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一1∼22
瓦實提被廢
一1 亞哈隨魯 聖經在希伯來原文稱為亞哈隨魯的君王,在希臘史書中名叫薛西(Xerxes);於主前四八六至四六五年統治波斯。他的父親是大利烏大帝,母親是古列的女兒阿托薩(Atossa)。他從父親手上繼承了一個龐大的帝國,然于在位時雖多次嘗試,卻始終無法擴張版圖。他徹底改變了古列和大利烏年間容忍其他宗教的一貫政策。他所信奉的和父親一樣是祆教,但他卻比較敏感地認為宗教是叛亂的因由。按照歷史的記載,他拆毀了不少的廟宇,作為對民族主義的遏制。不能攻取新的土地也造成了前所未見的經濟張力。與希臘的戰事不但不能提供掠物貢品或擴張貿易的機會,反而對國家經濟造成消耗。現存與亞哈隨魯有關的碑銘共有二十多個,最重要者稱為戴瓦碑文(Daiva Inscription)。進一步資料,可參看:以斯拉記四6的注釋。
一11 從印度直到古實 波斯的版圖從印度西北部的印度河谷開始,經近東延伸到北非洲,埃及、呂彼亞、古實(今蘇丹)皆其屬地。其領土在西北面包括了色雷斯(Thrace)、西古提人的地,整個小亞細亞,並往東橫跨亞美尼亞、烏拉爾圖、巴克特�堥�(Bactria)。
一1 統管一百二十七省 行省是波斯最主要之行政區域單位,其數目介乎二十與三十一個之間。因此經文所述的不是行省,而是較小的行政區域,或組成帝國的各個民族。
一2 書珊城的宮 占地十英畝的王宮位於遺址北端的高地,稱為阿帕達納之處。王宮是大利烏王所建,他好幾位繼承人都曾使用這地方。考古學家在王宮的挖掘找到不少的設施,其中包括波斯王的聽政廳。宮殿是個正方形的建築物,邊長超過三百五十呎,各有七十二根石柱,高度估計在六十五至八十呎之間。位於巴比倫東面約二百二十五哩的大書珊城,是建築在三座山頭上,俯瞰肖爾河。長久以來它一直是古以攔的首都。菱形的遺址周邊長約二又四分之一哩,占地幾達二百五十英畝。此外,城東山谷對面,又有一個占地二十英畝的商人特區。書珊只限于冬季作為波斯首都。夏季氣溫高達華氏一百四十度(60℃),因此朝廷遷往埃克拜坦那(Ecbatana)。
一3 年代小注 亞哈隨魯於主前四八六年十一月,在父親駕崩後即位。因此他在位第三年就是主前四八三年三月至四八二年三月。這段時期最轟動的事件是巴比倫兩度生亂。主前四八四年規模較小,四八二年八月的則比較嚴重。
一3 被邀請的官員 君王主辦極盡鋪張的盛宴是很常見的事。亞述王亞述巴尼帕一度宣稱大宴十日款客七萬。賓客名單詳列的人來自亞述各地,又有外國顯要、首都(卡拉)的百姓,以及王宮的眷屬。波斯筵席曾有款待一萬五千賓客的記錄。以斯帖記的賓客包括瑪代和波斯的貴族、政府中的大臣、高級軍官,可能還有各省的總督。
一4 給他們看了一百八十日 第5節所述的是另一個專為王宮幹部而設的筵席。住在王宮的只有君王的家眷和政府官員,但本節的用語顯示在王宮中服務的較低級官吏也在被邀請之列。這個為期六個月的藏品展示包括了兩個宴會。以色列也有炫耀御用寶藏的例證(賽三十九2)。
一5 禦園的院子 這院子與「比坦」(bitan;NIV:「宮」;和合本之「禦園的院子」原文直譯是「王的比坦的園子的內院」)相連,這是一個專有名詞,源自亞喀得語的「比坦努」(bitanu),指王宮複合建築中的某個獨立建築物。以撒哈頓的王宮複合建築中的比坦努長一百五十呎,寬五十呎。學者相信它是君王專用的涼亭式帳篷。這建築物經常是建於隱蔽的園子中央,園中種植了果樹和遮蔭樹,又有水道、池子、小徑──比較近似公園。植物園中往往種有很多珍奇的樹木和花草。古列大帝的首都帕薩爾加德(Pasargadae),就挖掘到這樣一個園子。
