容。列王紀下的作者(們)可能從約但河東另立王國之時開始計算比加的王祚。這個複雜的問題依然有待解決。
十五25∼31 比加和亞述的戰役 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的年表稱比加為帕卡哈(Paqaha)。這年表宣稱以色列人推翻比加之後,提革拉毘列色代之以何細亞──以色列的最後一位君王(主前732年),並且向以色列索取極重的朝貢。
夏瑣已出土的一個水壺的把手殘片也有提及比加的名字。其上只有「屬比加之酒」的字樣。
十六1∼20
猶大王亞哈斯
有關第1∼9節的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二十八章的注釋。
十六10 在大馬色與提革拉毘列色會面 這次會面發生在主前七三二年大馬色陷落之後。作為藩屬的亞哈斯必須出席,重新表示臣服,同時參與亞述王的慶功宴。
十六10 大馬色的壇 亞哈斯仿造大馬色祭壇的理由似乎不是出乎亞述的壓力,而是由於這壇給他的印象。按照現有的史料,當時亞述並沒有強逼藩屬崇拜其主神亞述的習慣。因此本段似乎應當視作藝術創作,而非混合宗教的問題。至今未有任何考古或文獻資料描繪這壇有何特色。
十六14 銅壇 請參看:歷代志下四1的注釋。這是殿院中的主壇,所有祭牲都在此獻上。
十六14 重新排列祭壇 銅壇本來是放在聖殿的正東面,即殿門前面。亞哈斯的新壇原本是在殿院入口和銅壇之間。如今銅壇既被遷離東西軸心,安放在新壇以北的側位,焦點便轉移到新壇之上。換言之新壇實際上是取代了銅壇的地位。
十六15 功用分配 新壇上所執行的都是以色列獨有的儀式,在祭儀上並無創新之處,也沒有在以色列慣例中攙合異邦儀式。新壇照單全收了祭禮系統規定在銅壇執行的全部儀式。惟一一項在銅壇執行的功用,在以色列的儀式文學中卻沒有出現過。所用的動詞(和合本:「求問」)是或檢驗或審查的意思,可能表示檢驗獻祭祭牲的內臟是否提供兆頭。至於亞哈斯為何專把這功用留給銅壇卻理由不明。
十六17 朝貢 本節所述的是收集貢物的步驟之一。用來搬運銅海之水的盆子是安放在四面鑲版,有輪子的手推車上。在賽普勒斯出土的類似設施,按考證是所羅門時代的物件。支持銅海的銅牛(其描述可見於:代下四2∼5的注釋)能夠供應大量的銅,以滿足朝貢定額之所需。銅牛是主前九世紀時亞述王亞述巴尼帕所收貢物的一部分。
十六18 為亞述王所作的改建 本節所述的行動究竟是進一步搜集貢物給亞述人,還是反映亞哈斯向亞述的宗主地位表示臣服和肯定的修改,不容易斷定。所用的字眼都是意義不明的建築學辭彙。
十七1∼6
以色列王何細亞
十七1 年代小注 北國被亞述大肆毀滅的結果之一,是何細亞於主前七三二年登基。這時代南北兩國年代的對照十分複雜,並且沒有容易的解決辦法。學者公認君王共政發生過好幾次,是構成這混亂現象的因素之一。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在年表中宣稱他立何細亞為猶大國的王。
十七4 何細亞和亞述的關係 何細亞眼見埃及的勢力再次延伸到黎凡特地區,覺得有需要與埃及展開談判,以求擺脫亞述的權勢。埃及王梭的身分未能完全確定,但學者認為主前七三○至七一五年統治埃及三角洲東部地區(包括泰尼斯和布巴斯蒂斯)的奧索康四世(Osorkon IV)是很有可能的一位。無論如何,何細亞向埃及求助未能成功。何細亞被亞述逮捕(和外遷)的確實日期未能肯定。撒縵以色五世(Shalmaneser V)在位年日甚短(主前727∼722年),留下來的記錄較為貧乏。撒珥根二世(主前721∼705年在位)提到撒瑪利亞人(即北國以色列人)的存在,但卻沒有提到他們的王,顯示這王可能已被外遷。
十七5∼6 撒瑪利亞失陷 亞述史料形容撒瑪利亞被「摧殘」(約主前724∼721),所指的可能是全國。毀滅的考古證據一部分在以色列的示劍城出土。這些證據吻合亞述的一貫戰略:首先毀壞一國的領土,然後圍攻被切斷資源的主要城市。西拿基立和尼布甲尼撒二世都採取這個策略攻打耶路撒冷。亞述具有無可匹敵的圍城戰術,但撒瑪利亞之圍依然長達三年,可見這城的防禦設施是何等牢固。撒瑪利亞於主前七二二或七二一年淪陷。聖經雖然說撒縵以色五世攻取撒瑪利亞,繼承他王位的撒珥根二世卻在亞述年表中自己居功。撒珥根又自稱重建了這城。
十七6 外遷政策 這時亞述實施外遷政策已經幾乎有四個世紀之久。撒珥根自詡外遷了二萬七千二百九十人離開撒瑪利亞。記錄沒有說明這是否單是男丁的數目,以及他們來自屬撒瑪利亞的全地還是京城。亞述王宣稱他擄走的人數足夠組成一個設有五十輛戰車的兵團。亞述人又有將其他被征服的民族安置在撒瑪利亞境內的政策(主前733年時提革拉毘列色沒有把人口重新遷入加利利,似乎是偏離了這個政策)。撒珥根則自稱將遷徙自其他地方的人,安置在撒瑪利亞。外遷政策的用意是要令被征服的民族失去一切值得保衛的事物。這些失去故土、國家,民族意識受到損害(強逼歸化的結果)的人,不會爭取自身的獨立性。
十七7∼41
以色列的罪行和結局