一6 園子的裝飾 設宴的主要地點是涼亭外面排列了柱子的大型院子,地上鋪了馬賽克鑲嵌畫。馬賽克鑲嵌畫在古典時代十分流行。所用的石塊不是人工染色的,而是在什麼地方找到不同顏色的石塊,就從那�媔i口,使鑲嵌畫可以有各種顏色。最早期的鑲嵌畫地面是用各種顏色的卵石,拼砌幾何圖案。要等到後期這些石塊才切割成立方體(方格化),並且用來拼砌圖畫。古代近東所發現的鑲嵌畫,沒有一個早於主前八世紀(位於小亞細亞的戈爾迪昂),但鑲嵌工藝早至主前第三千年紀已有存在的證據(出現於吾珥的王纛)。好幾個形容園子裝飾的字眼的意義都已隱晦難明,但盛宴的豪奢程度卻是無可置疑的。所用的是最優等的布匹,最昂貴的染料(見:民四6的注釋)。盛酒器皿的種類之多(但沒有 NIV 所譯的無柄高腳酒杯),亦反映了典型波斯的優雅作風。
一6 白玉石 新國際本作「大理石」,有些譯本把譯作「阿拉巴斯特」(alabaster;和合本有時作「漢白玉」)。大理石必須從希臘進口,但在波斯時代引進到腓尼基之前,它並沒有在當地出現的證據。大理石制的柱頭(柱子頂部裝飾性的部分)卻要到主後第一、第二世紀才有在近東出現的考古證據。近東的阿拉巴斯特是類似碳酸鈣的大理石(中文稱為「條紋大理岩」),與歐洲產的阿拉巴斯特不同,後者是石膏的一種(中文稱為「雪花石膏」)。聖經時代古代近東全區都用這種材料製造上等的器皿和建築物的石柱。西拿基立的「無比宮殿」主要是用白色的石灰岩,雖然條紋大理岩也是可以供他使用的建材之一。
一7∼8 飲酒的禮節 這種歡慶宴會的禮節據稱是君王飲酒時,所有人都要同飲。反之,本段容許賓客不遵守這準則,不必依照王的榜樣,王每次舉杯時都不得不陪同舉杯。此外,還有「免費酒吧」服務,讓他們隨意喝酒。這時代的出土文物包括了一些製作精美的金杯。其中一個著名例證,製成有翼獅子的形狀,其軀體後部展開成高腳酒杯的樣式。
一9 瓦實提 希羅多德和同時代的波斯記錄,都沒有提到瓦實提其人。只知她的名字是典型的波斯人名,但卻沒有進一步的資料。按照希羅多德的記載,亞哈隨魯的妻子名叫阿默斯特�堙A她是亞哈隨魯繼承人亞達薛西(主前四八三年生)的母親。特西亞斯(Ctesias)敍述她在亞達薛西年間以太后身分,所做的幾件殘忍行徑,又記載她死於主前四二四年。部分學者相信瓦實提和阿默斯特�堿O同一個波斯人名,分別用希伯來語和希臘語音譯出來的結果。
一9 為婦女設擺筵席 波斯王后擁有相當的產業,並且得到充足的供養,是已知的史實。但另一方面,卻沒有史料記錄女子不與男子同宴,或專為一個性別而設的筵席。
一9 亞哈隨魯王的內宮 亞哈隨魯奉行一夫一妻的政策,但沒有取銷禁宮。他雖然在任何時候都只有一位妻子,禁宮中卻有超過三百六十名妃嬪。他有不少有案可稽的曖昧關係,很多宮廷秘辛都由此而起。
一10 心中快樂 按照希羅多德的記載,波斯人往往在醉酒之時作出重要決策,並且在酒醒後認可。
一10 七個太監 太監在政府服務中,扮演多個很受重視的不同角色。其需求很大,因此波斯所收納的貢品也包括了男童,去勢後受訓擔任公職。這些人沒有家室,因此能集中全副精神在工作上。監管王禁宮的工作往往由他們負責,因為他們受過閹割,不會對禁宮中的女子構成危險,也不會和她們生下被誤為王裔的子女。涉入叛亂陰謀的可能性也比較低,因為他們沒有後代能夠繼承大位。在波斯時代之前,亞述、烏拉爾圖、瑪代都有擔任公職的太監。本節所列的人名,有四個出現於以攔檔之中,可見確實是當代常用的人名。按照希羅多德,亞哈隨魯的首席太監名叫黑爾莫蒂穆斯(Hermotimus)。希羅多德將亞哈隨魯身邊的臣子形容為阿諛奉承的寄生蟲,在王的面前只會說他們認為王會喜歡聽的好話。
一11 展示美貌 不必以為王要瓦實提做的,是無禮或不道德的行為(這是初期猶太教詮釋的假設)。在某些東方社會中,禁宮是受嚴格隔離,法律禁止外人直視王室女子的臉面。這時代的波斯女子必須乘坐密閉的車輛出入,以免暴露於一般人的目光底下。當時的情況如果真是如此──約瑟夫亦持這看法──亞哈隨魯就是要求瓦實提做一些有失身分或侮辱她王室尊嚴的舉動。把她暴露在王宮所有人面前,對她來說是遠比不在貴官面前下跪更大的侮辱,但在禮節上的違犯卻大致相等。
一13∼14 詢問知例明法的人 希羅多德記載波斯王有一個法官團,由終身任命的法官組成。波斯王倚靠他們詮譯法律。色諾芬亦同樣證實了這個法官團,是由七位主要顧問組成。
一19 波斯和瑪代人的例 「波斯和瑪代人的例永不更改」的概念,除了但以理書和以斯帖記的記載以外,史料中再沒有其他的例證。但至少可以上溯到漢摩拉比時代(主前十八世紀)的一個傳統,是法官在作出判決之後,便不能修改。據此來看,本節所指的可能不是法律,而是裁決。希臘史料的記載互不相合。希羅多德表示波斯王有很大的自由改變主意,狄奧多羅斯則記錄了一個大利烏三世(Darius III)無法收回成命的案例。臣子的地位低於君王,當然無權推翻波斯王的法令,而王本人亦會覺得重新考慮既定的法令是很沒有面子的一回事。換言之,王室的行為準則排除了君王撤回命令的可能。
一19 瓦實提所受的刑罰 瓦實提被判處的懲罰不是死刑或離婚,只是在內宮中降級,以致不可能再在亞哈隨魯的朝廷中有任何正式地位而已。此舉的實際功效,是廢除她一切的權力和威信,使她無望複得王的寵愛。
一20 旨意傳遍通國 波斯帝國素以通訊系統著稱──二千多年後美國西部的快馬郵遞(Pony Express),亦與之相似。按照希羅多德的描述,這系統在每隔一日路程之處設有驛站,站中備有一人一馬。他提到無論雪、雨、炎熱、黑夜,都不能阻止這些人完成工作。
希羅多德
  希羅多德是主前五世紀的希臘史家。《歷史》(Histories,或作《波希戰爭史》,主前445年)是他最有名的著作,書中詳細報導波斯與希臘之間戰事,如馬拉松、塞莫皮萊(Thermopylae)、薩拉米斯等戰役。作為當代人物,他為這個時代的希臘和波斯的歷史和文化,提供了不少寶貴資料。他雖以易於輕信謠言而遭受非難,其著作對於歷史事件的報告和地方(如:巴比倫城)的描述,依然有極高的價值。希羅多德的著作更以引人入勝而備受推崇。其記載有時雖然互相矛盾,他仍被視作史實、地方、習俗的重要記錄者。以斯帖記無數段落都可與希羅多德所記述的資料互作參較。其結果有時是澄清書中的記載,有時則使之更加混淆。
二1∼18
以斯帖被立為後
二1 時間相隔 一般看法相信第一章所提到的,是籌備進攻希臘的會議。希羅多德提到亞哈隨魯在一個這樣的會議中,發表了一篇驚天動地的言論,力主向希臘用兵。戰事在主前四八一年春季發動,當年是亞哈隨魯第五年。他在西線從事戰爭,兩年之久希臘和波斯在塞莫皮萊(主前480年八月二十八日)、薩拉米斯(主前480年九月二十二日)、布拉的、邁卡萊(Mykale;主前479年八月)等地多次戰鬥。主前四八○年亞哈隨魯撤離希臘,在小亞細亞西岸的撒狄過冬。主前四七九年秋季才回到書珊,那時大約是他作王第七年的第七個月。他可能是冬天在撒狄時開始懷念瓦實提,於是著手找尋她的代替者。
二3 尋找美貌的處女 當代惟一的另一個例證是薩桑王朝(Sassanid)的喬斯羅斯二世(Chosroes II;約主前600年)。他下令每省總督搜羅美貌少女,把她獻給君王。
二3 禁宮生涯 在君王的禁宮生活無疑有其優點,也有其缺點。這些女子雖有一切物質上的安逸,在各方面備受嬌養,卻無法和丈夫發生親密的關係。她們與王親密的機會十分稀少,並且也不可能成為伴侶。禁宮的女子甚至受命照管禁宮的太監,雖然無疑能夠成為她們的朋友,但和丈夫的特殊關係,以及在家庭環境下養育兒女,卻是她們享受不到的樂趣。