十七9 邱壇 按照聖經敍事的描繪,耶路撒冷聖殿建造之前,獻祭和宗教禮儀普遍在地方性的神廟或邱壇(希伯來原文是 bamoth)舉行。這些地方是特別為此建設,在大部分情況下是可以進入的處所,祭儀活動在其中舉行(見:撒上九12∼13的注釋)。其中很多都可能是都市的設施,但這並不表示不能建於城外的山崗。邱壇的實際形貌及陳設已不可考,但大量文獻把它描述為獻祭的所在,顯示有些可能頗具規模。最後王國和耶路撒冷的祭司組織試圖取締邱壇,原因是他們希望強調所羅門的聖殿是「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以及消除在邱壇所盛行的混合宗教崇拜。有關邱壇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申命記十二2∼3的注釋。
十七10 柱像 立起來的石頭(mas]s]ebot)顯然是迦南宗教普遍的特色,但在以色列的立約儀式中,亦以紀念碑的姿態出現(見:出二十四3∼8;書二十四25∼27)。它與亞舍拉和巴力等迦南神祇有關,對耶和華崇拜構成競爭和損害,是它遭禁的原因。考古學家在基色、但、夏瑣、亞拉得都發現了柱像。後二者的柱像都明顯是在聖潔特區之內,是這些地方之祭儀的一部分。夏瑣出土的柱子刻有高舉之手和日輪。但城的柱像設於城門,並能清楚看見有獻上還願祭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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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瑣的柱像
十七10 木偶 迦南人的崇拜和以色列人在邱壇和城內神廟進行的混合宗教崇拜,其共通之處在於亞舍拉柱的豎立(和合本:「木偶」)。究竟它不過是象徵樹木的木柱,還是刻有豐饒女神形像,還是聖林的一部分,仍然未有定論。本節形容「各青翠樹下」都有亞舍拉柱,似乎顯示這是為祭儀而立的柱子,而非種植的樹木。作為伊勒神的伴偶,亞舍拉顯然是個很受注重的女神,烏加列文獻(主前1600∼1200年)也曾提及對她的崇拜。她在聖經記載中惡名昭彰,表示其祭儀是耶和華崇拜的主要敵手。巴勒斯坦出土之印章上的圖畫表示鐵器時代的亞舍拉是規格化的樹木。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出埃及記三十四3;士師記六25的注釋。
十七11 燒香的異教儀式 在經外世界燒香有好幾個不同的用處。腓尼基人燒香來處理君王的屍體,預備他進入來生。在比布羅斯的一個碑文�堙A君王自述躺臥香中。迦南人的烏加列也在死人的祭儀中燒香。美索不達米亞則在奉獻和挽回祭中燒香。他們相信香能把祈禱送達神前,神明就會吸入馨香。這些習例都在聖經中遭受譴責。
十七16∼17 不蒙悅納的崇拜方式 鑄成的牛犢或公牛的偶像,是典型的迦南祭儀聖物。牛犢的像在本區好幾個地方都有出土(進一步資料,見:王上十二28的注釋)。在大部分古代宗教中,天體神祇(日神、月神、金星尤然;巴比倫宗教分別名為沙馬士、辛、伊施他爾)都占了首要的地位。這些神明掌管曆法與時間、季節與氣候,被視為最具力量的神。他們為觀兆者提供徵兆,並且從天上觀看萬有。黃道十二宮(Zodiac)的分界,這時仍未發明。有關巴力的資料,可參看:士師記二11∼13的注釋。「使兒女經火(或作焚燒兒童)」的經外證據雖少,但在亞述和亞蘭世界都是有案可稽的習俗(見:申十八章的注釋)。占卜和法術在美索不達米亞都很普及。占卜者相信借著各樣的指標(例如祭牲的臟腑等),能夠得知神明的作為和動機。近一百五十年來,考古學家已經發現了數以千計的預兆記錄和咒語。
十七24 重新殖民於撒瑪利亞 本節雖然沒有提及亞述王的名字,亞述史料卻宣稱撒珥根二世在主前七二○年整頓本區,但這些文獻卻沒有說明被遷移至此的民族的名稱。然而在整頓後五年之內,有些阿拉伯部落被遷徙至撒瑪利亞。在這期間,巴比倫也是在亞述操縱之下。古他按考據是巴比倫東北二十哩的易柏拉欣遺址(Tell Ibrahim)。亞瓦今被考證為阿瓦鎮(Awa;亞喀得語作阿瑪〔Ama〕,即東巴比倫的阿瑪圖〔Amatu〕)。哈馬是敘利亞奧朗底河畔的亞蘭都城。西法瓦音暫時考證為尼普爾南面的西皮拉尼(Sipirani),但敘利亞的沙巴倫(Shabarain)仍是另一個可能。無論怎樣,亞述的政策都是將混雜的人種,重新殖民到一處地區。
十七25 神所差遣的獅子 四出蹂躪的野獸被視為神明所降的典型懲罰。早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吉加墨斯史詩》,神祇伊亞已經責備恩�堸ヵ哄A因為他不派獅子蹂躪人間,反而使用洪水這麼戲劇性的辦法。除了野獸以外,神明更使用疾病、旱災、饑荒來削減人類的數目。獅、狼在遍地遊行,是亞述時代凶兆所帶來的常見威脅。同樣,被野獸所殘害也是違犯條約的咒詛之一(又見:申三十二24)。
十七25∼29 撒瑪利亞的混合宗教 撒珥根二世年間的亞述碑文指出新居民是以亞述人的身分課稅。再者,他們更需要學習崇敬神和君王的正當方法。古代近東大部分民族都相信神明各有涇渭分明的的轄區。如此,耶和華擁有撒瑪利亞,配得他們的敬拜。然而在此定居的人也帶來了原有的神祇。古代近東的多神觀念是個神明數目沒有限制的系統。神明一旦彰顯了能力,漠視他是很危險的(見:書二11的注釋)。撒珥根在這地區實行宗教混合,目的是要削減民族意識的影響力。
十七30∼31 神祇名單 美索不達米亞史料中,並沒有提及名叫疏割比訥的神明。「比訥」(Benoth)可能亦即是「巴尼圖」(Banitu;「創造者」的陰性形式),後者經常用作伊施他爾的別號。匿甲是美索不達米亞之瘟疫和陰間的神。古他(巴比倫東北二十哩)正是其首要祭儀中心。亞示瑪之名出現在阿拉伯之特瑪的碑文,和一些亞蘭語的人名�堶情A然而現今對他一無所知。亞瓦如今被考證為阿瓦鎮(亞喀得語作阿瑪,即東巴比倫的阿瑪圖)。匿哈和他珥他分別被考證為以攔神祇伊布納哈劄(Ibnahaza)和迪爾塔克(Dirtaq;又作達克達德拉〔Dakdadra〕)。學者認為亞得米勒就是阿迪爾米勒(Addir-Melek)。「阿迪爾」是個稱號,意即「大能者」,可以用作稱呼巴力,也可稱呼耶和華。「米勒」是「王」的意思,可指作王之神。最後,亞拿米勒據信是迦南女神亞拿特(或其對應男性神祇:安)和米勒(經常用來描述西閃族神祇亞他爾的稱號)的綜合體。現時對最後這兩名神祇所知甚少,但部分學者認為他們和摩洛有關(見:利十八21;申十八10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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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1∼二十21
猶大王希西家
十八1 年代小注 請參看:歷代志下二十九章的注釋。
十八4 銅蛇和銅塊 和合本之「銅塊」新國際本聖經按照原文音譯作「內胡什坦」(Nehushtan)。這字沒有在經外出現,大概是希伯來語青銅(neh]oshet)和蛇(nah]ash)的複合字。紫銅或青銅製造的蛇像在古代近東無數遺址出土,這些顯然是祭儀中使用的偶像,通常都是握在神祇手中。主前第二千年紀末葉至第一千年紀,這種蛇像在敘利亞─巴勒斯坦尤其普及。內胡什坦大概是個專司醫治的神祇(特別是醫治蛇咬),並且可能被視為耶和華與以色列民之間的中保(見:民二十一8∼9的注釋)。一個著名的銅碗在尼尼微出土,上面不但刻有希伯來人名,更有一條掛在某種竿子上的有翼之蛇。
十八8 擊敗非利士 非利士的海港自從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年間(主前745∼727年),已經被亞述所控制。希西家很可能是在亞述王撒珥根二世戰死沙場之後,於主前七○五年向這地區發動侵略。希西家大概是乘亞述虛弱,聯合本區的反亞述邦國公然反叛這個龐然大國。他發動攻勢的用意是逼使亞述放鬆對通往埃及商道的控制。但繼承撒珥根王位的西拿基立,卻成功地在非利士扶立了親亞述的政府。
十八11 北國百姓被遷往之處 撒瑪利亞人被遷往的地方不能完全確定。哈臘是尼尼微東北一個城市和省分的名字。撒珥根在此使用戰俘作為勞工建都,這些戰俘可能包括以色列人。哈博河是幼發拉底河在敘利亞東部的一條主要支流(即哈布林河),當地有龐大的亞蘭人口。歌散(哈拉夫遺址)是哈布林河源頭附近的城市,並且是亞述比特巴希安省(Bit Bahian)的首府。在歌散出土的亞述檔案中,找到了以色列的人名。亞述上幾個世紀不斷入侵,導致當地人口衰退。被遷移至此的人大概是耕種王室的田地。「瑪代人的城邑」大抵是受亞述控制的瑪代地區,位元於今伊朗西北部。撒珥根在瑪代的戰役有詳實的檔案記錄。他的碑文記載了被遷來的居民在哈哈爾城堡(Harhar)和基謝蘇(Kishessu)重新殖民的歷史。這些以色列人應當會在前線負責軍事任務。
十八14∼16 希西家的貢物 按照西拿基立的碑文,希西家進貢了金子三十他連得(約一噸)、銀子八百他連得(約二十五噸)。亞述文獻更加詳細,宣稱希西家必須獻上他的女兒、妾、男女樂師、象牙、象皮,和各樣其他物件。
十八17 西拿基立的官員 其他譯本的他珥探、拉伯撒利、拉伯沙基,新國際本作「最高統帥」、「軍官長」、「戰地司令」。新國際本譯作官職的作法是正確的,在亞述文獻中也很常見。第一,「陸軍元帥」他珥探(亞喀得語:圖爾探〔turtan〕)是首席的軍官。他代表王,有時是太子。第二,「太監長」拉伯撒利(亞喀得語:拉伯撒雷希〔rab sha reshi〕)大概是王的侍衛這支獨立軍隊的代表。第三,「酒政長」拉伯沙基(亞喀得語:拉伯撒克〔rab shaqe〕)相信是省長。
十八17∼37 西拿基立威脅耶路撒冷 有關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三十二章的注釋。
十九2 書記舍伯那 舍伯那是希西家年間一位高級官僚。他曾作王室的「家宰」,其職事不明,但可能是政府中地位最高的大臣。經文多次提及這官職,一系列的官印和它們的封泥都反映其存在(見:耶三十二的附論)。舍伯那後來降級為文書或書記(相信是由於某種醜聞)。耶路撒冷附近發現了一個古墓,其中有部分的人名(結尾是耶和華)和王室家宰的官階。部分學者相信這是以賽亞書二十二15∼16提及的舍伯那之墓。
十九8 西拿基立攻打立拿 立拿位於猶大的薩非拉,城堡拉吉東北八哩;大概是貝達丘廢墟或(再往西行5哩的)博納特遺址。這城築於澤塔幹河畔,把守海岸通往希伯侖的最佳途徑,因此極具戰略價值。亞述年表描述西拿基立圍攻迦特和亞西加,而尼尼微的浮雕壁畫主題則是拉吉之圍。立拿也是在這附近,顯示亞述王正逐步逼近心目中的獵物: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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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羅棱柱上刻著西拿基立打敗西希家