二5 便雅憫人基士的曾孫 這是有名望的家世。掃羅王也是便雅憫人基士的兒子,大衛時代掃羅的親戚中也有一人名叫示每(撒下十六5)。至於本節的基士和示每是否撒母耳記中的人物,還是諷刺性地另有其人,卻很難確定。鑒於以斯帖記廣泛使用諷刺筆法,後一個看法亦非不合適。有關其中微妙關係的進一步討論,可參看三章1節的注釋。
二6 時代角度 第二章發生在主前四七九或四七八年。尼布甲尼撒把約雅斤擄走時是主前五九七年,即差不多一百二十年前。故此合理的假定,是主前五九七年被擄者不是末底改本人,而是名單中的一位祖先。
二9 當得的分 這不過是表示以斯帖所吃的是規定的飲食,由禦廚所供應。
二12 美容步驟的性質 一個普遍的看法認為這程式每天用煙香熏女子,能使她的皮膚和衣物吸收其香氣。考古學家發現了很多美容用的香爐,相信是作這用途。這看法雖然和經文的細節相合,這作法卻要到現代才有使用的實證。香油可滋潤皮膚,近東的乾旱氣候最能使皮膚乾燥。沒藥是阿拉伯南部(今日之索馬利亞和葉門)的進口。當地人收集沒藥灌木(commiphora)表皮滲出來的膠脂,以之作為原料。
二14 妃嬪 妾(和合本:「妃嬪」)是結婚時沒有妝奩的女子。她們加入禁宮的理由不是與其他國家的政治聯盟,也不是富豪家族籠絡王室的手段。妃嬪是君王的眷屬,因此會繼續受到供養,但在將來得到王的注意卻是不太可能(見二3的注釋)。
二16 時代座標 亞哈隨魯在他作王第七年的第七個月(在希臘的戰爭之後),在撒狄小住後歸回(見二1注釋)。以斯帖在同年第十個月被召入宮。當時是主前四七八年一月至二月。波希戰爭結束後,希羅多德沒有再記載什麼有關亞哈隨魯的資料。因此這時代的史實並沒有詳細的記載。
二17 波斯記錄中的以斯帖 同時代的波斯碑文和希臘史家,都沒有提到過以斯帖其人,或與她有關的事件。
二19∼23
末底改舉報陰謀
二19 朝門 考古學家在書珊城距離王宮的主殿東面大約一百碼外,發現一個巨大的門樓。城門中間的通道長約五十呎。門樓外方築有四塔,又有四根柱子(高約40呎)裝飾通道通往宮殿複合建築的房室;這房室占地一萬二千方呎。按照城門之處由亞哈隨魯下令製造的碑文,這門是由他父親大利烏所興建。
二23 掛在木頭上 新國際本的「絞刑架」是經過詮釋的翻譯,希伯來原文只是模糊地形容某個木制之物而已(和合本:「木頭」)。按照現存有關波斯習慣的資料,這大概不是指處死的方式。反之,學者一般的看法,認為這話所反映的,是將被處死者的屍首插在尖柱上示眾的作法。
  波斯有刺刑的例證,阿默斯特�埵b她兒子亞達薛西在位之時處死因納羅斯(呂彼亞的叛亂領袖),就是例子之一。死者屍身被雀鳥昆蟲所食,不得埋葬。古代並沒有執行絞刑的證據。
  如果本節所描述的真是處死方式的話,這方式可能是釘十字架(這是七十士譯本的注釋),希羅多德記載釘十字架是波斯人的作法。但必須同時提到的一點是,即使對希羅多德來說,亦只有屍身才會被釘在十字架上。
二23 王室年表 古代近東各國都有記錄王室年表的習慣,現存例證大部分來自主前第二千年紀中葉的赫人諸王,以及主前九至六世紀的亞述和巴比倫。年表亦可以詳述戰役之年表性王室碑文的姿態出現。此外,王室又編寫年鑒,記載每年發生的大事。考古學家至今仍未發現任何來自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年表。
三1∼15
哈曼的陰謀
三1 亞甲族的哈曼 對末底改家世的描述令人聯想起掃羅王(見二5的注釋),同樣,對哈曼的介紹,亦使他與古時掃羅故事之要角亞瑪力王亞甲相連(見:撒上十五7∼9、32∼33)。
三1 哈曼的官位 以斯帖記雖然沒有提到哈曼官居何職,研讀本書的人經常以「維齊爾」(vizier)為他的頭銜。波斯浮雕將侍立在王面前,手執君王兵器的高級官員稱為哈劄拉帕蒂什(hazarapatish,經常譯作「千夫長」)。這人負責統率御用的侍衛,並且決定誰可以覲見君王。此外,波斯又有另一個稱為「王之眼目」的重要官職。色諾芬記載這官員負責觀察各省百姓,稟報所見一切。