十九9 特哈加 特哈加(努比亞語:塔哈爾卡〔Taharqa〕)是埃及第二十五王朝的古實籍君王(主前690∼664年在位)。有關古實的地理位置,可參看:民數記十二1的注釋。雖然經外文獻未有佐證,聖經中「古實王」可能是他仍是太子之時所得的稱號。他在埃及大事建築,修築廟宇,重建孟斐斯(他的首都)、底比斯、納帕塔(Napata)的城牆,並且在埃及各處留下無數碑文。主前六七四年以前特哈加在黎凡特從事多場戰役。該年亞述王以撒哈頓進攻埃及,但被特哈加擊退。然而以撒哈頓三年以後攻取了孟斐斯,埃及王只得向南逃亡。主前六六六年亞述軍再度入侵,逼使他逃往努比亞。他在主前六六四年駕崩時仍是公認的埃及王。
十九12∼13 列國名單 歌散位於敘利亞,以色列人被外遷至此(見:十八11的注釋)。哈蘭在歌散以西,在今日土耳其境內,巴厘克河河畔。利色(又作拉薩帕〔Rasappa〕)最有可能是敘利亞境內,幼發拉底河畔,艾瑪爾以東,馬里以西,後來成為亞述一省省會的城市。敘利亞西北部名叫比特阿迪尼(伊甸)的亞蘭部落從前被撒縵以色三世(主前858∼824年在位)征服,並且被遷往提拉撒定居。後者最有可能是今伊拉克札格洛斯山脈(Zagros Mountain Range)迪雅拉河(Diyala River)附近的蒂爾亞述�堙]Til-Ashshuri;意即「亞述人丘」)。哈馬和亞珥拔都是提革拉毘列色三世(主前745∼727年在位)所攻取的主要亞蘭城邦,位於敘利亞。西法瓦音暫時考證為尼普爾南面的西皮拉尼,但敘利亞的沙巴倫仍是另一個可能。希拿和以瓦位置不明。
十九15 坐在二基路伯上 基路伯是有翼的活物,與以色列的約櫃和耶和華的臨在有關。耶和華在天上出行時,也有基路伯隨同(見:詩十八11)。亞述的神話文獻稱之為卡�堨活]Karibu),即天使性的代求者。他們在亞述藝術中以各種複合生物的形態出現,有一個或多個面孔(人、牛、鷹、獅),兩條或四條腿。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五18∼20的注釋。
十九23 砍伐利巴嫩的香柏樹 以賽亞在此變換措詞,意指亞述王西拿基立的自誇。穿越難行的山隘,砍伐高大的樹木,以食水供給軍隊,是主前第九至第八世紀的亞述年表一再出現的題材。西拿基立自稱曾經砍伐利巴嫩的香柏樹,用來建築尼尼微的王宮和政府大樓。
十九28 鉤上鼻子 這意象在亞述文學和圖像中也有對應的例證。敘利亞津吉爾利(Zinjirli)一個石碑描繪以撒哈頓用繩拉著穿在唇上的環子,拖帶推羅的巴力和埃及王特哈加。亞述巴尼帕又自稱曾用尖利的工具,刺穿(以實瑪利王)烏阿特(Uate')的雙頰,把環子穿在他的顎骨上。同樣,以賽亞也是模仿嘲弄亞述的作法。
十九29 農業更新 本節顯示農田已被亞述軍蹂躪不堪。亞述年表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他們是故意摧殘敵國的農田。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破壞大馬色的辦法是砍伐它四周的果園。他的年表形容他攻打巴比倫時,也是進行同樣的破壞。即使如此,以賽亞告訴希西家說,正常耕作恢復之前,「再生」的作物依然能夠供給他們兩年的需要。
十九32 不射箭、不築壘 亞述王西拿基立在年表中詳述他圍攻猶大四十六個城鎮的經過。他又自稱用「土工」圍繞耶路撒冷,把希西家困為籠中之鳥。但和其他城鎮不同,年表並沒有記錄西拿基立何時開始圍攻耶路撒冷。他繼續描述希西家獻上的貢物,只是沒有明言攻取這城。進一步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三十二章的附論。
十九35 神明剷除敵人 亞述巴尼帕在一個碑文中宣稱舒穆伊盧(Shumuilu)的阿拉伯王烏艾特(Uaite)因為沒有遵守約中條款,全軍被瘟神艾拉擊倒。
十九37 尼斯洛 美索不達米亞已知的神明中,沒有一個以此為名。這字可能是故意修改的神祇名號,所指的可能是瑪爾杜克、努斯庫(Nusku),或寧努他。本節所記的事件發生在耶路撒冷之圍以後二十年,即主前六八一年,第十個月的二十日。
十九37 阿拉臘 阿拉臘(又名烏拉爾圖)是個強大的王國,位於今日亞美尼亞境內凡湖、烏米亞湖(Lake Urmia)、塞凡湖(Lake Sevan)一帶。以撒哈頓有提及與他爭奪王位的兄弟,卻沒說他們逃到哪里尋求庇護。但他曾經勒令阿拉臘南部舒爾比亞(Shurpia)的王,將逃到當地的亞述人遣送回國,所指的可能就是他這些兄弟。三個世紀之久(約主前900∼600年),阿拉臘的幾個王國一直是亞述北方的邊患。當地的挖掘顯示一個繁榮的文明,圖像和文學十分進步。
二十3 希西家的祈禱 亞述王亞述納瑟帕一世(Ashurnasirpal I;主前十一世紀中葉)在一篇現存的禱文中,以自己忠於女神伊施他爾為由,懇求疾病得醫治。他除了形容自己謙卑、虔誠,得神所愛以外,更提到自己忠誠執行的無數禮儀。他又講述自己的流淚和焦慮,哀求神明施恩醫治。希西家的禱文記於以賽亞書三十八9∼20;可參看該處經文的注釋。
二十7 無花果餅 在烏加列,無花果餅可以是佐料,也可作藥用。後期的猶太拉比文學和古典史料(如:老蒲林尼〔Pliny the Elder〕)都表達了無花果幹具有藥性的信念。膏藥(NIV;和合本:「餅」)有時是供診斷而非藥用。藥劑敷上一兩天后,便可檢查皮膚對藥物的反應,或藥物對皮膚的反應。艾瑪爾某個醫藥文獻,就提到了如此使用無花果或葡萄乾的處方。這種藥劑有助於診斷當如何治療病人,以及他能否痊癒。
二十11 亞哈斯臺階的影子 這個「亞哈斯臺階的影子」(NIV;和合本:「亞哈斯日晷的日影」)可能是一種日晷。昆蘭(死海)古卷中的以賽亞書三十八8,將本節寫作「亞哈斯屋頂房間的日晷」。一座埃及出土的房屋模型有兩段用來顯示時間的階梯,所根據的可能是類似的概念。但另一方面,這也可能不過是通往屋頂或上層建築的梯級,在每日某些時分可以看見影子而已。本節的經文沒有明言這建築的用處是顯示時間。敬拜天象是另一個可能。但它如果真是計時裝置的話,本節就是這種裝置在舊約出現的惟一案例。舊約世界從巴比倫到埃及都有日晷的記錄,考古證據可以上溯到主前十五世紀。
二十12 比羅達巴拉但 比羅達巴拉但(又作米羅達巴拉但)就是亞述和巴比倫史料中的瑪爾杜克阿普拉伊丁納二世(Marduk-apla-idinna II)。他原是迦勒底比特雅金(Bit-Yakin)部落的酋長,與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聯盟,對抗另一名巴比倫統治者(約主前731年)。十年之後,比羅達巴拉但得了巴比倫的國位,撒珥根二世要到主前七一○年才能把他廢黜。比羅達巴拉但再次以地方性迦勒底酋長的身分,作為亞述的藩屬。主前七○五年撒珥根戰死沙場後,比羅達巴拉但與人合謀發動叛亂,以求擺脫亞述的統治。列王紀下的事件大概就在這時發生。希西家對抗亞述統治的行動,顯示他與比羅達巴拉但政策一致。這位巴比倫酋長廢了亞述所立的巴比倫王,自己在鄰近的博爾西帕執政(主前703年),但在同年被亞述的新王西拿基立所廢。比羅達巴拉但逃到以攔,不久便客死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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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1∼26
猶大王瑪拿西
有關本段的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三十三章的注釋。
二十一13 線鉈 準繩和線鉈是古代近東各處用來建築泥磚房屋的常見工具。測量地皮所用的是準繩(絞繩、細繩、線)。總建築師用錫或石塊作為墜子的線鉈,來檢驗房屋的建築是否合格。
二十一18 烏撒的園 烏撒園的位置未能確定。部分學者臆測這園是在大衛城東,西羅亞村的墳場�堶情C但烏撒可能是患了痲瘋的猶大王烏西雅的簡稱。這可能是烏西雅的私人園子,後世君王繼續使用。
二十二1∼二十三30
猶大王約西亞
有關本段的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三十四章的注釋。
二十三1 長老的作用 長老(族長式的家族首領)是早期的以色列支派組織中的要角,他們到了王國時代顯然仍有其功用。得到授權治理地方性社團的長老,在王國的政治領導上依然扮演一定的角色。巴比倫城市的長老,亦同樣扮演著維持穩定和在社群中制定法律等有限的角色。但這些人並不主動干預朝政,因為控制國家權力基礎、經濟、軍隊的,都是中央政府的君王。
二十三2 公開宣讀檔 即使在發明字母之後,古代近東大部分人都仍是文盲,因此公開宣讀文件有其重要的功用。亞述史料記載傳令官在城門向群眾宣讀王室的公告。
二十三3 站在柱旁 王站在柱子旁邊(猶太史家約瑟夫作平臺)。這可能是聖殿中專為君王而設的直立建築。古代近東其他地方並沒有明顯的對應慣例。
二十三4 天上萬象 敬拜天上萬象所指的,是在大部分古代宗教中都占了首要地位,對天體神祇(日神、月神、金星尤然;巴比倫宗教分別名為沙馬士、辛、伊施他爾)的崇拜。這些神明掌管曆法與時間、季節與氣候,被視為最具力量的神。他們為觀兆者提供徵兆,並且從天上觀看萬有。主前第二千年紀末葉編纂完成的天兆大全《埃努瑪、亞奴、恩�堸ョn共有七十塊泥版,作為參考典籍幾達一千年之久。這時期的以色列封緘印章顯示天體神祇十分普及。美索不達米亞的占星家已經設定了很多星座(其中不少經希臘傳入西方之後,今日依然沿用),但黃道十二宮的分界,這時仍未發明。進一步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三十三5的注釋。
二十三4 汲淪溪到伯特利 汲淪溪是在大衛城的東面。伯特利則在耶路撒冷沿大道北行十哩之處。截至一個世紀前,北國亡於亞述之時為止,伯特利一直是金牛犢神廟的所在地。約西亞又污穢了當地的壇(15、16節),因此把這些污穢宗教物件的灰倒在這�堻怓O合適。