三2 跪拜禮 希羅多德記載官階相等的波斯官員的見面禮是在親嘴。官位稍低者則親吻對方的臉頰。如果兩者地位有極大的分別,規定的禮節則是拜伏於地。末底改拒絕跪拜不太可能與崇拜有關,因為沒有證據顯示他不願在王的面前跪拜。並且以色列人也有屈膝致敬的案例。屈膝是崇拜的一部分,但其所以如此,卻是因為此舉本身是崇敬尊重的表示。本節的跪拜並非間接把對象奉為神明。末底改比較可能只是不願意承認自己和哈曼之間,在地位上有跪拜所間接顯示的極大差異而已。
三7 年代小注 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是主前四七四年,當時以斯帖被立為後已經差不多四年了。尼散月在西曆三月開始。亞達月是第十二個月,即在西曆二月初開始。
三7 掣普珥 普珥(pur[u])是巴比倫語中的「簽」字。考古學家挖掘到一些這些泥制方塊的例證。撒縵以色三世(主前九世紀)的維齊爾(大臣)雅哈利(Iahali)的簽大約有一吋見方。這些泥簽雖然狀似骰子(後者至少可以上溯到主前第三千年紀),上面卻只刻了字(好運氣的禱文),沒有數字圓點。掣簽的用意是要為哈曼計畫中的事務,找一個適宜付諸實行的吉日。至於決定月分的方法,學者其中一個臆測是將普珥擲在上面寫了各月名稱的版上,看它掉在哪個月的空格上。通常一個答案要連續出現三次才算有效。
三8∼9 波斯的寬容政策 歷史學家一般的看法,認為波斯是比較寬容的政權。這評價主要是根據古列容許被擄者歸回,重建廟宇的政策。但這決策背後的動機卻不一定與寬容態度有關。不少經濟、政治、宗教因素,都能成為支持這政策的理由。但這時距離古列的旨意已經有六十年之久,寬容不能消除叛亂,已成不爭的事實。一般來說,古代的宗教迫害(如果存在)其根由都與政治和經濟有關(可能今日也沒有兩樣)。在哈曼的口中,需要誅滅的不是宗教團體或崇拜方式,而是一個種族。這種族的風俗習慣有強烈的民族主義色彩,其狂熱程度使這民族瀕於作亂。
三9 哈曼提出的數額 一萬他連得(按照大利烏所定的標準)約等於三百三十三噸。按照今日一盎司五美元的市價,這個數量的銀子大約值五百六十萬美元。但這數位若與同時代的數額相比,或能提供更加有用的比較。希羅多德記錄了二十行省每年朝貢給大利烏的數額。納貢最多的一省是亞述巴比倫,他們每年所獻的數目約等於銀子一千他連得(33噸)。而二十行省歲納的總額則大約是一萬三千他連得(按照大利烏所定的標準)。由此可見,本節所述的是個相當大的數目。哈曼認為這是發動他心目中之軍事行動所需的經費(NIV 將第9節最後一句譯作「我就將一萬他連得銀子,為執行此事的人納入王的府庫」,清楚證明他所提供的是軍費)。另一個更有趣的比較,是�堜釣�人皮錫烏斯(Pythius)資助亞哈隨魯對希臘用兵的經費。按照希羅多德的記述,皮錫烏斯是全世界第二的富豪(僅次於亞哈隨魯),身價一萬六千四百他連得銀子。他把全副家產交由亞哈隨魯處置。最後一個比較如下:修昔提底斯記載在其黃金時代,雅典儲備金的總額是銀子九千他連得(=10,440波斯標準他連得)。
三10 印章戒指 現有證據顯示早期的波斯君王辦理帝國公事時使用圓筒印章,處理私事時則使用平面印章或印章戒指。然而後者的使用在這時代日益普及。印章戒指上刻有王的正式印信,授權執行帝國的事務。考古學家只挖掘到寥寥幾個這樣的戒指。印章通常是用玉髓石製成,上面雕著君王在有翼日輪(代表阿胡拉馬茲達)的保護下,作出英雄事蹟(如:殺死惡獸等)的圖畫。波斯波利斯很多城堡泥版,都蓋上了平面印章的戳記。