二十三5 拜偶像的祭司 「異教或拜偶像的祭司」(希伯來語 komer「科默爾」)在古代近東──特別是亞述──有很多對應的案例。來自加帕多家的舊亞述檔(主前2000∼1800年),以及亞述王桑希阿達德一世年間(主前1814∼1781年在位)的一篇馬里檔,都曾經提及「孔盧」(kumirtu)祭司。在亞述王亞述巴尼帕(主前668∼631年)的一個碑文中,一位阿拉伯王后被冠以「孔米爾圖」(kumirtu)女祭司的尊號。此外,主前第一千年紀時亞蘭語也是稱祭司為「孔拉」(kumra')。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本節所提的,是在崇拜巴力、亞舍拉等西閃族神明之神廟中服務的祭司。然而也有學者相信這些人是叛教的耶和華祭司。
二十三6 將灰撒在墳上 烏加列文獻也曾使用「燒、磨、撒、喝」四部曲,作為一個神祇被徹底摧毀的表示──每個具破壞性的行動都已展開。將灰撒在墳上對偶像而言是最終極的污穢。
二十三7 孌童 「孌童」一語的希伯來語原文(qedeshim),是「稱聖的男子」的意思。現時對這習俗所知甚少,但按照被譴責的徹底程度,很可能和祭儀娼妓有關(見:申二十三18∼19)。亞喀得語和烏加列語也有同源的字眼,但其功用也不明確。字根的意思是在禮儀上潔淨。在亞喀得語中,qadishtu 是具有特殊地位的女子。她在廟宇中擔任特定的職務(收生婆、乳母、奉獻在廟中事奉神祇的人),但這些職務沒有一個和性欲有明顯的關係。烏加列的情況亦大致相同。他們在本節中遭受譴責,可能與他們事奉外邦神祇有關。
二十三7 為亞舍拉織帳子 這些女子所織的顯然是某種用來裝飾亞舍拉像(或柱)的外罩或服裝。織或繡衣服給神像穿著,在美索不達米亞是已知的習例。
二十三8 污穢邱壇 在聖地執行遭禁的祭儀,能使聖地污穢。利未記一書概述了如何保持耶和華聖地潔淨的律法。有些事物所以能夠污穢聖殿,是因為它與耶和華的臨在互不相容。導致其他神祇之神廟污穢的,或許是不同的活動。然而也有一些共通的活動,能夠產生污穢的效果。聖地若被用作墳場(見14節)或廁所(見十27),就會永遠污穢。
二十三8 迦巴到別是巴 迦巴(今名賈巴)是便雅憫境內一條小村,約在耶路撒冷以北六哩。當地未曾進行挖掘,但表層勘測結果顯示有鐵器時代的遺跡。這地與密抹在司文尼幹河的峽谷兩岸遙遙相對,俯瞰從北面通往耶路撒冷一帶,橫越這深谷的戰略性渡口。其功用大概是兼為神廟的邊城。在本節中,與猶大最南的城市別是巴相對。考古學家在當地發現了一個拆散了的有角祭壇,可能是在約西亞年間被毀。無論如何,這句話清楚顯示約西亞在猶大全境中(自北至南),清除了一切外邦崇拜的活動。
二十三8 城門旁的邱壇 但城的柱像是在城門口內的神廟中發現,並能清楚看見有獻上還願祭的痕跡。學者相信這些柱像是代表某些被以色列所攻取之城市的神祇。若然,這祭所還的就是向這些神明所許的願(可能是幫助以色列人傾覆與他們作戰的城市)。有關柱像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十七章10節的注釋。
二十三8 約書亞的門 約書亞的門並沒有在其他經文中出現,其確實位置不明。它可能是耶路撒冷其中一個城門的別名。這門大概是邑宰的門;邑宰在城市政府中是地位最高的官員。一個主前七世紀的猶大印章,上有刻著「邑宰」字樣的橢圓徽飾,並有令人聯想到亞述標誌的藝術背景。
二十三9 吃無酵餅 本節譯作無酵餅的字眼可以泛指素祭,也可以是指逾越節慶典中食用的無酵餅。由於酵與變質有關,因此被視作不潔淨,大部分聖禮都使用無酵餅。
二十三10 欣嫩子穀、陀斐特、摩洛 「陀斐特」是以兒童為祭獻給摩洛神的祭儀場所。這個希伯來字眼大抵是指放置兒童的火爐,它在烏加列語和亞蘭語中的對應辭彙是「爐、灶」的意思。學者相信陀斐特是在欣嫩子穀的邊緣,未與汲淪溪谷會合之處。按考證欣嫩子穀是大衛城西南面的拉巴比干河(Wadi er-Rahabi)。很多學者認為摩洛是冥界的神祇,源自迦南的祭祖禮儀。一個主前八紀的腓尼基碑文記述基利家人與敵軍作戰之前獻祭給摩洛。摩洛一名似乎與希伯來語動詞 mlk「統治」有關。給摩洛的祭是在巴力的設施獻上,可能表示摩洛是巴力以及其他神祇的別號(耶三十二35)。
二十三11 獻給日頭的車馬 亞述在重要儀式中使用白馬,其諸神系統中的重要神祇亞述神和辛神都與之有關。白馬要在某個神祇的腳前奉獻。並且好幾個亞述神祇在節期之時都要乘坐馬車。在亞述神話中,太陽(神)乘坐馬車橫越天際,駕車者名叫拉基布伊珥(Rakib-il)。從本節的混合宗教角度看,耶和華大概被人當作是太陽神崇拜,祂所乘坐的就是這些車馬。反映本節的考古證據,包括一些設有日輪的鐵器時代馬像,和刻在他納出土之祭儀臺上的一匹背著日輪的馬。這馬與作為底座的金牛犢,和作為腳凳的約櫃,在意象上也有共通之處。三者都是寶座的代表,不是神的代表。
二十三12 亞哈斯樓頂 樓上的房間(和合本:「樓頂」)通常用作聽政室,換言之,本節所述的地方都是宮中顯眼的地方。
二十三13 邪僻山 在希伯來文中,「邪僻山」一語大概是個雙關語,與「膏油山」或「橄欖山」相對。這山肯定是今日阿拉伯人的西珥萬村旁邊崛起的小山。
二十三13 所羅門王的偶像 所羅門王為外邦妃嬪所築的設施,包括供她們崇拜自己之神的偶像和神廟(見:王上十一5∼7)。
二十三14 充滿人的骨頭 將人骨堆在廢物堆上的用意,大概是防止有人嘗試檢回這些物件。其根據是對觸摸屍體的禁忌(見:民十九11的注釋)。
二十三16 掘屍 約西亞在此應驗列王紀上十三2的預言。無論是美索不達米亞還是以色列,十惡不赦的罪犯皆不得埋葬,其屍骨不是火燒就是被棄於野外。這是最悲慘的命運,因為他們相信靈魂和肉體是纏結不可分的(進一步資料見:民三12∼13;書八29的注釋)。屍骨一旦被毀,這人亦不復存在。
二十三 21∼30 慶祝逾越節 參看:歷代志下三十五章注譯。
二十三31∼35
猶大王約哈斯
二十三31 年代小注 約哈斯短短三個月統治的開始和結束,都在發生在主前六○九年。這時正值亞述帝國在哈爾蘭覆亡不久,埃及和巴比倫即將開始激烈爭奪近東霸權之時。
二十三33 與埃及的關係 亞述在主前六一二至六一○年崩潰之後黎凡特地區變得很不穩定。埃及和巴比倫為本區霸權激戰。主前六一○至六○九年時,埃及顯然有意為亞述餘下的惟一重鎮哈蘭解圍,但不能成功。猶大王約西亞試圖阻止埃及入侵敘利亞,但在米吉多負傷,後來因傷致死。本區的權力真空,令猶大成為埃及的附庸國(主前609∼608年)。埃及一度受耽延後,四年之後北上迦基米施與迦勒底軍會戰,但卻一敗塗地(主前605年)。主前六○一至六○○年迦勒底乘勝進軍埃及,但卻傷亡慘重。無論如何,猶大只有一段短時期在埃及治下。
二十三33 哈馬地的利比拉 利比拉(現代的澤拉遺址〔Tell Zerr'a〕)是敘利亞奧朗底河畔之加低斯附近的行政軍事重鎮,約在亞蘭都城哈馬以南二十哩。主前八世紀時亞述曾於此地建築城堡。後來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以之為西方戰線的大本營。
二十三33 強制猶大朝貢 本節的金額遠不及希西家必須繳納的罰款(銀子三百他連得、金子三十他連得;王下十八14)。金(七十五磅)銀(七千五百磅)的比率也有不同(從前是10比1,如今是100比1)。
二十三34 更改名字 他的名字只作出些微的更改。名字中神名構詞(theophoric)的成分由「以利」(神明的統稱)改為「約」(即耶和華)。新名大概與向新宗主立誓效忠有關,亞述諸王也有這習慣。在一代以前,亞述王亞述巴尼帕把森美忒庫一世(Psammeticus I;法老王尼哥的父親)立為地區性統治者時,將他名字改為納布舍齊班尼(Nabushezibanni)。留意但以理等四人的名字也被更改(但一6∼7)。
二十三36∼二十四7
猶大王約雅敬
二十三36 年代小注 約雅敬在位的十一年是主前六○九至五九八年。在這期間,巴比倫在埃及邊界打了一場激烈的戰爭,但不分勝負。雙方軍隊的人數都嚴重損耗,迦勒底王尼布甲尼撒無力進攻埃及。這可能是助長約雅敬背叛巴比倫的因素。
二十四1 尼布甲尼撒與約雅敬 尼布甲尼撒二世主前六○五年在迦基米施之役大勝埃及之後,于同年登上巴比倫的國位。從那時開始,約雅敬大部分的在位年日一直是巴比倫的藩屬。《巴比倫年鑒》指出這場戰役以後,迦勒底人從埃及手中奪取了黎凡特地區的控制權。此後尼布甲尼撒試圖乘勝侵略埃及(主前601∼600年),迦勒底卻似乎因此元氣大傷了一段短時期。這一點可以是促使約雅敬與埃及聯盟的原因。尼布甲尼撒的反應是開動西方的守備部隊攻打猶大,約雅敬成為枷上戰俘(見:代下三十六6)。聖經記載他卒於猶大,似乎顯示他得免被擄的厄運。
二十四2 入侵的軍隊 迦勒底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二世閃族語系的民族。從主前第一千年紀初期開始,亞述記錄已經記載他們是巴比倫地的居民。我們最熟悉的亞蘭人來自以色列北方的亞蘭邦國,但除他們以外,尚有東亞蘭人。這些閃族語系的人種在底格�奡窗�幼發拉底河谷廣泛居住,並且經常與迦勒底人一同出現。迦勒底人似乎主要在城鎮居住,亞蘭人則是半遊牧民族。按照巴比倫的史料,摩押人和亞捫人是巴比倫的屬國,因此有責任派兵協助攻打悖逆的鄰邦。
二十四7 巴比倫對埃及 尼布甲尼撒二世在迦基米施之役擊潰埃及之後,試圖於主前六○一至六○○年乘勝追擊,侵略埃及。雙方在埃及小河(大概是尼羅河三角洲區域東緣的阿�堣健F河)會戰。戰況顯然十分慘烈,尼布甲尼撒的軍隊未能攻克埃及。然而巴比倫軍卻成功地在黎凡特重新集結部隊,發動攻勢。埃及無力反抗。
二十四8∼17
猶大王約雅斤
二十四8 年代小注 約雅斤短暫的任期包括主前五九八年最後一個月,和五九七年頭兩個月。由於約雅斤似乎是在尼布甲尼撒軍隊即將抵達耶路撒冷之時登基,挑釁巴比倫西行的應該是他父親約雅敬。
二十四10∼11 五九七年耶路撒冷之圍 迦勒底人在主前五九七年攻打耶路撒冷,作為對猶大叛亂的回應。按照《巴比倫年鑒》的記載,圍城的時間是三個月,即大概是約雅斤作王的整個期間。尼布甲尼撒雖然在年表中將勝仗歸功於己,卻沒有親自督兵,反將這責任交給手下大將。城這麼容易被攻取可能是因為當時是冬天,糧食短缺。城中人口則比平常為多,因為猶大其餘地方的人都到耶路撒冷來避難。
二十四12 約雅斤被囚 猶大迅速投降可能是巴比倫人頗為寬容地對待猶大人的原因。亞述和巴比倫對待叛盟國王的慣例是把他們外遷。巴比倫(或亞述)認為他們是違背效忠誓言的統治者,處以適當的懲罰。征服者通常會另立尊重他們利益的人為王,這人通常來自同一王族,為百姓在政權交替上保持一定的連續性。
二十四14 外遷 現存的巴比倫記錄雖然沒有提及外遷策略,可以假定的是他們在某個程度上承襲了亞述的行政方針。一般的政策是擄走有勢力的人(有錢人和軍隊)和熟練的工匠──在巴比倫可以廉價雇用這些人。「極貧窮的人」若非無用,就是不會構成威脅,因此可以留在猶大。