三11 這銀子仍賜給你 新國際本譯作「收回你的錢吧」一語,原文直譯是「銀子是你的」(好幾位解經家都觀察到這一點;和合本:「這銀子仍賜給你」),顯示亞哈隨魯核准了這筆費用(留意四章7節假設銀子已經過戶)。這筆銀子究竟是哈曼自己的財富,還是他可以動用的資金,並不清楚。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庫房和雇員。哈曼如果是省級的官員的話,他可能是將行省的資金調歸國庫。從那�媔}支出來的一切軍費,都在王的核准之下執行。波斯波利斯的「庫房文獻」清楚描繪了司庫的角色,司庫的職務是分派工作小組,並發配糧食的開支。
三12 年代小注 以色列人祝賀得拯救的重大慶典逾越節,是在尼散月十四日舉行。這諭旨是在尼散月十三日寫成,亦即是在十四日開始頒佈。因此,猶大人是在慶賀從昔日仇敵埃及人手下得拯救之時,獲悉新仇敵的新陰謀。
三13 諭旨的性質 第9節清楚證明其用意是正式的軍事行動(NIV 將第9節最後一句譯作「我就將一萬他連得銀子,為執行此事的人納入王的府庫」,九章3節用一模一樣的措詞,來形容幫助猶大人的人)。由於每個省分都為波斯軍隊提供兵員,每個組成行省的小國都設有防營。我們不必假定諭旨是公開頒佈,鼓勵任何人等都得參與屠殺猶大人。反之,每一族人、每個防營、每個省分的軍隊都進入戒備狀態,在某一日展開密集的軍事行動。這行動不一定要在「一日之間」發生。本節的希伯來用語最好是譯作「同一日」,表示這是一致的行動──每一省都在同一時間發動攻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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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17
以斯帖被召協助
四1 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 貫穿新舊約時代,頭蒙泥土、灰塵、爐灰都是哀悼的典型表示。美索不達米亞和迦南也有此習例。很多哀悼禮儀都是活人與死者認同。頭蒙灰塵象徵埋葬和腐朽是很容易理解的。本節的所謂「麻衣」是用山羊或駱駝毛織造,很是粗糙不適,並且往往只是一條腰巾。希羅多德筆下的波斯哀悼儀式,則包括撕裂衣服、哭泣、哀號。
四2 不可進朝門的限制 希羅多德將朝門形容為社會制度下之受害人站立哭號,求王伸冤之處。照理當有法例防止申訴者湧入王宮,但古代史料皆沒有這種法律的記錄。
四4 宮女和太監 這是王后兩類的私人侍從。有關太監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一章10節的注釋。
四11 見王面的限制 見王面的限制是宮廷運作尋常而不可或缺的措施。希羅多德表示波斯的統治者也不例外。但有關死刑和金杖等細節,他卻沒有提及。很多解經家都奇怪以斯帖為什麼不循正當途徑求見,甚至稍加等待,看看會否被召(還有好幾個月才到限期)。但哈曼如果是身任哈劄拉帕蒂什一職的話(見三1的注釋),以斯帖找他安排覲見事宜,整個計畫便會受到危害。
四11 金杖 在波斯浮雕中,坐朝的君王都是手握長型的權杖。
四11 以斯帖無法覲見 一般想法或會以為以斯帖身為王后兼正室,應該有很多機會傳話給王,但事實卻未必如此。王后不常與王同寢,也不一同用膳。她有自己的住處。她有時雖會蒙召到聽政室,卻不能隨意出入。
四16 禁食 舊約中宗教性的禁食通常與向神懇求有關。其原則是所求之事重要到一個地步,懇求者集中精神於屬靈景況上,肉身需要則退居幕後。如此,禁食是為使人淨化,在神面前謙卑而設的(詩六十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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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14
以斯帖的懇求和哈曼的計謀
五1 王宮的地形 王既坐在寶座上,他無疑是在聽政室內。儘管書珊城以及其他波斯宮殿的遺址已有大規模的挖掘,本節的用語依然過於含糊,無法肯定是指王宮複合建築的哪些地區。有關書珊王宮複合建築的發現,可參看一章2節的注釋。
五3 亞哈隨魯允准所求 根據希羅多德的記載,亞哈隨魯曾經兩度以無限制承諾答允請求而後悔莫及。作出第一次承諾時,他在追求阿勒泰恩特(Artaynte)作他的情婦。她所求的是亞哈隨魯的妻子阿默斯特�媬豸熆揭赤漪�麗袍子,這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十分不幸的事。阿默斯特�埵]此發現了姦情而謀求報復。她在亞哈隨魯的生日得到了機會。在得到同樣的承諾之後,阿默斯特�堹薇�阿勒泰恩特的母親(因為她認為這一切都是這女子幕後策畫的),並且殘暴地把她切割得面目全非。此舉導致女子的丈夫──亞哈隨魯的兄弟──發動政變。承諾國土一半的案例早至新亞述文學已經出現。文中提到亞述王會願意將國土的一半送給能夠治癒他兒子的人。
五4 波斯的筵席 波斯王族很喜歡宴客,他們的宴會往往十分鋪張。按照希羅多德的描述,典型的生日筵席的菜肴包括整只的牲口(牛、馬、鴕鳥、駱駝,或驢子)。波斯人特別愛吃甜品,飲大量的酒。會中又有樂師和照顧一切細節的侍者。波斯的宴會通常威嚴而不混亂,並不鼓勵嘔吐之後繼續暴食的行徑。
五14 木架 請參看二章23節的注釋。
六1∼14
哈曼尊榮末底改
六1 以斯帖記中的時機 在以斯帖記中,時機是十分有力的文學題旨。世人如哈曼者試圖藉謀算和觀兆控制時機,猶大的讀者卻看出時機是在幕後工作之神的手中。因此希羅多德放在亞哈隨魯的顧問阿塔巴努斯(Artabanus)口中的話,最是可圈可點。他在將要慘敗收場的希臘戰爭的前夕說:「人是在時機的掌握之中,但時機卻永不屈從人意。」這是哈曼快要學到的功課。
六1 歷史 請參看二章23節的注釋。
六8 王的朝服 按照色諾芬的記載,波斯王的袍子是紫色繡金的。在普盧塔克(Plutarch)的著作《塞密斯托克里茲》(Themistocles)中,流亡的斯巴達王(與亞哈隨魯同時)請求以頭戴波斯王的冠冕騎馬穿越撒狄,作為所得的禮物。普盧塔克又記載亞達薛西亦曾答允索取朝服的請求,但卻在禮物之上加上條件,下令不得穿著。在希羅多德的筆下,亞哈隨魯有一件著名的袍子,勉為其難、不幸地給了他的情婦(見五3的注釋)。
六8 戴冠的禦馬 波斯波利斯的波斯浮雕上,有一匹雙耳之間安著冠冕的馬。
七1∼10
哈曼失勢
七7 禦園 舉行這筵席的地點大概與第一章的筵席相同(見一5的注釋)。
七8 以斯帖所靠的榻 波斯人的慣例是斜倚在躺椅上用膳。哈曼在絕望之際違犯了不得接近王后的嚴格規例。被發現在禁宮成員所靠的榻上,將會導致極嚴重的後果。主前十一世紀,亞述禁止任何人走近禁宮成員七步之內。
七8 蒙臉 被判死刑的犯人蒙著頭,是希臘人和羅馬人的規例。但本節若是這意思,經文就應該作「頭」不作「臉」了。按照某個亞述挽歌,蒙臉是對待死者的方法。由於掛在木架上通常是處置屍體而非執行死刑的辦法(見二23的注釋),哈曼臉被蒙上可以假定就是他已經死亡的意思。王所宣判的不是死刑。
八1∼17
猶大人得拯救
八1 哈曼遺產賜給以斯帖 希羅多德列舉了被王下令處決之人產業被充公的例子。他的另一個案例,更證明了亞哈隨魯這樣把財產賜給以斯帖是很有可能的。阿勒泰恩特索取阿默斯特�媬豸熆揭赤熙T子之後(見五3的注釋),亞哈隨魯試圖給她整個城市、大量黃金,甚至私人軍隊,希望能夠換回袍子。