二十四17 更改名字 瑪探雅和約雅敬一樣,也被巴比倫強制改名。《巴比倫年鑒》只說尼布甲尼撒二世立他所撰擇之人為王,並且這是一個「合他心意的人」,換言之這人已經被巴比倫人所「馴養」。巴比倫人為王所起的,和往常一樣是個希伯來語的名字,這樣做對他們最是有利,因為不會激起暴亂。
二十四18∼二十五26
猶大王西底家和耶路撒冷之陷
二十四18 年代小注 猶大國最後一位君王西底家於主前五九七至五八六年在位。當時統治埃及的是尼哥二世(主前601∼595年在位)、森美忒庫二世(Psammeticus II;主前595∼589年在位)、阿普�奡窗]Apries;主前589∼570年在位)。統治迦勒底帝國的則是尼布甲尼撒二世(主前604∼562年在位)。
二十五1 耶路撒冷之圍 巴比倫人於主前五八七至五八六年圍攻耶路撒冷所築的壘,顯然是攻城「牆」而非慣常的坡道。亞述史料描述以撒哈頓於主前六七二年,征服凡湖以南之烏拉爾圖王國舒爾比亞(Shurbia)時,所用的也是同樣的器械。
以撒哈頓形容他的部隊「攀過攻城牆作戰」。攻城牆大概比城牆為高,攻城的士兵才能爬到守軍的城牆之上。正如主前七○一年亞述王西拿基立之圍一樣,巴比倫也是有系統地殲滅猶大全地的城堡;拉吉是其中一個(見:耶三十四7)。剷除耶路撒冷周圍一切軍事威脅的另一個原因,是阻嚇埃及不得干預。
二十五4 突圍軍隊 按照上文下理,可以假定這句難以翻譯之經文的意思,是王與他的衛士試圖往東逃走。「一切兵丁」可能是指攻破防線入城,促使西底家逃亡的巴比倫士兵。
二十五5 耶利哥平原 王所走的是亞拉巴的路(見4節),即從耶路撒冷通往耶利哥的道路。耶利哥位於約但河裂谷的草原地帶。耶利哥平原是耶利哥城東面平坦乾旱的空曠地帶,因此他們逃跑沒多遠,便被巴比倫軍輕易捕獲。
二十五7 西底家的待遇 在古代近東,失明是悖逆奴隸(甚至屬國君王)普遍得到的待遇。亞述的藩屬條約對將來違背效忠誓言的人,亦宣告同樣的咒詛。其他亞述史料則提到盲掉戰俘一目,使他可以作為勞工,但失去作戰能力。西底家被囚於「刑罰之家」,這是亞述語中「監獄」的對應字眼。
二十五8∼10 耶路撒冷失陷 巴比倫軍司令尼布撒拉旦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的一個大臣名單中,被稱為「膳長」。「膳長」和「酒政長」一樣,都是亞述和巴比倫高官的古稱。這些人經常受遣擔任外交或軍事任務(例如拉伯沙基就是西拿基立的酒政長;王下十八17)。
尼布撒拉旦的責任包括拆毀耶路撒冷,押解猶大的達官貴臣前往處死(8∼12節、18∼21節),幾年之後再把一批猶大人擄走(約主前582年;耶五十二24∼30)。尼布撒拉旦按照亞述和巴比倫的慣例,拆毀了城中的主要公共建築物和防守之用的城牆,使之不能抵擋進一步的攻擊。
二十五13∼17 耶路撒冷遭劫掠 列王紀下的材料大概是抄錄自今已佚失的猶大聖殿官方記錄。這些器皿的製造記于列王紀上七15∼50,可與本段參較。大批銅器可能是戰利品清單。
列王紀下第七章中本段沒有提及的物件,可能多年以前已被送往亞述(例如按照王下十六17,十二隻銅牛已經被亞哈斯王貢獻給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巴比倫史料沒有包括猶大掠物的總目。
二十五22 省長 基大利可能從前曾經是西底家王的臣子,因為在拉吉出土的一個主前七世紀末之印章戳印,上有「王室家宰基大利是屬」的字樣。但這印章可能是屬於同時代的另一個基大利的(見:耶三十八1)。此外,基大利一名又出現在亞拉得出土的一塊陶片上。這人大概是耶路撒冷「親巴比倫党」中的要員。
巴比倫和亞述一樣,都是希望能夠在猶大建立一個大力支持巴比倫的政治核心體。但和亞述不同,巴比倫人並沒有把帝國其他地方的人遷來猶大,在此重新殖民。
二十五23∼25 米斯巴 作為猶大殘餘部分首都的米斯巴,是耶路撒冷北面約八哩外,占地八英畝的城址。有關這城較早期的歷史,可參看:撒母耳記上七5;歷代志下十六6的注釋。近日重評在此的挖掘,確認了這時代的文化層。在此出土的文物之中,包括一個屬於「王的僕人雅撒尼亞」的印章,這人可能就是本章第23節中提及的雅撒尼亞。
二十五27∼30
約雅斤得釋
二十五27∼30 在巴比倫的約雅斤 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是主前五六○年。以未米羅達(巴比倫語作阿默珥瑪爾杜克〔Amel-Marduk〕,意即「屬瑪爾杜克的人」)在主前五六二至五六○年統治巴比倫。他是尼布甲尼撒二世的兒子暨繼承人,被尼�堮瑽Q薩(Neriglissar)所弒,兼奪其位。他短暫之統治只有極少史料存留於世。以未米羅達賜給約雅斤的是「座中之座」,顯示巴比倫還有其他被囚的君王。恩格爾棱柱(Unger Prism)上記錄了以未米羅達任內被囚君王的名單。推羅、迦薩、西頓、阿爾瓦德(Arvad)、阿爾帕德的王都榜上有名。巴比倫的食物配給名單亦有提到約雅斤的名字,顯出他確實是與巴比倫王同席吃飯,進一步證實了聖經所提供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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