八1 波斯記錄中的末底改 博爾西帕(Borsippa)出土的一塊版片提到一位波斯官員名叫瑪爾杜卡(Marduka),有些學者認為他就是末底改。瑪爾杜卡是一位會計師,于大利烏的末年至亞哈隨魯初年在世。按考證來自主前五○五至四九九年之間,以攔文的波斯波利斯版片中,這名字經常出現,但在版片之中分別指好幾個人。這幾個人中究竟有沒有一個是未升官之前的末底改,卻無法肯定。現存史料之中沒有提到有末底改其人,居於本書所述的高位。
八2 印章戒指 請參看三章10節的注釋。
八9 年代小注 西彎月二十三日是主前四七四年的六月,距離諭旨頒佈只有七十日。
八9∼10 有關省分與帝國版圖的大小,可見一章1節注釋。蓋印的戒指,則請參三章10節注釋。信使服務,請見一章20節注釋。
八11 諭旨中的對策 由於先前的諭旨不能取消便算,所用的對策是以新諭旨抵消舊諭旨。第一個諭旨撤回帝國對猶大人的保護,並且供應攻打他們的軍費。第二個諭旨批准猶大人自組民兵,換言之,是撤回王室對受雇攻打猶大人之人的保障(但經費沒有撤回)。王室的支持被抵消,猶大人攻打仇敵便算不上是針對王室的叛亂。哈曼的手下陷於與猶大人相同的境地,成為被攻擊的對象,攻擊他們的人無需顧慮遭受政府的報復。
八15 末底改的朝服 末底改朝服的顏色和材料,反映他貴冑的身分和高級的政治地位。只有和王關係親密的人,才有權穿著王族的顏色。金「冠冕」是受寵信而非統治者的標記。
  希羅多德記載一位元船長的建議挽救該船不致沉沒,蒙亞哈隨魯賞賜金冠冕。這冠冕是金制的,因此不是纏頭巾。這種頭飾往往是縛在頭上的,因此,最有可能是戴在前額的小冠。
八17 成為猶大人 這用語只在聖經出現,有幾個可能的詮釋。非猶大人可能是借著皈信、聲稱(為可能得到的利益而「裝扮成猶大人」),或合作(「支持猶大人」),而成為猶大人(和合本:「入了猶大籍」)。最後一點解釋了猶大人後來戰勝的理由:他們的民兵中,有很多願意的支持者。
九1∼17
猶大人得勝
九1 年代小注 這時已是主前四七三年二月底至三月初。
九1∼10 猶大人的仇敵 猶大人的仇敵是仍然參與哈曼陰謀攻擊他們的人。這些人是哈曼所組織,由他提供經費的雇傭兵和戍防軍。
  第7∼10節暗示哈曼的兒子繼續將乃父的陰謀付諸實行。希羅多德記載大利烏年間,一個高級官員兼王的親信參與政變的罪名成立,他家族大部分因此被誅。此外,希羅多德又有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描述剛比西斯駕崩後,兩名術士試圖奪取政權,但被大利烏與另外七人合謀刺殺。此事觸發公憤,暴民將所能找到的術士盡行殺死。希羅多德甚至指出這日從此成為波斯曆法中的重要節日。
九18∼32
普珥日的設立
九18∼32 普珥日 這經文雖然記述了普珥日慶典的來源,定期慶祝這日的證據卻相隔很久才出現。次經的馬喀比二書(十五36)是以斯帖記以外,最早提到這節日的文獻。該書稱亞達月十三日為末底改日之前的一日。主後一世紀約瑟夫稱這節日為夫魯賴烏斯(phrouraious)。稍後不久,米示拏(Mishnah)便用上了「普珥」一詞。
九24∼26 普珥 請參看三章7節的注釋。
十1∼3
末底改
十2 瑪代和波斯王的歷史 請參看二章23節的注釋。
十3 末底改的官職 本節雖說末底改的地位「僅次於王」(NIV;和合本:「作亞哈隨魯王的宰相」),卻沒有提及他的正式官名。三章1節的注釋討論哈曼的職位時,已經談及過其重要性足以稱為僅次於王的各種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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